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代竹姬骂完,随即扬手给了苟峰两耳刮子,啪啪两声脆响过后,苟峰只觉得自己两耳嗡嗡直响,双眼星星乱跳。旁边的几个小跟班更是吓得愣了神,都下意识地伸出手来,在自己的脸上了摸了摸,好像那两记脆响的耳刮子不是抽在别人的脸上,而是抽在了自己的脸上一样。
倒霉的苟峰刚才又被千代竹姬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而且还是当着所有的手下给了他两个大耳刮子,弄得他颜面扫地,他的心里虽然觉得非常委屈,但却没有人能听他诉说,更没有人敢为他伸张正义。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去接的那几个东瀛人想吃一道正宗的当地美食,他为了讨好那几个东瀛人,苟峰应他们的要求,下了高速去找那家老字号餐馆,结果一来一去多耽搁了三个小时,没有按时到达指定的位置,所以遭到了惩罚。
要不然胆小怕事的苟峰是绝对不敢擅自作主,改变行进路线,耽搁这么多时间的。可现在千代竹姬不闻青红皂白,怪罪下来,将所有的过错都归结于他一个人的身上,却没有一个人出来承担责任。他又不敢得罪那些东瀛人,因为人家才是嫡系,而自己只能算是伪军,所以千代竹姬才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到了他的身上,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他本来就已经够窝囊的了,现在再经这么一闹,他更是没有了一丝做人的尊严。没法了,想要继续这样活下去,就不能把尊严当回事,没心没肺,活得不累。等自己手里有了钱和权,那自然就会有了尊严,他的内心也真的够强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有如此的想法,还真的令人佩服。
给东瀛人当狗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千代竹姬在他脸上留下的成果,到现在都还清晰地留在他的脸上,没有想到千代竹姬那纤细的手掌也有这般的威力。
唉!算了不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了,还是把握好当前,该享受生活还得享受生活,不要亏待了自己,尤其是今天,他要去找个地方,把自己刚刚失去的尊严重新找回来。
现在千代的话终于训完了话,他终于可以出去潇洒地走一圈了,去他梦寐以求的地方寻找欢乐,找回自己的尊严,安抚自己那颗受伤的心灵。
苟锋还没有走出大门,便听到有两个黑衣人鬼鬼祟祟地在一个角落处满脸淫笑地讨论着什么,看他们俩那兴奋高兴的样子,好像是得了头彩一样。
他悄悄地走了过去,想偷听一下那两人在说些什么。
“唉!这艳遇之都的名称看来绝非浪得虚名啊!昨晚我去的那家酒吧,妹子正点,而且还非常的热情奔放,那真的是男人的天堂,男人的梦想啊!在那里你可以找回做男人的一切尊严,你可以享受帝王般的待遇,可以受到英雄一样的崇拜,”一个黑衣人陶醉地说道,看他的样子就像是在回味天上人间的美好生活一样。
“你说的是兰陵酒吧吧?”另外一个黑衣人问道。
“你怎么知道,莫非你也去过?”先前的那个黑衣人反问道。
“当然去过了!那么有名的地方能不去么?在那月色如水的晚上,端着一杯琥珀色的美酒,听着那动情的音乐,看着舞池里那青春曼妙的舞姿,那简直就是一种诱惑,一种连杀头都不怕的诱惑,更像一个魔咒,谁也无法破解的魔咒。”
“那里面的妹子总是藏着让人又爱又怜的朦胧,似糖如蜜的语言说来是那么的动人,她会让你不知不觉满足被爱的虚荣,能让你在刹那之间产生一种只想和她一起到白头的冲动,人生只要有了这样的经历,从此以后可能就不会再为别人蠢动了。”
那个黑衣人说完了这一段,仿佛还意犹未尽的样子,所以又继续说道:
“她们的善解人意,能把你心中天大的怨气化解于无形,她们的柔情似水,能让心如钢铁也弯成绕指柔,她们的热情似火,能够让千年的寒铁也能像火山一样,喷发出火红的岩浆。”另外一个黑衣人好像仍然沉浸在他梦想中的温柔乡里一样,说出了一连串富有感情的语言,听得其他人更是心生向往。
“对!对!对!说是那种销魂蚀骨的感觉,人生能有一段那样销魂的经历,此身别无他求了,可惜今晚要值班,要不然我早去享受人生了。”另外一个黑衣人把话接了过去,说完后还来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苟锋把两人的对话一字不落地记在了心坎上,他们俩描述的场景太有诱惑力了,简直让他无法拒绝,于是他连忙走出去,招呼起自己的两个小跟班,朝着心目中那令人销魂的地方面去。
那两个黑衣人见苟锋匆匆忙忙而去,脸上挂起了一副不屑一顾的冷笑,接着便返神身向千代竹姬所在的那间屋子而去。
“那头猪去了吗?”千代竹姬冷冷地问道。
“已经去了,我们亲眼见他去的,而且走得还很急,完全是一副急火攻心的样子。”其中一个黑衣人添油加醋地回答到。
“果真是一头贪吃的猪,”好了你们俩去干自己该干的事吧!
“唉!希望这头猪能发挥一点作用,能让我们顺利接近那两人,给我们下一步的行动降低一点难度。”千代竹姬在自己心里想道。
真出了宾馆大门的苟锋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现在正容光焕发地走在华灯初上的大街上,想着那灯红酒绿的场景,那美女环绕的待遇,他不由得灿烂地笑开了花,刚才那一系列的不快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看来只有这样的环境才是他的天堂,才是他能够施展才华的舞台。那不停闪烁的霓虹灯照在他的脸上,那婉转的歌声飞入他的耳中,如果再有一杯酒端在自己的手上,自己就是当初那个万人敬仰,人人吹捧的苟总了。
而他的身后却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他却完全沉浸在自己意淫的幻想中,没有丝毫的察觉。
不知不觉间,他们便来到了兰陵酒吧的大门外!看到那霓虹灯不停闪烁的招牌,听到那含情脉脉的音乐玄律,苟锋的心差点就跳了出来。
酒吧门口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在卖花,她正用怯生生的眼神在打量着眼前的苟峰。
苟峰也看到了那些鲜花,心里一想,俗话说得好,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既然想要艳遇,那就应该买束花啊!着力提升一下自己的内涵和品味,树造一种风流倜傥的形象,制造一种浪漫高雅的情调,这样才符合自己的身份啊!
所以他骄傲地朝着那个小姑娘迎面走了过去。
“这花多少钱一束?”他态度傲慢地问道。
“二十块钱一束,”小姑娘依旧怯生生地回答到。
就在他准备掏钱的时候,小姑娘好像看到了他脸颊上的那五根纤细而又通红的指印,就好像是刚刚蒸好的白面馒头上,淋了几道鲜红的果酱一样。再加上他那副尊容,还学人家一样,附庸风雅地来买花,不知道他手里拿过的花还送不送得出去,或者说这些美丽的花儿到了他的手里,可能都会竞相凋谢,真的就是一束鲜花插到了牛粪堆里。
想到这里,小姑娘忍不住偷偷地笑了一下,谁知这个小小的细节被苟峰眼睛的余光敏锐地捕捉到了。
本来今天就够背运的了,被千代蹂躏了一番,被所有的人耻笑,那倒还算了,因为那些东瀛人都是上帝,都是主子,他一个也惹不起,为了苟且生存,他早已习惯了把脑袋和尊严放进裤裆里。
现在连一个卖花的小丫头也敢嘲笑自己,他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他实在不能容忍这样的事实了,于是他决定把今天受的气一股脑儿地撒在了卖花小姑娘的身上。
这人往往就是这样,只有可怜的人才会对可怜的人下狠手,往往给自己致命一击的人都是与自己同病相怜的人。层次高的,素质高的人一般都懒得和那些可怜的人斤斤计较,更不会将其置于死地。
“什么?这破花也要卖二十一束”,苟峰装作一副十分震惊的样子。
“你不卖就把花还给我!”小姑娘本来就没见过什么世面,也不知道其中的缘由,看到苟峰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得快哭了出来。
此刻她两眼含着热泪,伸出手去,想把苟峰手里的花拿回来。
二十块钱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算不得什么,但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也许这二十块钱够他们一天的基本开支了,况且小姑娘卖的花也是有成本的,卖出去一束花也赚不了几块钱,如果对方真的不给他钱,这把花拿走,那她今晚可能一分钱也赚不到了,而且还要倒赔十多块钱。
“你的?凭什么说是你的,这花现在在我手里,钱我也给你了,”苟峰其实也不缺这二十块钱,他这样做只是想找一个软柿子来捏捏,想在小姑娘的身上找回自己丢失已久的优越感和胜利感,出一出他心里那口憋了太久的恶气。
的确,在水面下当了太久的乌龟,他也想探出头来透一口气了,这是所有人的正常需求。
说完他拿着花就准备要走人了。
那小姑娘一看不好,连忙走上前去拉着对方的衣袖,准备去夺苟峰手里的花。
苟峰手上用劲一甩,那小姑娘本来就瘦弱,如何经得起这样一甩呢!
她一下子站立不稳,便向着台阶下退去,眼看一脚踩虚,她啊的一声大叫,即将摔下台阶。那台阶有两米多高,一旦摔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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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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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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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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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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