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伏,天是越发的热,日头正大,连街边整日乱窜的大黄犬都趴在墙角,耷拉着尾巴,吐出舌头大口呼着气。
街上鲜有行人,偶尔路过几个赶路的,也大多行色匆匆,不在途中耽搁。
不多时,旁边小饭馆的伙计端着个木盆出来,眼珠子朝两边瞧了瞧,随后胆大地朝右边的黄狗虚晃了一脚,骂道:“滚一边去!”
黄狗像是被吼惯了,呜咽了一声,就往远处树荫里跑。
江玥靠着饭馆左边的墙角,知道伙计约莫要撵人,忙开口道:“林二哥,我只待一个时辰,老老实实的,绝对不往客官身上扑。我都饿了好几日了,估计过不了多久就饿死了,可怜可怜你家妹子吧!”
说罢一手装模作样的抹起眼泪,另只手抬着一个破碗,只不过这演技实在是拙劣得很,每日都演一回,林二都快记住她的说辞了。
果不其然,林二瞥了她一眼,似是没被她的举止打动,喝道:“哭哭啼啼做甚,客人都被你吓跑了!”
嘴上虽是这样说,他到底没赶她,把手里的木盆往正中间挥过,凉水挥挥洒洒泼在地面,收了木盆就回了店里。
江玥放下心来,手指掰算着日子,这月基本待在饭馆门口,饭讨来一些,可铜板没得几个,这日子真难过啊。
来外头吃饭的人手里都有点闲钱,可钱是人家的,她也没法硬逼着别人送给她吧。
只能嘴上勤快点,又得注意分寸,别惹人嫌。
这时,店里又出来个衣着锦缎的客人,她忙抬手稍稍拦住:“老爷,给俩铜板吧,饥寒,不,饥热交迫啊。”
客人真停了步,江玥瞧着这人好奇的眼神,嘴巴也就没闲着:“老爷,您一看就是大善人,小的已经三日没进食了,您赏我两个铜板,小的以后天天给您还有您家里人祈福。”
客人听了她的话,真就掏出俩铜板。她忙抬手去接,客人又把手往回一收,她疑问地望上去。
客人四十上下,长相端正,不像是坏人。这人含笑问道:“你这个小乞丐能言善道,脑子也活泛,怎么不找点活计做?”
江玥皱眉垂眼,指着自己的左腿道:“腿瘸了,做不了事。”
“唉,原来如此,”客人将铜板放进衣袖,又递过来,“也是可怜,拿着吧,买点吃的去。”
只见眼前出现了一钱银子,江玥颤颤巍巍接过来,这是她收到最多的一次,等她回过神,那客人早就离开了。
她把破碗塞进怀里,扶着墙站起身,踉踉跄跄走向落脚的破庙。
她盘算着,先回去睡个午觉,晚上再买几个馒头充饥,不,买几个肉包子。还得把剩下的铜板藏好,破庙里有时会来几个外来的乞丐,万一把钱偷了去,那就坏了。
迈进破庙,江玥先左顾右盼找了一圈,半个人影都没有,便坐在了自己铺的草垫子上。
这座破旧的土地庙算是她的家了,外面看着破破烂烂,像个危房,里面却被她收拾得还算整洁。
进门瞧见的就是土地公像,供台上擦的干干净净,上面放着几盘野果子,毕竟举头三尺有神明,借了人家的地盘,可得供着人家。
左边放了两个草垫子,还有个歪歪扭扭的小木桌,用来充当吃饭的桌子,右边便是几层草席铺的“床”。
江玥拿出一钱银子,反复摸了几遍,若不是要拿来花,她都想镶起来整日摆在床头观赏。
片刻后,庙外传来脚步声,一听来人,江玥忙收起银子,继而正襟危坐。
进了门,江玥瞧着此人面色红润,花白长须,一身灰黑色旧道袍,手里拿着个炸毛的拂尘,不仔细看吧,还真点仙风道骨那样。
这人不是别人,是她的前邻居方叔,之前也是做乞丐,后来不知抽了什么风,换了身衣服非说自己是道士。
“方叔,是你啊。”江玥松了口气,站起身打了个招呼。
方叔今日带着一脸喜气进门,只见他坐在了对面,手掌一挥,十分豪气地往桌上一掷。
江玥吓了一跳,心说千万别把她的粗制滥造的桌子给毁了。她打眼一瞧,桌子结实得很,一丝缝隙也没震裂,只是桌上白花花的什物晃了她的眼。
“这,这是……”她摸了摸桌上的银元宝,一时踌躇道,“方叔,你偷人钱了?”
脑门被人用力地敲了一下,她忙抬手捂住,看着对面一副无奈的表情,方叔开口道:“你方叔什么时候成了偷盗之辈?这是赚来的。”
江玥拿起银钱左右瞧了瞧,心道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她得了一钱银子,方叔也赚了一两银子。可是转头又想,方叔不是弃了这乞讨的营生了吗,难不成做买卖发迹了?
“方叔,你现在做什么买卖呢?”她问道。
方叔捋着花白胡须,摇了摇头,道:“以前方叔真是傻,不懂赚钱门路。你看,我就换了身行头,走街串巷,银钱就到手了。”
看她依旧云里雾里的神态,解释道:“这是我替人家除妖换来的。”
“方叔,你何时学会除妖了?”江玥愣怔。
“你个傻丫头,”方叔瞥了她一眼,继续道,“谁说要真的去除妖,随便拨弄两下,主人家信了不就得了。”
她反应过来,这不就是别人说的行骗的江湖道士,当即道:“哦,你这不是坑人嘛。”
方叔听了她的话也不恼,反问道:“你见过妖魔鬼怪吗?”
江玥老实回答:“没见过。”
方叔有些自得笑道:“对嘛,我敢说这世上就没人见过。说是见过妖的人都是魔怔了,我替他‘除’了妖,然后再让家人把魔怔的人送去看病,这事不就了结吗?”
江玥被他一通绕,还真认为他说的有点道理,只是细想下来又觉得不对:“可你什么都没做就要人家付钱?”
“做了很多呢,开坛做法,杀鸡取血……”方叔念念叨叨,“反正我没坑人就是了。”
江玥也不是个傻子,瞬间就明白过来,不管再怎么说,还是坑人呗。
“小玥,跟着我做事吧。”方叔终于说出此行的目的,他本来一个人也够用,但最近名气渐渐大了,他自己也忙不过来,有个人跟着他还能撑撑场子。
“我,不行吧,我也不会这些。”江玥是个本分的人,做个乞丐不偷不抢尚能吃饱,万一被人拆穿进了牢房再把命搭上,不划算啊。
方叔见她犹豫,语重心长说着:“去讨饭能赚几个子?而且你这个身子也干不了活,跟着方叔干,吃得饱穿得暖,也不用住破庙了。”
之后几句又带了些真情实意,毕竟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他说:“小玥,你不想治腿了吗?方叔打听过了,邻县有个神医专治你这病,你去看看肯定能治好的。只要……你身上有钱。”xiumb.com
江玥手搭在左腿上,这条腿这样好久了。在她印象里,丝毫寻不到受伤的记忆,也不知道身体是什么时候伤的,怎么伤的。
只忆起,前几年她还小,可能十二三岁,被一群乞丐围着,他们没打她,只是嘴里骂着难听的话,什么小瘸子,克全家,扫把星什么的。
她抬起头,问了句不相干的话:“方叔,你认识我爹娘吗?”
方叔也愣了一会儿,像是再回忆往事,道:“当年逃饥荒,很多外乡人都逃到昌江县避难,你应该也是外乡来的。方叔第一次见到你,你才四五岁,跟在一群乞丐后面讨饭。至于你爹妈,我也没见过。”
回忆完往事,他又伸手拍了拍江玥的肩膀,安慰道:“唉,那年头,活下来就不容易了。”
江玥眼眸一沉,也明白了他的意思,闹天灾,谁能挡得住,爹娘估计也没了命,不然能让她做了个小乞丐吗。
言归正传,方叔找回之前的话茬,不断地劝她入伙,从前至后,列了好几条理由,她发现自从方叔做了假道士,比之前还能说会道。
听他说了一通,江玥也不好直接回绝,只能说考虑一下,过几日再给他答复。
话虽然这么说,方叔像是料定她会答应,不继续劝了,说天色已晚先回家睡觉。银子也留下,说是预先给她的工钱。
方叔潇洒地离开,只留下江玥和银子大眼瞪小眼,她把银元宝藏在土地公像后,又给土地公磕了两个头,拿着讨来的一钱银子出了门。
本着不露富的心理,江玥最后还是只买了两个馒头,又悄摸摸买了一小瓶酒打算拿来孝敬方叔。
怎么说方叔也挺照顾她的,咳咳,就算坑人第一个想到的人也是她,过两天拒绝的时候再奉上这瓶酒,方叔兴许八成备不住就不会生气了吧。
夜里,江玥靠在墙边,嘴里嚼着馒头,外头月色正好,是个满月,微光透着半遮的窗纸照在她身上,总觉得凉丝丝的。
是了,伤感,一见到明月心里就存着些许难过。她狠咬了一口馒头,什么伤不伤感,自己又不是那些懂风花雪月的读书人,怎么费力活下去才是正事。
快速解决掉馒头,又闷头喝了几口水,江玥把草席拢了拢,夏日炎热也用不着盖被子,没一会儿就去见周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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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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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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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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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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