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事情解决了,我也得回去跟老爹备报一声。”李天泽站得离杨也老远,一边说话还不忘一边拿着纸巾使劲地搓着自己的手,一想到刚刚自己还伸手摸过那只盒子,他就恨不得把手搓秃噜皮了。
“我就不跟着你去了……”
杨也点了点头,送尸骨回乡本来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他也没想过要让李天泽跟着。
杨也转身伸手招下一辆出租车,正要上车,李天泽就突然开口叫住他。
“杨也……”
“什么事?”杨也拉开了车门,扭头看向李天泽。
李天泽却半天没再说话,“没事,你一路顺风。”
杨也坐进车子里,大概也能猜到李天泽刚刚想说什么。他应该是想问自己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些抓鬼驱灵的本事。
杨也将头轻轻靠在椅背上,“去机场。”
出租车司机发动了车子,车窗外的树荫迅速从车子上掠过,洒下斑驳的光影。杨也突然就想起了那个地灵的话。
地灵是伴随天地灵气而诞生的生物,对灵力最是敏感,所以她能察觉出自己是灵师,杨也并不觉得奇怪。可是她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自己的气息和其他灵师的不同?
这一点,杨也想不通,因为除了他自己,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其他灵师。可是地灵的话却明明白白告诉了他一个事实,就是,这个世上还是有其他灵师的存在的。
起码就目前看来,这不算一个坏消息。
起码不会太孤单。
杨也扭头看向窗外,开始闭目养神。
听说,人一旦死去,就会开始忘记为人时的记忆。
最先开始忘记的就是自己已经死了这个事实。然后就会开始忘记自己是在哪里,要到哪里去,要做什么事。接着就会忘记回家的路,就算没有入地府,渡忘川,也会慢慢地忘记家乡的模样。
如果没有入地府,而是留在人间做了游魂野鬼,那么为人的记忆就会慢慢地被消磨掉。直到有一天什么都不记得了,就会变成荒魂,日复一日地在人间游荡,无所无终。
如果说忘川会让人忘记生前的一切,那么游荡在人间的魂,则是被日复一日的光阴消磨了记忆。这比一下忘记了所以的记忆更加痛苦。
刚开始你还能记得,但是你终究会忘记,一天忘记一点,直到有一天,什么都记不起来。
所以杨也很是惊讶,雪儿居然能把棠山村记得这么清楚,即使她忘记了回家的路,忘记了死前的自己是个怎样的人。可是她依然记得家乡的模样。
在她的记忆里,家乡是一个永远开满了油菜花的地方。不算很美,也不算大。小路蜿蜿蜒蜒,远山绵延起伏,山雾轻轻地罩在山头,偶尔能听见小鸟从头顶飞过的声音。它们扑闪着翅膀飞向远方,迎接下一个春天。
杨也是第一次来棠山村,可他却知道雪儿的家在哪里。m.χIùmЬ.CǒM
一切都和雪儿的幻境一模一样。
进了村子后,率先看见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油菜花,天空蓝蓝地低垂下来,仿佛一伸手就能摸到。
顺着进村的大路一直往前走,会路过一只慢悠悠转动的水碾,也不知用了多少年月,上头爬满了青苔,却还是能发出悦耳的声音。
再往前走,便是那棵海棠树了,它还开着花,和幻境里一样好看。
路过海棠树,再走一段距离,就是雪儿的家了。
还是那个小院子,那两间小平房,院门上的喇叭花还在开着,和幻境里的颜色一样,是浅浅的紫色,好看极了。
杨也还未抬手敲门,就听见院子里传来脚步声。
他看见雪儿的母亲了,她穿着素色的衣裳,手里拿着一碗饲料正在院子里洒着,几只小鸡仔围在她的脚下,哄抢成一团。
她看起来比幻境里苍老了许多,也憔悴了许多,可是她的眼神还和十年前一样,坚毅而温良。
她洒了一会儿饲料,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正打算转身进屋去,一抬头,就看见站在门口的杨也。
“你好……”她愣了半晌,目光温和而疑惑的落在杨也的身上。
她仔细地打量着杨也,就像在打量一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杨也也愣住了。
她手里还拿着那碗饲料,慢慢地移动脚步朝院门口走来。在草地上觅食的小鸡仔们扭动着鹅黄色的小身子,紧跟着她的脚步。
她走到院门口站住脚,目光还放在杨也身上。
“年轻人……”她突然这样说,“你看起来很面熟。”
杨也突地想起了那个幻境里,也是这样的好天气,他站在院门外看着一对母女。
如今这个场面,似乎似曾相识。
这世上确实有很多事情难以用常理来解释。
杨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她,一晃眼,却好像看见一个年轻女孩站在她的身侧。女孩身上的白色衣裙洁白无瑕,有着长长乌黑的头发和雪白的肌肤。
女孩看向她,眼神和她一样坚毅而温良。
她突然浑身一震,似乎是感受到了什么。
她扭头看向自己身边,可是她什么都没有看见。那里和原来一样,只有一棵小小的柳树,然后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她依然紧紧地盯着那里,好像真的看见了什么似的。
杨也看见女孩伸出手,轻轻地贴在她的鬓边。
初夏的风慢悠悠地吹来,带着阳光和油菜花的气味,将她鬓边银色的头发吹起。
她突然红了眼眶,伸手轻轻摸着自己的鬓角,看着前方,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温柔地笑着。
女孩也看着她,轻轻地露出笑容。
然后杨也看见女孩的身躯慢慢地变作透明,在阳光下消失不见。
她在原地站了许久,手依然贴在自己的鬓角,仿佛那里还残留着另一个的气息。
杨也捧着手里的木盒子,抬起头看了看天,天空中的阳光将纯白的云朵衬托得更加轻盈可爱,风轻轻地从天边吹来,天上的云却连动都没有动一下。似乎连这风也不忍打扰。
今天真的是个好天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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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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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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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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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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