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我挚爱的少女>第四十一章 我滴好兄弟
  秦天羽虽然不像向宇轩那么沉默寡言,但平时性格也没那么张扬。

  而现在他在屏幕下边手舞足蹈大肆闹腾,还是要归功于酒精的影响。

  喝多了,确实容易干出些平常没干过的举动来。

  目前的秦天羽处于半醉半醒的状态,不至于断片,并且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但在酒精的作用下,脑子被麻痹了,完全控制不住自己,说白了就是耍酒疯......

  一连扯着嗓子吼了好几首歌,终于才肯把话筒交给别人,坐在沙发上,一边吃着水果一边继续给自己灌酒。

  林翰想拦着他:“少喝点,待会儿喝醉了。”

  “喝醉?你小子逗我呢?”秦天羽一把拍掉林翰伸过来的手,护宝贝似地护住啤酒瓶,“我说了,今天必须把你们安排明白......来来来,我们继续喝。”

  说完从桌子上拿起一瓶啤酒递给林翰:“是兄弟不?是兄弟就走一个。”

  林翰再三拒绝,然而酒疯子实在是缠人一副不跟他喝酒就要拼命的架势,无奈只得象征性地跟他喝了两口。

  看着秦天羽拿着酒瓶到处跟人拼酒,林翰苦笑地摇了摇头,这个B酒品是真的不行,喝多了就开始彻底放飞自我,以后确实得拦着不让他喝白的了。

  不过好在今天打赢了比赛,特殊情况,闹就让他闹去吧。

  他们这群人年龄都不是很大,几个队员不过二十岁出左右,刘子健二十六七,最大的周教练也未满三十,但唱的歌曲却全是那些八九十年代的老歌,听歌的口味异常的一致,什么《花心》、《吻别》、《当爱已成往事》、《大约在冬季》、《一场游戏一场梦》等等,尽是些老男人唱的歌,喜欢的歌手也无外乎张学友、李宗盛、齐秦、王杰等老一辈歌星。

  相比最近那些新歌,他们都觉得老歌比较有韵味。

  刘子健上去唱了一首《恋曲1990》,模仿罗大佑独特的唱腔,还真有几分味道,获得底下观众热烈的掌声。

  等刘子健唱完,大屏幕显示接下来的歌曲,小沈阳的《我的好兄弟》。

  “这歌谁点的啊?”郝仁问道。

  “我!我点的!”

  秦天羽又举高手叫嚷道,走过去抄起话筒:“这首歌谁会唱?会唱的跟我一起唱,唱了,你以后就是我滴好兄弟,懂吧?”

  “......”

  秦天羽问了好几遍都没人搭理他,最后还是韩鑫拿起话筒,想着坐在沙发上陪他唱唱算了,结果秦天羽走过去硬拉着他上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满脸酒气。

  “三金,还是你够意思,啥也别说了,咱俩的感情,全在歌里了。”

  “......”

  韩鑫哭笑不得,秦天羽跟他勾肩搭背,就开始大声唱了起来。

  “在你辉煌的时刻

  让我为你唱首歌

  我的好兄弟

  心里有苦你对我说

  前方大路一起走

  哪怕是河也一起过

  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

  ......

  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

  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

  朋友的情谊呀我们今生最大的难得

  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

  ......”

  本身这首歌,歌词很浅显,曲调也很简单,曾经一段时间很火爆,大街小巷全在放,属于那种没听过也会哼哼两句的“口水歌”,没啥难度相当好唱。

  可秦天羽却强行提起嗓子硬吼,完全找不到调子,韩鑫在旁边帮唱,拉都拉不回来......

  听在下面观众的耳朵里,简直就是对耳道的摧残折磨,听得他们怀疑人生。

  太鸡儿难听了呀!

  林翰实在受不了了,赶紧找机会溜出了包房,再坐在那听他唱下去,耳朵怕是要报废掉。

  顺便上了个厕所,在KTV大厅站了一会儿,看到向宇轩坐在大厅沙发那边抽烟。

  林翰走过去,冲他苦笑一下:“你也受不了了,出来避避?”

  向宇轩笑笑,顺手从口袋里掏出香烟递给林翰一根,用打火机帮他点上,两人坐在沙发上抽烟。

  林翰属于那种会抽烟但平常是不抽的,他没有烟瘾,只有在有时别人给他递烟的情况下,他才会偶尔抽一两根。

  “马上俱乐部放假了,到时候有什么打算?”林翰问他。

  现在才四月份初,LPL夏季赛开赛要等到5月底去了,大概有一个多月时间的假期。ωωω.χΙυΜЬ.Cǒm

  向宇轩将嘴里的烟吐出来:“回家啊,别的也没地方去。”

  林翰又问他:“我记得你家挺远的吧?”

  向宇轩点点头:“坐火车到SH要30多个小时,然后转车回乡下还要大半天,很麻烦。”

  林翰说:“这么久?那你还不如坐飞机回去。”

  向宇轩淡笑道:“坐火车省钱。”

  向宇轩的老家在西南某座城市,下面县城的某个小乡镇里面,自小在农村长大,家里条件不好。

  跟林翰他们不同,家里全指靠着他打职业挣钱养家,每个月工资以及打比赛的奖金,大部分都寄回家给父母。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肩上的担子比一般人要重得多。

  家吗?

  念至此处,林翰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是住在离SH比较远的一个南方的小城市里,离家打职业,很久没回过家了。

  穿越之前,在直播平台当主播也是住在外地,很少有时间回家见父母。

  大部分人都像他们一样,在外面为了生计工作漂泊在外,想念起家和父母,心里总会飘升起淡淡的伤感。

  走上打职业的道路,背井离乡,林翰曾经发誓一定要打出让自己满意的成绩,带着至高的荣誉回去,足以让父母引以为傲。

  以前的他是个失败者,而现在重新得到机会改变,拿下甲级联赛的冠军成功打进了LPL,也是时候该回家一趟了。

  林翰想到。

  两人抽完了烟,回到包厢,看到秦天羽还在鬼喊鬼叫,精力充沛到爆炸。

  秦天羽看到向宇轩和林翰回来,显得十分高兴:“回来的正好,林队长,跟我一起唱首《爱的供养》!”

  “......”

  ......

  疯了一整晚,回去后,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

  怀着无比轻快的心情,SSR战队一行人又疯狂了几天。

  接下来,俱乐部决定放假,在临走之前,刘子健召集他们五个人开了个会。

  主要目的是商讨队员续约问题及今后战队的走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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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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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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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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