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落杉忍住剧烈撞击后的疼痛,整理着自己的思路。
轮回司里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虽然当时支配自己的是李天宫的人格,但是自己依旧能够感知到那时的一切。
他也曾绝望地以为,自己再也出不来。
但是莫名其妙的是,当李天宫饮入孟婆汤后,自己居然……还阳了!xǐυmь.℃òm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双人格?
按照灵异的说法,人有三魂七魄,肉身一死,魂魄往生。那么自己如果是双人格,是不是自己也就有着两个灵魂?北冥河中,自己是被完全压制的情况下溺死的,那么,很可能往生的灵魂,就只有李天宫一个!
看着身边的急救仪器和心脏起搏器,不由让人联想到,在轮回司饮下孟婆汤的时候,李天宫的灵魂压制瞬间溃散的时候,灵魂一分为二,原本另一个灵魂肯定是魂飞魄散的下场,但刚好阳间的自己在被实施急救,就这样,鬼使神差之中,自己居然活了过来!
这绝不是梦,思考了各项可能性,只有这一个能够说得通。而且自己和李天宫一起喝了孟婆汤,但自己居然没有失去记忆,那么很可能那李天宫的记忆同样没有消失。
经历了这么一遭,林落杉心中感慨万千,生前求死的那种绝望,也被新灌入的世界观所完全掩盖。原本自己以为,如果死了,一切就一了百了,哪知这人死了竟然是另一段苦难的开始,即便自己再入轮回,这孟婆汤,对自己管不管用还要两说!这苦难非同寻常,别人死了还有可能去上三界逍遥,自己死了,不仅不能去那上三界,反而还要在那下三界受尽万千折磨轮回三千多世!三千多世是什么概念?就算是一天轮回一世,也要整整轮回十年!
虽然不知地狱道和饿鬼道的情形,但一想到自己变成一只任人宰杀的猪,或是一只会吃屎的狗,林落杉就感觉不寒而栗。轻轻摊开自己的双手,林落杉第一次认真感受着身边的色彩,声音,气味,触觉和独立思维,才发现,重生为人竟是如此深沉的幸福!
活着!无论如何我得活着!天地不仁,万物以为刍狗。如果连烟消云散都做不到,那么我只能求一个不灭永生。我林落杉生此二十余年,除了李天宫的出现,可以说这半生是问心无愧,凭什么让我为那百世之前的因果而受万重罪!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林落杉没有发现,此时,李天宫的那一丝狠辣已经悄然融入了他的骨血。
理清了思路,林落杉开始注意起身边的一切。
自己在一辆侧翻后的救护车里,腰上的一根安全带,把自己固定在担架上没有受到过重的撞击。车里横七竖八躺着几个头破血流的人,透过碎裂的车窗,可以看见窗外破晓的光亮和静谧的街道。
轻轻动了动自己的身体。
吸!
林落杉疼得倒吸一口冷气,只感觉自己整个身子仿佛被压路机来回碾过二十多次,无一处不疼!
不行,我必须得爬出去!
解开系在身上的安全带,林落杉顺着车完全变形的侧门就要爬出去,就在这时,他眼睛落在了身边那个死透急救医生的衣服上,那里有一个裸露的钱包。
林落杉思考了一下,抓住了这个钱包,一步一步慢慢爬出了救护车。
刚爬出救护车站起来,便感觉头晕目眩,差点一头又栽下去,车外几个零星的路人正对着这边指指点点,一个穿着环卫服的大妈正听着电话向话筒里说着这儿的情况。一见到竟然有人爬了出来,立马上前来关切地问道:“小伙子!你没事儿吧!”
林落杉轻轻摇了摇头,一只手遮掩着面部,加快步子,一瘸一拐的朝远处走去。
“哎,小伙子,你别走啊!”
林落杉不理会后面的呼喊,没过多久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
林落杉越走越快,越走越急。因为他知道,他把黄毛杀了,到现在已经过了八九个小时,就这个时间点,全城起码三分之一的警力都在找他,而且说不定黑道里找他的人会更多!而现在要做的,就是思考怎么跑路。
摸了摸身上的两样东西:
钥匙——难道你要我现在回家自投罗网?
身份证——拿出来就是死路一条!
顺手将钥匙丢在最近的垃圾桶内,林落杉掏出了他刚才顺走的钱包,一打开让他惊喜了一下,里面竟然满满塞了一叠人民币!一数,八百六十五元。
把钱收好,林落杉同样将钱包一丢。看了眼自己身上血污遍布的衣裤,两眼一转,转身钻入一条贫民小巷之中。
这贫民窟的小巷,有几个特点:一是房屋矮小,大多是平房或小楼;二是小道东坡西拐,四通八达,只要认准了方向反而比大道更加快捷;三是这平房里的人家晾衣服,通常只晾在外面……
林落杉找了一个小胡同,往里一瞧,果然,几根粗黑的晾衣绳上,玲琅满目的画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花花绿绿的好似一道风景一般。但林落杉却挑了一件老旧的粗布工衬衣,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花俏等于作死!
变装之后,他将原来的衣服几下撕成了布条丢入垃圾桶里,埋头走出了小巷。
现在去哪?林落杉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去车站,能走多远走多远。但估算了一下现在的时间,正是人烟稀少的时候,那车站严加防范,正等着他入瓮呢!看来要选择第二个方案了,自己虽然换了衣服,但模样还是没变,如果做些“易容术”再上路,危险将会大大降低。
第一站,林落杉一路摸到了清晨的天桥脚下。
这天桥文化也算是个民俗珍宝之一,一到清晨,这里聚满了各式各样的民生活动,大多是老头老太太自发的。些有的专心致志下着象棋,有的三五成群打着桥牌,有剪头刮胡的,也有掏耳擦鞋的,还有的老太太结在一起随着小音箱扭扭秧歌,包子稀饭,豆浆油条,配着吆喝,好不热闹。
“大爷,剪个头!”林落杉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一张剪头椅子上。
师傅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为林落杉铺上一张白布问到:“小伙子,你这年纪的来这儿剪头可少啊,瞧你这头发挺长,准备剪成什么样的?”
看着自己时髦的中长发型,林落杉吐出几个字:“明天去当兵,板寸。”
……
第二站,林晓彤悄然来到了一所中学旁边。
八点钟正是上学的时候,学校门口的各类也在这时候迎来一个小高峰。林落杉寻寻觅觅,既不进打印店,也不买文具盒,而是藏在一个角落焦急地等待着。
终于,快九点的时候,一家店终于开门了,上面写着:光明眼镜。
“老板,我买个镜架。”
那老板满脸堆笑:“呦!您是要哪个价位的呀?我们这里有刚推出的新品镜架,防摔不变形,打折下来只要四百八!”
“来个一百块左右的。我不近视,就是带着玩儿。”
老板脸色一冷,从角落的箱子里拿出一副老土的眼镜递给林落杉:“一百四,加平光镜片给你算一百八。”
林落杉抽出两百块递给老板,老板刚要接过来,林落杉手突然一缩,极为尴尬的补了一句:“能少点不……”
……
早晨十点四十五,易开市火车站。
林落杉从一辆大巴车上下来,不到半厘的板寸硬硬地竖起,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了很多,一副硕大的平光眼镜挡住自己小半张脸,凭添了几分文质的气息。破旧的布衬衣看起来非常普通,除了眉梢和眼角的还有几处伤口之外,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望着车窗反射出自己的样子,这整一个从乡村来读书的穷酸大学生啊!
深呼了一口气,他望向人潮拥挤的车站门口,提步走了过去。
林落杉越走越快,越走越急。因为他知道,他把黄毛杀了,到现在已经过了八九个小时,就这个时间点,全城起码三分之一的警力都在找他,而且说不定黑道里找他的人会更多!而现在要做的,就是思考怎么跑路。
摸了摸身上的两样东西:
钥匙——难道你要我现在回家自投罗网?
身份证——拿出来就是死路一条!
顺手将钥匙丢在最近的垃圾桶内,林落杉掏出了他刚才顺走的钱包,一打开让他惊喜了一下,里面竟然满满塞了一叠人民币!一数,八百六十五元。
把钱收好,林落杉同样将钱包一丢。看了眼自己身上血污遍布的衣裤,两眼一转,转身钻入一条贫民小巷之中。
这贫民窟的小巷,有几个特点:一是房屋矮小,大多是平房或小楼;二是小道东坡西拐,四通八达,只要认准了方向反而比大道更加快捷;三是这平房里的人家晾衣服,通常只晾在外面……
林落杉找了一个小胡同,往里一瞧,果然,几根粗黑的晾衣绳上,玲琅满目的画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花花绿绿的好似一道风景一般。但林落杉却挑了一件老旧的粗布工衬衣,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花俏等于作死!
变装之后,他将原来的衣服几下撕成了布条丢入垃圾桶里,埋头走出了小巷。
现在去哪?林落杉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去车站,能走多远走多远。但估算了一下现在的时间,正是人烟稀少的时候,那车站严加防范,正等着他入瓮呢!看来要选择第二个方案了,自己虽然换了衣服,但模样还是没变,如果做些“易容术”再上路,危险将会大大降低。
第一站,林落杉一路摸到了清晨的天桥脚下。
这天桥文化也算是个民俗珍宝之一,一到清晨,这里聚满了各式各样的民生活动,大多是老头老太太自发的。些有的专心致志下着象棋,有的三五成群打着桥牌,有剪头刮胡的,也有掏耳擦鞋的,还有的老太太结在一起随着小音箱扭扭秧歌,包子稀饭,豆浆油条,配着吆喝,好不热闹。
“大爷,剪个头!”林落杉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一张剪头椅子上。
师傅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为林落杉铺上一张白布问到:“小伙子,你这年纪的来这儿剪头可少啊,瞧你这头发挺长,准备剪成什么样的?”
看着自己时髦的中长发型,林落杉吐出几个字:“明天去当兵,板寸。”
……
第二站,林晓彤悄然来到了一所中学旁边。
八点钟正是上学的时候,学校门口的各类也在这时候迎来一个小高峰。林落杉寻寻觅觅,既不进打印店,也不买文具盒,而是藏在一个角落焦急地等待着。
终于,快九点的时候,一家店终于开门了,上面写着:光明眼镜。
“老板,我买个镜架。”
那老板满脸堆笑:“呦!您是要哪个价位的呀?我们这里有刚推出的新品镜架,防摔不变形,打折下来只要四百八!”
“来个一百块左右的。我不近视,就是带着玩儿。”
老板脸色一冷,从角落的箱子里拿出一副老土的眼镜递给林落杉:“一百四,加平光镜片给你算一百八。”
林落杉抽出两百块递给老板,老板刚要接过来,林落杉手突然一缩,极为尴尬的补了一句:“能少点不……”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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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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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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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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