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刀不语>第三六二章——乌思小镇
  一批骏马撕裂了清晨的薄雾,踏着草原上的露珠疾驰而去。

  唐锦年从现龙港出发,一路沿着官道,逢驿站必换快马,饶是如此,也用了十五天才算是真正进入了乌思地界。

  乌思在中原人眼里从来不算什么好地方,地势居高,早晚温差极大,素有早穿棉袄午穿纱的说法,再加上空气稀薄,甚至许多人来到这里会犯喘症。诸多原因于此,所以会来乌思的中原人并不多。不过与之相反的是,乌思人却普遍很好客,虽然有着自己的一套语言体系,甚至大部分乌思人连官话都不会说,但只要来了客人,他们便会拿出油茶青稞酒来招待。

  在大多数中原人的认知里,都以为乌思人便是在茫茫草原上放牧,居无定所,常年住着帐篷。其实并不然,乌思人也有着自己的城镇,在人员密集的居住区,他们会建起稳固的碉楼,在此定居。也有靠放牧赖以为生的乌思人会常年携带着帐篷,以便能随时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茫茫草原,入眼一片青绿。

  唐锦年策马疾行,天空中隐约可见一只大雕划破长空。想起来时,蝶恋花曾问过他一个问题。

  “机关鸟既可载人,你何不乘此而去?”饶霜双眼放光,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如此来回一趟只怕都要不了一个月。”

  唐锦年面无表情,只说了一个字。

  “冷。”

  现在想来,唐锦年心里只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饶霜真是有些蠢过头了。虽是这般想到,却不知为何,竟是有些想念了。

  唐锦年摇了摇头,抛去那些杂念。天边的视野中,出现了大片的棕色。

  是一大群的牦牛。

  有牦牛,那肯定就有牧民了,唐锦年心中一喜,再次策马加鞭。

  快马奔来,唐锦年已经隐隐看到了帐篷的轮廓。

  随着马蹄声渐近,终于是惊动了帐篷的主人。只见帐篷的帘子被撩起,一名有些削瘦的乌思男子走了出来,两腮上挂着酡红,那是乌思人的特征。

  “吁——”唐锦年勒马停步,坐在马上朝男子随意拱了拱手:“兄台,伽蓝寺怎么走?”

  男子抓了抓后脑勺,似乎是花时间理解了一番唐锦年话里的意思,才结结巴巴说道:“那……还要往西边……还远哩!”

  唐锦年告了声谢,拨转马头就准备离去,那男子忙来到马前拦住了他。

  “还有何事?”唐锦年一挑眉,有些不悦。琇書蛧

  男子抓耳挠腮,组织了半天的语言:“你这个马,不得去的,跑不拢的……”

  唐锦年听得一知半解,皱着眉问道:“说什么……什么意思?”

  男子连说带比划:“从这里过去,最快的马儿也要跑十天哩……草原上没有官驿嘛,你怎么换马?”

  唐锦年这次听懂了,忙问:“那怎么办?”说罢,从怀里摸出一锭碎银子递了过去。

  男子摆了摆手表示不收,继续给唐锦年指了指方向:“那边看到没有,到那边去,马儿跑半天,是我们镇子,去那里买些吃的,换匹快马,再出发就可以哩。”

  “如此甚好。”唐锦年笑道,再次朝着男子拱手,“多谢。”

  男子笑着摆手,突然想起了什么。只见他从腰间解下了自己的酒囊,挂在了唐锦年的马鞍下,对唐锦年笑道:“我家的青稞酒,好喝着哩,路上喝一口,浑身都是热和的。”

  说罢,男子又把脸贴在了马头上,手掌不停抚着马脖子,轻声说着什么。唐锦年听不太清楚,只隐约听到几个字:“快快跑……跑快些……有青草吃……”

  辞别了牧牛男子,唐锦年朝着男子口中的小镇去了。

  男子对马的脚程估计得很准,说半天就真的半天才到。等小镇出现在眼前时唐锦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应该是下午未时。

  唐锦年从马上下来,牵着马进了镇子。

  虽说这里也不时会有中原人路过,但唐锦年与乌思人格格不入的服饰终究是有些显眼,引得镇民们频频侧目。

  唐锦年没有在这里过夜的打算,他随手拦住一人,开口便问:“你们这里哪里能买吃食?还有,我要换匹快马应该去哪?”

  被拦住那人是名身材健壮的妇人,被唐锦年拦住一时有些手足无措,嘴里说着唐锦年听不懂的乌思话。

  唐锦年听得是满头的问号:“你会不会说官话?喂,我说话听得懂吗?”

  鸡同鸭讲。

  唐锦年正打算放弃,那妇人却一把抓住了唐锦年的手,拉着他便走。

  唐锦年眉毛一皱,稍稍一用力便把手抽了回来。

  那妇人却不打算放弃,一边又来拉他,一边朝着一个方向指指点点。

  唐锦年想了想便明白了,这妇人大概是要带他去找个会说官话的人,于是点了点头:“你带路吧。”话一出口才想起这妇人听不懂,遂也指了指那边,示意妇人带路。

  二人一路来到一座碉楼前。

  妇人走上台阶去敲门,朝着里面喊了几声,门里传来回话。

  唐锦年自然是听不懂他们说了什么,只隐约听出来门里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吱呀——”

  门被推开,开门的是一个老头。

  老头看了看妇人,有打量了一番唐锦年,问道:“中原人?”

  唐锦年急忙点头,总算是遇到能交流的了,遂拱手道:“老人家。”

  老头让开身子,挥了挥手:“进来吧。”

  那妇人给老头打了个招呼,转身走了。

  唐锦年跟着老头进了屋子,他有些急,直接开口说道:“老人家,我需要一些路上吃的干粮,和一匹快马。”说罢,从怀里摸出了银子。

  老头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支旱烟杆,用火石打燃,吧嗒吧嗒抽了起来,过了一会吐出一口烟雾来,才开口问道:“你要去哪?”

  唐锦年道:“去伽蓝寺。”

  老头诧异地看了眼唐锦年:“你也是去给活佛贺寿的?”

  唐锦年心头一动,嘴里连道:“是了,还望老人家指路。”

  老头咕噜噜抽了口烟,指了指西边:“继续往西边走,骑马十天脚程,等你看到乌思最肥美的草原,最健壮的牦牛,还有天宫一样华美的佛殿,那就是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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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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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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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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