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他让赵世杰把野猪肉卖给认识的卖肉的个体户,给的价钱是要稍微低一些,这也是行规。毕竟一整只野猪的肉上百斤,打到野猪的村民们没有卖肉的渠道,就那么卖要卖到什么时候。他介绍了赵世杰把野猪肉都卖给自己认识的个体户,价钱低一些,可是能一次卖完,还能得到现钱。作为一个中人,他会从卖肉的个体户那里得到一些回扣,大致上有十多元钱。
这种事情,在他十几二十年的杀猪生涯中,也有好几次。
因此,他并不觉得自己让赵世杰吃亏了。
他也知道野猪肉卖进会做野味的饭馆里价钱更高,可他并不认识做野味的饭馆的老板。再说了,在义和镇,貌似除了林家饭店,也没饭馆子会一下子收那么多野猪肉。恰恰,他跟林家饭店的老板,不管是从前那个林金凤的男人,还是现在的林金凤,他都说不上话,也就是没什么交情。所以,他也就没建议赵世杰把野猪肉往镇上的饭馆里面卖。
要是林金凤没有出一块四一斤收赵世杰的野猪肉,王大有不会觉得她是故意针对自己。除了针对自己以外,似乎还有别的目的?她不是个寡妇吗,赵世杰长得又一表人才,她肯定是故意出价比较高,让赵世杰觉得她大方,对她产生好印象,便于以后勾搭赵世杰。
王大有刚把赵世杰列为适合招赘的女婿人选,这会儿感觉到有别的女人打赵世杰的主意,自然会不爽。
可是要是阻拦赵世杰把野猪肉以一块四每斤的价格卖给林寡妇,他又觉得自己是在做坏人。他自己就是农民,深知对于农民来说一毛钱都看得重,更别说几十上百元。更何况,他就算阻拦了,赵世杰也不一定听他的。谁也不是傻子,凭啥放着钱不赚。
“她真是那么说的,没骗你?”王大有收回视线,看向赵世杰问。
听得出来,他话语里颇多不快。
赵世杰理解成了果然王大有还是不高兴自己改主意要把野猪肉卖给林姐。
“王叔,这样吧,我把一半野猪肉卖给林姐,一半卖给你认识的那个朋友。毕竟林姐是我野味的买主,她提出来要买野猪肉,我也不好不给她面子。”他把早想好的主意说了出来。
“这……”王大有犹豫。
如果按照赵世杰说的,拿七十斤野猪肉去卖给他认识的那个卖肉的个体户,那么他会有七元钱的回扣。别看七元钱,那已经比他杀一头猪的报酬还多了,平时他帮人杀一头猪,费不少劲儿,也才挣五六元钱。可是,自己为了挣这七元钱,却会让赵世杰少挣四五十元钱,那样的话也太自私了。赵世杰也不是傻子,这次吃了亏,以后恐怕都不会对他有好印象了。
最后,王大有决定好人做到底,既然自己帮忙运了赵世杰的野猪肉到镇上,就让赵世杰多挣两个钱。自己不是想让赵家人欠人情,想让赵世杰成为倒插门的女婿吗,现在就是个卖人情的好机会。
“世杰,既然能有机会挣更多的钱,你就卖给林寡妇算了,我朋友那里反正也不晓得。”王大有说。
赵世杰看王大有不像是说违心的话的样子,就高兴起来,道:“实在不晓得怎么感谢王叔,您等等我,我去把野猪肉卖给林姐之后,就出来付钱给王叔。”
说完,他又想到什么,随口问:“王叔,你说林姐……是寡妇?”
“对呀,你不知道?她男人死了两三年了,她一直守寡没再找男人。”说到这里他四面看看,压低了声音继续说,“我看她就是故意不找男人,才引得那些政府里头当官的,还有镇上的男人们到她馆子里头吃饭……豆腐西施你听说过吗,林寡妇就学的是豆腐西施,怪不得她馆子生意那么好,比她男人在的时候还好。明面上不找男人,其实暗地里还不知道多烂,勾搭了不知多少男人。这也不是我一个人说的,义和镇上还有附近村上的人都这么说,甚至连县城里的人都知道……”wWW.ΧìǔΜЬ.CǒΜ
赵世杰听得出来,王大有话语里透露出来的是对林姐的鄙夷,非常看不起那个女人。
但是,他不相信林姐会是王大有嘴巴里说的那种女人。
他曾经在皇宫里当了十五年的太监,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尤其是女人见得多。他眼睛毒,一个女人坏不坏,一眼就能看出来。林姐虽然风情万种,但是她眼睛里透出的眼神很干净,绝对不是那种靠着美色做生意勾搭男人的女人。
所以,他在王大有说完话之后,只说为了一句:“不会吧?”
“你这小子就是太年轻,没见过世面,更没见过几个女人,所以才会被林寡妇那种女人骗了。年轻人,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都多,过的桥比你走的路都多。你听我一句劝,卖野味给她可以,但是千万不要跟她走得近,不然你就等着倒霉吧,林寡妇会把你吃的渣渣都不剩,人财两失!”王大有非常严肃地说,看上去,他的表情很凝重,似乎非常担心赵世杰会被林金凤那个女人毁了。
赵世杰还是不相信王大有的话,不过,他不想再继续跟王大有讨论林姐是不是坏女人。
林姐还在柜台那里等着自己去回话呢,他不想让她久等。
指一指饭馆里面,赵世杰对王大有说:“王叔,我先去把生意做了再说。”
“去吧,去吧,我等你。”王大有挥挥手道。
赵世杰重新走进林家饭店,他走到柜台跟前笑着说:“林姐,王叔说让我把野猪肉都卖给你。”
林金凤“哦”一声,转脸看向饭店外那个络腮胡子男人,恰好王大有也往她这边看过来,两人眼神撞上,林金凤敏锐地感觉到了他的敌意。
肯定是觉得自己撬了他的生意,让他少吃了回扣不高兴。
怎么说呢,林金凤从第一次见到赵世杰,就觉得这个年轻男人合眼缘。从他的穿着,还有他说的话,了解到他家里比较困难之后,她就想帮他一点儿。这种帮也不是直接拿钱出来,而是通过收购他卖的野味,把价钱给高一些,间接的帮到他。
对于一个不相干的人不高兴,林金凤并不会有什么压力。
收回视线,林金凤展颜一笑:“那就好,你在这等着,我去叫帮工把野猪肉抬到厨房去过称,称好就算钱给你。”
赵世杰点头说行。
林金凤随即从柜台里出来走向后院,他叫了两个帮厨的年轻小伙子出来,赵世杰引着他们出去把拖拉机车斗里的两扇野猪肉抬下来,抬到后厨去过称。
“一百四十三斤二两……一块四一斤,一共是二百零四毛八分。”林金凤拨打着算盘,最后说出了一个数字。
赵世杰听了心花怒放,立刻接话:“林姐,把零头去了,就给我一个整数吧。”
林金凤抬眸看他,露齿一笑:“行啊,我也是这意思。”
拉开柜台下的抽屉,她数了二十张十元的钞票递给赵世杰,然后问他:“上回让你去严老头那里买的草药,你妈妈用了之后有没有效果啊?”
“有的,我妈妈说手脚的那种麻麻的感觉消了些。”
“那就坚持用。”
“说起来,我还要多谢林姐介绍我去严老头那里抓药呢。还有,林姐把我打到的野味都收了,让我能挣钱,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林姐了。”
赵世杰望着林金凤,真诚地说。
林金凤抿唇一笑,道:“小赵,多打点野味给送到我店里来卖给我,我用这些野味多赚钱,也就是谢我了。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句,进山打野味是有危险的,要特别注意安全,毕竟你们家里就靠着你呢。”
听了这话,赵世杰顿觉心中升起暖意。
他很感动,觉得林姐是他见过的最好的女人,包括他是赵太监时在宫里呆的十五年所见过的所有女人在内。
赵世杰一时之间忘记了说话,只是两眼饱含感激看着林金凤。
林金凤大方地迎着赵世杰的目光,继而问他:“小赵,今天要不要在姐的饭馆里头吃饭,我推荐你尝一尝我这里的厨师做的野猪肉,特别香。”
赵世杰想多没想就说好,他想就算林姐卖给自己吃的野猪肉十块钱一盘儿,自己也要给她这个面子,照顾她生意。毕竟自己靠着打猎能挣到这么多钱,多亏了林姐。
今天恰好又是一个赶集的日子,赵世杰想去逛一逛,到中午的时候再到林家饭店来吃饭。
于是他把自己的意思对林金凤说了,林金凤叮嘱他小心小偷,毕竟赶集人多,每逢集日,义和镇上都有被偷的人。
赵世杰听完想了想,他从刚到手的二百元里面数出两张十元的,剩下的都递给林金凤,让她帮自己保管下一百八十元,一会儿自己去逛完街再来拿。
林金凤秒懂他什么意思,不由得发笑,心说,这小赵还真是像个孩子。
接过钱,她不由得戏谑道:“你就不怕一会儿你来拿钱,我不认从你手上拿钱了?要不我给你写个收条吧?”
赵世杰一听笑了,他说:“林姐是这么大家饭店的老板,怎么可能看得上我那点儿钱,再说了,我信你。”
“哦。”林金凤眨眨眼,没再说什么,接过了赵世杰递过来的一百八十元钱,拉开柜台下的抽屉放了进去。
抬起头来,正想跟赵世杰再说几句话,只见刚才在店外等着赵世杰的那个络腮胡子男人大踏步走了过来,拉住赵世杰的手臂就往外拖。
一边拖一边不耐烦地说:“你小子怎么这么??拢?蹈雒煌昝涣耍
王大有力气大,拖着赵世杰就走,赵世杰挣脱不了,只得回头无奈地对林金凤喊:“林姐……那我先走了,中午再过来……”
林金凤点点头。
王大有直到把赵世杰拖出林家饭店才松了手,盯着赵世杰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你小子怎么不听呢,那个林寡妇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你好好的一个大小伙子非上赶着往上贴。你可别忘了,你们一家老小就靠你呢,你要整个什么事出来,你妈和你弟弟妹妹还活不活?”
“……”赵世杰愣愣地看着王大有,心说,他怎么对林姐这么大的意见呢?
虽然他说的话是为了自己好,可自己就是听不进去。
“王叔,我心里有数,不会整什么事儿来的。对了,我这就拿钱给你。”赵世杰说完,从裤兜里掏出来钱,数了十八元给王大有。
王大有接过钱一看,正想说这钱多了,说好的工钱不是十五元吗,现在还多出来三元。
似乎想到了王大有会说什么,赵世杰已经抢先解释:“那三元钱给叔买烟,多谢叔帮我把野猪运到义和镇上来。”
“你小子……”王大有听完笑了,他拍拍赵世杰的肩膀,“我不跟你客气,你今天挣了不少钱,我就收下了,以后再打到野猪,我还帮你杀,帮你运到镇上来卖。”
“行啊!”
“你还要去哪儿,我用拖拉机送你。”
“我要到集上逛逛,王叔,你忙自己的事儿吧。”
“那你什么时候回村里?”
“下午两三点。”
“我要晚上五六点才回去,世杰,你晚上到我家来吃饭吧,小静她妈做的红烧野猪肉很好吃,你来吃,咱们喝两杯?”
“这……”赵世杰犹豫,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杀猪的王叔对自己这么热情,还要请自己上他家去吃红烧野猪肉。
他一贯不会以恶意来揣测人,要是平常他就一口答应了,但是今天他确实不想去。因为今天他要负责把杀野猪后家里剩下的猪杂和猪头都收拾出来,然后做一些菜,跟家里人在一起美美的吃一顿。
“王叔,我不会喝酒,再说了,今天回去我还要做饭,家里没我,我妈和我弟我妹弄不成一顿好饭吃。”赵世杰实话实说。
赵世杰到底会不会喝酒,王大有还真不知道,他只是念叨赵世杰这么大的小伙子居然不会喝酒,村里跟赵世杰一样大的年轻人都会喝。
回头一想,今天赵世杰卖野猪挣了不少钱,肯定是想要跟家里人一起高高兴兴吃顿好的,自己请他上自己家去,赵世杰不乐意也是正常。
“那就改天吧,改天我让小静妈做点儿好吃的,你来学着喝两杯,哈哈哈哈!”王大有一边笑着说话,一边重重地在赵世杰肩膀上拍了几下。
赵世杰依旧是被他拍得肩膀歪斜,还不能皱眉,还要爽快地答应他到时候一定去。
王大有上拖拉机之前看了看林家饭店里面的林金凤,接着再次叮嘱赵世杰千万要跟林金凤保持距离,除了卖野味给她,最好少来往。要是赵世杰不听劝,他会让赵母知道这事儿。
“啊!”赵世杰惊讶出声,他赶紧抓住王大有的手臂,“叔,你可不能去我妈面前乱说啊,我就只是卖野味给林姐,加上今天才见她两次面……”
“你敢跟在我跟前发誓,说你对她没有别的想法?”王大有紧盯着他的眼睛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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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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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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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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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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