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之后,荀攸查看着前线最新战报,向老董言道。
微醺的老董晃了晃脑袋,让眼神恢复几丝清明,笑道:“无妨,咱的战略目的已经达成。让寿成等人回来便可,还不耽误参加五日后的会盟。”
“会盟?……”埋头案牍中的钟繇一抬头,总算知晓了老董这些天到底在准备什么。只不过,随后神色就有些怪异,“相国是想打造一个,同铁羌盟对抗的阵线?”
“嗯,汉羌人民统一联合阵线,简称汉羌盟。”
钟繇闻言,随后便道:“这有些不对吧?……相国代表的可是大汉朝廷,就算要对羌人一视同仁,可也不能乱了礼制,屈尊降贵同羌民部落结盟。”
老董嘿嘿一笑,道:“元常你误会了,这怎么能是大汉朝廷同羌胡部落结盟,分明是羌胡部落感蒙大汉天恩、心往向之。”
“积极主动要求结成统一联合阵线,旨在大汉朝廷的英明领导下,对抗那些冥顽不灵的反动派嘛……”
说着又一拍自己胸脯,道:“老夫的确出席了这场结盟典礼,却是作为大汉朝廷代表,主持并领导了这次结盟活动嘛。”
钟繇愣愣听完,不由翘起大拇指:“相国高,相国硬,相国如今用计又高又硬!”
论起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还得是你舌灿莲花董相国。
老董笑着点头,随即又看向荀攸问道:“公达,你那边准备怎么样了?”
“基本已经齐备。”荀攸点头,娓娓说来,“待马寿成大军归来后,我军便足有七万余人……”
“等等……”刚听到这里,老董就一伸手,“老夫是喝了不少,但也没到不识数儿的地步。来之前明明就五万人,怎么这人数儿还越打越多了?”
“公达该不是,将民壮徭役也算上了吧?”
“非也。”荀攸摇头,解释道,“攻陈仓时,我等俘获四千余,城中还剩亲善马腾的六千。后相国又命他为统帅,一路追杀韩遂。”
“一些小的羌胡部落闻讯,纷纷来投,如今马寿成麾下已有两万余羌胡兵马。”
“唔……”老董这才点头,神色有些复杂,“这情况一方面说明老夫眼光不错,选的这品牌代言人很有影响力。”
“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地的羌民生活太苦了。为求一条生路,纷纷拿仅有的一条命去搏……”
“相国所言极是。”钟繇点头,道,“在下这些时日遍览史书,分析梳理绣衣使传来的情报,还走访调查参与宴会部落豪强的牧民和汉民,发现边郡情势与司州中原大有不同,黎庶百姓生活极为困苦。”
“边郡此地靠近戎、狄等少数民族,演习武技,崇尚气力,以射猎为第一要务。民俗质朴,不以寇盗杀掠为耻。”
“早年间,大汉强盛、礼仪广播,官员吏民还以酒礼之会,沟通各羌胡部落情感,互通有无。风雨不调的荒年,还曾谷价廉贱,盗贼亦很少,一派和平景象,比中原内郡都要好。”
“可随着王莽篡汉,国势衰败还压迫胡奴羌人,这里也就乱了起来。羌人不畏死,好勇轻生,屡屡舍命反抗。迁徙而来的汉民黎庶,也随之攻杀以抗,如此杀戮百余年,血流成河,结怨甚深……”
说到这里,钟繇不由喟然一叹,才道:“最可怕的,便是动乱将所有礼仪教化、和平富庶全都摧毁,代价也由最贫困、最没有生路的羌人、汉民来承担。”
“早些迁徙来的汉人借便宜牛羊、肥沃土地还能安居乐业,羌人亦用上了汉地的铁器、麻衣、盐巴……”
“然自动乱起,所有一切全都化为乌有,饥寒交迫的无论羌人还是汉民,只能在冬日活活冻死、易子而食,残暴嗜杀的恶徒却越来越强、为祸一方。”
“嗯,不错……”老董闻言也慨然一叹,悠悠灯火照耀下,他此时更像一位哲人,“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
“所以呐,从来没什么轻生忽死,最根本的原因是活也活不下去,还不如舍去一条命死个痛快。结果传到对方耳中,便成了习性如此……”
钟繇和荀攸对视一眼,不由微微点头,随即对老董拱手一礼:“相国洞察人心,见微知著,我等不如也。”
“嗯,是的……”老董平静点头,然后又一脸希冀地看向他们:这就没了,你们不能再加大点力度?
钟繇和荀攸嘴角顿时有些抽抽儿,后悔刚才的那一丝感动。
可惜已经晚了,马屁不能停。
非但不能停,角度还得清新脱俗,否则老董一样会不高兴。
钟繇无奈想了想,才开口道:“相国高瞻远瞩,想必此番也是洞彻汉羌两族缠结百余年的仇怨根源,才想到了以会盟的形式,以贸易交流为纽带,结联利益共同体,来从根本上消弭两族的隔阂仇怨。”
荀攸闻言,也只能假装恍然大悟,道:“百余年仇怨,不可能一日而定,不过相国如此够了汉羌和睦雄图,便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一年不成可以五年,五年不成可以十年……直至此地汉羌通婚,混血儿遍地,数代下来又接受汉礼的教化,自会认为汉羌和睦天经地义。”Χiυmъ.cοΜ
“毕竟,他们生来便是如此,又还会谈什么汉羌仇怨?”
“哈哈哈……不错,老夫就是要让此地的马寿成越来越多,他们喜披发左衽如何,好骑马游猎又如何?”
听到这里,老董忍不住得意大笑,‘啪啪’两下一左一右拍了二人大腿,道:“只要接受汉礼教化,坚定认可一個大汉不可分割。不同种族又如何,老夫还可以告诉他们,混血更聪明更漂亮……”
钟繇本来打算揉大腿,可一听老董后一句,当时眼放精光:“相国,当真如此?”
尤其典韦闻言,更是神色激动,耳朵都竖起来了:相国,我那两位可是胡女,还一个栗发褐眼,一个金发碧眼呢。
荀攸兵法韬略无人能出其右,但在这问题上却一无所知:“貌似是真的吧,元常你看那马寿成和马超,的确面鼻雄异、五官立体,比之大多数汉人好看不少。”
“嘁……”老董闻言,不由嗤之以鼻:“面鼻雄异的确是真的,但也别觉得各个混血都会如那两人。至于说更聪明,更是无稽之谈。”
说着,忍不住看了眼典韦,摇头叹息:阿韦你就算了吧,你这智商……呃,好像也说不定,万一基因突变了呢?
老董也记不起,混血更聪明更漂亮谣言是何时兴起的。
但总体上,人类智商好像是符合平均分布规律的:“真要是那样,拉丁美洲应该是全球最聪明的国度了,结果呢?”
荀攸和钟繇又对视一眼,自然不知道‘拉丁美洲’,是大汉的哪一州,也就无视了这句话。
“相国,若混血不能更聪明更漂亮,我等这样岂非在愚弄黎庶大众?”钟繇看起来有些失望的样子,嘟囔了一句。
老董却脸不红、气不喘,一摆手:“那也没人证明混血不聪明、不漂亮啊……”
“为了大汉的团结稳定,让两族年轻男女做点他们都爱做,同时又没啥坏处的事儿,怎么就不行了?”
“对,多尝试尝试,也没什么坏处嘛。”钟繇闻言一时激动,不小心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然后荀攸蹙眉,总觉得议题开始渐渐跑偏:之前不是还问我,兵事的准备情况么?……怎么现在感觉都拐到,要商量去哪个美女多的部落过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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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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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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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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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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