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晚上,郑秋、耳猫和马朋三个,没人敢闭眼睡觉,天知道外面的恶人有没有走,万一睡觉的呼噜声传出去,那可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也不知等了多久,漆黑的墙洞里,马朋小声问道:“天亮了吗?那些人走了没有?”
“我看看!”
郑秋爬到洞口边,小心翼翼地挪开一块墙砖,刚挪开一丝缝隙,刺目的亮光从外面灌入他的眼睛。
他眯起双眼,一边用手背揉,一边将缝隙挪得大些。
墙洞外没有任何人,光秃秃的地面上只有随风浮动的黄沙,根本看不出打斗的痕迹。
“天亮了,外面没人!”
郑秋将洞口的砖块慢慢扒开,探头探脑往外爬,“你们快出来,还要去集市讨口粮呢。”
三人陆续爬出墙洞,抬着头向四处张望。
地面上的打斗痕迹已经被抹去,只剩下城墙上的凹陷和裂痕,述说着昨晚发生的事。
“郑秋,马朋,你们过来看!”耳猫蹲在地上,拨开层积的黄沙与碎石,发现了一件亮闪闪的东西。
那是一截折断的剑尖,只有五寸长,在这截剑尖旁边,散落着早已干透的红褐色血迹。
见耳猫伸手捏向剑尖,郑秋出声提醒道:“小心点,别弄伤了!”
“放心。”耳猫捏住剑尖两面,缓缓将它提起,随后他摸出石碗,用剑尖的刃往石碗上磕了一下。
笃,石碗立即被敲出缺口。
耳猫大喜:“好东西,好东西啊!用它凿石碗,绝对省事,以后咱们不用担心石碗磕坏了。”
马朋建议道:“现在光溜溜的不好拿,这样吧,你们先去集市讨吃的,我把这东西加工一下。”
郑秋和耳猫点头赞同,耳猫将剑尖递给马朋,自己抱起石碗,和郑秋一起跑向集市。
“大哥大姐行行好吧,给点吃的吧……”郑秋和耳猫举着石碗,向路过的行人哭喊乞讨。
喊了大约一个时辰,有个胖胖的行人路过,他看了一眼蹲着的小乞丐,将手里咬剩下的烤饼扔到地上。
“谢谢大哥,谢谢大哥!大哥必将飞黄腾达,寿足千岁……”郑秋一边喊,一边捡起地上的烤饼,拍掉上面的沙土后塞给耳猫。
“郑秋你吃,这是你讨来的口粮。”
郑秋直接将饼塞进耳猫怀里:“没事,我抗饿,十天不吃都没事,这块给你。”
“郑秋,耳猫!快过来。”这时马朋从巷子里钻出,挥手向两人招呼。
两人对视一眼,抱起石碗跑过去。
“看,我弄好了。”
马朋手上是一把匕首,他将剑尖用两片石头夹住,再用布条紧紧缠好,在石头的缝隙中,还用沙土填满,让匕首更为牢固。
露在外面的利刃有三寸长,切东西、凿石头完全够用。
三人乐呵呵地将匕首藏好,抱着石碗蹲回道路旁乞讨食物。
中午,三人又讨到了半个果子,郑秋把果肉分给马朋,自己则将里头的果核啃了个干干净净。
下午,街道上来了两个人,这两人身穿灰黄的的长袍,手上戴着同样颜色的布手套,脑袋上则用灰色布匹包的严严实实,只留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他们的衣服上,绣有鲜红的“令”字,正是大荒孤城的执令者。
在两个执令者身后,三个披着斗篷的大汉,使劲推动一辆木板车,板车上放着个巨大的铁皮桶。
看到铁皮桶,街道上所有人的目光都变得炽热起来,这个铁皮桶里装的就是水,是大荒孤城最为珍贵的东西。琇書蛧
大荒孤城的水,不能向看管泉眼的执令者购买,而是由城主决定时间配发。
像这样的铁皮桶,城里总共有五十个,每隔一段时间,执令者就会将桶灌满水,带到城里指定的五十处取水点。
为了让城里普通百姓有活命的机会,大荒孤城一直以来都有个规矩。
铁皮桶周围三丈范围内,不允许任何人动手,如果抢夺,执令者便可就地处决。
其中一个执令者拿起板车上的铁勺,当当敲响大桶,喊道:“半个时辰后,开始配发清水,今天只有一百五十份,听清楚,只有一百五十份!”
听到执令者的话,街道上的人迅速散去,各自回家寻找盛水的器具。
街道角落,马朋苦着脸抱怨:“才一百五十份,前天还有两百份呢,一次比一次少。”
耳猫附和道:“是啊,这下捡便宜更难,也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弄到水。”
规矩只说铁皮桶三丈之内不许人动手,可没说三丈以外不能抢夺,因此每次配发清水,都会引发大规模的混战。
三丈外的人,绝不会让取到水的人轻松离开,同时他们也不会让没取到水的人,靠近铁皮桶。
因为要打斗,盛水的器具必须牢固耐用,还要便于携带,所以大荒孤城的人搞出了一种特别的盛水器具,铁壶带。
它是条金属链子串成的带子,带子上缠满一排铁皮壶,每个壶有巴掌大小,用特制的铜芯铁盖封口,即使砸落地面也不会漏出清水。
铁壶带有长有短,长的可以当腰带,短的可以缠脖子上当项链,不过这项链有点沉,体格弱的人只会折了脖子。
取水混战之时,总有铁壶会掉落到地上,郑秋三人就趁着这个时机,去捡没人注意的铁皮壶。
铁皮壶这东西可是个烫手山芋,拿到后若是藏不起来,被人看见,小命可就不保了。
所以每次捡到铁壶,三个人都是第一时间将水分掉、喝完,只留下空壶扔在地上。
半个月前,他们交了好运,马朋在垃圾堆里翻到一个破水囊。
水囊是皮制的,顶端用红铜塞盖住,右侧底端有个窟窿,看起来曾被利器戳破。
郑秋不知道马朋是怎么把这个水囊补好的,他只知道马朋将水囊贴胸口藏着,水囊开口对准衣领位置。
每次捡到铁壶,马朋就把水倒进囊中,这样他们就能回到藏身处慢慢饮用。
半个时辰的时间很快过去,从四面八方涌来成百上千人,团团围住装水的大桶。但这些人都围在五丈之外,没人敢往大桶方向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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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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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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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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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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