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边的光华涌动,在炽烈的仙光之中有一轮完全以信仰力打造而成的黑色轮盘炸裂开来,化作无数道人影落下,与近乎红尘仙的力量相合,隐约间造化出一个虚幻而又真实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逍遥的意识再一次浮出水面。
他重新醒了过来,从破烂不堪的木板上爬起来,掀开身上发黄的干硬棉被,然后定定地看着周遭的事物,脑袋空空如也。
总觉得自己遗忘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但那究竟是什么?
“哥哥,你终于醒了,吓死囡囡了。”
羊角辫的小丫头爬在破木板边上,仰着小脸,大眼韩泪,抽泣个不停。
“囡囡不怕,我已经好了。”
逍遥下意识地伸手将小丫头揽入怀中,轻轻拍打着她骨瘦嶙峋的后背,一阵心疼。
同时一段段青烟似的记忆从他的脑海深处袅袅升起,像是开启了一段尘封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罐子。
里面的画面尽是他与小女孩相处的一幕幕,平淡普通,过得很艰苦,但却那样温馨。
“原来我叫王玄,是一个孤儿,自小父母双亡与爷爷相依为命。”
“六岁那年我从雪地里捡起了一个弃婴,给她取名叫囡囡……囡囡,原来是这么来的。可是我怎么会叫王玄呢?我明明记得自己叫——叫——叫什么来着?”
逍遥愣神,最终叹了口气,想不起来了,真是想破脑袋都想不起来了,好吧,我就叫王玄了。
王玄双目幽幽,看着如今怀里的小丫头,脑海中的那些记忆越发深刻了。
他清楚地记起了遇到囡囡最初的一幕幕。
那是一个雪花纷飞的冬日,窝在洞穴里的野兽都冻死了不少。
进山拾柴有些迷路的他突然听到了一阵哭声,循声而去就发现了一个快冻死的婴儿。
王玄急忙自襁褓里将这个冻得浑身青紫的小女婴抱起来,解开衣服用心口去温暖她。
然后背着木柴,在过膝的雪地里哆哆嗦嗦走了很久,才回到了自己漏风的屋舍。
请同样善良的爷爷帮忙,用家里仅剩的一些热米汤温暖了这个孩子的身体,暂时保住了这个小生命。
然而,爷爷告诉王玄,这个可怜的小家伙最终还是会毙命,因为她患有先天性的心病,注定不可能成长起来。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女婴的父母遗弃了她,因为养不活,留着也只是浪费粮食。
一向心地善良的王玄难过极了,他自小失去父母与这个小家伙同病相怜,想要倾尽一切去帮助她,于是一个人守着这个小女孩,一守就是一夜。
爷爷见他如此执拗,也同样怜心大起,于是决定进山采药,想要获取一株灵药救回这个小女婴。
没想到,三天后爷爷真的取回了一株灵药,救回了小女婴的性命,但也因此落下了残疾。
因为灵药边上大多有超凡的猛兽守护,即使是爷爷这样的资深猎人也不可能完好无损地从这种存在手里拿走灵药。
能活着回来已经是万幸了。
王玄又是感动又是自责,他觉得自己愧对爷爷,但也没有因此迁怒小女婴,天性善良的他只是默默开始承当起整个家庭的重担,想要凭着自己的双手让爷爷和囡囡过上好日子。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过去。
王玄和小女婴都在一点一点长大。
他给被灵药救回来的小女婴取名叫“囡囡”,囡囡非常懂事和乖巧,从小就开始帮助家里干活,洗衣做饭照顾爷爷。
直到不久前,爷爷病重,再也撑不下去了,王玄为此进山采药,希望能够采到灵药以此救回爷爷。
可没想到,在中州地势非凡的龙山里转了好几圈,都没能看到灵药的影子,还将自己冻得发了高烧,晕晕乎乎地跑了回来,只来得及看到爷爷最后一眼。
办好爷爷的身后事之后,王玄就昏迷过去了,直到此刻才慢慢转醒,甚至因为烧得太厉害,都快忘记自己是谁了。
想到这里,王玄彻底“清醒”了过来,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谁了。
“囡囡,你饿吗?”
“不饿。”
小丫头摇了摇头,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急忙跑到屋外端进来一个带着缺口的破碗,碗里升起腾腾热气,有肉香四溢。
“阿哥,我给你熬了点东西,你快吃。”
“嗯。”
王玄没有拒绝,接过暖烘烘的碗后,“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然后留下半碗递过去:“我吃不下了,你帮阿哥喝了,别浪费,这汤放不久。”
“好。”
小囡囡点头,她一向很听话也很聪明。
知道喝不下只是阿哥的借口,实际上就是怕她饿。
而这样的借口还有很多,譬如阿哥总是说自己不习惯穿新衣服,不喜欢吃肉,又或者不爱盖被子什么的……
但阿哥给的时候,小囡囡总会接过来,因为她怕阿哥担心,阿哥已经够累了,自己不应该再让他担心,故此不辜负阿哥的疼爱,成全阿哥的善良。
然后默默把肉省下来部分留着给阿哥下一顿拌饭,也会偷偷把新衣里的棉花取出来,缝进阿哥的衣服里,晚上冷了就偷偷钻进阿哥怀里,二人相拥取暖。
时间继续一点点流失。
自爷爷走后,王玄与囡囡彻底成为了对方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他们变成了彼此不可分割的部分。
并且最艰难的日子在被他们一点点熬过来。
王玄虽然生了一场大病,但是他天生体质不凡,血气比常人旺盛许多,很快走出了虚弱无力的时期,开始进山打猎。
凭着过人的头脑与力量,春季降临之后,他的收获颇丰,每天都能打到不少猎物,剥掉皮毛后在镇子上换了不少钱,食物也越发充裕起来。
七岁大小的囡囡更是一早就学会了腌制兽肉,将平日里剩下的食物小心处理,一点点储存起来,下个冬天就不会那么难了。
她还跟着不远处村里的婶子们学会了编草鞋,在王玄外出打猎时,也跟着一早外出采集芦花,用来编织鞋子。
几天后,王玄手里就多了一双大小合适的芦花鞋。
把玩着妹妹编织的芦花鞋,他觉得这实在是太好看了。
鞋面上柔软的芦花,像是长在上面的,被风一吹,雪白的花絮都往一个方向倾覆压落,露出内中金黄的稻草来,风一停,那稻草被芦花又遮住了。
这双鞋子让人想到落在树上的鸟,风吹起时,它们细软的绒毛被吹开,露出身子来。
它们成了王玄的心爱之物,他打猎的时候都要取下来串一根绳子,挂在脖子上,舍不得穿,怕磨坏了。
出于收到礼物的欢喜,王玄也亲手做了一件小礼物作为回礼送给囡囡。
那是一枚以青铜片打造的指环。
不过他的手艺很生涩,打造出来的指环一点也不美观,相比镇子里卖的那些工艺品差远了。
但是囡囡偏偏很喜欢。
贫穷人家的女儿普遍早熟,她知道城镇里的阿叔阿婶在结婚前,都会有一枚指环,如今阿哥也送了她这样一枚。
真好,她长大以后就要嫁给阿哥。
然而命运就是这样捉弄人,注定了这对兄妹无法这样平平淡淡过下去。
……
“真是不可思议!”
“没想到啊,这个偏远地区居然还隐藏着这么一个良才美质。”
“唔……血气蓬勃,若非营养不良,这个少年的力气还会更大,这就是我们苦苦搜寻而未得的那种体质啊!”
“盖——世——绝——伦——人——族——圣——体——!”
一个白眉如龙飘荡的老者踏着一柄飞剑,如仙临尘。
他一双鹰隼般的眸子火热地盯着王玄,眼底有一缕缕玄妙莫测的符文交织,化作神圣天眼,像是能够洞悉一切。
左右两侧还有三个中年人与两名年轻貌美的女子,隐隐包住了这个山村少年,相互交谈之间毫不掩饰自己的欣喜。
王玄皱了皱眉头,在打猎的过程中突然遇到这样一群人,让他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安。
他想跑,但却不敢轻举妄动,他知道自己不是这群人的对手。
他打量着这群衣袖飘飘,道骨仙风的人,敏锐地捕捉到了对方超然尘上背后的一丝凶狠。
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直觉,王玄能够察觉到,这几个人看待他时,眼中那丝类似于狩猎的眸光。
“砰!”
为首的老人毫无预兆地出手,遍布青筋的大手落下,像是铁钳狠狠夹在王玄的肩膀上。
“哼……”
一阵剧痛传来,王玄发出一声闷哼,面色大变,他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碎了,对方的力量之强,远超他的想象,二人之间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若此人真对他动手,今日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最坏的结果并没有发生,老人的手掌上散发出一阵阵七彩霞光,将王玄的身体映照得一片通明,宛若琉璃。
且手掌移动,自王玄肩膀上离开后自上而下细细度量着他的身体。
这是在“量神”与“度骨”,以纯熟精确的手法检测其资质,进行确定。
此事事关重大,故此人非常谨慎,生怕出一点错误,要反复确认。
在彻底检测无误之后,老人松了口气,对着王玄露出一丝和蔼地笑容:“孩子,别紧张老朽没有恶意,哦,忘记自我介绍了,老朽羽景之,来自羽化神朝,你可愿意随我离去,进入神庭修行?”
“不愿意。”
……拒绝得那么果断,果然不愧是乡野屁民出生啊,或许都没有听过羽化神朝的无上威名,根本不懂这份邀请意味着什么。
羽景之无奈,继续苦口婆心地劝道:“少年,我羽化神朝是统治中州的无上神庭,为一尊大帝留下的无上道统。你知道有多少大势力的传人挤破头都想进来吗?若是放弃,将是你这一生最大的损失。”
王玄依旧坚定地摇了摇头。
他不知道什么“中州无上神庭”,他只知道妹妹还在家里等他回家,如果他离开了,妹妹会没人照顾。
“少年,这可是大机缘,入我神庭门下,步入修行界,日后求仙问道长生久视,快活无比。你呆在这个小山村。”
“最终不过是一个凡人,百十载春秋后就是一捧黄土,两相比较之下,还有什么可拒绝的呢?”
边上貌美如花的女修也跟着劝解道。
她黛眉弯弯,桃花眼勾魂摄魄,肌肤白皙如玉,一身蓝衣飘飘,身材玲珑有致,嗓音更是柔美,温柔细语间带着一股诱人。
就是经常打交道的几个中年修士都听得意动不已,更别说一般的乡下人了。
偏偏王玄古铜色的刚毅面孔上一片淡然,仿佛磐石,没有丝毫意动,再次坚定地拒绝。
“不知好歹。”
边上的三个中年人里,有人忍不住露出一丝不悦之色,手上一缕赤色剑光浮动,随时会斩出去,给此子点颜色看看。
毕竟以他们的身份,平日出行时就是各大圣地都需要对他们以礼相待,结果区区一个乡下小子居然敢屡次三番拒绝他们的好意。
实在有些不知进退。
“不可无礼……”ωωω.χΙυΜЬ.Cǒm
名叫羽景之的老人摆了摆手,制止了冲动的中年人,然后自宽大的袖子里抽出了一卷神秘的青色竹简递过去:“别急着拒绝,孩子,我们真的非常看好你。”
“这一卷羽化帝经的经文算是老朽送你的礼物,我等过几天再来找你,或许你很快就会改变主意的。”
王玄犹豫了片刻,知道如果自己再拒绝这卷竹简,就真有可能会出事。
于是他沉默地伸出满是老茧的大手,自羽景之手里接过了这一卷神秘莫测的经文。
青色的竹简每一根都很厚重,像是某种奇异的金属,泛着神秘的光泽,上面铭刻着一些字符,承载着某些仿佛来自神明的信息。
因为爷爷在世的时候教王玄认过字,所以他能够看懂青色竹简里记载的文字信息,粗粗扫了一遍以后,王玄能够确定,这是一部修行之法。
而且是一种极高深的修行法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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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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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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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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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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