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徒儿十八岁终于可以下山了>第1370章 祖魔之地——血麋鹿!
  “不是幻觉!”

  韩小龙深吸口气,眸中露出凝重之色。

  如此恐怖的人物,不应该出现在祖魔之地。

  甚至,他都没有从佛魔身上感受残魂气息,也就意味着他是有血有肉的生灵。

  然而……

  祖魔之地存在的全是死去的残魂。

  佛魔……到底是佛还是魔?

  手中握着佛珠,暖洋洋的感觉传遍全身。

  纯净的能量无瑕,不掺杂丝毫的魔气。

  韩小龙叹了口气,看得出来佛魔并没有要对他动手的意思。

  反而更像是在暗示自己。

  成佛成魔,皆在一念之差。

  路走错了,便无法再回头。

  摇了摇头,将这些念头全都抛出脑海。

  路是自己走的,对与错他都不会后悔。

  祖魔之地还有三天便会关闭,到现在却对祭坛没有丝毫线索。

  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失去了便要再等三年!

  一来他没有时间继续等,二来三年之久魔界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模样?

  有可能已经被冲破封印的祖魔摧毁,甚至也有可能整个中界都沦为战争的旋涡。

  “快,去那边看看!”

  一声爆喝打断了他的思路。

  紧接着耳边传来奔跑的脚步声。

  “有人来了?”

  韩小龙眉头微拧,快速闪身躲在一棵大树后面。

  不消片刻,四道人影落到空地处。

  “程兄,你会不会看错了,祖魔之地怎么会有血麋鹿出现?”

  “是啊,别说血麋鹿这种灵兽,就算麒麟神兽在这里,也会被祖魔之气同化。”

  “没有错,咱们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里,应该去寻找祖魔传承……”

  几人同时开口,显然不想再继续追逐。

  “我绝对没有看错!”

  被称作程兄的俊朗男子坚定的摇头。

  尽管那道身影一闪而逝,他却可以肯定百分之百就是血麋鹿,而且还是一只幼崽。

  抓到它,顺藤摸瓜有可能找到他的老巢。

  一想到血麋鹿的价值,程夜浑身便不由地颤抖起来。

  那是发自心底的兴奋。

  什么祖魔传承,远不及血麋鹿的万一!

  血麋鹿虽然没有被封为神兽,但浑身上下全是宝。

  它的血,可以解世间奇毒。

  它的肉,食之能够延年益寿。

  它的角,炼制成丹提升神魂强度。

  要知道修者提升境界,只要体内能量达到一定的量就可以,但是神魂却不同。

  达到无虚、无妄之后,便进入缓慢增长的阶段。

  这个阶段持续性很长,就仿佛已经到了神魂极限。

  但只要度过这个阶段,便会破而后立,化茧成蝶,进入新的天地。

  无极境!

  魔界、乃至整个中界,也没有人能达到这个境界。

  即便是公认的中界第一人——赢幻,神魂也没有达到无极境。

  程夜眼中光芒越来越亮。

  倘若能抓到血麋鹿,不出三五年有可能超越赢幻,成为中界第一人!

  “程兄,咱们已经找了两天,我看还是算了吧。”

  “你们不相信我?”

  程夜现在已经上了头,听到质疑让他一阵恼火。

  “既然你们不信,那咱们就分开吧,我自己去找!”

  说着,一甩衣袖,转身就走。

  其他三人面面相觑,血麋鹿的好处他们自然知晓。

  可祖魔之地,怎么会出现如此灵兽?

  而且他们也已经找了两天,别说看见血麋鹿的影子,就连一点痕迹都没有发现。

  这也才是他们放弃的原因。

  三人互望一眼,摇摇头没有追上去。

  浪费的时间已经太多了,他们要抓紧时间去寻找祖魔传承。

  程夜双眼充满血丝,一路快速疾行。

  他有种预感,血麋鹿就在眼前这片林子中。

  匆匆而过,却丝毫没有察觉躲在大树后面的韩小龙。

  “血麋鹿?”

  韩小龙盯着程夜的背影,眉头上挑。

  他与那三人的想法相同,祖魔之地怎么可能会出现如此灵兽?

  即便是有,怕也已经被祖魔之气同化。

  稍作犹豫,悄悄跟在程夜的身后。

  进入树林,程夜四下打量了一番,便径直朝着深处走去。

  阴风刮在脸上通体生寒,越往里走,这股寒气越重。

  韩小龙蹙起眉,血麋鹿乃是灵兽,断然不可能生活在如此阴暗的地方。

  然而……

  他的念头刚起,却见程夜的速度再次提升,似乎有了发现。

  “血麋鹿!”

  顺着他追逐的方向看去,林中深处,一头通体血红的小鹿撒足狂奔。

  时不时地扭头朝后方扫上一眼,然后再次加足马力。

  真的是血麋鹿?

  韩小龙的心脏也不由的跟着猛烈的跳动起来。

  感受着周围刮过来的阵阵阴风,他不禁再次将这个念头抛出。

  “哈哈哈……”

  “小家伙,你跑不掉了!”

  程夜兴奋的声音从前方响起。

  韩小龙抬头看去,瞳孔收缩,此时在他的手中正抓着一只不断挣扎的血麋鹿!

  怎么回事?

  刚刚他们的距离很远,怎么一下子就抓到了?

  哪怕程夜实力再强,也不可能如此容易。

  毕竟他们四人追了两天,都没有找到血麋鹿的任何线索,刚一分开就有了成果。

  难道……血麋鹿就是在等程夜?

  他没有贸然出去,躲在暗中静静观察。

  程夜抓着血麋鹿,脸上的表情尽显疯癫。

  赤红双目死死盯着血麋鹿的脖子,伸出舌头舔着嘴唇,口水顺着嘴角不断向下流淌。

  忽然张开嘴,在雪麋鹿惊恐的眼神中,直接咬向它的脖子。

  鲜血四溅,顺着他的嘴角汩汩喷涌。

  程夜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

  不断吞食,脸上也露出陶醉的表情。

  只不过那双充血的眸子瞪得溜圆,与脸上的表情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血麋鹿挣扎了几下便不再反抗。

  脑袋微垂,生命气息逐渐消失。

  “不对劲!”

  韩小龙越看越觉得这个画面有些反常。

  是偶然吗?

  血麋鹿的出现未免太过巧合。

  还有程夜的种种行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

  即便是凶兽,也不会如此迫切地撕咬猎物。

  尤其是那双充血的眼睛,似乎透露出愤恨、不甘和惊恐。

  他在恐惧什么?

  难道眼前发生的一切,并不受他的控制?

  忽然!

  韩小龙的瞳孔收缩。

  死死盯着程夜,此时在他手臂和脖颈上,都长出了血红色的鳞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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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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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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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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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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