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锋把方征肩头的衣料蹭得乱七八糟,就好像替方征把肩上某个不干净的东西蹭掉。方征虽然满心嘀咕疑惑但也不敢贸然乱猜。和大佬的分寸必须拿捏好……

  为了摆脱这诡异的姿势,方征开始和子锋交流,子锋就不得不抬起了头,四目相对。

  “这条蛇的胆,大人准备如何处理?”

  蛇胆大得简直像个篮球,通体绿得发黑。

  要是其他人动手杀的,方征一声不吭就去割胆了。

  但万一大佬需要吃蛇胆呢?

  子锋摇了摇头,他说不了话,只指着蛇牙分泌涎液的部位。

  方征猜测:“您是说,这条蛇的胆,毒性实在太大,吃不得?”

  方征于是顺着他的手所指方向,问:“那蛇牙呢?”

  方征想把那两颗已经泛黄的牙齿拔下来,多好的利器,还可以当做武器,他一直都没有一把趁手的。

  子锋警告般瞥了方征一眼,摇头。

  方征满心遗憾,暗自琢磨着等子锋走了后再去拔牙,仍然不死心地试探:“那它的骨架和皮……”

  蛇骨还很完整,铺在地上像一截小火车的轨道。蛇骨这种链条状的独特延展性、硬度和形状,让方征想,如果把蛇骨打磨一下,外面绷好皮,做个帐篷、或者做条船……不都很好吗?

  子锋皱眉,似乎对方征总是打这些部位的主意感到不满,严肃摆摆手。

  方征干笑两声,也不知道子锋是另有用途,又或者单纯不允许?不管如何,顺着来,慢慢来。方征也就重新开始烤肉,思索着要是有姜葱蒜酱油醋味精这些调料……

  子锋也动手取了块生肉。但是劈好的木柴都在另一侧。子锋左右看了看,部落女人们还拿了一大堆带不走的东西出来烧,比如打猎留下的大型骨架、牛头、鹿角等……

  子锋看到旁边有好几只掰断的鹿杈,正准备捡来串肉,被方征一下子按住,说:“这个鹿角是会融化的。”

  子锋疑惑打量鹿角,又没法腾出手比划,但方征看得懂他那一丝丝有些不信的眼神。

  “你是不是想说麋角很坚固?烧不断?”方征问。

  子锋点点头。

  “但这是驼鹿角,一烧就化。虽然和麋鹿角长得很像,但仔细看成色就有区别。”

  子锋眼中疑问没有逃过方征眼睛。

  “不知道什么叫‘驼鹿’?”方征一看他的表情就什么都猜得到。

  《山海经》里只有麋,却没有驼鹿的名字。但驼鹿分布得也很广,和麋鹿是属于近亲,古人分不清,就没有单独列出来,其实很多记载里的“麋鹿”都是“驼鹿”,真正的麋鹿反而很少。

  麋鹿角非常坚固,但驼鹿角却易燃易分解易化。

  “驼鹿和麋鹿,就像巴甸人和虞夷人的区别,粗略看差不多,但仔细分辨还是有区别的。”

  子锋仔细端详驼鹿角,来回在鹿角和方征之间看。

  “你问我怎么知道的?”方征心中一动,看着那清秀脸庞,脑袋有些热,脱口而出,“给你讲个故事?”

  方征事后想起,总觉得自己脑袋那时候大概被篝火烤糊了,才会如此冲动,有些事是不应该分享的,留在记忆深处,成为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然后和他一起埋葬。

  可是,温暖的篝火,明亮的眼神,食物的香气,饱足的躯体,都会带给人一种“幸福”的放松错觉,在那虚幻短暂的时刻,回忆起曾经有过的快乐,感染别人。

  “有个皇帝叫乾隆……咳咳,皇帝,就是那种大部落首领的意思。”

  话出口方征就后悔了,然而看着子锋期待的眼神只好硬着头皮讲下去。在心里告诉自己:就当是为了笼络大佬。

  “他在御花园……咳咳,就是他自己的花园里养了很多鹿,把脱落的鹿角打磨成工艺品。咳咳,工艺品就是用鹿角做的漂亮饰品。可是有一件工艺品某天竟然消失了,为此很多人受到惩罚,却什么也没有查出来。后来有个聪明的臣子,叫纪晓岚,发掘真相告诉乾隆说:御花园里能产鹿角的鹿共有两种:一种是驼鹿,一种麋鹿。驼鹿角很脆弱,受烤会融、天冷会分解,而麋鹿角不会,后者硬度要大得多。那些工艺品是因为冬天太冷了,驼鹿角就分解成粉末了。乾隆释放了无辜牵涉者,并且重赏了纪晓岚……”

  方征是在北京弄堂里,边吃糖葫芦,边听遛鸟老人讲的这个故事。那时候父亲带着他游玩,刚吃完羊肉火锅,身上还暖呼呼的。m.χIùmЬ.CǒM

  那时候的他,是多么快乐啊。

  子锋边听这个故事,露出有所感的笑容。方征心想远古之人就是好糊弄。

  但如果方征真正听到子锋的心声,大约就不会如此轻松了。

  子锋恰到好处的笑容下面,掩盖着诸如“这种听上去很著名的首领事迹,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方征思绪不受控制想到从前的快乐,把手里烤好的肉塞给子锋,“你吃吧,我有事先——”

  他压抑住心中翻涌的酸楚,三步并做两步就走开了。一直走到村边树下。所有喧嚣声都远离,公社那边依稀传来笑闹声,火光冲天明亮。方征背对着不想看,在草地上躺下,把手搭在眼睛上,让自己陷入黑暗。

  不多时,方征只觉得逐渐热起来了,他模糊见前方燃起了个小型火堆,子锋坐在火堆边翻烤着一串肉。

  方征心绪恶劣,哪怕是大佬也不想搭理,假装熟睡又闭上眼睛,只听着火堆燃烧的哔啵声和烤肉的滋滋声。

  又过了一会儿,一只手拨开了方征搭着眼睛的手,子锋把这串烤好的肉递给方征,眼神透着关切。

  方征内心毫无波动,然而不能惹大佬生气的自保心态起作用,他敷衍地致谢起身点头,接过肉三两下啃完。温度适宜,里面揉的盐划开了,烤得均匀,外焦里嫩,肉香四溢。

  如果他心情好,就会说些话把子锋逗笑,加紧他的笼络大计。

  可是方征四肢虽然变暖,心情依然阴郁,沉默如一块硬邦邦的石头。这种情绪下他没法发挥得好。他深吸一口气,想竭力使得这股干扰思绪的刺痛散去。

  他失去了亲人,也没有朋友,除了内心的毒刺一无所有。子锋示好在他眼里就像个小孩子发现个新鲜好玩的人,送什么种子、烤什么肉,都是小孩子的玩法,丝毫不能触动方征。

  很久之前,方征就放弃“交朋友”三个字了。况且子锋不可能成为朋友,他是那个家伙的同伙,在打听完情报之后,为了保险起见,方征还必须想办法牵制子锋。

  何况,尚且不知道这副面孔到底是子锋装出来的,还是本性如此。前者危险,后者幼稚,都是方征想竭力远离的。

  要思考那么多东西,眼前这些,兴味索然。勉强应付,已经是他的极限。

  当然子锋并不知道方征这些冷漠又寡淡的想法,虽不能说话,居然指着天上的星星,邀方征一起看。

  篝火明亮,也没有掩去漫天星光。这是夏秋时节,天空中明亮的星座,方征也识得。

  北斗星座、天鹅座、天琴座……

  在商代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已经有许多颗二十八宿的星名,星宿体系形成年代只会更早。

  他忽然有些感慨,一切都改变了,这里找不到钟表日历、语言古老、文字不识……

  唯有头顶万载不变的静默星空,几千年一如昨昔。

  夏季的星空,北斗、银河都在最显眼位置,春秋的大星座则被压在天幕边缘,等待下一个季节的流转。

  子锋依然比划着那种方征看不懂的手势,边比划边指着不同星星的方位,或许也给星星起了不同的名字,衍生着瑰丽的传说。他看上很高兴,还拿过方征的兕角,甚至指着上面那个变态刻的像小鸡崽似的拙劣简笔画对方征笑。

  呵呵,你同伴做的好事。方征内心毫无波动。

  方征偶尔敷衍地点点头,在烤肉的香气和火堆的温暖中,不知不觉睡着了。他错觉有个毛茸茸的东西蹭了一下自己的肩,但很快翻过身又不记得这件事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火堆已经熄灭,子锋也走了。方征抬头就看见了正在冉冉升起的太阳。

  方征回到公社那边,听到了玄思长老醒来的消息。

  方征走进公社里的时候,正听到冥夜大长老和玄思长老商量如何处置那二十多个婴儿。

  “带是带不走的。”这样一句话轻飘飘落入耳中。

  方征掉头就走,会如何处理,他其实隐约能猜到,但是不想听。

  当年的自己,也是个孤儿,如果不是运气好被养父捡到,就是和今日这些婴儿一样的结局。

  方征等了一会儿再走进去,惊讶地发现两个长老和几个女人在争执什么。

  那几个女人之间有绩六,她说:“我留下。”

  另外几个女人也纷纷说:“我们留下。”

  她们想留下来照顾婴儿,等到虞夷的的军队顺利把那三个战奴部落除掉,其他人就能回村里来接他们。

  “我们必须做好迁徙的准备,不一定回来了。”藤茅出声反对。

  “那这些孩子就丢在这里吗?”绩六问。

  周围一片沉默,正因为知道是必然的选择,才不好开口。不知谁嘀咕了句“耻辱的种”,引发了更大范围的沉默,遭受过强.暴并生产的女人们心情复杂,无声流下泪水。她们憎恨宗主国和命运,有些人的恨意被转移到了婴儿身上,有些人的恨意却被母爱天性打败。

  玄思长老提过一个折中方案:“如果所有人一起上路,可以带走一部分婴儿,轮流照顾——”

  那到底是哪些被带走,哪些被留下呢?

  这些两三岁的孩子,都还没有表现出区别,凭借什么来决定呢?

  本意虽然是好的,细想依然心惊肉跳。

  方征静观不发一言。他当然是要跟着大部队,才能走出巴甸国的包围圈。对部落的内务没有任何掺和的兴趣。然而这时,忽然从远处射来一支利箭,准确射在公社内悬挂麻帘的横杆上。

  横杆是一根臂粗的长木,悬在婴儿的床的上方,那支箭射中的横杆和屋顶支架相连的一侧,横杆掉落了半截,但另一侧还悬在屋顶上。

  如果那根横杆全部掉下来……

  就会砸到婴儿们的床上。

  子锋走到公社门口,他手中握着那副巨大的弓箭,下颔的绷带已经扯掉了,露出深棕色还未掉落的疤。他终于能开口说话,嗓子还没全好,沙哑如一把钝挫的刀,但声音非常清晰。

  “不带婴儿,你们只死一半。带婴儿,你们全死。如果你们下不了手,告诉我。”

  子锋摞下这句硬邦邦的话,扫视四周的眼神锐利,他手中还握着一支箭,可以射落横杆的另一边相连之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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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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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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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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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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