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骨骼耐打,你真的能把那个武器带回去吗?”方征很怀疑,他可没忘记连风端碗的时候手都在抖。他真的举得起大羿的弓箭吗?就算这家伙是个铁壳乌龟,也不能要求人家去咬人吧。
连风苦笑着摇摇头:“她们既然派我立刻动身,有别的考虑吧。我也没指望很快就能找到,但如果我不动身,死得会更快。”
换成从前,祖姜爪牙多少个都不够子锋打。
然而今非昔比,他除了顺着祖姜的大女祖安排的路径寻找,没有别的选择。
他只能随机应变,边装作进行任务,边琢磨自己下一步打算。但也只能在脑海里筹划,并没有行动力干掉尾巴。
身体一天不恢复,就是一个人人可欺的弱者。
直到当了这样的“弱者”后,他才明白当初自己做的事,究竟有多可怕。
“你现在必须待在这里。”方征毫不犹豫堵死了他想要出去的念头。
“没关系,反正她们也被抓了。”连风真心实意般松了口气,“我就呆在这里——”
没等方征逗他下一句问:“你准备和几个女人结对偶婚?”,又差点被连风噎住了——
“——呆在这里,和征哥哥你在一起。”
方征想到温泉里的事,瞬间十分怀疑地打量连风,似笑非笑:“你来真的啊?”
“什么真的?”连风并无任何瑟缩地和他对视。
方征一想到连风那全身的铁骨头就泄气了,摆手道,“算了……女人和男人都消受不了,你那身体,太……”
太一言难尽了。
“消受?”连风一时半会没理解这个词,想到那天方征给他“检查身体”,脸蓦地红了,心中暗恨地想,为什么偏偏他……
方征却完全没有赧颜,甚至毫无心理负担地点评起他那特殊的“身体结构”。
“虽然没让你断子绝孙吧,但也差得不远了。你这样……女人坐都坐不下去……”
连风面红耳赤,哪怕原始人羞耻心有限,也不代表这种程度可以轻松接受。
“征哥哥,别说了。”
方征却不理会他,自顾自地说道:“如果是男人……你腿上又都是那种铁疙瘩……也进不去啊。你说你……”
连风实在有些听不下去,小声道:“不要说了,没关系的。”
方征惊奇地看着他:“这都没关系?难道你们原始人还有别的方法过日子……”
连风眼中愕然一闪而逝,方征也自知失言。刚才话中出现了两个暴露得很明显的词:
一个是“你们”。
另一个是“原始人”。
这两个词叠加在一起,指向的信息让连风大脑绷紧了——他没有立刻明白什么叫“原始人”,但却听出了那里面的隔离感——方征认为和他们不是一类人。
子锋再次在心里冒出一直以来的未解之谜:方征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方征心一横,就算漏嘴说了点,连风出不去,又是个病秧子,根本毫无威胁。他强行厚脸皮转移了话题:“你知道怎么造铜吗?”
“铜?”
“就是赤金。”方征指着子锋那把铜剑。
连风眼中精光一闪:“征哥哥,不可能的。”
“怎么不可能?”
——不可能的,高大的金光闪烁的熔炉,花了十年,前后两万名奴隶日夜劳作铸造而成。不停地燃火,不断把废渣中的铜色沙粒筛出来再投进去,筛半个月才能筛出巴掌大小的结块。这些结块又重新被融化进一个小湖泊大小的坑中,它们流淌进去的画面,宛如无数醇金色细小血管流入一个巨大心脏。虞夷的王都就像这个心脏,从全国各地征召的奴隶、矿石和燃料,就像辐射进矿池的毛细血管……
倾尽全国之力,最后铸出来的铜风炉共有十只,可以同时铸造十把武器。每把大约需要冶炼二十余天。一年到头,即便昼夜不息,每只风炉都火光熊熊,也最多不过铸造几百只赤金打造的武器。
禺强营的人万里挑一,只有不到一百人,自然能人人配备赤金。但拱卫国都的庞大数量士兵,与数不清的战奴,要想获得这样一把武器,简直难于登天。
凭借个人之力,更不可能“制造”出铜风炉了。听连风的比喻,方征觉得这个时代的人造铜炉,就跟后世国家造航母似的。
“那么陶呢?能造吗?”方征继续问。
连风一愣,反应得很快:“征哥哥,你懂得真多,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陶是祖姜传过来的。”
方征纯属瞎猫碰死耗子,但不妨碍他立刻想到后世一个部分证实的考古假设——
——东铜西陶。
在石器文化晚期,譬如大溪文化就出现过陶器的快速轮/盘技术。如此看来,西方的祖姜,和考古上盛产精美陶器的仰韶文化或许有什么关系了。
方征轻咳两声,道:“所以,一般怎么造陶?”
连风摇头:“虽然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了轮/盘/子——”
“轮/盘/子?”方征挑眉。
“就是那种会快速转动的轮,很多地方都有。”连风道,“但是在祖姜,最精致的陶反而是手捏的。她们有一套……”
“不外传的配比方法?”方征猜测道。
连风欲言又止:“征哥哥,你为什么都知道?”
方征不理会他的恭维,问:“那套配比方法谁掌握?”
连风瞥了眼门外:“征哥哥问问那两个探子吧。”
其实子锋知道谁的手上有,但他不想现在说出来。方征为什么要制陶呢?这种器具多半用来装东西,方征房间里各种石器容具还不够用吗?
而且方征在问完制铜后立刻问陶,虞夷虽然也都有这两种工艺,但陶器和铜还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陶无法做成武器,方征为何……
方征听从了连风的建议,又去审问钩儿和叉儿,问她们制造陶器的事情。
方征半蒙半猜:“除了你们国主外,知道徒手捏陶器方法的,是你们掌管祭典的大人吧。”
叉儿惊恐地瞪大眼睛,这在她们国内都是不传之秘,她们是二国主的心腹要员才知晓。对于普通国民来说,并不是很了解意义。xǐυmь.℃òm
徒手捏制的陶器和□□制作相比,除了材质上更细腻外,用途上也多作为祭祀礼器,方征猜测跟她们的祭礼职官有关,对于他来说算是很简单的推理。但这两个探子不懂现代人的逻辑思维,一看方征居然说得出那么机密的东西,又增添了几分觉得他是“神授”的敬畏感了。
之前方征已经从她们这里,了解到祖姜掌管祭祀的职官共有十二人,星祭是时令祭祀的一项,除此之外,还有祭神和各种节日的奉纳。
不过,祖姜从来不“祭祖辈”,跟她们是原始母系社会性质有关。她们供奉的神之一的女娲,就是她们所有人的先祖了。至于那些“传辈香火”等观念,是父系社会制度的产物。祖姜人只认“母”与“舅”,不认“父”。她们崇拜未来的子孙,而不崇拜过去的长辈。这种社会形态有其独特的优越性,却也有很大的缺陷。从原始社会迈入奴隶制度的扩张阶段过程中,有许多不便利。譬如权威的集中性不够,体现在姐妹两位国主虽有齿序,却没有绝对尊卑观念。
当然,方征并不想替她们解决社会问题,知道陶器制法在谁手上之后,方征惆怅地想:山高路远的,怎么搞过来啊。
他继续琢磨着有没有可能利用叉儿和钩儿,钩儿躺的时间太长,翻动试图舒展着身躯。她们手脚都束缚着绳子,长度够她们翻身,却无法离开床的范围。
她们刚才接受问话时都是侧着身子,钩儿平躺过来时,方征眼睛一晃,看到她脖子里漏出个小东西,刚才的角度埋在衣服下面。方征手上托了块多余的布片,眼疾手快地从她脖子上扯出来,问:“什么玩意?谁给你带上去的。”
他不让那东西直接沾手,防止上面有毒或者机关。
方征看到叉儿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如法炮制从她脖子上也搜出了相同的吊坠。
最初审问这两位俘虏时,她们脖子上并没有吊东西。
吊坠形状是个圆珠子,中间有个孔,材质摸起来像是骨头。叉儿央求道:“这就是颗普通的骨珠,我们请她们给我们清洁身体后戴上去的。”
看管她们的是几个女狩,也不知叉儿甜言蜜语说了什么,愿意帮这两位俘虏盥洗身体,还帮她把随身物品找了过来。方征心想真是好能耐,她们明明杀了部落里某个男人,也不知是如何洗脑的。他冷冷哼了一声,把两颗骨珠从她们脖子上扯下,塞了两截布条进她们嘴里。
方征走到外面,此时在门口站岗的是年轻的雪茅,严厉道:“是你给她们带的项链?”
雪茅神色紧张,差点哭出来:“我……我……她们一直在求我。这是她们那堆随身物品里的,也没什么棱角,我就……”
方征叹了口气,雪茅年纪小,不太懂事,于是郑重教道:“不能再如此。她们还是敌人,手段多着呢。你就不怕那玩意里有毒或者有小刺?小心被她们弄死。”
雪茅这才冷汗淋淋,用力点头:“我,我知道了。”
方征吩咐道:“你自己记牢,也告诉其他人,不许听她们说话。别忘了她们干过什么事。”
方征准备拿着两颗骨珠回去仔细研究,他才不会轻易觉得这就是个普通爱美的装饰。
方征又去另外的屋中,检查她们搜出来的随身物品。上次方征已经看过了,除了那两枚小骨珠,几只小骨叉和两只匕首,和那个鹿皮口袋之外,就是些日常饮食的东西,没有别的东西了,她们说缝面皮的那些工具在山谷外面埋起来了。让方征有些遗憾,毕竟缝人皮技术的成套工具,在这个时代,是多罕见的东西啊。
方征心事重重,回到自己屋中,他不忘记问连风:
“你认得这个骨珠有什么用吗?”
连风脸色凝重,仔细端详后,严肃道:“征哥哥,这是骨哨。”
圆珠中间有个孔,方征恍然大悟,短促冷笑了声,吹响骨哨来发信号,心眼真多。还好及时防备住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么小的哨子,山谷外面能听到吗?还是说——
“这种哨子很响还是有什么特异之处?”方征问连风。
连风道:“这种骨哨我是第一次见,但从前虞夷发明过撮叶吹,吹的声音人类听起来不响,但是能让动物在很远的地方听得到。祖姜或许把这种技术学过去,改入了她们的哨中……”
方征眉目一凛,这个时代的人或许不了解动物听音的声波频率和人类不一样,譬如海豚的超声波交流人类就听不到。但不妨碍他们经过了大量狩猎实践后,某位猎人吹响口哨或叶哨,发现某个频率和响度,能召回他的兽伴……
起作用的,或许是某种人类听不到,动物却能感知的声波频率。
那两位探子是什么时候挂上骨哨的?她们就算吹响了,看守的人也听不见。她们吹过了吗?
方征心中冒出不祥预感,他直觉准确得可怕,几乎同时他听到了外面的尖叫声。同时窗外像是有人把天幕拨快半天来到了黄昏,太阳光线瞬间黯淡了大半。
方征疾步取下墙上的铜剑出门,连风跟随其后。
方征走出门外,倒吸一口冷气。
村落上方盘旋着一只巨大的蛊雕。方征能非常轻易辨认,这种生物外形似雕,头顶有角,叫声尖利如婴儿。是《山海经》中著名的食人猛禽。
方征从前只在图画里见过,此刻才知晓它究竟有多大。
它的两翼展开宽约七八米,比后世最大的雄鹰还有大三倍。相比在半空中挥动的如此巨大翅膀,它的身体却很小,愈发凸显胸骨处鼓胀如一个球——那里必定有一颗非常大的心脏供血。
山谷四面屏障挡得住大型走兽虫蛇,却挡不住会飞翔的猛禽。
它的两只爪子都是四趾,钩爪如刃,被那巨大的钢灰色爪子挠一下,估计就要殒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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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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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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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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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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