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数次尝试后,终于得出合理配比,只是味道仍显微臭。
没办法,饮食习惯积习难改,对现在的明人来说,没有那股臭味,仿佛吃的不是大酱,而是另一种食物。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突兀,只能减少油料的投入,没有油香的香菇酱有种奇怪味道,数次尝试以后,就连王方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玩意。
不过这东西却在母亲口中大受好评,看在销量不错的份上,他也懒得计较。
除此之外,二伯对自己的态度也有了改观,作为亲手打造容器的参与者,以及各种苦活的实施者,他有幸目睹了香菇酱的生产过程,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母亲惯于指使二伯,类似于搭灶台了,翻生酱了,种种活计都被她交给二伯操办。
亲自尝试了几次之后,他对王方的态度大为改观,尤其是知道这是和自家小四一起鼓捣出来的以后,更是将王方提升到亲儿子的地步,在他看来既然是自家儿子和侄子鼓捣出来的东西,那么收入以后,自然会有二房一份。
不过看母亲的表情,王方很难想象她会同意将收入分给二房,可怜的二伯沉浸在发财美梦中仍不自知,依旧拼命苦干。
至于销售的问题更加不用王方操心,两个被铜钱迷花眼的大人将一切包揽,除了烧火的时候自己还能有点用处,其他的时候已经不用插手。m.χIùmЬ.CǒM
家中的其他几房也知道了二房和何花家有额外收入的消息,不过碍于情面却懒得计较。
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控制了销量的产出,否则的话,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香菇酱每三天生产一次,每次生产一百多斤,不是不想增加产量,而是自己和四哥两个月以来存储的干菇只有三百多斤,这还是两人整整忙碌了两个多月的成果,要不是有了先前的两个月垫底,现在恐怕连三百斤都没有。
而在眼下,时间步入冬天,天气转冷之后,很难在山间找到菇类的身影,至于用其他干菇代替的打算,不是没考虑过,只是因为成本太高的缘故,却也懒得计较。
其次还有一个小小的原因,就是害怕销量太多被人出手抢夺,在自己没什么实力的时候,最好不要暴露太多的财富,否则的话,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
而在眼下,三百多斤的储量,可以烹制出一千五百斤的大酱,按照每斤十八文计算,可以售卖两万七千余钱,也就是二十七贯,除去油料盐糖的成本,纯利在十五贯左右。
一个冬天加两个孩子秋天的收获,可以获利十五贯钱,这在母亲看来已经是极大的收入,毕竟她在别人家当乳母的时候,辛苦一年也才十五贯罢了。
有了稳定收入以后,母亲自然不用外出寻找工作,每日回来以后总要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只是这样的乐趣王方实在难以忍受,仅仅几天之后,他就强烈抗议起来,想要搬出去和四哥居住。
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母亲刚刚二十出头,每次看她换衣服的时候,王方都有种吐血的冲动。
其次是母亲睡相不好,或许是家中只有她一个女孩,从小独占大床的缘故,母亲养成了伸胳膊蹬腿的习惯。
经历了两次半夜被蹬下床,数次被冻醒的事故之后,母亲终于同意了王方的请求。
临走的前一天,母亲还有些恋恋不舍,不过第二天早上,看着自己儿子鼻青脸肿的模样,最终还是选择放手。
搬到四哥房里后,两个小娃娃的关系更近一步,连带着王方和二哥的关系也有了飞速发展。
深入了解后他才发现,二哥其实不傻,只是有时候转不过弯来,例如吃饭的时候某人说了个笑话,他可能要第二天才能理解其中的深意,这就导致了某个正在熟睡的夜晚,经常能听到二哥突然半夜发笑,你问他原因,他也不知道解释,非要等到第二天的早晨才告诉你,原来是听了三天前笑话的原因。
除此之外二哥也不是没有优点,干活就不用说了,身强力壮,一个顶俩,不管再脏再累的活计,只要有人指挥,就能完美解决,当然,刻竹筒的活不能让他进行,这家伙天生神力,稍微用点力就能将竹筒捏爆。
其次二哥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能带出去吓人,一米八多的身高,放在这个年代,绝对凤毛麟角,往自己身后一站,颇有种纨绔少爷带着金牌打手的风采。
记得香菇酱第一天售卖的时候,由于新品上市没什么口碑,连带着销量不好,一整天时间,只卖出去两瓶,还是顾客看错了,当成肉酱购买。
等到第二天王方亲自出马,特地带了一口炭炉,加热过后的酱料香气四溢,终于打开销路,正好地痞前来捣乱,二哥大吼一声,吓得地痞屁滚尿流,事后询问原因,才知道他发现三天前家里有黄鼠狼偷鸡,也算是告破一桩无头公案,省的何奶奶天天计较。
这一天五更时分,王方有些尿急,挣扎着起身坐好,却发现身下传来一阵呼噜声响。
“难道是我继承了母亲的优良传统,也把四哥踹下去了。”
心头大乐,急忙下床查看,却看到一团黑白相间的物质,蜷缩在床下屋角。
“平头哥,这家伙怎么来了。”
平头染发黑西装,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蜜獾又称平头哥,对于这个黑白色的小家伙,王方极有好感,没想到它居然活了下来。
摸着下巴思索片刻,隐约明白了原因。
对于常人和普通的动物来说,看见毒蛇的第一反应是:“哎呀,毒蛇,快跑。”
平头哥看见毒蛇的第一反应是:“哎呀,妈呀,太幸福了。”然后扑上去。
或许是气候的原因,本地的毒蛇不知道平头哥的厉害,这就导致了平头哥一点没被饿着,反倒吃的白白胖胖。
从它圆滚滚的肚皮就可以看出,平头哥进屋前一定饱餐了一顿。
不过细心的王方仍能发现,眼下的平头哥浑身上下都在瑟瑟发抖,看样子习惯了非洲的气候,猛地来到现在的长江沿岸,这家伙有些不适,故而特地找了个温暖的地方,钻入自己屋内。
至于为什么它会跑来找自己的原因,王方不太清楚,可能是自己抱过它两个时辰,也可能是帮它掩埋母亲的原因。
总之不管怎样的情况下,对于这种恐怖的平头生物,王方一向懒得招惹,他可是清晰的记得,网络上有句名言用来形容蜜罐,你在撒哈拉沙漠以南踹了它一脚,它能追你追到撒哈拉以北。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极端记仇的家伙,既然眼下它没有伤害自己,那就不用管它,否则的话,鬼知道会发生什么后果。</div>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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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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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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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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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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