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硬的宋煜总是自得其所,对他人和外界不感兴趣,不表达也不显露,乐知时觉得他喜欢过那种藏起来的生活,的确像一颗埋起来的石头。
他一旦表达点什么,就显得格外突兀。
在熄了灯的宿舍里,乐知时反反复复打开手机,点开那条朋友圈,看一眼又关上。这种无意义的重复动作并没有能消解掉心里沸腾的愉悦感,他没法平静入眠。
愉悦感也打败了理智,乐知时不再去想宋煜为什么反常,抱着这种不牢固的快乐强迫自己闭眼睡觉。
宋煜结束外出作业回来的当天,正好乐知时要参加总队面试。原本没底气的他被秦彦拉上,说好歹去看看,刷下来也没关系,于是他被说服了。就在和秦彦约好在学校体育馆见面前一小时,他收到了宋煜的电话。
“我快到你们院了。”宋煜问他在哪儿。
乐知时二话没说,直接跑去找哥哥。太阳很大,树影与光斑交错,乐知时穿着一身白底黄边的球衣,从几个撑着阳伞的女孩身边跑过,带起一阵风。
宋煜站在一幢教学楼的一楼的透明玻璃门边,半低着头看手机,明明里面人来人往,可他仿佛带有天然与世隔绝的气场,乐知时一眼就看到。
他推开门进去,空调开很大,一热一冷害得他忍不住打了个抖,正巧被抬头的宋煜看到,他的眼神很清楚地从淡漠变得有了情感,从一楼大厅立柱朝乐知时走来。
“怎么穿成这样?”宋煜打量了一下他的球衣,锁骨胳膊都露在外面,本身皮肤就已经很白,再穿一身白色球衣,太阳底下一站,小瓷人一样晃眼。
“我一会儿要去体育部,秦彦哥哥说带我去参加选拔。”乐知时怕被宋煜嘲笑,采取了自戕式堵嘴攻击,“我知道肯定选不上,就想去看看。”
靠近了,他闻见宋煜身上淡淡的柠檬味,是他惯用的沐浴露香气,又发现宋煜穿了件什么装饰都没有的宽松白t,没背包,头发松散,有种慵懒感,一点也不像是从外地风尘仆仆回来的样子。
“你的身体打比赛很危险。”宋煜还是说了。
乐知时转移话题道,“你回来还洗了澡吗?”
宋煜怔了怔,半晌嗯了一声,表情有些别扭,“洗了自在点。”
“好好闻。”乐知时又凑近一步,“我特别喜欢这个沐浴露的味道,有点像以前我高中同桌给我闻的什么男友香。”
宋煜说话的节奏经常被乐知时突如其来的表达打断,他有时候不得不自己找回来。
他先是说喜欢可以买一样的,然后低头,伸手进裤子口袋,“这次出去捡到个东西。”他说得特别随便,仿佛捡的是什么没人要的废纸团或饮料瓶,但拿出来的时候,乐知时才发现,是一块很奇特的石头,表面是黑色的,有点像煤矿,虽然乐知时没有见过真正的煤矿。
他小心地把躺在宋煜掌心的石头拿起来,不大,也就一颗山竹的大小,形状有些奇怪,外层是黑色,转了一圈乐知时发现有一侧被切割了,切面里是莹润漂亮的蓝色石质,上面交错着几缕深色线条。
“这是什么?好漂亮!”乐知时抬头看他,琥珀色的瞳孔都在发亮。
宋煜又拿出一个透明的小袋子,里面装着一片很薄的石头切片标本,袋子上贴了一个标签,写着绿松石三个字,还有地点和时间。
“去的那个山区好像正好是这种石头的产地,野外作业的时候我碰巧看见了,就捡了一颗,切片做了标本,剩下的我拿着也没有用,给你吧,如果你想要的话。”
他的语气依旧是那种无所谓的态度,但乐知时非常开心,“我当然要!”他的视线从石头转移到宋煜脸上,“是大家都捡到了吗?”
宋煜撇开视线,“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我也觉得。”乐知时盯着他的礼物,“这个看着黑不溜秋的,丢在山沟里应该很难辨认吧。你真厉害。”
他的赞美永远毫无保留。
“没什么,总归是学过一点。”
“这一整块都给我吗?”乐知时握着石头看向他,“全部?”
宋煜点头,晃了晃手里的标本,“我只要一小片,剩下的都是你的。”
“以后也是吗?你以后还会捡到很多特殊的小石头吧,可以都送给我吗?”乐知时说话一着急就习惯伸手去抓宋煜的手腕。他的手很热,宋煜的皮肤是凉的,传导的又不只是体温,还有许多隐隐作祟的情绪。
“我的本职工作也不是捡石头,只是碰巧。”但宋煜还是又补充了一句,“遇到了还是会带走。”他瞥了一眼乐知时,“你要这么多石头有什么用?要卖吗?”
乐知时摇头,“当然不卖,我都要自己留着。这是地球行者的纪念品。”
宋煜脸上的神色又一次别扭起来,他转移了话题,问乐知时和秦彦约的几点。乐知时这才如梦初醒,抓着宋煜的手看时间,“还好还好,还有半个小时。”
原本宋煜说要回宿舍睡觉,但乐知时说他想让宋煜陪着壮壮胆,宋煜最后还是拗不过同意了。
“但别人可不知道你是我弟弟。”
“那没关系啊。”乐知时很天真,“你在那儿站着我会比较容易分心,不太会紧张。”
从这栋楼走到体育馆,一路上都很热,乐知时有点羡慕地看着路上撑伞的女生,“我也想打伞。”
宋煜看着他露在外面的皮肤,白得晃眼睛,“你应该穿个防晒衣。”
乐知时略过他的建议,“我跟你说,蒋宇凡每天都在我面前炫耀,说有女朋友特别好,他现在每天出去都可以借着给女朋友撑伞的名义打伞,不用被暴晒。还说他女朋友的手小小的特别可爱,捏起来很舒服。”
宋煜听了,捉住他的手掌拉起来,有些不合时宜地说:“你的也不大。”
乐知时听了皱起眉,觉得这是一种讥讽,他抽出手,“挺大的,我可以单手握住篮球,十秒钟。”
“真厉害。”宋煜毫无感情地赞美道。
两人在体育馆楼下见到秦彦,对方正蹲在台阶前打游戏,接地气到了极点,一直到宋煜走上台阶站到他跟前,秦彦才抬起头,“哟,回来了啊。你也来陪你弟?”
他看向乐知时,“乐乐穿这身球衣真帅。”
“我不能来吗?”宋煜问。
秦彦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脖子,带着两人往楼上走,“谁说的,你这个渣男虽然辜负了我,但我们队永远铭记你的贡献。”
这话怎么听怎么搞笑,乐知时顺口问了一句,“那你们有面到合适的新人吗?可以跟我哥比的。”
“瞧瞧乐乐这话说得,潜台词就是没人能跟你哥比嘛。”秦彦打趣完又正经说,“还真的碰到一个合适的,身体素质爆发力都还可以,技术还有进步空间,估计能顶上宋煜的空缺,万幸。”
乐知时点头说了句那就好,身处走廊就已经能听见篮球鞋在地板摩擦的声音,秦彦推开门,里面人不少,老队员和前来参加面试的新生分开在两个区域。秦彦走在前面,迎面会有许多人和他与宋煜打招呼,乐知时觉得有些别扭,有种被两个大佬架着走进来的错觉,每个人都会顺带看他一眼。
于是他往后退了退,秦彦看到一个人,扭头给他俩说:“哎,那就是我说的之后要替宋煜的新生。”说完他对着一个人的背影吹了个口哨。
对方转过来,乐知时有些惊讶,“沈密?”
沈密也看到他们,把球扔给其他人,热情阳光地跑过来。秦彦一副很是满意的表情,双臂环胸,拿肩膀撞了撞宋煜的肩,“怎么样?我给你找的这个接班人还不错吧?”
“我真是谢谢你了。”宋煜眼神都暗下来,语气奇怪到让秦彦侧目的程度。
“你怎么了?从山里学了个变脸回来了啊。”
来到跟前的沈密亲切地和他们打招呼,“秦彦学长,宋煜学长。”然后冲乐知时笑,“乐乐,你也来了啊。”
“我过来看看。”乐知时有点没有底气,但还是冲他笑,“恭喜你呀,听说你进总队了。”
沈密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啊,主要是赶巧,正好宋煜学长要退。”
“谁说我要退的?”宋煜挑了下眉,“我只是说退居二线,并没有离队的意思。”
秦彦扭头对着宋煜,眼睛瞪得像铜铃,“大哥,你玩儿我呢。”
“真的不退吗?”乐知时抓住宋煜手臂,开心得要命,“那哥哥你还继续留在篮球队是吗?会不会太辛苦?”
宋煜明明回答的是乐知时的问题,眼睛却瞟了一眼沈密,“偶尔打打也没什么。”
沈密的脸上倒也没有太失望,“真好,我之前还因为不能跟宋煜学长切磋,觉得很遗憾呢。”
乐知时连连点头,“我哥打球真的很厉害,你跟他练练肯定能进步。”
无论如何,宋煜不退队对他们来说都是天大的好消息。秦彦虽然觉得自己被狠狠地玩弄了,但还是非常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分享给其他的老队员。
“真不走了?太好了太好了!”
“我还难过了一阵子呢。”
“难过之后看球的妹子少一半吗?”
“哈哈哈哈!不过宋煜学长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我也好奇!”
大家伙正八卦着,室内篮球馆的门又被推开,乐知时扭头,往那边望了望,“欸?南嘉学姐?”
南嘉的出现让整个球馆的男生都沸腾起来,秦彦都不例外,唯独宋煜看向乐知时,“你跟她很熟吗?”
“啊?”乐知时眨了眨眼,“说来话长,南嘉学姐帮了我好多忙,人超级好。”
这个评价危险系数不算太高,所以宋煜暂且搁置了。
南嘉穿了身和平时很不一样的黑色修身运动装,头发扎成马尾,看起来元气满满。她热情地跟所有人打招呼,美女学姐在男生队伍里的人气不言而喻,“训练辛苦啦,我给你们买了奶茶,一会儿就送到了。”
“谢谢学姐!”
“学姐真是太好了!”
“别客气啦。”南嘉最后走到秦彦这边。看到宋煜,南嘉的眼里明显有些惊喜,“不是说你要退队吗?”
“他小子吃了吐吐了吃,又不走了。”秦彦吐槽。
宋煜嫌弃地瞥了他一眼,南嘉又说,“也就是说你也回来了?”
“也?”乐知时疑惑地看向南嘉,忽然想到中暑那次南嘉随口说起的她在球队当经理的经历。
秦彦一个激灵,“我靠,你要回总队了是吗?”
“对啊。”南嘉歪了一下头,脸上的表情很俏皮,“之前的普法志愿者工作结束了,这学期还有余力,我就申请调回总队当经理了。”
“你等着,我要把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告诉他们。”说完秦彦就跑了,没多久整个场子的男生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就差欢呼雀跃了。
“学姐可真受欢迎啊。”乐知时远远看着那帮兴奋的男生,忍不住感叹道。
南嘉拍了拍乐知时的肩膀,“乐乐今天参加面试吗?我给你量臂展,让我感受一下混血儿的优越比例。”
“他腿可长了。”沈密忍不住夸赞。
“我知道你。”南嘉朝他握拳伸出一只手,两人碰了碰拳,“潜力股啊,加油。”
乐知时发现,受欢迎的人往往都会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就像南嘉一样,她可以真诚又游刃有余地与任何人交谈和接触,这样可以充当润滑剂的个性,做球队经理再合适不过。
连着两个好消息,秦彦当下拍板,“面试完之后去聚餐啊,都不许跑,今天两员大将回归,又来了这么多新朋友,大家伙好好庆祝一下!”
一说到面试,乐知时的肚子就有点闷闷的疼,这是他紧张时会出现的应激反应。他抓住宋煜的手臂,很小声说:“我有点担心。”
宋煜抬手,像一个亲切的学长那样拍两下乐知时的后背,但没有及时收回,仿佛很留恋地停留在他的肩胛骨,极缓慢地抚摩了几下。
这种转移注意力的方式极其有效。在某个瞬间,乐知时又闻到他身上很淡的沐浴露气息,在这个充满荷尔蒙和汗水的场馆里,这幽微的气味不动声色地包裹住他全身,像透明的屏障,保护也占据。
面试比想象中快很多,南嘉帮他们测量了体重、身高、臂展等一系列生理数据,剩下技术面试交给队长。
“真的没有长。”乐知时嘀嘀咕咕,从测量身高体重的仪器上下来,不信邪地又站上去一次,数据还是一样。南嘉觉得他的样子特别可爱,“怎么了?”
“我没有长,还是差一厘米180。”乐知时的脸上满是困惑,“我觉得我长了,都快三个月了。这一厘米怎么这么难长呢。”
秦彦说他可能骨头闭合了,但被南嘉打断,笑着说,“肯定是我们的仪器有问题,我给你填一米八。”琇書網
“你这个是虚报吧?”秦彦故意大声说,“太没有篮球经理的操守了。”
“那怎么了,”南嘉一面录入数据,一面调侃,“你们男生一米七都能报成一七五,一米八能报成一米八三,要是真长到一米八五,恨不得能刻在脸上当通行证。”
乐知时被逗乐了,回头看着过了一米八六、正在帮忙做技术面试的宋煜,一个带球过人,行云流水地上了篮,脸上毫无波澜。在一群个子都不低的队员里,他也完全鹤立鸡群。
面试结束,大家离开体育馆。乐知时因为体质特殊,还是不能进入总队,南嘉一路上都在安慰他,但其实乐知时本人早就有过预料,这结果符合他的预期,所以并不十分失望。
秦彦和宋煜他们这些老队员走在前面,和新招的成员边聊天边往校外走。他们要去聚餐,事实上落选的乐知时是不想跟去的,但宋煜在,他又有点动心。加上秦彦和南嘉都让他跟着一起去吃饭,乐知时也没能推脱。
“没事的乐乐,你可以来总队训练啊。”南嘉说,“你想什么时候来都行,反正你秦彦学长也在。”
“那……”乐知时犹豫了一下措辞,“宋煜学长也会训练吗?”
“他?”南嘉露出一个笑,“很少。不过大一入学的时候宋煜每天都来,经常待到最后一个走。”
乐知时很直接地问:“你怎么知道?”
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怀念的神色,“那个时候我也刚进来,当篮球经理的助理,每天就帮忙清点篮球啊,订球衣什么的,做这种很小的杂活,有时候大家训练完了不收拾,我还得留下来清理。所以每天有很多课余时间待在球馆,有时候就坐在观众席赶作业。一开始宋煜都不知道我在,他以为馆里没有人,自己一个人反反复复地练投球。”
说到这里,南嘉笑起来,“我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练的,命中率已经特别高了。有一次我忍不住,就坐在观众席问他为什么一直投球,他第一次看到我,但是没有跟我说话,直接拿上衣服走了。”南嘉看向乐知时,表情带了些她平时完全没有的情绪,像是撒娇一样,语气很可爱,“超级冷漠的。”
乐知时想说宋煜不是那样的人,但他又隐隐觉得其实南嘉是知道的,所以什么都没有说。他忽然产生了一个荒诞的念头,他希望那个时候默不作声坐在观众席的人是自己。
交际达人秦彦选了个常去的烧烤店,里面气氛很适合聚会。走到门口的时候南嘉像是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啊对了,你昨天的朋友圈,我看到宋煜有回复,你跟他……”
前面一个男生进去,很不绅士地只顾自己,没有管后面的人,沉重的玻璃门往回滑,就要关上,乐知时抓住门的边缘,拉开来让南嘉进去。秦彦在里头喊南嘉的名字,让她过去挑桌子。
这么一弄,南嘉也忘记问刚才的话了,忙不迭赶去。
沈密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乐知时身边,但乐知时的眼睛只在宋煜身上,宋煜似乎被一群人围住了。一个人高马大的学长朝他俩走来,说话流里流气的,很重地拍了一下乐知时的肩膀,“哎,他们说你是混血,你是哪国混哪国啊?”
乐知时觉得这人有点不礼貌,但他还是认真回答了,“我妈妈是英国人。”
“哦,英国啊,小女生就喜欢你们这种混血长相。”学长说着类似夸奖的话,但表情有些不屑,“你跟南嘉很熟?你也是法学院的?”
见乐知时不想吭声,沈密接了话,“是啊。学长你也是?”
“嗯,我是你俩亲学长。”他伸手,似乎想揽乐知时的肩,但沈密颇有些不识趣地站到了两人中间,还笑着说,“学长,那我以后有事儿是不是可以请教你啊。”
“可以啊。”学长瞥了他一眼,听那头订好了桌子,就朝那边扬了扬下巴,“走呗,咱们法学院坐一块儿去。”
乐知时并不喜欢这种擅自主张,他只想跟宋煜坐一块,但直接提出这个请求似乎显得他很幼稚,更何况这个局事实上和他关系不大,说难听点,他就是个蹭饭的,没有太多提出要求的资格。
人太多,他们分了两个大桌。就才犹豫了一下,他就被迫带到了其中一个桌上,里面有一半的人是法学院的,另一半是电气工程学院和土木学院的。令乐知时唯一感到舒适的是,至少他左右两边分别是沈密和南嘉,不然他可能真的会直接逃走。
坐下来之后,乐知时就一直给宋煜发消息,然后抬头往他的方向去看,但宋煜被身边一个男生牵绊住,一直找他问问题,似乎没有时间看手机。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握着宋煜给他的小石头。
等待上菜的期间,大家都在聊天,聊着聊着,其中一个男生突然举起手机,“哎,有人发朋友圈说宋煜学长回来是为了南嘉姐。”
然后很快,整个桌子上的男生都开始起哄,还有人转过身对另一桌的队友开玩笑,所有人都跟着闹起来。
沈密看了一眼乐知时,感觉他的表情比想象中还平静。
身处议论中心的南嘉一直试图阻止他们的打趣,“不是,你们别乱传好吧?我们俩谁都不知道对方要回来啊,纯属巧合。”
那个最先起哄的男生又开始咋舌,“啧啧,这都开始我们俩了。”
“能不能不要断章取义啊。”南嘉正色道,“真的不要这样,毫无关系的事。你们真的太无聊了。”
乐知时现在是真的想出去了。不仅想自己出去,他还想带走宋煜。
那个有点为难乐知时的学长把起哄的男生摁下来,“吃你的饭,我看一会儿上酒堵不堵得住你这破嘴。”
空调温度很低,南嘉问乐知时冷不冷,在面试的时候她得知乐知时有严重的过敏症,体质比较弱,于是格外照顾。但这些表现在那个大块头学长看来都很刺眼。
酒比菜上得快,一大箱运了过来。乐知时抬头去看,宋煜被秦彦揽着,一言不发,也朝他这边扭头,两人视线正好碰上。两边都很吵,又隔了俩桌子,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桌上发生什么。
乐知时对着他比了个“手机”的口型,但宋煜脸上有些困惑,眯了迷眼。
乐知时又比了一次,唇形夸张,有点可爱。宋煜好像理解了,低下头似乎在找手机。
“那什么,废话就不多说了,迎新大家就痛痛快快喝就完了,今天一个都不许跑啊。”大块头学长一瓶瓶把酒开了,往其他人那儿递,一个人一瓶的架势。
乐知时喝不了酒,特意跟他说,“学长,我过敏,喝不了啤酒,不用给我开。”
“扯淡,十个说自己酒精过敏的九个都是假的。”那学长直接把手里这瓶强行递给乐知时,“拿着。”
南嘉有点不高兴了,“你干嘛啊王志,说了过敏,不是开玩笑的。”
“喝一点不会怎么样的。”王志对着南嘉语气温和了点,但态度没变,“拿着啊,我跟你说跑不了的。”
乐知时手都不伸,局势很僵。沈密很会看眼色地接了过来,“那什么,学长我替他喝了得了,你看怎么样。我可以对瓶吹。”说完他真就直接开吹,一灌就是大半瓶,乐知时拉他都来不及,“不用你喝。”
沈密擦了擦嘴角的酒,把瓶子放在桌上,笑了笑,“学长,你看他就……”
“就什么就?你挺能的啊,才第一天就替别人逞英雄了。我答应了吗你就喝?”王志越说越拦不住,拿着一瓶新开的酒直接离席,绕到乐知时身边,不顾南嘉和沈密的阻止,直接对乐知时说:“你今天必须得给我喝了,这是基本的礼貌,要尊重前辈们,知不知道?喝了就是条汉子,哥就佩服你。”
乐知时抬头看向王志,语气很平静,说的话很直接,“但我不需要你佩服我。”
“你!”王志想直接去抓他的手,准备强行让他拿着酒,但很快,他的手就被另一个人抓住,很不客气地甩开来,没有让他碰到乐知时的手臂。
乐知时一抬头,看见了宋煜。光是看一眼他的表情,乐知时就知道他很生气。
王志对宋煜也一向看不顺眼,“怎么?你也来跟我作对啊。”
宋煜语气冷淡,“他不能喝酒。”
王志气极反笑,“真逗,这是我们法学院的新生,我教我自己的学弟做人做事,你一个测绘的来凑什么热闹?”
宋煜讥笑一声,轻声念了句,“学弟……”
他看向王志,眼神冷厉,“真不巧,你猜他是谁。”
王志脸色变了变,盯着宋煜那张比平时更冷漠的脸。
“我的弟弟,轮得到你来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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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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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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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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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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