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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盐系小夫郎[种田]>14.第 14 章
  两人手忙脚乱地下了床,小春去堂屋搬了个大盆来,在床上铺了层油布,才把盆搁在上面。

  即使这样,屋顶的大洞配合狂风还是卷得屋里全是雨点。

  宋煦和小春暂时避到堂屋,却突然想起厨房的屋顶好像之前就破了……

  急急过去一看,半个灶都被纯天然无污染的雨水给洗了,还好放面袋子的角落有柴禾遮着,没有遭殃。

  剩下的米面都在地窖里,暂时不用担心。小春下去放好东西后,只能与宋煦同裹一床被子暂时坐在饭桌边。

  灶被淹了,雨水滴滴答答落下,换衣服也无济于事,两人只能呆坐等天明。

  宋煦:“都怪我乌鸦嘴……在我们那儿,有一首歌可以形容现在的情景。”

  小春:“还有讲下雨的歌?”

  宋煦:“对,准确的说是讲被心爱的姑娘背叛了……的歌。”

  “啊!”小春露出同情地表情:“太惨了。”

  宋煦酝酿了一下,假装自己是德华,深情唱起来:“我是在~等待~一个女孩……还是在……什么苦海……一段情啦啦啦…………”

  小春:“???”

  宋煦忘词忘得差不多,却假装无事发生地一直含混唱到副歌,终于精神一振。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暖暖的眼泪跟寒雨噗——哈哈哈哈……”

  小春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笑了起来。两人傻子一样在被雨点打得狼狈的深夜里抱在一起傻笑。

  宋煦狠狠喘了两口气:“我不太记得词了,这对我来说也是首老歌。可惜,我可能永远想不起来真正的词了。”

  “那你给我唱个你记得的吧?”小春想了想,道。

  他觉得宋煦唱歌太好听了,他从没听过这样的歌,也不知道宋煦能发出这样动人的声音。

  宋煦想了想,在被子里捏了捏小春腰间的软肉,坏笑道:“好啊,我会的歌可不少,但你点歌,拿什么来换啊?”琇書蛧

  小春:“……还要换啊,那,那你多唱几遍,我学会了以后也唱给你听。”

  他的眼睛亮亮的,宋煦简直想一口亲下去。他想了想:“我给你唱首英文歌吧。我自己很喜欢的,歌词也很适合你,哦,英文就是跨过海那边的洋人们说的话。在我那里,大家都或多或少懂得一点。”

  小春点点头,宋煦清了清嗓子,开始唱起来。

  嗓音在这样的夜里,低哑醇厚,却显得温柔缠绵。

  “Ireallywannastop,ButIjustgottatasteforit”

  “IfeellikeIcouldflywiththeballonthemoon”

  “Sohoneyholdmyhandyoulikemakingmewaitforit”

  …………

  “Ireallyreallyreallyreallyreallyreallylikeyou”

  “AndIwantyou,doyouwantme,doyouwantme,too”

  ……

  *

  细碎的雨水打在地上,仿佛跃动的鼓点。

  雾气在蒸腾,小春听得入神,眼里便带了几分缱绻的情意。

  没有什么比一首情歌更能表达爱意了,即便小春听不懂歌词,似乎也能知道他唱的是什么。

  宋煦伸出手,轻轻敲着桌子给自己打节奏,小春便学着他,也轻轻地拍起巴掌。

  一首唱完,宋煦轻轻地说:“中间的歌词,意思是,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小春倏地红了耳根,过了好一会儿,才讷讷道:“我,那我也喜欢你……”

  宋煦忍不住,把人拉近,接了一个潮乎乎的,有些狼狈的吻。

  雨点打在小春刘海上,水在发尖汇成一滴,像有热度,又像很柔软。宋煦伸手拂开,心尖都仿佛浸润了这一点清凉。

  他哑着嗓子,呵气般凑上去:“那以后我每天给你唱一首歌……”

  小春红了眼眶,被宋煦咬住了嘴唇,含糊道:“……那我,每天都,喜欢你。”

  ***

  地方不对,亲吻即止。

  宋煦来了兴致,反正这夜也没法儿睡了,便开始唱些奇奇怪怪的歌。

  他一个抠图画画的,一天恨不得四十八小时开着乱七八糟的电台歌单,中英日韩,新歌老歌,流行古典,啥都听,这会儿信手捻来,随便唱唱都是经典的旋律,把小春唬得一愣一愣的。

  他抓了一把筷子,让小春给他敲节奏,几首快歌下来,竟然一教就会,分毫不差,节奏感非常好。

  小春也敲出了乐趣,手渐渐快了起来,还能举一反三出点变化。

  歌里有爱情,有自由,有失意,也有追求。小春从不知道还有这么多话可以说,可以唱,毕竟在他的认知里,很多情感都不能表达。

  宋煦动不动就喜欢喜欢的,已经很不讲究了。

  “你这节奏感,天生的鼓手啊。”宋煦感叹道:“还有你这高级长相……我都预感到你要是跑我们那儿去,穿个皮衣,往架子鼓前面一坐,冷着脸来一段炸裂solo,台下小姑娘可能会一边尖叫一边把你扑倒在舞台上叠罗汉。”

  小春:“……我也可以喜欢小姑娘?”

  “不可以!”宋煦警惕,暗骂自己说话不过脑:“咳咳,小姑娘可以喜欢你,你不能喜欢小姑娘……好哇!”

  宋煦瞧见小春憋笑,才反应过来,笑骂道:“这么快就学坏了,看来都是我这个老师教得好!”

  “煦哥……你们那儿是不是没有彩秀这样的人?“

  宋煦恍惚:“肯定还是……有的吧。无论在哪里,在什么时代,总有些过得不好的人,超出我们的想象。”

  “即使你们那儿,能把爱不爱啊,恨不恨啊的唱出来……”

  “是啊。总有唱不出来的苦。”

  彩秀今天在茶馆里,只说了两件事。简述了自己的经历,又介绍了一个熟人要卖出的铺子。

  那个铺子位置不太好,没被钱三狗抢走,也因此价格合适。

  据说店主老头年岁太大了,小辈想把人接回村赡养,铺子只要转手个合适的价格,老人家也没什么其他要求。

  彩秀曾经和老头住过同一条巷子,想起宋煦似乎是摆摊做生意的,便来问问想法。

  但宋煦的注意力,全被她前面的话吸走了。

  彩秀身世可怜,但似乎没感觉到自己的可怜,她的叙述是平静而干枯的。

  她是个孤儿,在春阳县流浪到五岁,被春风楼的老鸨捡了去养。

  物质生活没问题的是挂牌的□□,她们这些小丫头,仍然吃不饱穿不暖,日日做繁重的扫撒工作,直到十二岁隐隐长出些漂亮轮廓。

  老鸨开始亲自教养她,教她一些女子受人欢迎的技艺,刺绣,唱曲儿,各种舞蹈。

  就这么平静过了两年,少女初长成,一副不同于乡下人的漂亮脸蛋,不谙世事的单纯气质,引得客人趋之若鹜。

  那一年,老鸨给她取名“彩秀”。

  “彩秀”悲惨的生活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我挂牌一年,便有了八十两的积蓄。那时候我还不留客人过夜,渐渐心高气傲,觉得自己跟旁人不同,或许可以有个好归宿。”

  彩秀讲述时带着怯懦的笑容,仿佛说的是再正常不过的小事。

  “那年我认识了一个书生,他日日来看我,许诺将我带走做夫人,我很高兴。后来他不来了,我年纪到了,也该留客人过夜了。但我总以为他会带我走,便不肯将身子托付给别人。都是我太傻了,被打了一顿还是接了客。”

  那以后她彻底忘却了天真,便得能在金客之间周旋,混一个名动县城的花魁当当。

  钱三狗改变了这一切。

  “那年钱三狗还是个孩子。他比我小两岁,跟着家人到春阳县来游玩,起了兴致便到青楼耍,我们都在三楼看他笑话。他一眼看中了我,说要指我陪客,我当他开玩笑,便没有答应。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睚眦必报,隔天就找了一群大汉来侮辱我。老鸨怕麻烦,只让我最近不再接客,暂时修养。”

  彩秀想了想,恍惚道:“修养时,老鸨不管我吃穿,吃药养伤都花的我自己攒的银子。我在楼中没人照应,杂役克扣,姐妹嫉妒,没两个月银子就花光了。本来想继续接客,我却发现我怀了娃。”

  青楼会让女子们服用避子汤,彩秀这胎自然是侮辱的结果,彩秀却觉得幸运,她非常期待这个孩子。

  谁知道,那钱三狗心肠歹毒,听说了这件事后,打发家丁特地赶来春阳县,将彩秀活活打到流产。

  彩秀再也不能生孩子,身体也日渐衰弱,老鸨见人活不下去,起了恻隐之心,让她留在楼里端茶送水。

  昔日花魁沦落至此,有的是人落井下石,彩秀的日子难过,却还活得下去。

  容颜易逝,转眼二十年过去,钱三狗又来到春阳县安家,第一件事居然是把彩秀从楼里赎出来,安置在他买下的一栋破屋里。

  “他说,不白住,要付租金。我当时以为他变好了,谁知道没有。好人才可能变得更好,坏人只会越来越坏。”

  钱三狗让她强签租房契书,剥削她所有的钱,一旦有结余,就以还债的方式收走,让她日渐憔悴,忍受着没有希望的折磨。

  而钱三狗本人,似乎以看她的凄惨姿态为乐,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来瞧瞧她,或是言语侮辱,或是强占钱财,仿佛彩秀是个供人消遣的玩具。

  这些并不是彩秀主动讲的,而是宋煦好奇问的。

  但彩秀说完后,宋煦却后悔问了这样的问题。

  人不知道有没有纯粹的善,但纯粹的恶,似乎已经在钱三狗身上找到了。

  彩秀说完就说完,半点不评价自己的过去,而是积极推销起那座铺子。

  “那卖铺子的老人名唤老王头,人是好的,见我困苦,时常分我些饱肚子的吃食,我一直感激他。这次他要卖铺子,我便想起了宋恩公。那铺子临着猪肉铺,虽然不在主街上,但也不算太深——而且卖肉的生意一向不错,这铺子想必也不会无人路过,恩公您要是想长久做吃食,还是得有个铺子啊!老王头给我交了个底,说三十两就肯卖呢。”

  宋煦答应回家想想,想的却全是彩秀的事。

  小春却道:“煦哥,彩秀婶子的事我们可以帮忙,只要扳倒钱三狗就行了。”

  “……你说得容易。”

  “可这不是迟早的事吗?他看过你,惦记我,已经是死仇的局面。我春迎夏发过誓,这辈子总有一天要取他狗头,那就等于帮了彩秀婶了。”

  宋煦哭笑不得,却发现这话简单粗暴却极有道理,心中宽慰了一些,便道:“好,但我们要从长计议,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赚钱,修好这破屋顶。”

  湿漉漉的小春点点头。

  “我想了想,租铺子买铺子,这些都要走官府的手续,会不会在钱三狗眼皮底下留下了痕迹?我们现在出个摊还要遮遮掩掩,有很多不好操作的地方。另外卖饺子时刻抛头露面,被钱三狗那些手下发现了怎么办?”

  小春想了想,眨眨眼睛:“铺子记在牛婶名下,再招个活计在前面揽客。”

  宋煦:“……”

  小春太聪明了,显得我只会卖艺。

  宋煦头上不禁流下了充满危机感的雨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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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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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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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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