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肌肉如刀削斧凿出来的石雕,一块块充满爆炸性的力量。
街上的行人看到后,纷纷向两旁避让,谁都不想去招惹这个强壮如野兽的男人。
那蒲扇一样大的手掌,握成拳头恐怕一下就能砸扁一个人的脑袋。
更让人害怕的是,大汉皱着眉头脸色发黑,看上去似乎在生闷气,好像随时会发怒一样。
这个大汉正是豪千,他按照郑老板的吩咐,下山来找那个叫虎柳的人。
纸条上的地址写着,虎柳就住在这条腥味街里头。
然而豪千是个不喜欢吃鱼的人,对鱼腥味有种本能的厌恶感,因此走在腥味弥漫的街头,简直和吸入毒气一样难受。
但寻找虎柳是郑老板交给他的第一个任务,豪千可不想因为这点小事退缩。
不把虎柳带回去,自己在塔子山上会被其他人笑话的。他
努力克服厌恶的感觉,快步走向腥味街后半段。
这一段有几家杀鱼的店铺,鱼腥味更浓重了几分。
拿出纸头看了眼上面的地址,他拐进第三家店铺与第四家店铺之间的巷子,沿两尺四寸宽的狭窄小道前行。
巷子很狭小,豪千只能微侧身子行走,很快前面出现了一排木门,是住房。
他走到第五扇木门前,抬起手啪啪将其拍响,木门在厚重硕大的手掌下剧烈摇晃,似乎随时会从门框上掉下来。
“来了来了,别把门敲坏啊!”
随着喊声,里面传来一连串急促的脚步身,接着木门吱嘎开启,显露出一个身穿棉布背心的青年。
这名青年有些发胖,衣着也算干净,但身上没有携带兵器,也不知道是不是修炼者。
豪千沉声问道:“你是虎柳吗?”
胖胖的青年打开门,发现外头居然站着个骇人的壮汉。
看对方身上肌肉如此夸张,他顿时心头发慌脸色发白,咕咚咕咚咽了好几口唾沫。
接着他听到大汉用沉闷的语调,问自己是不是虎柳。
“怎么办,要不要回答?”
青年还真的是虎柳,但此时他心里发虚,脑袋里疯狂闪过各种念头。
“这家伙如此强壮,肯定是炼体修者,还是修为很高很高的那种。
自己有得罪过什么人吗?
是有人来寻仇要自己性命吗?”
见眼前的胖青年目光闪烁,一直没有回答,豪千从衣襟里侧摸索出一张白纸,哗啦啦抖动。
“这上面的地址是不是你写的,你是不是虎柳?”
看到这张纸,虎柳的双眼顿时放起亮光。
这就是他亲笔写下的地址,当初那个年轻强者说过,会按照地址派人来找自己,没想到还真的来了。
不过与自己预想的画面有些出入,来找自己的不是什么佣人、仆役,而是一个健壮无比的炼体大汉。
看到这张纸,虎柳迫不及待地点头承认:“对对对,我就是虎柳,这张地址就是我写的……”
豪千也不和他废话,张开蒲扇大的手掌抓住虎柳的衣领,一把将他拽出门外。
虎柳的脑袋差点磕到门框上,不满地抱怨道:“喂,你干什么啊!”
“走,上山去见老板!”
说着豪千就迈开步子,像拖破布袋一样,拖着胖青年往巷子入口走去。
“哎,放开我,你倒是让我换件袍子啊!喂……”
虎柳用力去掰大汉的手指,试图把自己从拖行中解救出来。
但对方的手指如同坚硬的精钢,任凭他如何用力都纹丝不动。
就这样,在腥味街路人好奇的目光中,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拖着一个年轻的胖子从街道上走过。
胖子的鞋底,划过腥味街潮湿的石板路面,拖出两条长长的痕迹。
另一边,郑秋施展缩地成寸来到丰收镇内。
他选择的位置在河岸边,这儿比较空旷,法术突然出现的效果不会吓到镇里的普通人。
随后郑秋开始在镇子里转悠,打听是否有人见过巨大的马匹,寻找蛟马的下落。
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巨大马匹的事情,已经传得人尽皆知。
镇民们告诉他,巨大马匹在丰收镇南面的一处草坪上,由两名修炼者饲养。
镇子里的人都能去看,参观大马不需要付钱,不过有个要求,参观的人要拿许多肉食送过去。
镇子里已经有不少人去看过了,都说那匹马长相怪异、体型庞大。
更为离奇的是,大马居然不吃草吃肉。
郑秋询问那些镇民:“那匹马如果真的像你们所说得那么巨大,它不会伤人吗?”
镇民告诉他,饲养马匹的两名修炼者天天在告诫参观者,马儿脾气古怪,喜欢看人对它鞠躬行礼。
事实也是如此,只要向大马表示尊敬,大马的脾气就很好。
郑秋听后不禁暗暗发笑,没想到大笨马还有这种嗜好,喜欢别人拍它马屁,真是个有趣的家伙。
得知蛟马的位置后,郑秋动身赶往丰收镇南侧,去寻找镇民口中的那片草坪。
走出镇子的建筑群,是大片稻田,田间飘散着柔和的香味,那是青青稻穗在酝酿谷粒的味道。xiumb.com
从田埂上走过,片刻后郑秋就来到稻田外围,果然这儿有一大片尚未开垦的草地。
杂草茂密丛生,居然长到半人高。
此时草地上有许多人,男女老少、打扮各异,是来此参观的镇民。
而在草地中央,有一只两层楼高的巨兽,蹲伏在地上吃东西。
这只巨兽正是蛟马,它背上依然驮着梯形木台子,台子上绑缚着一株笔直如剑的大树。
走近后,郑秋发现许多镇民不但带了肉食来参观,还拿了好多香烛,在蛟马面前的空地上摆起祭祀的席案。
镇民们磕头跪拜蛟马,祈求年年风调雨顺,祝愿家畜健康、农田丰收、湖鱼肥壮。
一番询问后,郑秋了解到镇民们的想法。
原来镇民们认为此马体型巨大,而且通人性,必定是上天派下来巡游大地的神兽。
喂养神兽、祭祀神兽并向神兽祈祷,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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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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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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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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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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