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安妮那个是上流社会的聚会,跟我们这种平民百姓的聚会当然是不一样的,不过尽管如此,艾瑞斯酒店也不是普通人能经常去消费的。
黄雪丽说他们定了一个特大包间,能够容纳四五十人,并且我们的一切费用,都由艾诗诗的男朋友承包了。
据说艾诗诗在同学群里说这件事的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在阿谀奉承,说她找了个好男朋友,发达了别忘了他们什么的。
我把同学亲都屏蔽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们聊天的内容。
聚会开始的时间是七点钟,秀秀在五点钟的时候就打电话提醒我,让我化好妆,换好衣服,准备要出门了。
我硬生生的拖到快六点钟才换衣服,穿上那条米白色的裙子。
裙子里的人,一头黑亮秀发,白皙的皮肤与米白色的裙子相辉映,给人一种特别清纯乖巧的感觉。
但其实……这都是一种假象而已,我有点明白为什么秀秀一定要让我买这条裙子了。
穿着走到大家面前,就活脱脱的跟照骗一样。
我不太会化妆,秀秀在微信里发语音,一步一步教我,但以我的手残程度,我顶多就是上个粉底,涂个口红,眼妆什么的是指望不上了。
连涂个口红都涂出来好几次,浪费了好多张纸巾和口红,真是让我心疼死了,我一年也没用那么多口红。
将自己收拾好了,我提上包包,出门了。
裙子自然是要配高跟鞋的,我的高跟鞋只有一双,就是上次陪安妮去参加聚会的时候,她送的那双。
好在那双高跟鞋跟我今天这条裙子也挺搭的,我换上了,完全没有一丝违和。
临走之前,我不由得看了一眼周延凡的房间,他昨晚没有回来,今天一整天也不见人影,我有点担心,虽然想打电话给他问问,可是又拉不下这个脸。
我心里默默想着,可别出什么事才好。
我穿着高跟鞋出门,走路还是不太习惯,穿习惯了平底鞋,总觉得穿高跟鞋走路有点困难。
秀秀说了过来接我,我便安心的在小区门口等着,没等多久她的车就到了,我上了车,她吹了一声口哨,调笑道:“不错不错,看起来真是美极了,像一个气质端庄的大小姐!”
“我跟气质端庄就完全沾不上边儿好吧?”我翻了个白眼,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出来,就被秀秀强力制止住了。
“宝贝儿!我拜托你不要做出这种毁形象的动作好不好?注意你的形象,OK?”
我说:“可这就是真是的我啊,老是假装来假装去的,好累。”
秀秀说:“今晚不是要去参加同学聚会么,那些同学在你面前都是陌生人,所以需要加装,如果只是我,你当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
“反正人生嘛,就是处处都在演戏。”秀秀耸了耸肩。
她今天穿着一条淡蓝色的裙子,跟她的气质很相配,她只要不暴露本性,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优雅性感的大美女。
到了酒店,服务员将我们带到了房间,我们进去的时候,房间里面已经来了好些人了,很热闹,都在叙旧,我们来得算是晚的了。
黄雪丽一眼就看到了我跟秀秀,立马笑着迎了上来,“我说是谁呢,原来是我们安晴和秀秀两大美女啊!真是好久不见!”
她声音特大,整个房间的人都听到了,目光也随着看过来,各种各样的目光,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之后周围的同学就开始围了上来,热情的跟我们说话,明明之前在学校又不是很熟,他们是怎么样做出好像跟我们很熟的样子的?
一番没有意义的寒暄之后,那些同学终于开始问出了常问的问题。
“安晴,你现在在哪家大公司,什么职位啊?”
“秀秀,拍拖了吗?”
“安晴有没有男朋友?哪里人?有钱吗?”
“哇,安晴,你脚上那双鞋子不是某大牌最新款吗,看来你日子过得不错嘛!”
面对这些问题,我都只是微微笑着,没有回答,也觉得没有回答的必要,反正他们只是想知道你过得究竟是比他们好,还是比他们差而已。
如果过得比他们好,他们就会表面上虚伪的夸赞几句,实则心里略有不爽,甚至嫉妒。
如果过得没他们好,他们就会表面上同情的安慰几句,并且告诉你生活艰辛,好好照顾好自己。
不管怎么样,反正得到的都是一些虚伪的言论。
秀秀感觉倒是能够轻松应付,回答了好几个同学的问题,都是笑得很大方,但偏偏说出来的话能把人气死。
她本身家境就不差,再加上去国外留学回来有份好工作,又有个好男朋友,自然有炫耀的资本了,让那些问了她的人,都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黄雪丽忽然来了一句:“哎哟你老公呢?你怎么没把你老公带过来啊,上次见到你老公好帅的!你脚上这双鞋子是你老公买的吧?看来你老公应该也蛮有钱的,对你不错。”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先前也有想过,黄雪丽可能会问起周延凡,但我没想到她会在那么多人面前问出来。
我只好说:“他最近两天出差了,没在。”
黄雪丽说:“这样啊,真是好可惜,你老公那么帅,就该带出来让大家都见见!”
那些人略有些惊讶的看着我:“原来安晴都已经结婚了啊!你老公是哪里人啊?在哪家公司工作?”
七嘴八舌的问题,问得我脑袋都痛了,正想着应该怎么将他们打发掉的时候,房间的门忽然被推开了。
一个打扮妖娆的美女,挽着一个身材壮硕的,打扮特别暴发户的男人进来了,两人一进来,整个房间顿时充斥着一股浓浓的香水味儿。
尽管多年没见,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艾诗诗,上学的时候,特别喜欢针对我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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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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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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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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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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