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晋狂人>第二百七十章 陪伴
  终日猎鹰,反被鹰啄了眼。

  白云寨的弟兄哪次不是劫掠别人,这次竟被水贼反劫了。即使没有劫走财物,这口气也不顺。

  秦岭作坊有一间“实验室”,专门用来打造冯雁所绘制的利器,因水平有限,制作出的利器都不太理想,后来从晋陵邬堡拉来两件,一是回回炮,二是床弓弩,比之作坊所造强了不少。

  但这些利器以冯雁的标准来看还差些火候。

  不过对付水贼绰绰有余。

  蔡同、蔡术、老梁、郑桦等工匠经常聚在一起研制,近些日子在换了扭绞纤维绳后,不论是力道还是射程均改进甚多。

  经过一番密谋,刘袭带人去了秦岭,将那些研制的利器安装在三艘货船上,并用粗布遮挡,伪装成堆放的货物。每艘船间隔五里,顺着河流扬帆而去。

  此次出行由队主刘袭带队,与韩姿各统领一百名队员并有王二五同行。利器加二百名“特种队员”,冯雁相信,此次征伐定会让那些水贼为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货船上除了店铺所赚取的布帛钱银等还载有棉花籽。

  冯雁打算在晋国土地上种植此作物,并告知谢琰,在那片抵押给自己的土地上种植棉花,同时将一部分棉花籽运到崇绮书院。

  冯雁在崇绮书院读书时,曾见到那里有一大片田圃,而且与当地农人还“切磋”了一番,尤其将那位带头的“屎兄”揍得不轻。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冯雁与当地农人有个口头约定,那就是种植白叠子--棉花。

  将刘袭等人送走,冯雁并没有去府衙,而是陪伴罗大小姐。

  对这位小娘子的胆量,冯雁甚感钦佩,竟敢搭载货船不远万里来到长安。

  “情种啊,情种!”冯雁看着罗凤熟睡的俏脸悠悠感叹。

  罗凤生得一张鹅蛋脸,不过线形并不圆润,反而轮阔分明,显得有些刚毅。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儿红里透粉,下唇更显红润,而上唇却粉黛桃花。两叶柳眉像弯弯的月亮,沉静而美好。眼眸明亮有神,皓齿如雪。如果非要比喻,冯雁觉得有些像若彤美女的接班人,安风。

  “铁蛋哥,此人为何来到长安?”春苗在一旁疑惑地问道。

  冯雁闻言脸色微红,急忙解释道:

  “他父亲是晋国少府府监,此次前来主要是为打造兵器一事。”

  “真奇怪,女子也可为官?”

  “啊……呵呵……晋国男女平等,皆可为官。”冯雁脸色时红时白。

  “哇,太好了!铁蛋哥,我要去晋国当官。”春苗兴奋道。

  “嘘……说话声音低些。想当官必须有学识,你的《三字经》、《太学》、《诗经》习得如何了?”冯雁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哼!《三字经》已经学完了。其他经书……小曲子贪玩,不肯耐心教我。”

  “哦?敢不听师傅的话语?”

  春苗神情有些尴尬,狡辩道:

  “铁蛋哥,你不要责罚小曲子,其实他有时也会认真教习,只是春苗白日里太忙,到了晚间容易犯困……”

  “那就是你偷懒了?”冯雁作势抬起手掌。

  春苗一吐舌头,夺门而出。

  开门的声音显然惊动了罗凤,罗凤微张双眼口中呢喃道:

  “冯郎君,我以为见不到你了!”

  冯雁长叹一声责备道:

  “你一个千金小姐怎能独自远行至此?家里人不担心吗?”

  “我留了书信。”

  “那也不能涉险啊!荒郊野岭匪人甚众,你看此次前来差点出事!”

  “可……可我想……见你……”罗凤声音越来越低,脸色愈发羞红。

  冯雁听闻罗凤的话语只感鼻头有些酸楚,内心似乎多了一份怜爱之意。

  二人久久没有说话,时间似乎停滞了下来。

  罗凤的心意冯雁当然知晓,不知是否因自己中年人的心境,还是牵挂另一个世界的她,亦或惦记着孙三娘、亦或春苗的存在,冯雁不敢贸然接受这份情意。

  将罗凤安排在春苗的房间,冯雁无声地离去了……

  次日,冯雁一如既往地前往扶风郡忙碌。忙活了几日,终于等到司隶校尉府的公函,扶风郡可以派人到秦州及凉州采摘棉花。

  看到这个公函,冯雁大喜,前几日将不少棉花送往晋土,留给扶风郡百姓种植的棉花籽屈指可数。

  冯太守一声令下,令众衙役带人四处采摘棉花,然后全部拉回扶风郡。

  凉州距离长安近千里之遥,指望那些衙役肯定不行,冯雁安排常青与左腾带领一百多人前去采摘,其中包括铁牛、石牛带来的方山弟兄。

  原先二人曾去过凉州贩卖马匹对道路很是熟悉。

  二百多名特种队员加老梁、陈二带来的一百名山寨弟兄以及方山来的一百人,三百多人离去后,只剩下不到不到百人留守牧场。其中数十人在秦岭作坊监工,十人在商铺帮忙,十人在扶风郡当差。

  整个牧场仿佛空了一般,刹那间沉寂下来。m.xiumb.com

  剩下的四十余人由赵谦与郭赖子带领训练,不过气势锐减了不少。

  对此,冯雁让四十余人组成三支“鸳鸯阵”互相对练,这种新奇的阵法让众人立即提高了兴趣,训练起来精神也为之焕发。

  从秦州采摘的棉花,冯雁下令让郡内百姓来年春季种植,但是很多农人对此物根本不识,一直作观赏之用,因而对种植棉花很是排斥。冯雁无奈,只得带领下属在府衙所在的好畤县游说了几日。

  太守出面,农户不好推脱,在威逼利诱之下勉为其难的接受了。不过这些农户一再要求官府做出承诺,一旦种植不成功或无人购买,必须作出补偿。

  对此,冯雁相当的无语。

  没见过逼着别人发财,还不领情的事。

  郡内事务安排妥当,冯雁志气满满地回到了牧场,可迎接自己却是罗凤幽怨的目光。

  冯雁暗自惭愧,因为忙碌,这几日根本没有陪伴这位大小姐。

  唯一陪伴罗凤的是竹熊“球球”。

  春苗白日去往商铺时总是委托刘全几人帮忙照顾,但罗凤到来之后便将此事交给了罗凤。用春苗的话讲,刘全、石柱几人太过粗糙,甚至暗中对“球球”施加过拳脚棍棒,因此对几人一直腹诽不已。

  对这种从未见过的动物,罗凤也很好奇。

  不过相较之下,罗凤对“人”的兴趣更大一些。

  “罗凤小娘子,明日带你去个地方。”冯雁讪讪笑道。

  听到此话罗凤为之一振,开心问道:

  “去往何处?”

  “秦岭。”

  “大山之上?”罗凤表情又变回阴郁。

  与罗凤相反的是,春苗与麴瞻却欢呼雀跃起来。

  “师傅,小曲子苦读数月一直未曾出门,我要同行。”麴瞻使劲晃着冯雁的胳膊央求道。

  “铁蛋哥,商铺有郑椿看着,我也要去……我想找金子!”春苗更是将头颅拱在冯雁的怀里。

  对这俩活宝,冯雁根本没有抵抗力,只好答应下来。

  罗凤看在眼里暗感惊奇,心想大山之内莫非真的好玩?不过看着春苗与冯雁亲昵的样子,嘴唇又高高撅起。

  这几日与春苗同处一室,罗凤知晓二人自幼在山寨牧马,关系很是不一般,饶是如此,罗凤还是有些嫉妒。与此同时,罗凤对冯雁有了更深的了解,心中情意愈加浓烈。

  第二日,天还未亮,冯雁带着爷爷、春苗、罗凤以及王朝、马汉驾驶一条小船划行而去。一个时辰之后,众人穿过峡谷又到了曾经发现金子的那条小河流。

  爷爷、春苗、麴瞻三人未等船只停下便跳进河中四处踅摸起来,对这三个财迷,冯雁暗感好笑。

  “走吧,咱们也找找金子!”冯雁将罗凤搀扶下船。

  “金子?此地真有金子?”罗凤瞪大眼睛惊奇道。

  “哈哈……当然有!咱们要快些,否则全被别人捡完了。”

  “哦……快!”罗凤非常麻利的卷起裙角,全身灌注地也开始找寻。

  “咯咯……我找到一块!”春苗兴奋的大呼小叫。

  “爷爷,你发现了定要告诉小曲子!”麴瞻紧盯河底,口中却不断嚷嚷。

  “嘿嘿,这小郎……”爷爷摇头好笑。

  罗凤弯腰捡起一粒金沙开心地叫道:

  “冯郎君快看,是金子吗?”

  冯雁走上前去仔细看了看笑道:

  “恭喜罗凤娘子,是金子!”

  “咯咯咯……太好了,天下竟有此等美事!”罗凤没有了大家闺秀的腼腆,放声笑道。不过仅仅是一瞬间,罗凤却笑不起来了,因为春苗很是炫耀张开手掌让罗凤欣赏了一下,竟比自己找到的金粒大了数倍。

  罗凤是一个倔强的人,不服输的人,看到爷爷、麴瞻陆续找到金粒,于是很不服气地再次细细寻找。冯雁走在一旁也发现了几个,趁罗凤不注意丢在前方,这让罗凤“惊喜不断”。

  王朝、马汉一直在左右警戒,丝毫不为金子所动,神情甚是庄严。

  冯雁看在眼里大为赞赏,摸出几个金片子顺手递了过去。

  这几个金片子比起爷爷几人捡到的小金粒不知贵重了多少,二人推辞不过只好收了起来,同时心中暗自涌动,眼眶也湿润了几分。

  此地金子并不是很多,众人捡拾了半天有些饥饿劳累,冯雁想起那个桃源村,于是带着众人前去拜访,同时解决吃饭的问题。

  穿过山洞,映入眼帘的还是那片农舍,不过与上次不同的是,秋季正值丰收的季节,许多农物蔬菜密密麻麻生长在田间地头,各类瓜果挂在枝头,沉甸甸的,把树枝都压弯了。

  几人的到来很快引起农人的注意,不过在看清来人之后,那位花白胡子的老翁带头迎了过来。

  “呵呵呵……原来是冯小兄。”

  冯雁深施一礼说道:

  “老伯,叨扰了!”

  “唉,不碍事,上次你遣人送来的农具很是实用,老夫在此多谢了。”

  “老伯客气!”

  跟随老翁进入茅舍,不多时,一张古朴的木桌上已摆满了各种佳肴,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皮,众人不再客套,皆甩开膀子大吃起来。

  爷爷与老翁好像很投缘,一直嘀咕不停。

  罗凤对自己见到的一切皆感震惊,坐在冯雁身边问询了一番,当得知这些农人百余年从未踏出过村落,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在桃源村住了一晚,次日冯雁带着罗凤参观农人的织布间、酿酒间、烧制陶瓷及蒸煮盐分的茅舍。所见所闻令罗凤感到新奇,白皙的脸庞因为兴奋而涨得通红。

  到了布满农物和瓜果的田野间,众人开心的忘乎所以,一个个大笑出声。

  看着这一景象,冯雁笑意吟吟地享受着此等美好时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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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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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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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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