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长兄[古穿今]>11.还米
  虽然赵世杰话说得轻松,可是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还是没有像平时一样头沾着枕头要不了一会儿就睡着。

  今天晚上他翻来翻去,想到一个月之后要还舅妈家四十三元的事情。

  他想,这至少要进山两次,并且每次还要能够打到野味才行。本来,他还剩下七块钱,计划做出硬木弓箭之后,拿去镇上找人把包了铁皮的箭头焊上。今天舅妈来,他还了五元钱,就只剩下两块钱了。如果按照原计划去镇上找人焊铁皮箭头,那可能给了工钱,就剩不下什么钱了,万一家里临时要买个什么也没钱。

  要不,再用简易的弓箭进山去打一次猎,猎到东西卖了钱再制作硬木弓箭?

  总不能再进山还碰到那只豹子吧?

  想到这里,赵世杰已经决定过两天,等天气好再进山一次,猎到一些东西回来去镇上卖给林家饭店的女老板,卖了钱回家再把硬木弓做好,然后再进山去打猎。

  拿定主意之后,他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起来,赵世杰去厨房帮着二妹做早饭,然后提出请二妹最近一段儿跟自己一起去赵家的田地,教一下几怎么种庄稼种菜,因为这些事情他都忘掉了。

  “好。”赵世红一口答应。

  她已经对大哥忘掉一些事情习惯了,所以并不吃惊大哥连怎么种田都忘记了。但她没忘记告诉大哥,自己在种田方面是个半瓶水,水平根本没有大哥高,只能马马虎虎教下大哥。m.χIùmЬ.CǒM

  “没事儿,不是说师傅教进门,修行在个人吗?我学会了一半,后面再琢磨琢磨,就能种好的。”赵世杰冲着她笑道。

  “大哥说得是,那么,我们快点儿把早饭做好,吃了早饭,我们一起去田里瞧瞧。自打大哥你病了,咱们家的水田好几天没人去瞧了。”

  ……

  两兄妹吃完早饭之后看看时间还早,就一起出门儿了。

  赵世红在前面引路,十多分钟之后就到了赵家的那一亩多水田。

  现在还是春天,秧苗才栽下去一个多月,长了一尺多长。乍一看,田里的秧苗绿油油的,长得很好,似乎用不着操什么心。但是赵世红还是挽起裤腿,脱了布鞋,下田去把水田里的一些浮萍和水草给捞起来,说这样秧苗才不会被夺走营养长不好。

  赵世杰看到二妹下田,他也脱了布鞋挽起裤腿下田去。三月水田里的水冰凉,赤脚踩在水田里面会感觉冷。就算赵世杰是个成年男人,刚一下田,还是忍不住一个激灵。反观赵世红,似乎淡定得很,根本没觉得冷。她动作娴熟地把水田里的那些浮萍和水草都捞起来团在手上,等到多了就扔到田埂上。做这些的时候,她对赵世杰说,这就是秧苗载下去之后经常要干的活儿。这是最简单的,另外要看的是秧苗上有没有虫,有虫的话就要去镇上的农资商店买点农药来灭虫。

  “农药?”初次听到这个词儿的赵世杰不解地问。

  赵世红耐心地把农药是什么解释给他听,还说幸好旗山村最近两三年水稻都没遇到害虫,村民们不需要额外出钱去买农药来灭虫。

  “二妹,我听你说农药有毒,可以毒死害虫,人不小心吃了还会毒死人。假如这是有毒的,那么撒到水稻上,水稻会不会也中毒,以后稻穗里面也有毒,人吃了会中毒?”他有些担心地问。

  这种问题赵世红可是从来没想过,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这么说,这个人还是她的大哥。

  想了想,她认真地回答:“应该不会毒到水稻,不然为什么从来没有人说吃了打了农药的米会中毒呢?至少我们村的村民也有吃了自家打了农药后长出来的米,可是没有人肚子痛……”

  “这样啊,那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赵世杰眨眨眼说,“不过,我还是觉得能不用农药最好。”

  赵世红撇撇嘴:“没有虫子糟蹋水稻,谁家也不会花钱买农药,可是有虫子,不用农药,水稻就会全毁了,一年的辛苦全白费,咱家可是指望着这田里的米吃一年呢。”

  “咱家的田一年下来可以产多少稻谷,打多少米?”

  “一千二三百斤的稻谷,打八百多斤米,交一些,落下六百多斤。”

  六百多斤米,也就是每天全家人只有不到两斤的口粮。赵家现在五口人,一天三顿饭,每顿半斤米,要是煮干饭肯定不够吃,那就只能吃稀饭,再掺杂着些粗娘。以前赵父赵母在的时候,除了种田,赵父还在农闲的时候去打短工,赵母则是喂鸡喂猪种菜,这样一来,就能把日子过走的同时还有结余。赵父一走,赵母一生病,这些收入都没了,怪不得赵家的日子会越过越难。

  赵世杰听完妹妹的话,还算了一笔账,那就是就算按照黑市价买米,按照两毛钱一斤算,六百多斤米就是一百二三十元钱。

  假如他每次进山打猎都能有三十元钱的收入,只需要四次,他就能够挣到一年的米钱。

  就算每个月进山两次,这也就是两个月的事情。

  这让赵世杰产生了一个想法,种庄稼根本不如打猎。毕竟从栽种下水稻,到水稻收获,这可是需要半年的时间,付出的劳力和心血比打猎多出来不少。

  但赵世杰也不得不承认,田里的那点产出对农民来说最基本的维持生计的东西,是要比很多挣钱的门路更稳定,这也是为何农民们就算知道种田辛苦收入差,可还是固执的要种下去的原因。

  目前,他就只有打猎这么一个不算稳定的挣钱的门路,自然是要把田种下去。

  赵太监是一个做什么事除非不做,不然都会尽量做到好的人,现在成为赵世杰之后,赵世杰本身是一个以种田为主业的农民,那么他也就要努力做好符合赵世杰身份的事情。

  接下来,赵世杰认真地学习二妹教给自己的东西,把赵家田里的那些浮萍和水草什么的都清除干净。

  忙活了一会儿之后,他让赵世红先回去带着三妹一起去上学,自己把田里剩下的活儿干完就回去。

  赵世红看看天色也差不多到上学的时间了,就从田里上来,在田埂上扯了几张芋子的叶子擦了脚上的水和泥巴,再在裤腿上擦擦,最后穿上布鞋跑回家去。

  在赵世红走后,赵世杰又在田里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忍着不适感,才把水田里的那些浮萍和水草全部都清除干净了。

  不干活不知道,原来这么简单的农活却是那么累人。

  一个多小时不到两个小时,赵世杰在水田里清除浮萍和杂草,因为一直弓着腰,干完活一站起来,真得觉得腰背酸疼。而且双脚在冰凉的水田里泡了一个多小时,从水田里把脚□□,站在田埂上的那一刻,双脚又僵又木,他差点站不稳摔倒了。

  按理说,原身一直干活,不会因为这种程度的农活就出现刚才那种腰背酸疼,双脚冷僵的情况。可能换了芯子,又因为大病一场起来,感知变了,身体素质也比以前差,才会让他现在有吃力的感觉。

  看来,要让身体变强,才能干好农活。

  成为赵世杰的赵太监并没有加强锻炼的想法,在他的观念里面,假如身体不好的话,就要吃好点儿才能让身体变好。至少在他做太监的时候,宫里人,上到皇帝嫔妃,下到宫女太监,都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要想吃好,就要有钱买肉买蛋,买鸡鸭鱼肉,买补药。

  归根结底,还是一个钱字,没钱就不可能吃好,也不可能让身体好起来。

  赵世杰迫切地想要再次进山去打猎了。

  带着这种想法回家,他去把自己的简易弓箭拿出来检查了一下,然后打算明天再次进山去打猎。

  在再次进山打猎之前,他也没有闲着,先是去房前屋后的山坡上转悠,看有没有合适的硬木做弓。找了半天,竟然没找到合适大小的做弓的硬木。如此一来,他只能进山去打猎的时候顺便找做硬弓的小树了。

  还有,村里人做中午饭的时候,他提着米去了马婶子家还米。

  马桂花见他这么快就提了米来还,并且还是还的五斤半,是又高兴又吃惊。她先是推辞接受多出来的半斤米,后来在赵世杰一通好话之后,才把称过的五斤半米倒进了自己家米缸。

  “世杰啊,你这几天去干什么了,这么快就来还米了?”马桂花倒米的时候觑着赵世杰问。

  “进山去打了些野味。”赵世杰老实回答。

  他想,自己进山打猎的事情村里人很快就会知道,毕竟老吴的小卖部可是村里各种消息的汇聚地,舅妈不是就是从老吴那里知道自己买了五十斤米吗?

  “哟,世杰,你果然有能耐了,竟然会打猎,我怎么不晓得你会打猎呢?之前可是从来没看见过你跟村里的年轻人进山去打猎啊?”马桂花睁大眼上下扫着赵世杰笑着说。

  “几个月前跟一个路过咱们村的老人学的。”赵世杰简单地答。

  “路过的老人?什么样的?”马桂花继续问。

  赵世杰看到马桂花已经把米袋子里的米都装进了米缸,也不想再跟她继续八卦,就笑着说自己家里的两妹妹快放学回家了,他要回家去做饭。

  马桂花对赵世杰越来越感兴趣,还想跟他再说会儿话,听见赵世杰要走,情不自禁一伸手去拉住了他手腕,道:“再跟婶子说说那个教你打猎的老人嘛,我总觉得他是有来历的老人家,说不定是哪个大干部的保卫……”

  赵世杰对于马桂花骤然伸手拉住自己吓了一跳,心瞬间就跳快了。

  曾经是太监的他,对于女人的触碰那可是相当的敏感,尽管他在穿来的二十一年,就摸过宫女宝婵的小手。

  愣了一会儿,赵世杰回过神来,使劲儿把手腕从马桂花的手里挣脱出来,转身就跑。

  他跑出灶房的时候,迎头撞上了一个跟他年龄查不多的年轻男人,那个年轻男人脸色铁青地盯着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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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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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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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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