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许扶禾第一次见到珩梭绝不是地砖路的路灯下,在此之前他们早已相识,但将记忆如相册般往前翻阅。
最初的模样就是这般,再往前就像被水渍氲化的老照片,看不清了。珩梭第一次出现在许扶禾的记忆里就是在那个黄昏,那个她还只知道闪着五光十色的发光体很美丽的年纪。
夕阳还很耀眼,灼得肌肤上的酥麻感沿着阡陌的脉络一寸寸漫开。磨得油亮的地砖上和正在待业的路灯下。
记忆中的那个男孩穿着有黑色绳扣的溶白绸睡衣,踩着有牛头的棕色小棉拖,背对阳光张开双臂颤颤微微地踮数着地砖上的格子,每一根细软的头发都圈着光晕,肌肤被夕阳照得通透了,腮边的酒窝盛满了夕阳,眼睛很亮还很暖,感觉像一只燕子的尾巴划过水面,整个人在路灯下闪闪发亮。
在她对色彩和光亮情有独钟的时候,瓷娃娃般的小珩梭就让小许扶禾知道了什么是人就像一个发光体好看,那时候的她只是将这画面刻在脑海里,很久以后才能用自己学到的语言和欣赏事物得来的感受去形容它。
夕阳是真的很耀眼,将旧时光晃得看不清过往,许扶禾的记忆就这样被生生地以此为头,她不记得更早的回忆是什么了。她的世界中心明明白白地确定下来了。
许扶禾一直觉得那个黄昏是个劫数,她常常想是不是上辈子自己是个自我感觉良好的昏君,在所谓的雄才大略治国中,亡国了还自以为是太平盛世,所以今世的报应来了,在仅享有几年的自我光景后,关键是自己还给忘了,就进入了忘我甚至他我的境界。www.xiumb.com
她一直以来也在找错误的根源,但找来找去大家都很无辜。最后她只能将错归于那个黄昏的夕阳美颜过重。每当她看到珩梭晃着他的燕尾划水的双眼看向那些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时,许扶禾就想揪起他的衣领把他捏碎,让他没病别在路灯下搔首弄姿。
那时与许扶禾一起的还有程仔沫和令霜双,程仔沫和令霜双一直在许扶禾身边蹦?着,她们一个有笑露玉齿的真挚,一个有手拂眉梢的冷傲,可是却都没能如珩梭般在许扶禾的记忆里留下刹那惊艳,只知道一个笑起来牙大,一个眼睛斜吊。
许扶禾不知道那俩的沉沦是什么时候,更早的她不记得了,后面的她不敢断定,就当她们也是那天吧!
因为在长久的相识中,突然惊诧的美丽更能让人移不开眼,或许是因为她们刚经历了毕业,感受到了人生的大起,意识到自己是上小学的大人,不是幼儿园的小孩了,总想着找些什么来证明自己在成熟上有质的飞跃。
珩梭正好撞枪口上了。
那时她们三个正蓬头垢面地争扯一个旧布偶,旧布偶是在河堤的草斜坡发现的。
因为斜坡太陡,许扶禾和程仔沫是爬过去的,但令大小姐觉得自己身上的仙气不能被污浊的大地沾染,坚持用走的。
结果令大小姐360度地与污浊大地亲密接触并殃及她们滚成一团。
程仔沫和令霜双将自己的故事自拟为偶像剧,自封女主。
她俩觉得的这部剧整体不错,挺浪漫的,就是女主的出场有些寒碜。这俩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缺憾,恨不得时光倒流,改写历史。
然后好巧不巧地看了《大话西游》,得了点拨,她们认定爱是一定要穿越时空的,不然就不是旷世的爱,只是平凡的爱,她们想挟持上许扶禾寻找月光宝盒,搜罗了好久仍毫无线索只好作罢。
珩梭的眼睛有一种魔障,就是当有人对上他那双眼睛时,这个人的心像被塞进很多柔软的东西,并迅速胀满整个胸膛。
这个感觉简略来说就是自恋,他的双眼总勾起被看者有被他看上的错觉,所以程仔沫和令霜双一直自作多情地认为被看上了,尽管第一次就已经看到珩梭对林夕苁的一瓢饮柔情并目睹了那么多年,却仍不死心。
而对这一切,小珩梭是毫不知情的,他只是在午睡过后出来晒晒太阳,不小心把自己锁在外面,只好继续晒太阳顺便等珩老头回来,他看不见她们,更看不见这刚开始成形与夕阳光线交错纷乱的感情线。
小珩梭在夕阳的笼罩下,不知死活地张开双臂,微微带着笑意,腮边的酒窝若隐若现,右脚的脚尖点着格子,移缩着不踩到砖间的缝线,重心往右慢慢倾斜。
“珩梭!”
这两个音节从身后响起,小珩梭旋着脚心转过身来,依旧张着双臂,腮边的酒窝深深陷了进去,露出一口小白牙。他没有淡化在阳光里,倒是夕阳和霞光映得他闪闪发亮,和神话故事中仙女翅膀挥洒出来的彩光一样有魔力。
身后的林夕苁朝他招了招手,脸上蕴着红晕,小珩梭拖着鞋啪嗒啪嗒地跑到林夕苁面前,眨巴着眼,吸了吸鼻子,绒眉微微皱起:“又喝酒了。”
这个画面,许扶禾日后想起,也忍不住流露出慈母般的微笑,他们真的是佳偶天成,天生一对。连名字都那么般配,苁蓉依梭梭而生,梭梭为苁蓉而长。
在珩梭心中,林夕苁与别人是不同的,自他有记忆,父亲就握着他的肩膀对他说:“你要对夕苁好!”
父亲说这话时,脸上的风霜比平时多染厚一层,宽大的手掌足以盖过他的整个肩膀,那时起他就牢牢记住父亲的话,那时的他连怎样对一个人好都还不清楚。
林夕苁跟他们年岁差不多,个子却矮她们大半个头,也许这和她从小喝酒长大有关,在襁褓中的她只要一哭闹,她那爱喝酒的老爸就给她喂上一小勺,她便安安静静地睡上一整天。林爸觉得这是哄婴儿最好的方式了。
三岁的她就成了个酒缸,在酒桌上占了一席之地,林夕苁喝酒颇有将士出征前喝壮行酒的气势,就差摔碗了。
林夕苁在前面豪情万丈地喝酒时,珩梭就在后面忧心地扯着她的衣角,酒晕微微上脸的叔伯们就调侃道:“珩老头家的俏儿子缩在后面像个小媳妇似的。”
珩梭盯着他们,眼里有了一丝怒气和委屈,他们瞧见这样就笑得更大声了。珩梭狠狠抿了抿嘴唇,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本着当英雄的心却成了个小醉鬼,摇摇晃晃一副没出息样。
珩梭原本以为林夕苁会和酒纠缠一生,凭她的资质成为闻名这一带的酒仙子,但林夕苁的酒人生却很早地断了,就像秋风扫落的枯叶,怎么也长不上去了。
在林夕苁后面滴酒不沾地人生里,珩梭偶然一次问过她,她说:“珩梭,我要是再喝酒,就真太对不起自己了。”
那时的她眼眸漾着傍晚时分的河波,声音很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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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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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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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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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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