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函谷关正面战场的右边山丘上,一支全部穿着红色盔甲的骑兵正整齐划一的注视着下方战场。
函谷关前无数的火光,如同砂砾一般,密密麻麻的向着城墙上冲去。
在火光的映射下,城墙下方已经堆满了尸体,鲜血染红了整片大地,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让人闻之作呕。
厮杀声,惨叫声响彻整个山谷。
两方大军还在不停的浴血厮杀中。
从大局上看,四国大军已经掌握了战局的优势。
函谷关的秦军虽然在奋力死守,但依旧被敌军杀上了城墙。
燕大看着下方正在激战的两军,眼中闪过一抹惊异之色,不由的一阵惊叹道:“想不到这次四国大军为了能攻打秦国,竟然集结了这么多兵力!”
“加上城墙下死伤的那些,这兵力至少有百万之余!”
“此番若不是王翦将军领兵作战,恐怕很难抵挡这么久。”
四国这次是铁了心,要趁着赢钧不在的时候攻破函谷关,一举灭掉秦国。
这无异于是自寻死路!
若不是秦国因为粮草的问题,恐怕现在就不是四国大军兵临函谷关了。
而是秦国大军压入诸国都城了。
现在赢钧已经返回秦国,局势马上也会因此转变。
赢钧微微颔首,眼神中透着一丝冷冽的杀气,当即下令道:“燕大,你率领五千黄金火骑兵前往四国大军粮草所在,烧毁粮草之后速来函谷关与我会军!”
“末将领命!”
燕大说完,便带着五千名黄金火骑兵从山丘上,向着五十里外敌军存放粮草的地方冲去。
按照先前那些赵俘的讯息,存放粮草的地方只有三万步兵驻守。
现在是夜晚,虽然只有五千黄金火骑兵。
但趁夜袭击,以黄金火骑兵的实力,必定能一举全歼这三万敌军!
见到燕大离开后,赢钧举起手中的霸王戟,指着下方四国大军后方负责发号施令的军阵,肃然说道:“所有人准备!冲锋!”
随着一声令下,五千黄金火骑兵在夜色的笼罩下,如同一股黑潮一般,无声的朝着下方指挥军阵冲去,只有马蹄声响如震雷。
数千名铁骑迅驰如电,从山丘上向着四国大军的将旗所在处冲锋。
不多时,赢钧的眼前就出现了四国士兵的身影,他瞥了眼不远处的战场,函谷关前的攻势愈发猛烈,城墙上的秦军将士各个都在奋力杀敌,但攻势远远不如四国大军,已经逐渐陷入劣势。
赢钧看了一眼,然后目光冰冷的望向了近在眼前的指挥军阵,寒声道:“诸将士,冲阵!”
“风!”
“风!”
“大风!”
轰隆隆——
五千名骑兵瞬间一字排开,蹄声响如雷鸣,气势汹涌的向着前方冲去。
不远处的四国敌军也发现了这一支突然冒出来的穿着红色盔甲的骑兵,于是急忙派人前去汇报,并且还分出一支赵国边骑前去阻挡。
“报!”
“急报!”
一名斥候脸色惊慌的向着廉颇跑来,焦急说道:“启禀上将军,我军左翼出现了数千名穿着红色盔甲的秦军骑兵,正朝着这边冲杀而来!”
“什么!”
廉颇惊呼一声,心中满是诧异。
穿着红色盔甲!
还全部都是骑兵!
这必然是赢钧以及他麾下的将士。
明明自己已经派遣李牧带着三万骑兵前去埋伏,拖延赢钧的大军。
如今,怎么就带着骑兵杀了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李牧已经败了?
情况紧急,廉颇根本来不及多想,急忙对着斥候吼道:“快,快,将指挥军阵五万将士全部派上去,无论如何也要将赢钧这支大军阻挡下来。”
“另外,让前军加快对函谷关的攻势,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函谷关攻下来!”
“喏!”
斥候说完,当即转身离开。
同时,站在高台上的旗手也连忙挥动着手中的号令旗,传达着军令!
站在边上的韩非闻言,眼中也闪过一抹惊慌,心中隐隐的有些不安。
但从眼前的局势分析,出了廉颇的办法以外,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
擒贼先擒王!
这个道理不仅是赢钧,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自然也知道赢钧此次的目的。
指挥军阵是整个大军的核心,同样也掌握着对前面数十万大军发号施令权利,一旦前方主战场没有接收到指令,前方大军绝对会因此受到影响。
现在函谷关破城之势,已然显现,绝对不能就这般半途而废!
眼下只有越快的攻破函谷关,大军才有赢得希望,只要大军撤入函谷关,这些骑兵根本就不可能攻破函谷关。
只是这五万士兵又能抵挡赢钧多久呢?
此时,赢钧一马当先,看着迎面冲来的四国士兵,眼中杀意暴涨:“死!”
一声怒喝,赢钧挥动着霸王戟,将冲在前面的一名骑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场面血腥残暴无比。
如同猛虎冲入羊群般,赢钧的速度丝毫没有降下来,手中的霸王戟来回挥舞,所过之处无不想起一阵惨叫声,血肉模糊,残肢断臂随处可寻,凡是被其碰到的赵国骑兵,死状都相当凄惨。
而跟随在赢钧身后的五千名黄金火骑兵同样彪悍,面对同样凶悍的赵国骑兵,他们非但不惧,甚至还能稳稳占据上风,战斗力相当强劲。
随着一名名赵军骑兵惨死戟下,赢钧的盔甲再次沾满了鲜血,没有去在意自己斩杀的人头,而是目光紧紧的盯着前方中军位置那几杆大旗。
“拦住他们!”
廉颇身边的副将,见到赢钧率领着数千名骑兵冲来,连忙对着身后的五万名四国将士下令。
哗啦啦~
五万名步兵如同潮水一般,向着赢钧他们压了上去。琇書蛧
一万名魏武卒全部举着一人高的盾牌,盾与盾之间前后相连,左右相连。
面对骑兵的冲击时,冲击力会通过前盾向着连边扩散,而后面还有一面盾牌作为支撑,形成一道坚毅的盾墙。
看到这整齐划一的盾阵,以及那长刀重盾,赢钧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便是魏国引以为傲的魏武卒方阵!
赢钧面无表情的看着前方,举起手中的霸王戟,指着前方的魏武卒方阵,肃然道:“破阵!!!”
轰隆隆!
五千名黄金火骑兵快速的解决掉面前的赵国骑兵,随后快速集结到一起,紧握着手中的长枪,眼神冰冷的看着前方。
就连身下的战马也不停的用马蹄摩擦着地面,蓄势待发。
魏武卒方阵在历史上固然有名,甚至巅峰时期能够与骑兵正面对抗。
但对于黄金火骑兵,赢钧有着足够的信心。
这支骑兵不论是战马,还是将士各个都穿着厚重的铠甲,撞击的冲击力丝毫不弱于虎豹骑中的虎骑重骑。
是一支彻彻底底为了冲阵而打造的骑兵。
就凭这一万人临时组成的魏武卒方阵,根本就不可能抵挡得住大军的冲击。
这廉颇是打算殊死一搏!
用五万大军来拖延我军,为前方攻打函谷关的将士争取时间。
只可惜……
赢钧看到这一幕,脸上没有丝毫慌张,嘴角微微上扬,冷笑一声:“五万步兵就想挡我黄金火骑兵,真是螳臂当车!”
“廉颇,你有几个五万!”
说完,赢钧便一声令下,五千名黄金火骑兵全部从正面冲锋。
这一次,他要用绝对的实力,震慑诸国!
魏武卒既是他们现在苟活的希望,那我赢钧便当着诸国将领的面,灭了这魏武卒!
破灭诸国的希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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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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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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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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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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