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去哪里啊,”我边换鞋子边说道,“不过就是去A市见了一位朋友,谈谈工作上的事情而已。”
“你才刚回来,谈什么工作?”她的眼睛眯了起来,“你不要骗我,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去见周延凡了?”
我的动作一顿,平静的说道:“我真的是去跟一个朋友谈工作的,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在你哪里。”
“真的?”秀秀有些不相信的问我。
我说:“真的。”
“原来你不是去见他啊。”秀秀的语气莫名的有些失望。
“你还不睡觉,坐在沙发上做什么?”我好笑的看着她,“难道你明天想顶着两只熊猫眼做新娘子吗?”
我这么一说,秀秀才反应过来明天是她的大喜之日,连忙嗷叫了一声,回去房间睡觉了。
我摇了摇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把包包放下来,突然又想起了家附近的那辆黑色轿车,于是走到窗口看了一眼。
那辆车已经不在了,我的心里莫名的有了一些失落。
第二天我们全家都很早就起床了,一家人收拾好了自己之后,便前往婚纱店,让秀秀跟我哥化妆,换上婚纱。
婚礼在本地一个最大的教堂举行,仪式结束之后,就前往酒店,开始宴席,这次男方女方都来了不少人,是一个盛大的婚礼。
我看着秀秀换上神圣的嫁衣,满脸笑容的坐在梳妆镜前,让化妆师给她化妆,眼睛不禁有些红了起来。
多年的好友,如今她终于要结婚了,而且结婚的对象居然是我哥,真让我觉得缘分是个神奇的东西。
化好妆之后,我哥便挽着秀秀的手,一起前往教堂,他们坐在后座,我坐在副驾驶位上,我爸妈已经提前去到教堂,招待亲戚朋友了。
到了教堂,下车的时候,我看到隔壁正好也有人在举办婚礼,不过我们是在两个不同的礼堂。
我随意的扫了一眼,发现人群中,有一个男人,双眼正专注的看着新娘,他眼里的情感太过炙热,太过强烈,让我有些惊讶。
他应该是很喜欢新娘的,但是无奈新娘选择了跟其他男人结婚,也是一个可怜人吧。
他似乎也注意到我在看他,于是朝我看了一眼。
我收回了目光,走进了教堂,毕竟那是别人的事情,不关我的事,我也管不着。
进入了教堂,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在底下坐着,我看到了齐远明跟简俊毅,简俊毅正向我挤眉弄眼。
仪式还没有开始,神父正在致辞,严肃的声音在庄严的教堂里回荡,让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望着四处的墙壁,以及绚烂的玫瑰花窗,脑海里闪过一个身影,我的胸口忽然有些闷闷的。
我走出教堂,想透口气,稍微离这喜庆的气氛远一点点,结果在外面,却见到了刚刚在人群中看到的那个男人。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对面正在举行婚礼仪式,一对新人幸福的站在神父的面前,接受他的祝福,交换对戒,底下一片亲朋好友赞叹。
我看到他的眼睛红了,眼里的深情已经固执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以至于他现在的模样,看上去有些癫狂。
我愣住了,从未想过,原来这世上,会有一个人,如此狂热的爱着另一个人,这炙热的情感,如火焰,将我灼伤。
这失魂落魄的神情似曾相识,我忍不住安慰他:“你跟新娘曾经相爱过吗?但是她现在已经结婚了,你就看开一点吧。”
那个男人听到我的话,转头看着我,“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眼里的情感,太过热烈了。”我指了指他的眼睛,“外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是吗?”他忽然讽刺的笑了,“连一个外人都看得出来的事情,为什么她却看不出来?”
我说:“她不是看不出来,她是在回避你,因为她不爱你,所以不想给你希望。”
“她不爱我?”男人忽然冷声笑了,“你错了,她爱我!她之所以跟别的男人结婚,不过是迫于家里的压力罢了!不过,我会把她重新夺回来的!”
他的眼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让我意识到他也许要做什么失去理智的事情,不由得劝道:“你看开点……”
我本想多安慰他几句,然而教堂里已经响起了婚礼进行曲,新郎跟新娘要入场了,我只好赶紧回到了教堂。
我哥站在红毯的尽头,秀秀挽着她爸爸的手,身穿白色婚纱,笑着朝我哥走了过去。
秀秀父亲将女儿的手,郑重的交到了我个的手中。
我哥接住了秀秀的手,他们站在神父的面前,一起宣誓,许下诺言,之后在一片祝福声中,交换了对戒,幸福的拥吻。
我的眼睛热热的,为他们感到幸福,希望他们以后,能够一起幸福美满下去。
仪式结束之后,所有人都应该出发去酒店了。我刚走出教堂,忽然听到一声剧烈的响声,像是两个重物猛烈的碰撞在一起。
接着就是一片尖叫声,哭喊声,混乱一片。
我连忙看向路边,有两辆车相撞了,新娘被撞到,流了大片的鲜血,昏迷不醒,她的父母以及新郎,都在一旁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声。
而撞向她的那辆车子,是一个男人驾驶的,那个男人受伤过重,也陷入了昏迷。
我透过喧喧嚷嚷的人群,依稀看清楚了那张染满鲜血的脸庞,即便是此刻,他也透着让人心悸的疯狂。
他就是我刚刚在教堂外面遇见的那个男人。
周围一切吵闹的声音,似乎都被隔绝在我的世界之外,我的耳边不停的回荡着男人的那句,“不过,我会重新把她夺回来的!”
我原本以为,他所说的夺回来,是他会让新娘跟新郎离婚,重新跟他在一起,却没想到,他却是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夺回曾经的爱人。
我感到浑身冰冷,连骨头都透着无法抵御的寒冷,也感到恐惧,以及一丝迷茫。
原来真的会有人,爱一个人爱到如此的地步,宁愿毁了她,也不愿意看到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这个人的爱,到底是有多疯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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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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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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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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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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