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瑶连忙应了,领着金喜达进了厅堂,徐念儿则被孙大媳妇带去跟书文、秀瑶一起看兔仔。
金喜达燃了三支香,向夏霖轩和甄子柔的牌位拜了三拜,然后望着甄子柔的牌位发愣,似乎在回忆什么。
书瑶很乖巧地侯在一旁,默不作声,没有去打扰他。
而院子里,因为小乖和火火又被书杰打发去树下玩,金喜达也不在,甄大富与林氏顿时觉得松了一大口气:“杨……杨大人,那位金公子是……是徐大人的亲戚?”
杨县令鄙视地瞟了他一眼:“你做酒楼的,尽然不知道”金舌头”?他与徐大人是世交,但更重要的是,他可是今上从小一起长大的挚友。”
甄大富悔得肠子都青了,金舌头,金舌头啊!只要他说一个“好”字,他们甄家的“美味楼”就发达了!可是可是,自己刚刚还骂他“是什么东西”来着,完了,全完了!别说张知府,就是慕容家,也不敢得罪这个金舌头吧?两千两银子啊!想想都心疼、肉疼!
他恨啦,听到人家姓金,又那么“张狂”,还有杨县令一副阿谀讨好的模样,就应该想到是“金舌头”嘛!他怎么就没想到?
甄大富现在已经全然相信这个院子与自己相克,甄子柔与夏霖轩的魂魄还留在这个院子里“暗算”他,所以他不但讨不到半点好处,还屡屡遭殃。
林氏听到说那位金公子是“今上一起长大的挚友”,也吓得面无颜色,他们这是得罪到皇上身边去了?
之前他们也知道甄子柔在京城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是什么侯夫人,但再怎么样,一个女人,还远在京城,也很难把手伸到这来吧?何况现在甄子柔死了,他们三个小孩子应该也没办法跟京城联系。
谁想到那短命的夏霖轩和甄子柔竟然还有这么一个更可怕更势大的朋友,想想就生气啊,明明知道他们甄家做的是酒楼生意,有金舌头这个朋友竟然不吭一声。
现在别说讨好了,他们根本是已经得罪那位金舌头了!看这个阵势,这次不交出那两千两,金舌头恐怕不会放过他们。
更糟糕的是,有金舌头护着,为三个孩子撑腰,他们还有可能拿到那个什么“擎月弓”吗?
书杰看着神色瞬息万变的两人,暗自冷笑:“甄老爷,甄太太,我们家没有合适您二位的衣服,你们不如早些赶回府城去更衣比较好。”
甄大富二人的脸色更难看了,虽然这是明眼人都看得见的事实,但书杰这么当面点破,还是让他们非常气愤,他们觉得书杰就是在讥讽他们,这个没大没小,不敬长辈的孽种!
“我们走”甄大富狠狠剜了书杰一眼,“来人,你们都愣在那里干嘛?还不抬我去马车上?”
两个下人赶紧过来把他扶上轿椅抬了出去,林氏一把抓住翠竹的手臂将她拖到身前挡着,颇有掩耳盗铃的味道。
“啊哟”一声,林氏踩掉了翠竹的鞋子。
院子里众人哈哈大笑,邻里也相继告辞回去了:“杰少爷,有什么事高声叫唤一下,在家里的人听到都会赶过来。
“好的,谢谢大家了。”书杰对邻里们鞠了一躬,与这条街上街坊邻居们的良好关系是他们爹娘留给他和弟妹的最好的礼物。
书杰领着杨县令到厅堂的时候,金喜达还在“神游千里”。
杨县令不敢近前去燃香祭拜,怕惊扰了沉默中的金喜达。
倒是金喜达很快醒神回来,对着甄子柔的牌位暗道了一句:“你放心,从今往后,我会帮你照应着三个孩子。”
从厅堂出来,当着杨县令的面,金喜达将一块圆形玉佩戴在书瑶脖子上,又拿出一张鎏金的名帖递给书杰:“杰哥儿,五日后,我会离开玉林,你收好我的名帖,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拿着这张名帖请徐府的人帮忙,也可以托人到京城给我捎个信,当然,我会经常跟你们联系的。”
书杰双手接过名帖:“是,金叔叔,谢谢您。”
杨县令赶紧表态:“金公子放心,我跟夏捕头也是结拜兄弟呢,一定会多多关照这三个孩子,有什么事我会及时知会金公子。”
“如此就多谢杨大人了。”金喜达并不看好杨县令,从那天在公堂上的表现,他就看出这个人是个唯利是图、两面三刀的家伙。不过,无论如何,杨易山毕竟是这玉林县的老大,明面上与他交恶对三个孩子没有好处。
金喜达暗自盘算着,等三个小孩过了孝期,跟自己也熟悉了,就把他们接到京城去,反正书杰也是要进京科考的。
“应该的,应该的”杨县令一脸阿谀,这金舌头是夏捕头的至交,他自己是夏捕头的结拜兄弟,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和金舌头的关系也很近?他总算看到了联系自己和京里高阶层人士的一丝纽带,尽管目前还是那么那么的细。
书瑶心里头冷笑?结拜兄弟?
不论是书瑶,还是书杰,倒是都能看出金喜达是真心实意地对他们好,连杨县令这会儿也是因此才又搬出同他们爹的交情吧?琇書網
书瑶感觉奇怪的是,上辈子金喜达有没有出现呢?
前世的这个时候,自己已经成了慕容府的“嫡长女”,在大舅舅家等着“亲生父亲”慕容紫烨来接她。而大哥书杰也因为书文的病奔波,好像已经卖了这个院子。
难道是因为这样错过了金喜达的来访?
还有,金喜达同爹娘到底是什么关系?书瑶六岁的小身子里面装的可是二十一岁的灵魂,刚才在厅堂那么长时间,金喜达眼里的悲痛和眷念她看得清清楚楚。难道那个让金喜达蓄起胡须,并一直未娶的女子就是娘?
金喜达和杨县令离开后,书瑶取下脖子上的玉佩细细看了看,入手温润,绝对是一块难得的极品墨玉,色重质腻,纹理细致,漆黑如墨,玉佩上镂空雕刻着一朵盛开的莲花。
书杰将鎏金名帖也递给书瑶:“瑶儿,好好收起,这位金叔叔看起来真是爹娘的好友,我们以后很有可能会需要求助于他。”
书瑶点头应下,将名帖收进宝箱,玉佩则重新戴好藏进衣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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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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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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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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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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