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空之看,马芳本人就好像一支利箭直冲入鞑子军阵深处。
一时间,无人能挡。
老将脱脱看着冲过来的马芳,脸色铁青。显然是又急又怒。
他其实看得出来,刚刚一轮炮火,虽然折损一两百骑,但是对大军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唯独乱了阵势,一时间各部都急着退出明军火炮射程。才给了明军可乘之机。
而明军居然敢以他们为目标,简直是胆大之极。
脱脱年轻的时候,也是勇冠三军。而今随即年纪大了,久不上阵。但身边也都是本部落的亲信子弟。足以信赖。敌人不望风而逃也就罢了。居然敢以自己为目标,对脱脱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
怎么他久不杀人。小儿辈都忘记了自己的威名。
脱脱大喝一声,马鞭一指,说道:“左右,与我拿下。”
脱脱一声令下,身边的护卫纷纷飞驰而出,来拦住马芳。
马芳眼睛都不带眨一下。马速一点都没有降低,甚至还提高了一些,却见与鞑子一交错,就有一人落马。马芳就好像一个剃刀一般。将鞑子高于马鞍的部分纷纷掀翻在地。
战场上的武艺,本没有多少花哨之处,马上的武艺更是。双马交错那一瞬间,很多人只来得及做一个动作。根本来不及变招,无非几个角度,几个动作。甚至可以说是本能反应。
马芳就是比别人快一点,准一点,狠一点。
就那么一点的差别,就是生与死。
只是马芳并非没有代价的。他身上中了一刀,幸好他身穿铠甲,但即便如此,这借了马力的一刀,也硬生生的劈断了甲片。在马芳身上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只是马芳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目光落在脱脱身上。
马芳与脱脱之间,再也没有别人了。
脱脱如果将护卫留在身边,或许还能抵挡一二。但是他却派护卫出击。
脱脱脸色陡变,二话不说拔刀在手。只是马战全靠马速,马芳一路飞驰而来,脱脱的马都没有跑起来。胜负之数,不用看就知道的。
却见马芳与脱脱一交错,马芳根本收不住马,一连奔出数十步。而脱脱却是连招架都没有,瞬间翻身落马。
这一幕,让周围的鞑子们都惊呆。
在开战之前,这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
而且更让他们目眦欲裂的事情发生了。马芳一拔马回去,然后在无数敌人注视下,在随时能被敌人合围的情况下,马芳下马了。
他就好像打猎一般,翻身下马,拔刀在手,一刀下去,将人头剁下来,然后抓起脱脱头上花白的头发,挂在坐骑上的一个钩子上,这个钩子本来就挂一些兔子狐狸这些小猎物。此刻挂一颗人头,毫不违和。
随即翻身上马,顺便将脱脱将旗上面留下一排马蹄的痕迹。带着剩余的骑兵,转头就走。
一时间,周围的鞑子都疯了。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羞辱。在万军之中,从容斩将,然后取人头而去。
在明军这边,固然是豪气冲天,所谓勇不过马芳。但是在鞑子这边,简直将祖宗的脸面都丢尽了,更不要说在脱脱本阵附近,都是脱脱本部落的人,与脱脱的关系非同寻常。
此刻更是好像打了鸡血一般。冲了过来。一个个也不管什么战术,甚至也不动刀子了。根本连人带马撞在明军身上。
奔马撞上奔马,几乎就是一场交通事故。死伤很惨烈的。
只是之所以平日不用这种战术,是因为一来,死的是双方的。一个不好,两个人都要嗝屁。二来,马还不愿意的。战马是聪明的动物,它会有自我保护的本能,除非主人强制要求,否则在最后关头都要避开的。
这是要拼命的打法。
如此一来,双方厮杀更加惨烈了。
马芳都有一种感觉,他感觉他冲不出去了。不过这个念头在马芳内心之中一闪而过,一来战场之上,想得越多,死的越快,杀就完事了。二来,马芳与鞑子之间仇深似海,从十五岁那年夺马南奔以来,马芳早就做好战死的准备了。
甚至可以说,马芳这种生死观,对于生死淡然,才是马芳勇不可当的另外一个原因。战场之上,有时间就这么奇怪。越不怕死的人,越死不了。越怕死的人,死的越快。
就在马芳陷入困境的时候。
有百余骑非但没有撤退,反而反向冲进鞑子之中,与马芳擦身而过的王效甚至没有说一句话。
不知道是为了,马芳手中的人头。还是别的人什么原因。或者干脆什么都没有想,只是觉得应该如此而已。
马芳猛地转头,随即回过头来,重重的给坐骑抽了一鞭子。
战场之上,从来没有那么多矫情,哪里有说那么多台词的功夫。也无须说马芳冷血,因为这样的事情,在战场之上,几乎每天都要发生。马芳能做的只有,将自己的事情做好,不要辜负所有战死的兄弟。
因为今天是他。
明天也许就是自己。
王效带来的锦衣卫,此刻已经折损殆尽了。他的奋力反击,也不过是为马芳争取了一两分钟的时间。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一两分钟足够骑兵跑出很远了。
马芳听着后面厮杀声大做,随即好像昙花一现般,厮杀之声消失了。随即马蹄之声,越发急促。
此刻马芳已经来到了明军射程之内。
只是马芳与后面的追兵,距离太近了。根本拉不开距离。马芳心思一转,忽然下马,拉着缰绳,顺势猛跑几步,用力一按,马儿会意,顺势躺了下来。马芳这样一做,其他骑兵纷纷学样。ωωω.χΙυΜЬ.Cǒm
骑兵最重要的条件就是马术,如果马芳带的不是周尚文的亲兵,这样的动作下面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这更多战马与骑士之间的默契。
最少锦衣卫骑兵是做不到的。
因为对于大同骑兵来说,很多骑兵都是靠马粮养着。这不是笑话。因为战马要吃的精料,都是大豆黑豆之类,马可以吃,人也可以吃,而大同在边地,几乎所有的生活物资都是要靠北京接应。
所以,当地百姓都穷。常常将马粮搞来吃。这就意味着养一匹战马,家里就多出来一些吃的。这种情况下,对待马儿与对待一个人差不多。
再加上马通人性,所以马匹与骑士之间的感情,真的非同一般。
但是锦衣卫这边的骑兵就不一样,他们待遇太好了。他们虽然也爱戴马匹,但是更多是当马匹作为一种工具,而不是伙伴。
当然了,即便这样也有一些骑兵做不到这样的反应。
马芳这样做,还是对戚继光的相信。相信双方的默契。
骑兵这样卧倒,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战斗力,任人宰割了。这就要考验戚继光能不能立即察觉马芳的意图,能不能立即做出反应。
很显然,戚继光没有辜负马芳的信任。
一声鼓响。
无数火线从马芳头上掠过。
马芳看得分外清楚,甚至有一种被灼热的感觉。
更加惊恐的是马芳的坐骑,这匹战马,没有见过这样的局面,整个身体都在不安的扭动的。马芳不得不轻轻拍打着他的马脖子,才让他微微安稳一点。只是马芳可以做到这一点。
并不是所有骑兵都能做到这一点。
马芳耳朵很灵,在枪炮声中,听出一两声不同寻常的马嘶之声。对此马芳也无能为力。毕竟即便到后世,战场误伤依然是阵亡的重要因素,而今更是如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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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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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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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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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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