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半年后结婚的时候是什么情形?”
“就是……”
林金凤把当时赵世杰说这话的情形复述了一遍。
邹艺雯听完无话可说。
林金凤再次强调自己看人很准,她说赵世杰绝对不是个贪财的人,他能选择自己,是自己的幸运。至于他家里的负担,在她看来都不是问题,因为她有钱,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她没有对邹艺雯说的是,她可是有个情敌叫郑月娥,今天还看见了。
尽管郑母说郑月娥已经有对象了,就是那个戴眼镜的斯文年轻男人,可是她也留意到了郑月娥见到赵世杰之后的表情。很明显,郑月娥还惦记着赵世杰呢。
既然赵世杰是自己两年多来一直惦记着的人,他也如愿长成了自己想要的男人的样子,那么自己一定要把握住机会,抓住这个缘分,抓住这个男人。
过几天,她就会正式跟他谈一谈,怎么筹备结婚的事情,定下日子。
她是结过婚的人,对于结婚这个话题,不像没出嫁过的姑娘一样不好意思说,更何况,是赵世杰先提出来的,这是多好的条件。
赵世杰在客厅里跟李焕一起聊了些烟酒的话题。
他了解到烟酒的利润率挺高,就动了心思,是不是可以开家烟酒的零售店,如果销量起来了,还可以搞批发。
在他看来,烟酒也是属于消费品,还是可以快速回收资金的那种。比起他做点心和小吃的生意来说,这个烟酒生意没那么繁琐,赚的钱还不少。
李焕尽管是酒厂的销售,可是烟酒不分家,他对烟草的批发渠道还是有一定的了解。因此,在跟李焕聊天的半个小时里面,赵世杰进一步了解了很多关于烟酒生意的门道。
开一家烟酒零售店,基本上会是他开食品店本钱的一倍,流动资金也是要多一倍。也就是说他需要六七千块钱,才能把店开起来。
自从开起食品店之后,这半年多下来,他差不多把投入的本钱赚回来了,现在他的手上有五六千块钱。
要是他想开一家烟酒零售店,也是能开起来的,但是考虑到他对林金凤说的下半年结婚,这钱要为结婚做准备,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出来。他只能把开烟酒零售店的心思压下来,等结婚之后攒了钱再说了。
在林家呆到八点半左右,李焕送赵世杰回村,邹艺雯则是留在林家继续跟林金凤八卦,等老公送了赵世杰之后回来再接自己一起回去。
开车就是快,十几分钟之后,小车就停在赵世杰家的院坝里了。
赵世杰下车,他也没跟李焕客气,请他下车进屋坐一坐,而是让他开车回去的路上小心。
李焕答应了,把车开走了。
听到院坝里车的发动机声音,又是赵世华跑了出来迎接赵世杰。
他说家里人都没睡,等着赵世杰回来呢。
赵世杰在车上就看见了自己家的窗户透出的油灯的昏黄的光,知道至少母亲还等着自己回来呢。这会儿听赵世华说了,才知道一家人都在等自己。
他手里拎着几个袋子,里面都是装的今天在县城逛展销会时买的一些点心和小吃等。
“四弟,走,哥给你们买不少吃的,既然大家都没睡,那就一起来开个茶话会好了。”赵世杰一手拎着袋子,一手牵着赵世华快活地说。
今天他的心情好极了,从早到晚。
当他心情好的时候,他喜欢跟自己的家人在一起。
进屋的时候,他看到了家里堂屋的桌子旁坐着母亲,她正在就着油灯纳鞋底。二妹和三妹两个人,在那里抓小沙包玩儿。屋角还生着炉子,炉子上坐着一壶水,水大概是烧开了,付出咕咕的声音,蒸腾出袅袅的热气。
这是家该有的样子,暖和又温馨。
“妈,二妹,三妹,我给你们买吃的回来了!咱们泡一壶茶,一起来开茶话会!”他进门后把手里提着的袋子扬起来,兴致很高的说。
“噢!”赵世红和赵世丽一起跳了起来,争先恐后地跑过来从他手里把袋子拿下来,然后打开,看里面都装了什么。
赵母眼尖,在儿子抬高手,扬起手里的袋子时,发现他手上戴了一块亮闪闪的手表,以及她看到了儿子脖子上围了一条崭新的藏蓝色的羊毛围巾。
于是她问赵世杰:“老大,今天进城花不少钱吧?”
赵世杰说:“花了一些,算不上多。”
“我瞧着你买了一块手表?”
“手表不是我买的,是金凤买的。”
赵世杰没留意,直接换了种说法称呼以前一直在母亲面前说的林姐。
赵母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种不同。
她皱起了眉头,问赵世杰:“她送了你一块手表?”
赵世杰把母亲的表情尽收眼底,他暗暗后悔这嘴快了点儿,还有回家的时候也没把手表取下来,被母亲看到了。
今天在县城里面逛展销会时发生的事情,他本来打算晚些再跟母亲说的。至少等年过完再说,他不想因为自己选择了林金凤,母亲会不高兴连个年都过不好。可能潜意识里,他也觉得母亲会不同意自己选择林金凤,跟她结婚。因为林金凤不符合母亲儿媳妇的标准,再加上母亲一早就警告过自己。
哪曾想,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
今天林金凤向自己表露了情感,自己也回应了她,还嘴一张,说了什么下半年结婚的话。
赵世杰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他既然说出了口,那肯定是要履行诺言的。再说了,他一直都喜欢林金凤,从第一次见到就有好感,还无数次遐想过她。林金凤是他成为赵世杰之后,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他产生了欲望的女人。他也分不清楚爱情和欲望到底有什么不同,他觉得跟一个女人过日子,首先就得喜欢她,想要她。爱情这个新鲜词儿,最基本的是来自于他跟一个女人发生关系的愿望有多强。不巧,他想跟林金凤发生关系的欲望无比强烈。所以,他认为自己是爱林金凤的。再说了,林金凤在他心里不但漂亮成熟,还心善,还能干,还体贴。她做自己的妻子,足够了。和这些相比,那什么年龄差,以及结婚生过孩子,都不算什么。
但此刻母亲既然问起,他想了想,反正迟早要说的,不如早点跟她说,让她有个心里准备。
“妈,我一会儿跟你说,这会儿咱们先泡点茶喝,吃点儿我带回来的小吃和点心吧,这些小吃和点心可是全国各地的知名特产,大家都尝尝。”
赵世杰一边脱掉大衣,取下围巾,一边对母亲说。
赵世红蹦着去拿了一个泡茶的陶瓷缸子来,在里面放了茶叶,提起炉子上烧开的水,往陶瓷缸子里注水。
赵世丽则是去拿了两个瓷盘子来,把赵世杰买回来的特色点心和小吃每样都抓了些放在里面。
赵母猜想,今天林金凤跟她的朋友一起开车来接走大儿子,一定是有所图的。不然,也不会去了一趟县城回来,大儿子这又是新手表又是新围巾的。自己千叮咛万嘱咐,让大儿子不要跟林金凤走太近。结果呢,儿子还是上了那个女人的当。
此刻当着两个女儿和小儿子,她也不好当即就拉下脸问大儿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个林姐又给他买手表,又给他买围巾的。
这两样东西,可不是一般关系的男女可以送的,那是谈恋爱的男女或者夫妻才送的。
赵家在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充满了欢声笑语,几个孩子高兴非常,一边吃着点心和小吃,一边说笑。
赵母呢,陪在一旁,尽量配合着欢乐的气氛,不时笑笑。
十点多东西吃的差不多了,茶也喝饱了,赵世红、赵世丽、赵世华三个孩子被赵母撵去洗脸洗脚睡觉。
赵世杰留下来,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剩下的茶叶水倒了。
看看弟妹们进屋去睡了,赵世杰在母亲身边坐下来,把今天去县城里发生的一些事情对母亲说了。
“什么?你说要跟林金凤在半年后结婚?老大,你是不是被那个女人迷糊涂了,你怎么能跟那样一个女人结婚呢?才一天时间,你就做出这样的决定,你到底长不长脑子?你把妈说的话都忘掉了?”赵母听完生气地说。
赵世杰异常诚恳道:“妈,老实跟你说吧,我跟她在两年多前第一次见面就有好感,她也跟我一样。她说,这两年多她之所以做出疏远我的样子来,是不想让我丧失上进心,也不想让我被无端的流言所困扰。现在,我总算做起来生意,赚的钱足够养家糊口,也算是在社会上立稳了脚跟,并且成熟了很多。所以,她觉得可以向我表露情感了。我们两个彼此喜欢对方,而且都独立做着生意,也就是说我们赚的钱足够一家人过上好日子。我跟她为啥不能结婚,难道只是因为她结过婚生过孩子比我大几岁?这些跟她的好相比,显得多微不足道。最最重要的是,她是我在外忙一天想要回家看到她,跟她一起吃一起睡的女人。妈,我求你成全我们。”
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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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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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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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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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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