突然从门口传来王伦的声音,让她有些诧异,这么晚王大哥找她有什么事。
“王大哥等一下,我这就给你开门,有什么事?”林红雨放下手中的刺绣前去开门。
林红雨打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深蓝。
只见浑身湿答答的王伦,双手捧着一大束灵雾花站在门口,天蓝色的灵雾花沾满了雨水,显得十分娇艳。这让林红雨一下子愣住了,心碰碰的乱跳。
“林小姐,送给你。”浑身湿透的王伦颤抖地说道。伸出双手把捧着的大束灵雾花送到林红雨面前。
“王大哥,你。”林红雨脑子一片空白,用双手捧过鲜花,看着门外狼狈的王伦,一时不知说些什么。
王伦此时显得十分狼狈,没有往日冷俊的神采,显得有些疲惫,几缕头发贴在脸上,向下滴着水珠。
一身黑色劲装,沾满了泥土,已被雨水打湿紧紧地贴在身上,且开了不少口子,不知被什么划烂了,一件精致黑色飞鸟劲装算是报废了。
“希望你喜欢。”王伦脸色苍白的说道,见林红雨收下灵雾花,便转身跑进了雨中。
“王大哥,等等。”等王伦转身离开,林红雨才回过神来,连忙叫道,她想请王伦进屋,为他清理一下衣物。
林红雨看着桌上的娇艳的灵雾花,心如鹿撞,这些灵雾花不多不少刚好,九十九朵。看着这些绚丽的灵雾花,林红雨双颊绯红,显得娇羞不已,不知脑中正想着什么。
在林红雨的印象里,王伦整日板着个冷酷的脸,令人有些生人勿近之感。但对自己十分照顾,就像一个大哥哥。
记得有一次在炎南城,有个登徒浪子对自己戏言了几句,王伦气冲冲地上去痛打了他一顿。那时林红雨就觉得王伦有些过了,是不是有暴力倾向。现在看来他是喜欢自己,才那般生气。
王伦跑回自己的房间,脱下湿透了的衣服,换上有些旧的内衫,爬上了床。
他不知自己为什么这般冲动,听完灵雾花的传说后,再听到林红雨说想要灵雾花,他便一人冒雨上了山,施展轻功在山林峭壁中穿梭,寻找天蓝色的灵雾花。
在大雨中奔波了大半天,直到天黑才凑齐了九十九朵灵雾花。拖着筋疲力尽的身体,鼓起勇气来到林红雨门前。
当看到林红雨接过灵雾花的那一刻,王伦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下了,他生怕林红雨觉得他孟浪,拒绝自己的心意。
他不知林红雨心中做何感想,连忙转身跑开了。他心跳的好快,乱糟糟的,接下来不知如何面对林红雨,也怕被他人看到,传出去有损林红雨的名声。
王伦趟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于入睡。王伦自知跟林红雨是不可能走到一起,以他对林县令的了解,他一定不会同意。
林县令为人势利,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林家又是名门大户,林县令是一方父母官手掌大权,老丈人又是三品尚书。所以眼光很高,对上门提亲之人的家境十分在意。xǐυmь.℃òm
在林子河看来,自己的女儿红雨生的沉鱼落雁,自己家境又有权有势。
不说嫁给皇亲国戚,也要嫁入名门望族,家境如果不是显赫一方,根本不做考虑,他的官位也能借助亲家势力,向上升一升。
王伦生于田平县城的王家,家境贫穷,父亲长年在外走动,武功平平,是一位江湖人士。很少管家中事物,母亲张月萍苦苦的支撑着这个家,把王伦养大。
有一天,家中来了一个中年刀客,也是王伦的恩师。带来了一个噩耗,王伦的父亲在一次与人打斗中,身中数刀惨死。
中年刀客名叫蒋先,自称是王伦父亲的好友。他带到消息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留在了田平县,照顾王伦母子。
收王伦为徒,交他练习武艺。王伦在武艺方面天资极高,很快便青出于蓝,成为一名好手。
蒋先在江湖中外号“落叶刀”,一套落叶狂风刀,招式刚猛,快如狂风,仍一流高手。只是在与人打斗中身受重伤,武功退步,沦为三流刀客。
这便是他为何与王伦父亲,这位武功平平的江湖人成为好友。也正因为伤势严重,才在田平县落脚,退出江湖。
在王伦束发之年,蒋先伤势发作死于家中。在王伦看来恩师更像自己的父亲,对自己十分关爱。
而王伦的亲生父亲死于何人之手,恩师蒋先从未提起,王伦也从未过问。
就算如今成为田平县的总捕头,八品官职在身。王伦也没有想过去追查,因为在王伦看来这般不顾妻儿,一心在江湖厮混之人,死于江湖争斗便是他的宿命,王伦从未想为他报仇。
王伦武学天赋极高,如今年纪轻轻便是一流高手,打通任督二脉后,更是触摸到先天境界的门槛。
如去外界闯荡,成就必定比现在要高。凭着这身武艺,入伍参军,最少能当个五品游骑将军。可是他的母亲张月萍因为操劳过度,顽疾缠身,常年卧床不起,要人照料。
王伦虽然胸怀大志,想光耀门楣,出人头地。但为了近身服侍老母,便在县衙谋了个差事,养家糊口,直到如今坐上总捕头之职。
第二天,林红雨来向张员外辞行,说是要回县里去。张广一再挽留,让她多住几日。但林红雨很坚持便同意了,让人去安排事宜。
阴灵花刘玉也见识过了,留在灵雾山庄也没什么事。自己还身任天师一职,怕田平县出什么状况,便想和林红雨一同回去。
张广自是不同意,但拽不过刘玉,也无奈妥协,只能让刘玉回田平县。
刘玉骑上马和王伦走在前方,林红雨在身后的轿中坐着。林红雨上轿时,一直低着头,手上提着一个花篮,沉默无言。里面装满了天蓝色的花朵,刘玉仔细一看,全是那鲜艳的灵雾花,不禁感到有些诧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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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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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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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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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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