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晋狂人>第一百五十二章 告别书圣
  在京口,呆了三日,冯雁如法炮制,利用人心之需求,一鼓作气招收了一万余新兵。选定西面地势较高之处为军营所在后,谢玄便指挥这些新兵跟着一起搭建军营。

  这样一来,连民夫都不用征用了。原先从彭城迁移过来的百姓大都安置在南侧,初来乍到日子本就艰苦,都忙着耕作过活,也减少了这些百姓的劳累。

  渔家老伯下面的渔工也跑来了两人参军,这让老伯心里平添了几分甜蜜的苦恼。每日,冯雁都会采购鲜鱼,给老伯带来不少利润,但眼瞅着渔工跑去当兵,心里多少有几分别扭。不过,周围聚居着大量逃避北方战乱而来的流民,想找几个渔工还是不愁的。

  忙活完招兵的事情,冯雁便告假谢玄想去金庭看望书圣,谢玄恰好也要去往建康,便同行出发。不过二人方向不同,一个往西到健康、一个往南去往会稽、金庭方向。

  到了岔路口,冯雁向谢玄施礼后与麴瞻骑行而去。

  望着冯雁的背影,谢玄不知为何眼眶有些湿润起来。

  “此子思维超前又有格局,善解决问题,也颇多谋略!如此佳才竟然不被朝廷所重,真乃咄咄怪事!定是奸佞小人进献谗言,此去建康,定要分出个子丑寅卯!”

  压抑了多日的情绪,奔走在乡间旷野中,冯雁心情突然变得明亮起来。不在封赏的名册,冯雁其实并不在意,只是在那些老熟人面前实在有煞风景,也没面子。尤其在自己的将士面前更是有些无言以对。这就是需求定律中第四层次,尊重的需求没有满足。

  忙活了一年多,本来打算以自己的智慧为南晋奉献一份力量,可换来得却是无视。m.xiumb.com

  冯雁苦笑一声,策马扬鞭奔往金庭而去。

  京口距离金庭约六百余里,对寻常人来说,真的是很远的距离,尤其在古代,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未能涉足!

  冯雁与麴瞻如脱缰的野马疾驰而去,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便赶到了金庭。一路上、麴瞻更是连连惊呼,对一个北人来说,江南的景致尤其诱人。

  奇山秀水、千峰竞秀、一条条蜿蜒的河流,如青蛇般爬过起伏的丘陵;夕阳洒在碧波荡漾的湖中,如金丝银线般涟涟波动、熠熠生辉;翠绿的山坡上、田野间,五颜六色的野花更是争奇斗艳、婀娜多姿。

  清晨,烟柳摇曳、远山朦胧,别有一番意境。

  风柔雨细,山水倒映,谁解江南古诗意?

  金庭依然是青山秀水,风光旖旎。

  循山而上,路人摩肩接踵,神情皆肃穆庄严。

  到了山顶,人群更加密集,如同赶庙会一般。

  冯雁心中一紧,暗感不妙。走近道观,顿时传来阵阵呜咽之声。

  “不好!书圣难道……”

  冯雁带着麴瞻疾步向前,进入道观,只见观内白帘垂落,满目缟素,香雾环绕,一口棺椁横放庭中。

  “书圣!”冯雁眼圈一红,拜倒在棺椁前,泪水止不住溢流而下……

  ………………

  “哇……呜呜……”一声尖利的哭喊声传来,冯雁诧异的看了看,竟是小曲子跪在自己身边哭了起来。

  “小曲子,你哭个什么劲?”

  “师傅哭我也哭,我想爹爹了。”麴瞻抽泣的说道。

  冯雁正要安慰几声,旁边围过来几个人。

  “冯小兄,没想到你也至此了?”

  冯雁抬头看去,竟然是国丈大人王蕴,旁边还站着几个熟人,叔父谢安、谢道韫以及华林园曾经见过的几人。

  “叔父也来了?”冯雁忙起身施礼。

  “没想到贤侄也来了金庭?”谢安有些诧异的问道。

  “右军大人乃小侄之忘年交,怎能不来?”冯雁轻抹一下眼角说道。

  “哎,没想到只来过一次竟然如此情深义重,真是难得!”王蕴很是动情的赞道。

  “贤侄,你从广陵而来?”谢安又问道。

  “是的,叔父。从广陵过来,先到了京口,然后从京口赶来。”冯雁答道。

  “哎哟,走了八百余里的路程啊!”廷尉王雅惊叹出声。

  “此子真是重情义啊!”众人交口赞道。

  这时,谢道韫身穿素服也走了过来,同样颇为好奇的施礼问道:

  “冯小郎,没想到你也来了?感谢你远道而来,我替家公回礼了。”

  “阿姊,有礼。”冯雁也躬身施礼。

  “阿姊,右军大人是何日身故的?”

  “六日前,明日便要出殡。”

  “哎,来晚了。”冯雁感慨。

  “能来便是情谊,你从近千里之地赶来当属不易。”谢道韫轻声说道。

  “阿姊莫要悲伤,小心哭坏了身子。”冯雁宽言劝道。

  “冯小郎有心了。”

  “此子是何人?”旁边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走到谢道韫旁边问道。

  “此小郎名曰冯无始,是幼度军中的教头。”

  “哦?如此年纪竟是军中教头?教习哪方面的?”中年人吃惊道。

  “叔平,冯无始乃广陵军中总教头。此次淮南之战取得大胜,此子建功良多。”谢安语气有些古怪的说道。

  “啊?总……总教头?”名叫叔平的中年人更加吃惊,就连旁边不认识冯雁的人也皆感好奇。

  谢道韫眼神也有些奇怪的扫了一眼中年人,然后对冯雁说道:

  “冯小郎,你远道而来先歇息片刻饮一杯茶吧。”

  “多谢阿姊。”

  ……

  冯雁找了个地方刚坐下来,王蕴立即凑了过来。

  “冯小兄,最近可有佳作?你那个商铺总是断货,可否带来“西施”与“貂蝉”?老夫已经多日未曾洗浴,就等着美物到来呢。”王蕴本来想笑着询问,但考虑到场合,于是紧绷住笑脸问道。

  冯雁也想笑,却笑不起来,脑海中还在回忆着与书圣相处的时光。

  看了看王蕴,并未作答,而是指向刚才的中年人问道:

  “叔仁兄,那个中年人是……”

  “此人乃逸少(王羲之字)兄之次子,王凝之、字叔平,是谢道韫的夫君。远处的几人也是逸少兄的子嗣,那个身形略胖之人乃三子王涣之;穿白衣之人,消瘦些的乃五子王徽之;旁边健硕之人乃幼子王献之……”

  冯雁听着王蕴的介绍一一看去,最有印象的就是王献之了。不过,有印象并不是见过,而是在史书中曾看到过。与王羲之并称二王,也是书法名家。

  “哟,又见到名人了!”冯雁暗自惊呼。

  “冯小兄,你还未做答复,西施呢?貂蝉呢?酒……”

  冯雁无奈的看了看王蕴应付道:

  “叔仁兄,在外面马匹的行囊中,待会给你啊,我先去找王献之打个招呼。”

  冯雁拱了拱手便起身离去。

  王蕴一看顿时气急:“这个臭小子,见色忘友!不对,王献之不是色啊,连草都不如!”

  冯雁走了几步,想想与王献之素为谋面,就这么冒失过去有些唐突,于是厚着脸皮找到谢安。

  “叔父,能否带我引荐一下,我想认识王献之。”

  谢安闻言一愣,遂及好笑道:

  “为何想认识子敬?”

  “这个……就是觉得与此人有眼缘,想结识一下。”

  “莫名其妙。”谢安轻轻摇了摇头继续与旁人说起话来。

  冯雁也愣了一下,继续厚着脸说道:

  “叔父,我给您带了几样好东西。”

  “想贿赂于我?也罢,我将其叫来不就行了?”谢安好笑道。

  “叫来?叔父面子真大!”冯雁奉承道。

  “我的属下叫来有何不可?”

  “是您的下属?”冯雁满脸好奇,同时眼神中崇拜之意如滔滔江水般涌动不停。

  “自己叔父太牛了,这么有名的人竟是下属?”

  谢安很是奇怪的冯雁有如此想法,但还是呼叫了一声:

  “子敬,你来一下。”

  王献之闻言立即走了过来,躬身作揖道:

  “谢大人,有何吩咐?”

  “这小子想认识你。”谢安简单说了一句便扭过头去。

  “你是……”

  “子敬兄,你好你好。”不待王献之拱手,冯雁便伸出“咸猪手”紧紧握住王献之摇晃个不停。而王献之脸上顿显局促之色,急忙抽回了双手。

  “咳咳……”冯雁尴尬地干笑了两声,继续说道:

  “久闻子敬兄大名,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

  “这位小兄认识我?你是何方人士?”王献之蹙眉道。

  “叔郎(小叔子),你连他都不知?”这时,谢道韫凑了过来。

  “兄嫂,你认识这位小兄?”王献之有些惊讶道。

  “他叫冯无始,传遍京城的《桃花赋》便是此子所作,另外,重阳节华林园那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也出自冯小郎之口。”

  “哦……久仰久仰,没想到冯小兄如此年轻竟有此等才绝!”王献之脸色立即舒缓开来。

  “子敬兄过誉了,与兄长相比如凡星对明月,实在不敢当。”冯雁由衷的客气道。

  “唉!愚兄可作不了如此精妙之诗词。”

  “子敬兄书法冠绝天下,小弟敬仰已久。”

  “冯小兄诗词绝佳,令人敬佩。”

  “区区巧技不足挂齿,还是子敬兄书法闻名于世,值得钦佩!”

  “非也,书法名家遍地都是,不敢当啊。”

  “非也,兄长厉害多了……”

  谢道韫见二人啰嗦个不停,白了一眼自顾离开了。

  每个人都喜欢受到赞誉,包括王献之。在冯雁一顿吹捧之下,终于答应赠一篇短文墨宝。冯雁暗自窃喜,这才离开了王献之。

  与熟人一一见过之后,冯雁便被安排在一处偏院住下。

  夏季炎热难耐,但金庭道观处炉峰之顶,夜色到来,山上甚为凉爽舒适。

  冯雁与麴瞻坐在一处凉亭中谈论音律,本应是怡人之心境,但冯雁心中伤感书圣的离世,只是听着麴瞻叨叨不停,而自己却望着星辰独自发呆。

  独酌囊中酒水,犹自感叹:

  “书圣之书风用笔细腻,结构多变,增损古法,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美仑美奂之书体。草书浓纤折中,正书势巧形密,行书遒劲自然,将汉字书写从生活实用引入到一种注重技法,讲究情趣的境界!后世名家无不推崇备至,无人不以书圣之法帖为楷模,不愧为“书圣”美誉。正所谓: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冯雁长叹一声,这样一个伟人,自己仅仅相聚几日,实在是人生之憾事!故人离去,如昨日之西风凋绿树,夜空之阴云遮明月。独酌悲酒,望月兴叹,坐凉亭,忆书圣,音容犹在,谈笑风生,书信往来,几多惊喜。旧故地,人不见、水空流,不知何世再相逢?

  天空中最闪烁的星辰,不知是不是书圣转化,愿逸少兄长留天际,夜夜可望。

  冯雁再次叹息,忽然温言重现:

  “书法之妙在于树其筋骨、造之以势、用之以意、寄之以情、藏之于怀,含蓄蕴藉。委婉顾盼又不失飘逸洒脱,收如鸿雁安息,动如蛟龙出世!书法需时时练之,刻刻思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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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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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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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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