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的生命,掌握在他人的手中,无论是谁,也无法从恐惧与不安当中幸免。
更何况是高夫人这个为了长生不老,不惜背叛昆仑的叛徒?!
死亡,对于一个怕死的人来说,永远是最恐惧的事物…
情急之下,高夫人连忙伸手制止道:“慢着!如果你杀死我的话,你永远都得不到进入昆仑的办法!”
本想吓唬吓唬高夫人,然后逼迫她说出如何进入昆仑的里昂,没有想到,在枪口下,高夫人先开口求饶了。
这场对决,看来还是里昂稍胜一筹。
里昂故意端着枪,再贴近一步,用冷酷无情的语气,说道:“像我所说的那样,我知道昆仑和手和会的事,也知道,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余四人的存在…”
“就算你不说,我也可以去找其他人,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看看他们是不是和你一样,那么有骨气!”
说完,里昂手指微动,似乎就要扣动扳机似的。
看到这一幕的高夫人,也不复高人姿态,急忙举起双手:“我说!我说!”
见状,里昂也是慢慢放下了手枪,嘴角一扯,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
“早这样,不就省去这么多麻烦了吗…”
。。。
半个小时之后,当里昂走出这间法式餐厅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然多了一个,来自高夫人身上的信物。
那是一个被雕得栩栩如生的玉鹤。
虽然对手和会五位首领的身份和背景,有些了解。但是,里昂万万没有想到,高夫人竟然是昆仑七城之一的鹤城神兽,鹤母的众多女儿之一!
鹤母每十年就会生一个女儿,每三百年才会生一个儿子。对于鹤母来说,女儿自然比不上儿子要来得珍贵。
而鹤母的儿子,正是鹤城的不朽武器——鹤冠军。
从高夫人那里得知,昆仑与鹤城的关系,最近几百年,都不太好。
那是因为,几百年前,某一任铁拳,在大比武当中,将鹤母的鹤冠军打死。
所以,鹤城从此与昆仑少了来往。
不过,作为七城之一,鹤城依旧保留着前往昆仑的通道。
因此,高夫人将自己的鹤母信物,交给里昂,然后让他前往位于西藏日喀则,找一个名为“陈真”的鹤城人。
他可以带里昂进入昆仑。
当然,里昂也考虑到了高夫人说谎的可能。
不过,他也相信,那样做,对高夫人以及手和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经过正面的交手,高夫人早已领教到了里昂的强大战斗力,也不会冒着被里昂追杀的风险,骗他去西藏旅游…
因此,两天之后,里昂便收拾好行李,背着一个野外大背包,以及遍体墨黑的唐刀“暗月”,坐上了飞往天朝魔都的飞机。
值得一提的是,掺杂了不知名金属的“暗月”,竟然可以在金属探测仪下,完全没有反应!
也就是说,里昂只要把它放进背包里,就可以通过世界上任何一个探测仪的检测,而不会被当做恐怖分子。
这对于里昂来说,也算是一个好事。
从纽约到魔都,再从魔都到拉萨…
当里昂来到了世界第一高峰脚下的日喀则时,他被太阳的光芒,照得睁不开双眼。
在日喀则这个地方,似乎模糊了时间。无论何时,这里都是那么的阳光灿烂。
但是,较低的温度,让里昂还是不得不换上一身羽绒服。
虽然一个棕发蓝眼的老外,操着一口非常流利的普通话,到处询问“陈真”的画面,有些怪异。
但是,西藏人民都非常热情,给里昂指点迷津。
经过大半天的打听,里昂终于在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下的一间不知名师院内,找到了这名与某位国术大师同名的男人。
那是一个身穿着僧侣黄袍,坐在蒲团上进行冥想的中年男子。充满风霜的脸上,却是写满了从容不迫。
双眼微闭,好像时刻在与心中的佛,在交流着。
“你好,高夫人让我来的。这是我的信物…”
当对方见到里昂递过来的玉鹤,双眼猛地一睁,闪过一道精光,顿时从蒲团上起身。
在确认了信物之后,他细细打量了里昂一遍,才开口问道:“你想要什么?”
“高夫人说,你可以带我进入昆仑。”
对方沉默了许久,就在里昂以为他是不是睡着的时候,他突然开口说道:“跟我来!”
跟随这位不像国术大师的僧侣,里昂离开了寺院,沿着山路,渐渐走进了重峦叠嶂的喜马拉雅山脉…
一路上,这位陈真兄弟,惜字如金。只有在里昂向他搭话的时候,他才会简短地回答一下。
譬如:“距离鹤城还有多远?”
“不算远。”
“昆仑现在有多少人?”
“不算多。”
。。。
当两人穿过高耸入云的针叶林,步入陡峭的积雪地段时,里昂,终于忍不住,将背包内的手套与毛线帽,全部都拿了出来。
伴随着海拔越来越高,空气也渐渐变得稀薄,从嘴里吐出的每一口气,都化成了一道肉眼可见的气体。
周围的温度,已然达到了零下。
然而,里昂却发现,走在前面的陈真,仅仅穿着一件单薄的袍子,却仿佛感觉不到寒冷一般,向上行走的步伐,依旧稳健。
在一处陡峭的山道上,正在登山的两人,却遇到了一个正在往下走,身穿着破旧的黄袍,兜帽遮挡住面庞的“僧侣”。
只见陈真双手合十,与对方弯腰行礼,便擦肩而过。
而里昂也有样学样,跟对方行了一个礼。
只不过,在身形交错的一瞬间,里昂瞄到了对方脸上,似乎带着一个钢铁面具。
这个怪异的装扮,不由让里昂停下了脚步。
他站在原地,回头紧紧地盯着那道远去的身影,自顾自地呢喃道:“那个人…”
这时,走在前面的陈真,也是发现了里昂没有跟上来,回头问道:“怎么了?”
看着那道身影,消失在山道的尽头,里昂这才转过身来,回答道:“没什么,继续走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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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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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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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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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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