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归元时代>第三十四章 摄魂枪
  “我变啥了?变帅啦?”,井桐摸了摸下巴,难道是觉醒还能带来这种加成效果?

  “帅倒是更帅了,但我感觉桐哥你变得更厉害了。就是,怎么说呢?”,黑眼儿书读得不多,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等级上的压迫感。

  等级威慑完全属于信则有不信则无的玄学,有些人言辞凿凿的说觉醒者天生对普通人有一种等级上的威慑,不自然的会对身边的人产生压迫,可事实上却没有任何科学实验证明这一假说,井桐一直以为这只是一种心理作用,没想到黑眼儿竟然如此敏锐的发现了他的变化,一般只有觉醒者才能感受到人体的元气波动,难道黑眼儿已经觉醒的边缘?要不要弄一份原木浆给他?

  “呵呵!说我帅就行了,其他的不重要”,井桐敲了敲他的脑门,招呼他赶紧开车,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办呢。

  黑眼儿很兴奋,花雪桥很兴奋,所有人都很兴奋,可井桐很郁闷。

  距离魂兽市场几百米远处,有一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足足一百多身着统一黑色制服的危险分子正在翘首以盼。

  今天他们传说已久的老大的老大就要莅临视察,仅有的四辆装甲车也全都摆在门口充排面,这些全是军方淘汰的残次品,被花雪桥不知使了什么手段以极底的价格拍了下来,最后还付送了一辆报废的新式装甲车,就是井桐现在坐的那辆,虽然拆除了全部的武器系统,但好在动力系统还在,看上去可比门口这些上世纪的老土车强多了。

  为了让井桐高看一眼,花雪桥这半个多月可是使尽了浑身解数,不光把内城留守的兄弟全都拉了过来,还外城招了很多地头蛇。不过最让他引以为豪的还是身后这栋快要完工的高楼,这是他拿命赌来的,共八十层,就是在整个外城也是数一数二的,要是拿钱买,以外城的物价,说不得也要十个亿,他硬是空手套白狼一分钱没花,硬生生白得了一栋大楼,为了防止别人捣乱,他们这些人一天到晚就守在这里,现在已经成为亡刃小队的大本营。

  花雪桥费这么大力气也就是想在井桐心里留个好印象,当然也是有点儿不服气的意思在里面,毕竟上次出城实在被压制的太狠了,他也想在兄弟们面前重新抬起头来。wWW.ΧìǔΜЬ.CǒΜ

  这次他故意弄这么大场面,也就是想告诉井桐,虽然他不是觉醒者,也许在城外对付魂兽没什么过人之处,但说到混社会,他花雪桥绝不是故意针对谁,这外城能跟他扳手腕儿的人还没出生呢?

  要不是内城管的太严实在混不下去,他早就一飞冲天了,要知道在内城如此高压之下还能发展出一百多小弟,这其中的难度恐怕是外城这些混混们想象不到的。他能让绑架他姐姐的人不敢再报复,凭的就是手下这帮兄弟,就是他离开了内城,那家被他快玩死的少爷也没敢回来找茬。

  当然这毕竟是外城,最不缺敢打敢杀的人,想要混出个人模人样,也不是光拿嘴说的,要不是井桐带他们捞了第一桶金,估计他们还真得铤而走险,干些送命的勾当了。要知道在外城,一旦被人抓住把柄,那可是要直接枪毙的,根本不跟你废话,远不是内城那样关两天局子的事儿。

  这次他为了一个女人跟一个来自内城的公子哥起了冲突,双方直接玩了大的,就在这栋楼的顶层,谁输了就当场跳下去,结果他险胜,那公子哥竟然不含糊,当下就要跳楼,不过最后被他给拦住了,结果就是这栋还未完成的高楼就被送给他作为赔礼,这下他在外城的名头可就更响了,只要是在道上混的,基本上都知道一个叫曾老大的人一晚上就赢了一栋高楼。

  井桐有些狐疑的走出装甲车,如此排场的欢迎仪式着实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以后这栋楼就叫桐楼,桐哥你觉得这名字怎么样?”,花雪桥自从看见井桐惊诧的眼神,那心里就别提有多美了,这些天惶恐忐忑的感觉一扫而空,似乎又回到了在内城挥斥方遒的日子。

  “你可别膈应我了,你怎么不叫雪橇楼?话说,这楼真是你赢过来的?那公子哥就没再找你麻烦?这年头还真有如此豪爽的人物?”,井桐还真想见识一下这个据说来势惊人的公子哥,在车上听黑眼儿说的时候,他一直以为是黑眼儿故意夸大了事实,说是高楼,其实能有个两三层就差不多了。

  “如果豪爽就等于有钱,那的确挺豪爽的”,白毛怯生生的替花雪桥做了回答,他对那个极会演戏的公子哥可没什么好感,装作要死要活的要跳楼,结果跳了半天硬是跳不下去,最后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只能怂恿桥哥上去给他拉了下来,算是给对方留了个脸面,不过当时也的确没想到竟然能赚到这么一栋大楼。

  井桐打开了随身携带了的手提箱,里面装满了一种类似葫芦丝的装置,这就是经过他简化的摄魂枪了。中间那个金属球里面封装了一颗f阶魂珠和一块元石碎屑组成的联动装置,如果强行拆卸,元石里的元气就会倒灌进入魂珠,受过激发的魂珠极不稳定,很容易择人而噬,这也是为了防止别人模仿而特意添加的保险转置,后世的摄魂枪可都是没有的,因为这玩意儿原理极为简单,而且价格也很便宜,就像是打火机一样,是没有人会去盗版一个五毛钱的打火机,拿来用就是了。

  这种构造极为简单的摄魂枪使用也是方便无比,只要把枪口对准刚死去的魂兽,然后按动手把上的开关就行了,完全傻瓜式操作,绝对适合外城这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狩猎者。箱子里总共有一百多支摄魂枪,这可是花费了他好几天的时间才组装好,过边防巡检的时候差点儿被扣下,好在他现在是e阶觉醒者,而且还有少尉军衔,这才有惊无险的过关,看来以后的魂器实验室很有必要设在外城了,要不然每次还都要自己这个大老板运货,岂不是太没品了。现在手上几乎已经没有材料了,就只留了几颗f阶魂珠以备不时之需,那颗e阶兽魂珠也被他改造成了简易版爆元枪,足足花费了三块元石才制造完成,一直被他带在身上防身。前世他也是个魂器高玩,拆解过不少魂器,在这方面虽然算不上专家,但徒手制作几种常见魂器还是信手拈来的。不过现在材料也用完了,而且他也没有太多精力时间去搞这件事,看来要抓紧把魂器实验室办起来才行,不然到了后面的高级魂器,他可就无能为力了,空有想法却没办法实现才是最蛋疼的。

  “这玩意儿真能吸收兽魂,那咱们岂不是发了?咱留着自己用多好,干嘛还要卖出去?”,黑眼儿拿起一把摄魂枪仔细端详,他可不舍得把这些宝贝卖出去,这玩意儿用好了可比摇钱树来钱还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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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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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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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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