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山上已有许许多多修炼者,除了来参加内典的宗派,还有很多零散的人来看热闹。
沿着石砖大道登上山峰,入眼就能看到珍宝楼金光灿灿的大门。
大门宽八丈,高三丈,门四周都用黄澄澄的金属做框,金属表面还刻有漂亮的镂空浮雕,花鸟虫鱼样样俱全。
顶端的门框上,垂下无数条金色丝线,好像一面金光瀑布。
郑秋看得直咋舌:“这么大的门框,这么大片金丝门帘,不会都是黄金做的吧,乾云宗哪弄来这么多黄金。”
虽然修炼者不把黄金当钱,但黄金依然是一种极为昂贵的东西,并且在云袖大陆上,黄金极为稀少。
这种稀少,都要归功于铸器的修炼者们。
自古以来,身为铸器师的修炼者,始终致力于打造更强大的法器。
他们你追我赶,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熊熊炉火之中,甚至还疯狂到使用活人炼器胚。
这些疯狂的举动,在神兵无妄灾出世之后的几年,达到了顶峰。
数千年前,铸器师们就发现,要让一件器物成为法器,关键要让它能利用持有者注入的气劲,最为简单的办法就是在器物中埋藏阵法。
这种埋藏方式,要利用不同材料对气劲的契合程度,引导气劲正确流动。
其中黄金在众多材料中,对气劲有近乎最强的排斥性,因此被当作布置气劲通道的墙壁而大量使用。
于是铸器师们满世界收集黄金,然后将它们制作进法器当中。
偏偏制成法器后,黄金又很难弄出来。
经过数千年疯狂开采,云袖能见到的黄金越来越少,只有大荒因为埋藏遗迹较多的缘故,挖出来的黄金还算够用。
郑秋正想着黄金的事情,身后有个商铺老板拍了下他的肩膀。
催促道:“郑老板,别发呆了,快跟上。”
“什么?哦,好!”
郑秋醒悟过来,看到前面的人已经离自己两丈远,赶紧加快脚步追上去。
跟随队伍走到大门右侧,然后一同穿过金色瀑布,珍宝楼宽广的楼层显现在众人眼前。
珍宝楼的楼层,和郑秋那天偷偷见到的芳草楼楼层极为相似,都四四方方,围绕着中央的方形天井,好像一层层中空的画框。
往前没走几步,他们就碰到了另外一个宗派。
这个宗派有一百多人,数量超过四百多,这里多出来的三百多可不是人,而是各式各样的人偶。
看到那么多人偶,郑秋不用询问别人,也知道这个宗派就是十大宗门之一的千奇银堡。
他眯起眼睛,打量千奇银堡的弟子们。
这些人的穿着非常奇怪,郑秋从没见过,更没有听说过。
千奇银堡的人身上,都裹着一套铠甲,这铠甲与正常的铠甲不一样。
虽然泛着金属光泽,但铠甲极为贴身,好像只有布料那样薄薄一层。
而且铠甲将全身牢牢包裹,连手套和鞋子也与铠甲连成一体。
铠甲看起来是个整体,只有极其细小的缝隙,缝隙边还有螺钉状的小凹孔,郑秋想不出来这玩意儿是怎么穿上去的。
铠甲走起路也不是金属的当当声,而是电弧闪烁的滋滋声。
如果不是它只延伸到脖子,将弟子们的脑袋露在外面,郑秋几乎都要错认为这是精致的人偶了。
随后他移动目光,观察千奇银堡队伍后面的人偶。
人偶分好几种,有的披挂着厚重铠甲,身体各个部位都挂着兵器,一看就是用来打斗的。
还有的铠甲轻薄,脑袋上安满了成排的眼睛,两条腿像弹簧一样,估计极其善于奔跑,应该是用来侦查和传递消息的。
有种块头高大,骨架子粗糙,背上扛着大箱子,明显是搬东西的老黄牛。
还有一种打扮得特别像真人,有个漂亮的瓷脸蛋,紧跟在千奇银堡的弟子屁股后面,偶尔会伸手帮弟子整理头发。
看样子,这些人偶充当的是佣人的角色。
郑秋不禁嘀咕道:“这生活也太惬意了吧,什么事情都不用干,全扔给人偶去做。”
大荒超市的宁老板正好走在旁边,听到郑秋的嘀咕内容,开口表示赞同。
“可不是嘛,这些人偶忠心耿耿,做事又勤快,而且百分百听话,真是好东西。
可惜千奇银堡的这种人偶不卖,他们只卖最差的傻瓜人偶。”
郑秋扭头看向宁老板,他脸上满是羡慕之色。
想想也是,宁老板出门喜欢讲排场,总带好多佣人服侍自己。
可佣人哪有人偶好用,人偶都不用安排吃住。
穿过前厅,队伍走进了天井,天井中间有个十五层楼高的金属台子,那上面就是用来展示珍宝的地方。
因为台子比较高,所以底下几层绝不是参与内典的好位置,好的位置在十六层至四十六层。
十大宗门当然在这些位置中,毕竟他们才是此次内典的购买大户。
大荒孤城的位置被安排在三十九层。
三十八和四十层都是几个不太出名的宗派,乾云宗故意将十大宗门隔开,免得他们动不动就吵架。
坐到座位上,郑秋四处观望片刻,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便偷偷调用“木灵”。
他让“木灵”充满生机的天地之力,和自己已经吸纳的普通天地之力相混合,散布到全身各处。
曾经在感知天地之力时,郑秋就发现自己能看到身体里的各色光点,也能看到化为纹身的小青虫。ωωω.χΙυΜЬ.Cǒm
现在珍宝楼内十大宗门齐聚,他无法保证神宿境的强者动用力量时,会不会看到小青虫那条五彩斑斓的天地之力。
所以郑秋干脆先把体内的天地之力搞混,将颜色都打乱。
这样即使有强者看到他身上的天地之力,也不会察觉到小青虫的存在。
郑秋想得很美,谁知他刚把天地之力散布至全身,隐约传出的波动就被城主林铭浩发觉了。
林铭浩正绕着三十九层行走,观察大荒孤城各大势力的准备情况,突然轻微的天地之力波动出现。
林铭浩微微一愣,便发现这股波动非常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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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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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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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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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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