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身为领主的我只想好好种田>第四百八十八章 要走赵云
  贺兰山,张华亲自带着花木兰、孙尚香、王守仁、黄忠等人,迎接返回的陈庆之远征军团,还有安西军、归义军的将士。

  虽然陈庆之的五万骑兵,无法力挽狂澜,但陈庆之顺利带回安西军、归义军两支精锐兵马,保住了这两支精锐军团的火种。

  只要武将还活着,相当于军魂不灭,随时可以重建安西军和归义军,远征西域。

  “安西都护高仙芝、副都护封常清,拜见夏王!”

  安西军的主将、副将,主动依附实力强大的张华。

  张华上下打量高仙芝、封常清两员唐玄宗时期的名将,对他们略有耳闻。

  高仙芝、封常清,纵横西域,与大食国、吐蕃帝国、突骑施、九姓铁勒等部落交战,不过因为高仙芝强硬手段,喜欢主动挑衅西域诸国,立下军功和掠夺财宝,诸国对高仙芝并不满意,所以很容易背叛。

  但总的来说,高仙芝、封常清是大唐名将,用兵能力,毋庸置疑。

  他们的盔甲遍布裂痕,铁片都被风沙磨的千疮百孔,皮革脱漆,显然身经百战而归。。

  在高仙芝、封常清身后,一员身高七尺,力大超群,握着陌刀的猛将屹立。

  陌刀为唐代长柄两刃刀,通长一丈,用于斩马,以步制骑。

  “这位莫非是神通大将李嗣业?”

  张华认出跟随在高仙芝、封常清左右的猛将李嗣业。

  这是安西军的前锋大将,也是高仙芝的打手,执掌大唐陌刀队,参与镇压唐玄宗后期的安史之乱。

  “不敢说是神通大将……”

  李嗣业还是有自知之明,没有因此而狂傲。

  安西军最终只剩下不到万人,可歌可泣,进入张华的领地,高仙芝也没有了讨价还价的资本。m.χIùmЬ.CǒM

  “这位是?”

  张华又注意到高仙芝身边有一个文人,却猜测不到对方的身份。

  文人答道:“在下无名小卒王昌龄,字少伯。”

  原来是王昌龄!

  张华倒是知道这个有名的边塞诗人。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王昌龄的诗句,也算是经久不衰了。

  大唐的边塞诗人投奔大唐的安西军,并不意外。

  “久仰大名。”

  张华对王昌龄的熟悉程度,还要超过高仙芝、封常清等武将,他留下了不少有名的诗句。

  王昌龄叹道:“舞文弄墨,不足挂齿。可惜我没有才能,否则早已弃笔从戎,收复汉土。”

  王昌龄虽然名留青史,但最多不过是一个县丞,羡慕的是出将入相的大人物。

  高仙芝这种安西节度使级别的将领,对王昌龄而言,已经是高攀的高官。

  “在下归义军节度使张议潮,还望夏王收留归义军的八万将士,以及他们的家眷。”

  归义军首领张议潮,主动上交八万归义军的兵权,以表示自己没有割据一方的想法。

  “归义军,仍然归你统领,驻扎于贺兰山怀远镇。”

  张华知道张议潮是忠义之士,即使张议潮统帅归义军,也不会背叛,干脆让张议潮继续统帅归义军,为自己看守怀远镇。

  “在下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带领归义军,收复关外的土地,重返沙州。”

  张议潮念念不忘。

  “我们的目标,出奇一致。我已设下筵席,为你们接风洗尘。”

  张华设宴招待入关的一行人。

  无论安西军还是归义军,都是戍守边塞的强军。

  收编这两支戍守边塞的军团,对一统天下,是一股不小的助力。

  “你怎么在这里?”

  投靠了张议潮的班超,发现妹妹班昭,居然在张华的军中,没有前往长安城,大吃一惊。

  班昭做了一个鬼脸:“兄长,我已经是兰台令史,可随军记载历史。”

  “……”

  班超对班昭无可奈何,这个妹妹总是自作主张。

  偏偏张华也不多加制止,而是任由班昭乱来。

  对张华而言,养活一个史官,轻而易举,班昭还能给张华的后宫上课。

  张华在怀远镇设宴,为前来投奔的安西军、归义军,接风洗尘。

  归义军、安西军众将,各坐在一列,总算是得以休整,暂时不必担心西域大军来袭。

  关内是各大诸侯的地盘,还轮不到西域大军进犯。

  赵云自顾自地饮酒,瞥见一道目光正在暗中窥视自己,赵云下意识地顺着目光看去,只见马云禄转过头去。

  赵云也有些不好意思,只好低头喝闷酒。

  “不知道义潮你是否愿意割爱,让赵云加入我的神骑营?”

  张华招募了黄忠、马超,有意凑齐五虎将,直接向张议潮要走赵云。

  “子龙在神骑营,比起在我的归义军,前途无量,有何不可?”

  张议潮爽快地将赵云让给张华。

  归义军现在也只是张华手下的一支兵马,古华夏可不管“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而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子龙,你可愿意?”

  “子龙听候调遣。”

  赵云倒是没有什么意见。

  “孟起,你的西凉军,也加入神骑营。”

  张华没有单独让马超成立一个军团,而是让马超与赵云、黄忠等武将,加入神骑营,由自己直接指挥。

  张华招揽一批名将,同时注重壮大禁卫军的兵力。

  马超、赵云加入神骑营,神骑营迄今拥有了黄忠、马超、赵云、杨业、杨延昭、陈庆之、邓艾等骑兵武将。

  神骑营的实力,远远超过任何一个军团。

  只要执掌禁卫军,那么无论哪一个军团背叛,都可以进行平叛。

  这就是为何曹操要组建虎豹骑,而铁木真组建怯薛军。

  他们都要保证自己可以直接执掌一支最强大的军骑兵,避免爆发叛乱以后,无兵可用。

  “这么说来,我们以后是一个营的武将?”

  马云禄听说马超也被编入神骑营,那么她跟随马超,也算是神骑营的武将,估计会经常与赵云一起行动。

  “遵命。”

  马超别无选择。

  张华手底下有不少武力与马超相近的猛将,马超不愿意,大把人愿意加入神骑营。

  “安西军,也暂且驻扎在怀远镇,我会令人挑选精锐,重新组建安西军。”

  张华保留高仙芝的安西军,将安西军和归义军,单独出来,新增两个军团。

  “班超,既然班昭已经出任兰台令史,你且在归义军中,担任副将。”

  张华要走赵云,归义军实力被削弱,于是将班超留在归义军中。

  光武帝刘秀就在黄河以北,如果班超得知这个消息,说不定会去投奔刘秀,因此张华必须抢先一步,留下班超。

  武威城,秦王政与秦武王汇合,调兵遣将,重新调整布防。

  安西军、归义军败北,玉门关以西,所有城池陷落,秦军不得不接手玉门关。

  “孤的大军,有西凉千万人口支撑,可不是归义军可以比拟。如果西戎亚历山大敢前来,孤必灭之!”

  秦王政将东征的亚历山大,视为西戎。

  秦军已经开始向玉门关集结。

  一队队披坚持锐的秦军云集。

  秦武王嬴荡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傲视出城的秦军:“亚历山大就交给我来对付吧。能够占据西域的蛮夷,应该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论起冲锋陷阵,我的能力,犹在你之上。”

  “这可说不定……”

  秦王政自言自语。

  他本来要在陇山大战,使用自己的天赋,配合王翦的绝对防御,一举击败兵家亚圣吴起。

  但秦武王在贺兰山兵败,让秦王政的计划提前失败。

  这一次在玉门关抵御西域联军,秦王政不希望再发生什么变故。

  “在玉门关以西,果然还有林立的诸侯国。”

  侍奉于秦王政左右的蒙毅,对西域产生了好奇。

  这是秦军第一次与来自欧洲的古代军队交手。

  而且秦国与亚历山大的马其顿王国,正好是一个时期的王国。

  秦军收服了苻坚、董卓等枭雄,而与此同时,亚历山大也有数量众多的盟友。

  怀远镇,赵云应邀,与马超切磋。

  两员使枪名将,出枪如龙,一枪快过一枪,化作两道残影,在校场比拼枪法,快若闪电!

  马超和赵云的士兵目睹两员武将交战,屏气凝神。

  在普通士兵眼中,他们的武将速度太快了!

  即使马岱、马云禄,都难以捕捉马超和赵云的速度。

  “赵云,你要娶我妹妹,先击败我再说!”

  “黄沙万里!”

  马超长枪横扫,卷起沙尘,校场被黄沙覆盖,风卷残云!

  “嗯?”

  赵云难以体会马超长兄如父的心情,但既然马超来战,那么赵云只能迎战!

  “七探蛇盘枪!”

  赵云手中的龙胆亮银枪像是蛟龙出海,快速旋转,钻破马超卷起的沙尘,直取马超的门面!

  马超抡枪格挡,铿锵一声,击退赵云的龙胆亮银枪!

  下一刻,赵云的枪刃又来,阴魂不散!

  两条长枪剧烈碰撞,火花四溅!

  马铁撇头向马云禄问道:“姐姐,你认为哪一方能够取胜?”

  马云禄犹豫不决:“我怎么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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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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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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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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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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