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前方有坑>第二十四章 高僧
  “千千,我去见见老神棍,你先进城打听打听鉴宝大会的消息,瞧瞧有没什么稀罕玩意儿,如果有合适的就先换一些,晚上老地方汇合。”

  兄弟二人分道而走,凤九跟随一众听法的香客缓步前行,没一会来到一处熟悉之极的地儿,静静站着,静静看着,往事唏嘘,涌上心头,百味杂陈,酸楚无限。神色复杂,既有几许期盼,又带有几分迷茫,还隐隐夹杂一分恨意一分悲伤一分痛苦。

  他就这么一直静静站着,静静看着,不言不语,不动不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见神情翻转变化,显然内心翻腾不已。

  承恩寺。

  庆州府西郊一大名胜,千年古刹,香火旺盛,环境优美,祈福踏青的好去处。

  瑞雪飘飘,红梅点点,前往承恩寺观赏青山红梅的游客络绎不绝,不少是青春活泼的靓丽少女,一路之上嘻嘻笑笑、娇声腻语,给寒冷严冬凭添几分春意。来到寺门前忽然不约而同宁静下来,只一瞬间,欢声没了,笑语没了,有的只是光,一双双青春妙目齐齐发亮发光。

  倒不是受古刹庄重肃穆的气息感染,也不是迷醉于青山红梅,只因她们看见了一个人,一个比青山更秀,比红梅更好看的人。

  这是一个清秀绝伦的少年,一头浓黑的长发凌乱散落,随意地在脑后束了个斜斜马尾,灿亮大眼灵动又狡黠,嘴边随时挂起一抹古灵精怪的浅笑,就像一条又漂亮又狡猾的大眼狐狸。

  少年身穿一套雪白漂亮的虎皮裙袄,背上背了一对精钢斧盾,腰边挎着长弓和箭壶,一眼就能看出是个猎人,挺身直立,英气勃勃,顿时就把青山红梅给比了下去,直瞧得一众怀春少女芳心荡漾,痴痴如醉,就像中了定身法,全都看呆了,动也不动。

  站在熟悉之极的寺庙前,凤九心事满怀,还真没注意四周异状,否则以他极爱出风头的惫赖性子,只怕立时就要摆一个弯弓射雕的屌姿势装逼。走近寺门,对知客僧合十一礼,恭敬地道:“大师万福,请问鸿运法师在寺内吗?”

  猎人多杀生,素为佛门僧侣厌恶,生怕染上杀业,从来拒之门外。这知客僧法号弘玥,皈依佛门多年,对佛法极度虔诚,见凤九一身猎人装扮,登时眉头大皱,厌烦已极,冷生道:“我掌门师祖正开坛讲法,不见客。”

  凤九不信佛,不明其中原由,完全没想到莫名其妙已为人所厌,仍讨好笑道:“小子与鸿运法师是旧识,请大师通融。”

  “说不见就不见,罗唣什么。”

  弘玥大张双手挡住山门,厌恶地道:“快走快走,离我远些,你一身血味,莫坏了我修行。”

  “血味?”

  凤九一怔,瞅瞅身上猎装,腰间猎弓,这时才恍然大悟,见弘玥瞧瘟神一样的厌恶眼神,一副坚决不放行的神情,微微皱眉,忽听天上咕咕鸟鸣,鬼眼儿滴溜溜一转,忽又笑了,说道:“大师嫌我一身血味,却不知你自己一身血腥味更浓更重呢。”

  “胡说八道!”

  弘玥怒道:“贫僧潜心向佛,走路尚且小心蝼蚁,怎会沾有血腥?休要胡言妄语,快走快走!”

  凤九嘴角微翘,勾起一个邪邪坏笑:“你明明满手都是血腥,也好意思说什么潜心向佛,这才是真正的胡言妄语。”

  弘玥大怒,撸起袖子要揍这狂妄少年,忽见他朝天一指,笑道:“你瞧那是什么?”

  弘玥一怔,抬头上望,耳边忽传来嗖嗖嗖连声响,旋即两坨黑呼呼的玩意儿突然从天而降,转瞬之间就要砸在身上,心中微微一惊,长年苦练武艺的身体自然而然作出反应,下意识里双手一抓,握在手里软绵绵的,还有热呼呼的粘稠液体不停流出。定睛一看,原来两只手里各抓了一只寺里圈养的信鸽,早死透了,身上竟各有五个深深血洞布成一个五指爪形,鸽血汩汩直流,染满了双手。

  “啊!”

  弘玥吓了老大一跳,惊得呆了。

  “哇!大师好厉害的鹰爪神功,隔空一抓就抓死两只可怜的鸽子,佩服呀佩服。不过,身为佛门子弟,不是潜心向佛么,怎能妄开杀戒呢?”凤九指向鸽子身上爪形血洞,张开五指做了个鹰爪样子,鬼笑连连。

  “不!不是我抓死的!”弘玥惊慌失措双手猛一甩,扔掉两只死鸽,惊叫不已。

  凤九一阵坏笑:“鸽子死在你手里,不是你抓死的,难道鸽子自己抓死自己?”

  哈哈哈~

  人总是喜欢凑热闹的,他二人在寺前扯皮,早引起许多游客围观,刚才一幕实在玄乎,大伙都没瞧清,只觉眼前一花,似乎少年猎人肩膀微微晃动了一下,鸽子就死在了和尚手里,人人纳闷之极,不明白怎么回事。不过纳闷归纳闷,见和尚满手鸽血不知所措的滑稽模样,不由都轰笑起来。

  “不是我!不是我!”

  弘玥百口莫辩,冤枉到了极点,一张胖脸涨得通红,怒指少年:“是你!是你捣的鬼!”

  凤九摊开双掌,瘪起嘴,十分冤枉:“鸽子身上伤口分明是鹰爪功所抓,我手上干干净净,连鸽子羽毛都没碰过,怎么是我搞的鬼?倒是你满手是血……”

  弘玥这才想起双手全是鸽血,忙掏出手帕猛擦。

  凤九夸张大叫:“大伙儿都瞧呀,和尚要销毁杀生罪证。”

  弘玥一呆,擦也不是,不擦也不是,尴尬不已。

  哈哈~

  人群又被和尚尴尬糗样逗得一阵轰笑。

  凤九对四周瞧热闹的群众说道:“大伙儿都瞧见的吧,请帮小九评评理作作证,刚才小九只是想让和尚瞧瞧鸽子多可爱,哪知他残忍的凌空一抓就把鸽子抓了下来,对吧。”

  “对,就是和尚抓死了鸽子。”

  “本姑娘作证,人家小九公子根本就没碰过鸽子,臭和尚还诬赖人家,明明就是你抓死的。”

  “对对,本小姐也作证,就是臭和尚抓死的。”

  “我也作证,和尚好厉害的鹰爪功,嘻嘻~”

  ……

  说实话,尽管没瞧清楚,但大伙又不是傻子,没人真正认为和尚会抓死鸽子,一多半都是那俊俏少年捣的鬼,只是他究竟怎么办到的,场上百十人却没有一个瞧得明白,大伙又好奇又好笑,纷纷起哄逗趣,尤其是那些俏皮活泼的怀春少女,更是争先恐后抢着为俊俏公子作证。

  凤九哈哈大笑,趁弘玥傻傻盯着满手血迹愣神之际,身形一闪,穿入寺内,瞬息间消失在视野之外。

  弘玥这时才省回神来,惊怒交集,拔腿就追,谁知连一步都没能踏出,哚哚两箭飞来,一左一右把弘玥两只僧鞋钉在地上,利箭刺过僧鞋前端深深扎入土里,巧之极巧的没有伤他一分半毫。弘玥脸色陡然巨变,傻傻盯向犹自急颤的箭羽,又瞧瞧鸽子身上五爪血洞,本来气得通红的面庞忽然变成刷白,一抹寒意从尾椎直冲后颈,后背瞬间冰凉一片。

  能在香火鼎盛的千年古刹司掌知客一职,弘玥的功夫和见识自然不差,先前实在太出乎意外,兼之急怒攻心所以没考虑太多,这会儿冷静下来才想起,鸽子掉下来之前,耳边分明传来一连阵嗖嗖声响,明显是利箭离弦的声音,鸽子肯定是少年猎人射下来的。

  但他的长弓明明挂在腰间,得要多么恐怖的速度才能做到取弓、拉弓、射箭、还弓一气呵成,快得让人看不清?更何况还是十箭连发,箭箭穿透鸽身,每五箭的箭孔还要布成一个鹰爪形状,这得要多么精妙的箭术才能办到?

  为难一个有如此箭术的高手……

  弘玥光是想想,身子就不由微微颤抖起来。

  凤九小小坑了和尚一把,心情极好,乐呵呵穿过观音殿游过天王殿来到大雄宝殿,殿前广场中心起了一座莲台,三丈来高,上坐一个七十几许的老僧正开坛讲法。头戴五宝天冠,身披五宝烫金袈裟,脸上隐隐有佛光流动,神光溢彩,颇有几分得道出尘之仙风。m.χIùmЬ.CǒM

  莲台四周摆满了蒲团,起码数百个,每个蒲团之上都盘坐着一个虔诚信徒,专心致志聆听佛法。

  见到老僧,凤九心情更好,笑吟吟地取了个蒲团坐下,不过他既不是盘坐更不是虔诚的跪坐,而是双腿伸得老长,懒洋洋的傍着殿前一根房柱靠坐。听法的信徒众多,如只是凤九一人懒散倒还不显眼,紧随他身后进寺的一众年轻女孩们居然也有样学样,一个个笑儿嘻嘻,拿起蒲团来到英俊小猎人身边,左一个右一个,不一会竟围坐了足有三圈。

  如此一来就有些好笑了,人家得道高僧开坛讲法坐的是莲花台,凤九倒好,坐在一圈圈青春妙龄少女中间,也似坐的花台,只是这“花台”莺莺燕燕风情种种,比那莲花台可好看多了,一下子就吸引住全场目光。

  “以三法为统,以觉法为道,开而当明,变而弥广,法随三焉而类无不净,觉虽一言,而智无不周。观诸法而会其要,辨众流而同其原。斯乃始涉之鸿渐,旧学之华……”

  老僧娓娓而谈正讲到精妙之处,忽见台下原本十分虔诚的信徒一转眼间都变得不专心起来,目光频频瞟移,不由奇怪,顺向大伙目光望去,见到“花台”,一股闷气直冲而上,但当他看见“花台”中心那个懒散惫赖的俊俏少年之时,心猛地一跳,揉揉眼睛再看,这下瞧清楚了……

  “啊哟~!”

  一声惊呼,千年古刹方丈大师,修道界大名鼎鼎的鸿运神僧吓得面无人色,身子一滚摔下莲台,法冠摔脱了也顾不得捡,扭起摔得生疼的屁股一瘸一拐急急忙忙落慌而跑,仙风道骨荡然无存。

  时隔六年,凤九再见故人,怎肯让他逃掉?

  腾身而起,接连两个空翻飞到老僧身前,张开双手拦住去路,笑儿吟吟:“六年来我一直很想念你,你就不想我吗?”

  老僧吓得魂儿都没了,失声惊呼:

  你……

  你怎么还没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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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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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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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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