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睡,死猪!”吴霭琴嗲怪地扭一下郑东的嘴巴,然后无趣地直躺着,脑子里浮想联翩与郑东走进婚姻殿堂的美好情景,设想布置两人舒适和温馨的爱巢,亢奋的心情难以抑制,直到天已放晓才朦胧入睡。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从窗户挤进来时,郑东睁开渴望的双眼,大脑如吸足了氧气一般饱满,望着身边熟睡的吴霭琴,他本能地产生男人的欲望,浑身逐渐产生酥麻感,尤其是命根子肿的如同钢铁。昂然直立顶在吴霭琴的两腿间,宛如一股清泉,极感清新、凉爽。
是男人都知道大清早会发生什么状况,是男人早上都会大充血,郑东这时正处在充血的韵律中,其命根子火烧火燎,搞得身心欲碎,多年来,郑东都是靠顽强的意志硬挺着,曾经无数个夜晚想着心爱的吴霭琴自我解决。
因此,可以这么说,十年来,郑东的灵性从未离开个吴霭琴,除了这个女人,他对任何女人也没产生兴趣,他也弄不懂这是为什么,要说比吴霭琴优秀又美丽的女人多了去了,但他就是一个也没看上,象热恋他的冷知然,既美丽又英姿飒爽,包含女人的魅力,可郑东只是与她若即若离,仿佛和她隔着一层纱,除了职业上,两人能契合外,其余任何方面都无法找到契合点,像两代人有代沟。
“你醒啦?”吴霭琴根本没怎么睡,她本来就在朦胧睡意中,身下被郑东挺着,从朦胧睡梦中苏醒过来,她真真切切感受到郑东的异样,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绽放异彩。
郑东窘红着脸,浑身发烫的难受,囧的把屁股往后一缩,把发烫的命根子从吴霭琴的两腿之间抽出来,然后羞涩地对她笑笑,清清嗓子,“嗯,哼,你睡吧,我看你睡,不吵你。”
“切,装,又装。”吴霭琴没好气地瞥郑东一眼,一手把郑东拉拢近身,“明明想要你还装,伪君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男人整天想些什么,就知道想些龌龊事,我早就是你的女人了,你还装,累不累啊?”
“呵呵,我是怕你累,昨晚……”郑东为昨晚折腾她,不忍大清早又再‘爱’她,“对不起,你睡吧,我没事,都习惯了,挺挺就过去了。”
“挺挺?你就是这么挺过来的吗?”吴霭琴立马乐了,对这话题立感兴趣,“这十年来,你真的就没找过其他女人?还只在我们大学那会有过?”
“嗯,是的。”郑东不堪苦笑,“不信也没办法。”
“……”吴霭琴象看外星人似得陌生地端详郑东,激动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为郑东依然对她痴情而感动不已,她相信郑东说的话,细想一下,也觉得是这么回事,她也感觉出来了,郑东在男女方面很生疏,如同十年前那个雨夜很笨拙,按说以郑东的长相和能耐,要想找个女人解决生理问题是分分钟的事,可他却没找,从未这么做。
“真是怪胎,这么说来你还真有人品,对得起我。”吴霭琴不禁发笑,“郑东,我有这么好吗?让你为我守身如玉,我太难想象了。”
“这样不好吗?”郑东疑惑地望着她,“你以为我是什么样的人啊?”
“什么人你不知道吗?你从小你就流氓。”吴霭琴忍俊不禁,抓起被子躲在被窝里哈哈大笑,为自己这一生有这么个痴情的男人而乐得忘乎所以。
“有这么好笑吗?”郑东被她笑得窘态百出。
经过吴霭琴一阵嬉笑,郑东的兴致少了一半,那命根子也像干瘪的茄子耸拉下来,他暗叹乡土气息浓厚的吴霭琴破坏风景,好好的事被她这么一弄,一点情调也没了,这与郑东想象中的情景相差甚远,与他对性/爱的理想大相径庭。
“不和你闹了,你睡吧,我起床了。”郑东掀开被子下床,穿着拖鞋向卫生间走去。
“哈哈,笑死我了。”吴霭琴拂开被子,依然笑个不止,甚为郑东的怪异想法好笑。
郑东懒得再搭理她,顾自在卫生间洗刷着,吴霭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但笑过之后,却产生失落感,一汪泪水滚荡在眼圈中,仿佛被什么事触动了心灵,陷入一片迷茫中。
吴霭琴是苦出身,从小在农村生活,由于乡亲邻里说话不把门,很早就知晓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对这方面耳濡目染,因此成年后也不觉得这事有多伤风化,反而觉得是人的本能和生理需要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说农村人行为下作、思想上有什么问题,而是农村人表达直截,直来直去,从不懂得遮遮掩掩,完全不像城里人花前月下,含蓄浪漫,明明想要还装得高大上,太假,吴霭琴确没想到表面上流氓的郑东会如此专情和纯洁、可爱,这大大出乎她的意外,男女方面的事,她见得和经历的太多了,习以为常。
吴霭琴不知道,郑东对她是一种梦幻般的痴情,他把她想像成理想中的蒙娜丽莎,可哪料到吴霭琴与梦幻中的蒙娜丽莎相差甚远,有天壤之别,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蒙娜丽莎好比天上的仙女,而吴霭琴只是民间的女子,接地气,虽然接的是乌烟瘴气,可吴霭琴极显农村人的率真、纯朴,这种情怀,郑东也够爱她一辈子了。
“洗好了没,再上来睡会。”吴霭琴静了下心,一扫刚才的失落感,象是要报答郑东这个痴情又专情的男人对她的好,可说话的语气却大大咧咧,“不要墨迹了,好吗?快滚上床来。”
“哎,你呀,好好的话被你一说就变了味。”郑东把毛巾挂到洗脸盆上方的架子上,转身向大床走去,“你也是念过大学的人,说话做事能不能含蓄点?”
“哦,你是嫌我土吗?以为我还是那个不通世事任你欺负的村姑吗?”吴霭琴忽然不爽了,本是嬉笑的她转而怪罪,又对郑东数落起来,“你装什么大尾巴狼啊?比我早进了几年城就忘本了?就不认识我们农村人啦?我除了通晓事故,哪里有变了?我还是那个你原来认识的吴霭琴,骨子里一样透着农村女人的本真,你嫌弃我的话,可以滚,马上滚,又没有哪个硬把你拉到我床上来,含蓄,切,我就是有什么说什么,我在你面前都不直来直去,难道还得象在公众场合那样彬彬有礼、藏着掖着呀?最看不起你这样的城里人了,穷屌丝,伪君子,……”
“啧啧啧,我说什么了吗?”真是太无言以对了,郑东被她连炮带轰,搞得头晕目眩,吴霭琴说话的语速又快,中间根本不用断句,一肚子牢骚和怨言倒水般冒口而出,“好好,我们不吵了,行吗?好好的气氛全破坏了。”
“什么气氛啊?这都是你个伪君子弄的,还怪我?”吴霭琴直瞪眼,又再骂郑东一句,但忽然醒转过来,手指郑东的鼻尖说,“哦,我知道了,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啦?”郑东心里一颤,凝视她,被她点着鼻尖很是心慌。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了,你这流氓!”说着,吴霭琴狠劲一锤打在郑东的胸脯上,“臭流氓,你是小电影看多了吧?想让老娘学他们,恶心,脏,太龌龊了。”
“我有吗?你冤枉人打打草稿好不好?”郑东完全没料到吴霭琴会往小电影方面想,被她的思维转到那方面而汗颜,“你也不过过脑子,我们什么关系?我有那么龌龊吗?”
看郑东一脸无辜,吴霭琴觉得理亏,她也真是气糊涂了,说话确实没过脑子,这就是女人的劣根性,发起脾气来太多数失去理智,“那你为什么说我破坏了气氛?”
“我只是希望和谐点,夫妻之间本来是温馨和惬意的,可话说的太白了,那就等于回到了原始社会,我们是人,又不是动物,得有廉耻心。”
郑东这话又不经意刺中吴霭琴的痛处,她痛楚地咬咬牙,心里有如刀割一下,这“廉耻”二字太寒碜她了,曾经为“廉耻”两个字哭过N回,但随着棘手的事情和岁月的流逝,她对“廉耻”二字早已疏远,甚至麻木。
“不说了,起来吧,我给你做早餐去。”吴霭琴心里很不是滋味,寒碜得不想再与郑东深谈下去,她失落自己走得远了,承认自己确实也变了,变得自己都有点不认识自己。
“你再睡会吧,我去做,做好了叫你。”郑东把欲起床的吴霭琴拉回床上,扶着她躺好,再帮她盖好被子,“好好睡,再养养神,你不是今天要去看房子吗?养好精神了才好看。”
“……”吴霭琴微微点头,甚为郑东的贴心而感怀,当郑东转过身去起床时,她的眼泪蒲然而下,幸福得一塌糊涂,但透过她的眼睛,好像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其深邃的眼眸中似乎藏有痛楚、懊悔和惋惜,让人很是费解,一时难以琢磨,也琢磨不清。
郑东到厨房做了两碗面条,再各加一个荷包蛋,本来他是准备做三碗的,还应该给儿子丁丁一碗,但吴霭琴自从向副市长遇车祸后,由于工作太忙顾不上照看丁丁,所以丁丁太多时间都是由他的姑姑照看,郑东即使想见丁丁,也很难见到他。
“把丁丁接回来吧,你现在只当董事长,有时间照看孩子。”吃早餐时,郑东恳请吴霭琴,他很想在以后的日子里能经常见到丁丁。
“接回来做什么?怎么说?让他喊你爸吗?”吴霭琴的一句话把郑东呛得发愣,想起儿子丁丁,吴霭琴的心情又突然不好,“再说吧,丁丁还小,他姑姑家离学校近,就让她帮着带丁丁,丁丁的姑姑是老师出身,比我们懂得教育孩子,把丁丁交给她,我放一万个心。”
“那好吧,丁丁愿意在那就好。”郑东无奈,只好接受现实,想起与丁丁的尴尬身份,郑东心里五味杂陈,他也很矛盾,自己的父母都不敢回去见,可对丁丁却迫切地想给予他父爱,但以目前的发展情形来看,想与丁丁相认这一天很是遥远,有点遥不可及。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强也强不过来,等丁丁长大了,他会有自己的思维判断,凭空出现一个爸,对他打击太大。”吴霭琴爱恨交织,于心不忍,很怕丁丁知道事情真相后的反应,“你如果爱孩子的话,就当做什么事都不知道,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丁丁只认老向,老向也从未亏待过他。”
“这我理解,但我毕竟是他亲爸,这也是丁丁的权力,知情权。”
“什么知情权?丁丁出生那会,你死哪里去了?”心情烦躁的吴霭琴把筷子往桌上一扔,“不吃了,赶快吃完,洗碗去。”
“哎,我又没说什么,你又发……”琇書蛧
“快吃!”吴霭琴的脾气又爆了,横眉竖眼,一脸怒色,典型的一个惹不起的主。
郑东暗叹一声,摇摇头,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向吴霭琴提父子相认的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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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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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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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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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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