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迟关整体位置位于镇北,戍北,望北三关的西南方向,若是失了三关,这雁迟关便要担当起大闰边城第一关的重任。事实上闰朝也确实是这样做的,雁迟关里投入了闰朝很多的人力财力,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边关重镇,相比起雁迟关来说,望北关之流简直就像是海滩边小孩用沙子堆起来的城池。
雁迟关东邻边城三关,南接冀北,宁邺两省,其地理位置端的是重要非常,若是此城失守,无异于是将闰朝国门大开,贼人去留皆可随意。也正是因为如此,闰朝才会如此重视雁迟关,由于边城三关的存在和历年来北羌人都只是小打小闹,并未有人真的打到过雁迟关来,所以雁迟关这几年的作用更多是用来当做兵源的中转站和辎重补给仓使用,这里雷打不动的有两万兵力常驻,以雁迟关近十丈高的城墙和充裕的粮草物资,凭着这两万人,守住这座城是绰绰有余。
但是今天不一样,鲁朔作为雁迟关的司备副总兵,是雁迟关除了总兵以外权利最大的人,特别是在总兵不在的时候,甚至雁迟关的两万常驻守军,也全都属他管辖。鲁朔一直认为自己和那些只知道在京城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不一样——他是敢上战场的人。虽然说自己现在能坐到这个位置上是因为自家那个当兵部侍郎的爹出了力,但他毕竟是敢上战场的人,这肯定是那些纨绔子弟所比不上的!m.xiumb.com
鲁朔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铁血的军人,就和那些从厮杀中活下来的老兵一样铁血——即使他没有真正打过仗,他还是这样认为的。
雁迟关位于边城三关之后,确实也没机会去接触战争——这也是兵部侍郎鲁乔申敢把自己儿子放到这里来的原因……雁迟关作为朝廷重点关照的地方,油水也确实很足。
直到今天,鲁朔觉得天塌下来了。
当雁迟关守城的军士来报的时候,鲁朔就站在城墙上,这个时候其实已经不需要什么报告了,那漫天遍野围过来的人潮,只要有眼睛的人就都能看到。
若是在寻常,鲁朔还会考虑下怎么用两万人在敌军的攻势下拒城而守,但偏偏在现在这个时候……
“该死……”鲁朔嘴里喃喃地说着。
就在两天前,城里两万守兵被司备总兵尽数带走,原因是朝廷支援边境三关,雁迟关守备兵力两万人奉命前往镇北关助战……整座雁迟关只留下了两千人驻守。
可是为什么……北羌大军会出现在这里?边关三城呢?不是应该在那里打吗?朝廷的大军呢?死完了吗?
但已经没有时间留给鲁朔再去考虑这个问题了,雁迟关孤零零地伫立在广袤戈壁上,密密麻麻的北羌士兵正从北面东面西面围了过来,只有南面的兵力稍弱一些,还未形成合围之势。鲁朔觉得此时的雁迟关就像是一块肥肉,北羌士兵就像是无数的蚂蚁,前赴后继地涌了过来。
“呜嗡——!”
远处响起了沧桑的号角声,那是北羌军发起冲锋的信号。
“副总兵——”手下一名协领在鲁朔耳边大声喊着,“快下令吧!副总兵——我们到底打不打啊!”
打不打?鲁朔从晃神中清醒了过来,他看见城墙下无穷无尽的北羌军士淹没了过来,他嘶声力竭地下了第一个命令——
“撤——快撤!从南门撤退!!!”
两千人对抗百万大军?鲁朔觉得自己还没疯狂到那个程度。他知道自己不战而逃可能会被治罪,甚至还可能影响到自己父亲的仕途,但是……总比就此死在这雁迟关要好!
雁迟关南门突然大开,两千骑发起了冲锋,鲁朔冲在骑兵阵的中间,身边是他的两名亲兵。北羌参与攻城的是步兵,这些未着重甲的步兵根本无法阻挡骑兵的步伐,一个照面便被冲散了,仅有少数处在军阵边缘的骑兵被悍不畏死的北羌步兵用长枪捅下了马,然后瞬间被格杀当场。
当周围已经看不到北羌军士的身影的时候,这支原本两千人的队伍只剩下不到三百了。
“冲,冲出来了?”鲁朔的左臂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那是一名北羌军士留给他的纪念品。直到此时,鲁朔的脸上恐惧的表情才消减了几分,他自己都有些不可置信——两千人冲击几万人,居然真的逃出生天了?
“好像有些不正常……”身边的一名浑身浴血的亲兵眉头紧锁。
另一名亲兵在马上回头望去,远处的雁迟关已经被人潮所淹没了,但并没有发现北羌军队往这边追赶,这名亲兵斟酌了一下才开口说道:“副总兵,似乎有哪里不对……北羌军没有追赶我们,好像是故意把我们放出来的?可是……为什么呢?”
鲁朔怔了怔,他不是不学无术的草包,能来雁迟关驻守除了当兵部侍郎的爹以外,他自己也是有些真才实学的,此时回过神来再仔细想想之前发生的事,终于是回过味儿来了,他沉吟了片刻:“的确……之前我就该发现了,南门的兵力虽然不多,但想留下我们却也是不难的,可我们所遇到的阻力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大。”
“如果说他们是故意为之的话……那南门的兵力为什么会明显少于其他几个门就可以解释了。”一名亲兵点头说道。
另一名亲兵打断了他,问道:“可是……可是他们有什么理由要放我们一条生路?”
“不是要放我们生路……呵呵……”鲁朔沙哑的声音幽幽传来。
两名亲兵看去,只见鲁朔面色惨白,他缓缓转过头来看着两名亲兵,“……他们是怕我们狗急跳墙……”
“狗急跳墙……?”一名亲兵皱眉思索着这句话,“狗急跳墙又如何?还不是守不住?”
“呵……是啊,狗急跳墙又如何……”鲁朔的身子晃了晃,笑声惨然,“狗急跳墙也守不住城,但是……但是我们会烧粮啊……”
“嘶——”两名亲兵齐齐冷气倒吸。
世人皆知,数十年来北羌打不进闰朝,除了有戈壁天险阻隔外,最大的原因便是北羌粮草短缺。
“我们成大闰的罪人了……”鲁朔望着远处那座被自己拱手让出的雁迟关,眼神空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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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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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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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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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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