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猫红着脸,支支吾吾:“别、别乱说,可能是其他事情,再、再说我也没说喜欢她。”
“那天比赛上我看见了,坎池长得又不赖。”马朋握起拳头砸了下石桌,“你脸那么红,肯定有想法。反正这事一定要成,我们两个帮你。”m.χIùmЬ.CǒM
郑秋点点头,从自己的床铺下翻出比赛分到的十五颗天地晶,一股脑全塞给耳猫。
“拿着,虽然咱们是乞丐出身,但这种时候可不能抠门,跟坎池出去尽管花,带女孩子吃好东西。”
看到郑秋掏钱,马朋也翻出自己的天地晶塞给耳猫:“我的也给你。
肯定是那天你把她打服了,她才看上你的,这就叫不打不相识。”
第二天,在郑秋和马朋的监督下,耳猫换了一身干净的新衣服,早早赶到见面的地方等待。
郑秋和马朋则躲到附近的巷子里,探着头往外张望。
太阳渐渐身高,郑秋突然看到远处走来一个小姑娘,穿着碎花裙子,正是坎池。
“来了,来了!”
马朋身子往外探:“哪儿呢?”
郑秋急忙把他按回去:“你块头大,躲进去点,看,在那儿!”
坎池见到耳猫后,对着耳猫笑盈盈地说话,过了些时候,两人迈开步子,肩并着肩向远处走去。
马朋有些犹豫:“咋办,要不要跟过去?”
郑秋摇头拒绝:“不跟,人家说不定是找地方玩呢,我们去凑什么热闹,耽误了耳猫你赔得起吗?”
他拉着马朋离开巷子,回到烈沙团教场,各自修炼功法。
耳猫在外面待了一天,直到夜幕降临才匆匆回到住处。
一进屋,他就冲上来挨个抱住郑秋和马朋,兴奋地大喊:“成啦,成啦!我耳猫下半辈子有着落啦!”
闻言郑秋面露惊讶,随后欣喜地跳起来:“真成啦?耳猫你可以啊!”
马朋在旁边摇头晃脑,一副早已知晓的样子:“看看,我就说嘛,那个坎池对耳猫有意思,正巧耳猫对她也有想法。”
他啪一拍巴掌:“瞧,这就叫水到渠成。”
三个人兴奋了一会儿,郑秋询问道:“耳猫,那你和坎池的事咋办?定亲吗?”
耳猫摇摇头:“现在不行,总得等我们俩再长几岁,嗯……等到十六岁吧,十六岁我们定亲。
到时候让蒙教头做媒,叫上两个角斗团的人参加。”
马朋举起胳膊叫好:“好,我要喝喜酒,吃大荒最好吃的!”
郑秋一把将他的胳膊拍下:“那是定亲,又不是结婚,喜酒是结婚时候喝的。”
接下去的日子,耳猫成了三人中最忙碌的人,他不但要修炼《逐沙踏风步》,还要抽空去见坎池。
另一边,郑秋突破境界又遇到了阻碍,消耗气劲的速度,赶不上气海里气劲生成的速度,经脉始终处于填满的状态。
他询问王师傅,有没有快速消耗气劲的办法,王师傅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推脱要研究一段时间。
当然,王师傅是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是将这件事情告诉明纵大人,等待明纵大人的答复。
郑秋遇到的问题让明纵也感到头疼,他自然有快速消耗气劲的办法,但这种办法会对经脉造成强烈的冲击。
目前郑秋气胎水平的经脉,肯定承受不住,虽然有“木灵”帮郑秋恢复,但对于经脉大量受损,“木灵”的恢复速度要大打折扣。
以郑秋气劲生成的速度来看,等到“木灵”把受损的经脉修复好,只怕气劲又填满了。
得找到一个即能快速消耗气劲,又能让郑秋经脉承受的新办法。
赏金角斗赛结束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连续数日大雪纷飞,天气更加寒冷。
因为有雪水充当水源,最近孤城里的打斗一天比一天少,原本负责管理孤城的执令者也闲了下来。
经常能看到他们在街道上转悠,寻找临时雇主,挣点零花钱。
明纵找到一种新的办法让郑秋消耗气劲,这是他从灌顶传功之法倒推出来的。
让气劲沿脊背上行,从百会穴溢出,但这个过程需要一种发散气劲的丹药,明纵手头没有。
于是乔装打扮成普通修炼者,让大荒孤城山上,乾云宗驿站的外宗弟子,帮忙去采购一份过来。
又是一天清晨,太阳缓缓升起,在寒冬中洒下毫无暖意的晨光。
石屋内,郑秋、耳猫和马朋三人正在穿外套,就听到教场上蒙天煞扯着嗓门大喊。
“都出来,都给老子出来!起床!”
三人赶紧把外套披上,系着腰带往屋外跑。
来到教场,他们和其他角斗士站到一起,整齐地排成两排,然后按教头要求的那样,举起拳头高喊口号。
口号喊完,所有人看向前方,等待蒙教头发话。
谁知蒙天煞挠了半天头,嘴里憋出一句:“额……我要说什么来着?”
角斗士们爆发出哄笑,纷纷开口嬉闹。
“蒙教头,你最近记性很差啊!”
“是不是昨天又喝酒了?”
“蒙教头,你会不是吃错药了吧。”
“教头,要不你去看看大夫,这三天两头忘记事情。”
蒙天煞脸颊发红,吼道:“不许笑,我、我马上能记起来!对了,我写有笔记,笔记里面有。”
他急匆匆地跑回屋子,从里面拿出一本小册子翻看。
过了一会儿,他回到教场上,拍拍手大声说道:“安静,说正事!”
看到大家停止嬉笑、谈话,蒙天煞满意地点点头:“孤傲角斗场又举办了一个比赛,这次是夺宝角斗赛,比赛方式是混战。
当然,这次夺宝角斗赛,江尹先生已经帮烈沙团报名了,按照比赛的规则,报名的角斗团必须全员参加。
比赛时间定在两天后,从上午太阳升起的时候开始。”
蒙教头所说的内容,顿时引发大家讨论。
孤傲角斗场以前也办过夺宝角斗赛,但从没未出现混战的比赛方式,以前这种比赛角斗团都是派修为最高的人去打,这回却要全团参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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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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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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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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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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