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神仙不愧是小神仙,这么简单就让您给看出来了。”
说完这句,马三便沉默了下来,眼神闪烁地看了眼屋内其他人。
虞夏知道他是有所顾忌,便冲他点了点头。
“你随我进来说吧。”
虞夏领着马三去了自己屋中,这年头虽说也有男女大防,女孩子闺房是不宜让成年男子随便进的。但这些规矩,也是在富家闺阁小姐中才比较讲究。
农家女娃三天两头在外帮着干活,也无所谓抛头露面一说。再加上虞夏现在年岁还小,从年纪上讲跟马三也差着辈分,倒也没人觉得此举不妥。
虞夏的屋子并不算大,进去就一张方桌,边上摆了几张凳子,上边铺了不少纸,还有她上学堂用的一些书册。xǐυmь.℃òm
却是把方桌当书案用了。
虞夏将桌面铺着的纸张简单收拾了一下,便让马三入了座。桌上也没个茶壶可以给马三倒水喝,马三只得清了清嗓子,把最近困扰他的事说出来。
“小神仙,我前阵子啊,遇到了一件怪事。”
原来眼看就要到年底,也没了什么盖房子需要上梁的人家,马三便闲了下来。
他素来有些积蓄,又孑然一身,无妻无子,就是不开张也能过得逍遥自在。
因为没事可做,他便隔三差五地出门会友,他做择吉先生这么些年,认识了许多人,也广交朋友,这十里八乡里头,哪个村他都能认识几个能上家吃饭的朋友。
江南的乡村,村与村之间距离并不是特别紧密,大部分都是这边一个村落,那边一个村落,中间隔着有几条小道的荒野。
那日他照例从友人家喝了酒回来。他家住北马村,朋友家则在距离稍微有些远的何家沟。
乡下不比县城那样有宵禁之类的东西,他跟友人喝得十分痛快,到深夜才带着浑身酒气离开友人家。
那位友人本也不放心他大晚上的走夜路,但马三借着酒劲胆子已经壮了不少,再加上他自认为替人择吉多年,也算半个高人,更别说他认识了个有法力在身的小神仙虞夏,觉得要真遇到什么山魈精怪,他也不怵。
“那晚啊,满天繁星,还挺亮堂,我当时还想着第二天看来是个好天气。”
马三说着,眉头微拧,脸色难看了起来,想来是想到不好的事情了。
“我一个人往家走,经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瞧见树林外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个女人。”
马三当时喝了酒,心思也粗,没觉得这大半夜的荒郊野岭路边坐个女人这件事本身就挺诡异,他只想着对方怕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便打着酒嗝就上前同那女人搭话。
他倒不是见色起意,其实当时他都喝糊涂了,也没留意那女人具体的模样,只依稀记得是个身段窈窕容色艳丽的妇人。
“这位夫人,嗝……这大晚上的,你一个人坐在这里干嘛?还不早早……嗝……回家去伺候相公孩子。”
要说也是马三多管闲事,看见个孤身在荒野的女人还上前主动问话,假若他平日里就是个遇事躲着的,大约哪怕是喝了酒见着了这么个人,也会当没看到,自顾自回家去了。
那女人大晚上的在荒郊野岭见到个醉汉也不害怕,只笑着回答他:
“好心的师傅啊,我走路拗伤了脚,麻烦你背我一程,到前面村庄就行了。”
马三闻言立刻摇头。
“那可不行,你一个女人家,我怎么能随随便便背。”
马三虽然喝多了,但基本的思维判断还在,不说男女授受不亲,这个女人梳着妇人发髻,一看就是出了阁的,他要是真按照那女人说的做了,恐怕送她到了地方,人家家里的男人就要把他打一顿了。
所以马三连连摇头,没有答应那女人的请求。这事他要是真做了,那叫人看见可就说不清了。
那女人又恳求道:“这山路行人稀少,不会有什么人看见,就是有人看见,你也是助人之难。请行行好,快到村口时,我就下来自己走。”
马三还是摇头,但也不忍心把人丢开不管,于是他便说:
“这位夫人,依我看还是不背为好,你把家的地址告诉我,我到村子里叫你家里人来接你就是了。”
马三有心想要给这个女人帮忙,但是直接背她回去肯定不行,所以才想了这么个折中的办法。没成想,那女人不答应。
“天都这么黑了,我一个弱女子,怎敢呆在这儿呢?”
那女人说了这么一句话,也不等他回答,忽然就纵身一跃,跳到了马三的背上。
马三只觉得背上忽然一沉,当时吓了一跳,浑身一个机灵,酒都醒了大半。
她不是说脚崴了么?这么敏捷的动作,哪里像脚受伤的样子!
哪怕是脚没受伤,也没有一个妇道人家有这般身手的!
更可怕的却不是这些,而是马三觉得自己背上冷冰冰一片,一股寒气贴着他的后背似乎要渗入他的皮肤,叫他汗毛直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想把那女人甩下来,可偏偏她就像一块浆糊似的,黏得极紧,怎么也甩不下来。
这时候马三的酒已经完全醒了,他心知自己是遇到邪门的东西了。
“快些走啊,我家就在前面那棵树边上。”
偏偏那女子还在他背上催促他,他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耳后飘来,让他浑身僵硬,如堕冰窖。
马三没办法,只好假装没有发觉,咬着牙壮着胆子依那女人所言,背着她一步一步向前走。走了一程,只觉得背上冷冰冰,硬邦邦,越背越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全身上下一个劲地淌汗。
好不容易把那女子送到了她所指的那棵树边上,那女子嘻嘻一笑,对他说了句“谢谢好人送我回家”便忽然消失不见了。
背上的重量骤然消失,马三仿佛浑身的力气被抽空了似的,瘫倒在了地上。谁知身下并不是平坦的地面,而是鼓起了一个形如馒头一般的鼓包。
鼓包早已残破不堪,上边的泥土砂石经过风吹日晒早已被冲刷掉了许多,露出一角黑色的硬物。
这时候他才发现,他把那女子送到的地方哪里是什么村口,分明是一块荒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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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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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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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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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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