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真诈出来了。
王爱兰听后也是一愣,还抬起头想了一下,并恍然大悟地说道:
“哦,你说的是早上的时候摸我胸的事儿啊。
那不是有被子隔着呢吗?”
王父一听更加激动,并死死地扯着李峰的衣服,吼道:
“隔着被子也不行啊,那隔着衣服还不犯法了呢。”
“我不是故意的,早上回去的时候她就躺在我床上了,我也没看到。后来……”
王父一听床字,明显就更激动了,刚想说什么,李峰立马再次解释道:
“我在沙发睡的。”
最终在李峰的百般解释下,王父还是稍稍消了气,但对他的态度还是称不上友好。
众人跟在王父的身后走向了一旁的库房里,那里是昨晚众人腾出来练习的地方。
走在最后的韩芊芊还不忘调侃李峰。
“峰哥,你都坏了人家姑娘的清白,干脆娶了人家吧。”
李峰冲对方瞪了一眼,示意让她闭嘴。
但他却没有注意到一旁的王爱兰听到这话后突然瞪了一下眼睛,也没有说什么,而是加快了一下脚步。
眼前的库房高七八米,整体就是个铁皮房,虽然不隔音,但起码能遮风挡雨,众人也算有了练习的地方。
走进铁皮房里面后,几个女人都各自走向了自己的乐器,李峰也来到了一个破旧的沙发和茶几旁。
茶几上还放着昨晚王父交给他的东西。
王父也游走在各处,教导着众人。
……
一周的时间转眼即逝,众人每天除了上班,就是来修理厂练习,显得十分上心。
有一次下午虎哥要请客吃饭,都被李峰推到了晚上。
其他几人也是如此,韩芊芊更是直接丢了现任的男友。
正当众人想要安慰她时,但韩芊芊却语出豪言地说道:
“没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又都是。”
一周后的晚上,几个女生此时都已经停下了练习,站在原地静静地听着李峰在唱歌。
他这回唱的是一首情歌,一旁还有王父在伴奏。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没错,这首歌正是最近最火的《成都》,李峰那仿佛低音炮一样的嗓音,配合着王父在一旁伴奏。
李峰的歌声已经比一周前有了长足的进步,不说各种转换声音的技巧,就说音乐本身就已经唱出了自己独特的味道,并不是一味的模仿。
尽管一旁的王父还有时会皱一下眉头似乎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但普通人却听不出其中细微的差别。
这里有李峰的努力,但更多的是他的天赋。
灵敏的耳朵,再加上一副金嗓子,这种人就是想唱的难听都难,更何况还有一个严格的教练在一旁指导。
李峰的歌曲也来到了高潮的部分。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吉他声再次在这里停下了,李峰停下后立马紧张了起来,毕竟上次他可是被说得一无是处。
“王叔,怎么了,我哪里唱错了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李峰有天赋的原因,这些天王父看他的目光也柔和了不少,时不时还夹杂着满意。
李峰总感觉那眼神中还有其他的东西。
“唱的倒是不差了,只是情感方面一点进步都没有。
这点其实很重要,你看那些网上一通乱嚎的人,也不有都是人夸赞吗?
你难道就没有什么喜欢的人吗?”
王父说完还向乐队那边转了一下头,似乎在提醒李峰注意一些事情。
李峰也下意识地转了过去。
但此时他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那边,而是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喜欢的人吗?
他脑海下意识闪过了一道瘦弱的身影,他也想起了那晚自己想说但却一直没有说出来的话。
没错,那人正是孙真真。
李峰其实也并不了解怎么是真喜欢一个人,在他以前的人生中,怎么活下去才是第一位。
他根本就没有别的男孩所谓的青春期,也没有什么情窦初开的感觉。
当他回过神来时,也是要死的时候。
只是当他看到孙真真的那一刻起,他就情不自禁地想要照顾对方。
李峰没有移开目光,神色迷茫地问道:xǐυmь.℃òm
“叔,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王父听闻一愣,随后好像回想起了什么一样,笑着说道:
“喜欢一个人啊就是无时无刻不在想她。
她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着凉感冒,有没有过得好。
这种担心哪怕对方死了也不会变。”
李峰下意识地点了点头,这些想法他全都有,正是这种想法促使他去关心孙真真的。
但他显然还是有些顾虑,于是再次问道:
“那万一男的只是感觉对方和自己有点像呢。”
“像这么了。
两人在一起总有些吸引对方的特点。
说起来无非也是两种,一种是对方和自己相反,总能在对方身上找到不同的感觉。
另一种就是两人很像,在各个方面都能合得来,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默契感。
但不管哪种,无时无刻不想着对方的心情却不会变。
不要想那么多,遵循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就好。
永远不要让自己后悔没和对方多待哪怕一秒钟。”
李峰静静地聆听者王父的心路历程,他也下意识地把自己带入了其中。
他此时仿佛打开了什么心结一样,嘴角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
一旁正在打鼓的王爱兰一直注意这着李峰目光。
从刚开始迷茫,到后来的深情,最后一笑彻底乱了她的心。
她手上的鼓锤也越来越快。
架子鼓是乐队里的节奏担当,她这一快,其他人也跟着快了起来。
当鼓点正好配合上王爱兰的心跳时,就连敲键盘的林可可都跟不上了。
“兰姐,你慢一点,我们水平还没那么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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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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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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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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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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