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凯一愣:“班长你?”
班长眨了眨眼狡黠的眼神:“刘成凯,你老实告诉我,这是谁给你来的信?”
刘成凯虽然猜测到是谁,但故作糊涂:“我哪知道?也许是我的老同学呢。”
“你的同学?这不可能!”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
“因为发信地址是你家呀,怎么会是你的老同学呢?再说,你入伍一年多了,也没见到你跟哪位老同学联系过呀。”
刘成凯一听班长说信封上的落款是自家的地址,心里愈发雪亮了,但不知道该咋向班长做解释。
班长这时朗声道:“自从你娘一走,你家再没有亲人了,到底是谁给你写信,你还不从实招来?”
刘成凯无法实情相告,因为他和郝晓梅的关系还处于一个微妙的阶段。
他心里一动,便掩饰道:“哦,可能是我的房客吧?我因为家里没人照顾,就把房子租给一个外地人。”
“一个外地人?怎么会是一个女的?”
刘成凯诧异道:“你怎么知道?”
班长把那封信又呈现在眼前,并向刘成凯示意:“你看到了吧?如此娟秀的小字,如果不是出自一个女人的小手,难道还是一个大老爷们留上的吗?”
刘成凯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向班长解释,于是趁对方不备,突然向前一纵身,转瞬之间把那封信夺下了,并回身撒丫子就跑——
班长被他出其不意夺下信,不由苦笑着指一下他的背影:“这小子呀,还真有两下子!”
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刘成凯顾不上去餐厅,而是跑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趁着周围没人,迫不及待地撕开了信封——
想念的刘大哥,你已经离家半个多月了,一切还好吗?自从那天送你回部队,我突然感到一种无助和失落。也许那几天一直被你照顾着,所以产生了依赖感。不管你是否认为我没有出息,我就是放不下你,一直盼望你的来信。于是,我每天回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家门外的信箱。可是,我每次都失望了。由于担心你训练时会不小心受伤了,才无法给我写信,所以在没有你任何信息的情况下,我每天都是牵肠挂肚。我现在最殷切的就是盼望你能给我回信,只要向我报一个平安就好。
我再顺便介绍一下我工作的情况,我目前已经彻底适应了这份工作,知道它来之不易,所以非常珍惜这份工作。我的工作表现已经得到了老板和周围同事们的认可。可惜我是在给个人老板打工,假如厂子还是国营的,那我肯定争取做一个劳模。不过,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干出名堂的。wWW.ΧìǔΜЬ.CǒΜ
刘大哥,这是我第一次写信,也不懂写信的格式,如果有不到之处,请你别见怪。希望你在部队好好干,争取早日提干,这样才能不辜负伯母对你的无限期待。
我就写到这些吧,替我向你的对象问好。你平时再忙,都不要冷落她,她既然选择了你,就是你今生可遇而不可求的稀世珍宝,望你要倍加珍惜···········
刘成凯阅读到这里,心里颇不是滋味,并暗自嘀咕——晓梅到底对自己是抱有什么样的感情呢?如果说是兄妹之情,但前面的言辞里充满了对自己的眷恋;如果是男女之情,又为什么在后面劝自己珍惜并不存在的女朋友呢?
他深深懊悔自己当时为什么凭空炮制出一个对象了,如今是覆水难收呀。
到了晚上,他爬在床上终于动笔回信了。可是,他之前考虑了半天,也没有勇气对郝晓梅讲实话,不得不再委婉地隐把谎言持续下去——
晓梅你好,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当我一收到它,就如此久旱的枯苗咋逢甘霖一样,也像冬眠中的生命喜迎一缕春风(当他信中开场来了两句煽情,不由得涨红了脸。思忖了半天,才鼓起勇气继续写下去)。非常抱歉,我因为耽误时间长了而加紧训练,没能及时给你写信,让你惦记了,请你放心,我会注意自己身体不受伤的,别忘了我有你的护身符呢。当得知你很快融入了工作,真为你高兴,希望你继续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获取不平凡的成绩。你也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加夜班,虽然家里距离你的单位不远,但你毕竟是一个女孩,而且还要经历一段没有路灯的长长的胡同······关于我的对象嘛(刘成凯当写到自己的对象时,不由犹豫了好一会),并不在我身边,她是一名军医,平时工作在机关医院。不过,我们偶尔可以见面。我记住你的忠告,因为我刚刚失去自己的娘,残酷的现实让我懂得了该如何珍惜。假如上天赐予我一个红颜知己,我就会真诚待她到永久(他故意用了一个‘假如’的字眼,其中含义是不言而喻的)。
这几乎是刘成凯第一次写信,虽然写的内容不算多,但却写了很久。当他最后把信纸小心放好了,却再无困意,一直遐想到半夜。
关于自己虚构女朋友的事情该怎么向晓梅解释呢?
这是困扰刘成凯失眠的最大因素,因为他不想让对方觉得自己相识第一天起就欺骗了她,即便现在说明真相也无济于事。
最后,他终于做出抉择——等自己和晓梅的感情瓜熟蒂落的时候,自己再向她表明,因为爱她,自己已经跟前任女朋友分手了。虽然有对爱情不够坚贞之嫌,但也可以折射出自己对她的情深意重。
谁说确定男女关系的人就肯定能在一起?他家斜对过的一位老兄冯天祥就处过很多对象,但至今还没走进婚姻的殿堂呢。以后晓梅肯定能了解人家。
刘成凯的脑海里直到出现这些念头,这才释然地入睡了。
四天后,郝晓梅终于从那个空荡荡的信箱里看到了她最想看到的东西,顿时喜不自禁,来不及锁上信箱就兴奋地推门进屋。
然而,她的一切举止都被斜对门伸出的一个脑袋看在眼里。他就是刘成凯想到了街坊老兄。
郝晓梅充满亢奋地阅读完了刘成凯的信,先对他刚开头的那两句煽情感动一下,随即又绷起了俏脸。尤其看到对方对女朋友的信誓旦旦的承诺,愈发感觉自己与人家的距离。她最后把信贴在怀里,不禁流出了辛酸的泪水。
等到她以后再出入家门的时候,那个一直暗中偷窥她的街坊男子突然现身了,并主动热情跟她打招呼:“你好!”
郝晓梅已经跟这个陌生的男子打过几次照面了,但都是擦肩而过,今天被人家主动招呼一下,虽然感到意外,但也不失礼节地回复一句:“你好。”
街坊男子一看她笑脸回复自己了,显得很兴奋,立即攀谈起来:“姑娘是从哪来的?跟老刘家是什么关系?怎么一直住在他家?”
虽然没有人介绍,郝晓梅也猜测出他是一个平时跟刘家很熟的街坊,于是停下来回答:“我的家是外地的,把刘大哥家的房子租下来了,现在是刘大哥家的房客。”
“哦,你平时跟凯子很熟悉吗?”
郝晓梅赶紧摆手:“以前不熟悉,自从租了他家的房子才熟悉的。”
“就你一个人住这吗?”
“嗯。”
“哦,那你可要注意安全。”
郝晓梅留意一下他眼神里所释放的光芒,不由暗道,只要你对我规规矩矩的,就不会有人打我的注意。
“谢谢大哥的关心,我上班的单位离家很近,平时又不走夜路,不会有事的。”
“哦,假如你遇到什么麻烦,就找我直呼一声,我会保护你的。”
“谢谢,我不需要。”
街坊大哥不顾自己碰了钉子,依旧热情地招呼:“姑娘进来坐会吧。”
郝晓梅当即拒绝:“不了,我该回去忙了。”
她不等对方表态,立即快步奔向家门——
街坊大哥并不死心,冲着正在掏钥匙开门的她喊道:“喂,请教姑娘的芳名?”
郝晓梅因为还没有消失,只好再应酬一句:“我叫郝晓梅!”
“哦,好名字呀。我叫冯天祥,就是冯国璋的冯,文天祥的天祥。你清楚这两位名人吧?”
郝晓梅在消失在门里时甩出一句话:“对不起,我没有文化,不知道你说的人物是干什么的。”
冯天祥碰了一鼻子灰,但却莞尔一笑,把手伸进裤兜里,嘴里哼着小曲,要出去溜达。
不过,当他刚走出几步,却被一个中年妇女拦住了去路,不得不猝然停住了脚步。
“张大妈,找我有事吗?”
这个中年妇女正是那个向刘成凯承诺关照郝晓梅的街坊大妈,她这时板着脸冲冯天祥质问:“小冯,我警告你,要离晓梅远一点!”
冯天祥浑身一颤,不由失声质问:“我跟那个姑娘是远是近跟您有什么关系?”
“凯子临走前把她托付给我了,我就要为她的安全负责。”
“喂,您说这话是啥意思?难道我给她带来不安全感了吗?”
张大妈冷冷地哼一下鼻子:“你是什么货色,难道我还不知道吗?”
冯天祥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便愤愤地反问:“我是什么货色?请您说说呗。”
“你仗着家里有些臭钱,玩弄了多少姑娘,难道我不知道吗?”
冯天祥眉头一皱:“您说的这叫什么话?我是跟人家正常恋爱,那叫玩弄吗?”
“哼,那叫自由恋爱吗?哪有一年换好几个的?”
“唉,这您就不懂了。我总得遇到一个最合适我的姑娘吧?”
“哦,你觉得晓梅姑娘适合你吗?”
冯天祥两眼一亮:“我对她倒是蛮有眼缘的。”
张大妈不由正色道:“小冯,你给我听好了,你怎么玩弄外面的姑娘,我不管不着,但如果敢打晓梅姑娘的注意,我是绝对不答应的。”
冯天祥忿然不服:“凭什么呀?她又不是你的闺女。”
“她只要住在这条胡同里,我就有责任护着她。你还是彻底打消对她的念头吧。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张大妈警告过后,一转身就离开了。
冯天祥悻悻地望着她的背影,狠狠冲地吐了一口唾沫!
由于郝晓梅长得天生丽质,岂止是这个花心的冯天祥想打她的主意?
马平川每天不管有事无事总会往车间里跑几趟的,而且眼光总是有意无意地瞥几眼埋头工作的郝晓梅。
那位单身的车间主任看出了玄虚,不由走到他的跟前:“平川,是不是对晓梅姑娘感兴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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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您就别在我跟前装了。我认识你四年了,还不清楚你心里是咋想的吗?在她没进厂之前,你平时来车间几趟?”
马平川依旧辩解:“窦大姐,话可不能这样说,过去因为订单少,我只能多盯市场。如今订单多了,难道我不能把注意力转移到生产第一线,多关心一下效益吗?”
“你说的倒是蛮有道理的,可你为啥总是偷偷看她呢?”
“因为她最卖力。难道您看不到她流的汗比谁都多吗?”
“哇,你是心疼她了吧?咋不去帮她擦擦汗呢?”
马平川被她这样一将,顺势表示:“我就算帮她擦汗又算什么,您信不信我现在就过去?”
车间主任脸色一沉:“你过去给我看看?”
马平川二话不说,大步迈向了郝晓梅工作的那条生产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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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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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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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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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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