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乐带着一万骑兵,在尧雄被黄忠生擒时,已经冲击数百人的陷阵营!
一万骑兵发起冲锋,浩浩荡荡,从三个方向,围攻陷阵营。
到处都是战马的影子,七百陷阵营却岿然不动。
面对十几倍的敌军,要是有丝毫的慌乱,必将全军覆没。
“高顺,敌骑是我们的十几倍,这下不妙了。”
曹性发现陷阵营穿插到北齐军后方,遭遇北齐军的援军——彭乐的一万北齐骑兵已经包围了陷阵营,曹性不禁露出难看的笑容。
陷阵营再强,面对十几倍骑兵,也会感到吃力。
“曹性,还有大小姐,你们注意,接下来,陷阵营要倾尽全力了。”
高顺提前与曹性、吕玲绮打招呼。
“你要做什么?”
吕玲绮话语刚刚一落,高顺已经带领七百陷阵营,全力一战!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七百陷阵营,开启四倍重力力场!
即使是吕玲绮、曹性这种级别的武将,在陷阵营开启四倍重力场之后,身形一顿,猝不及防之下,险些跪下。
“这是……”
吕玲绮难以置信。
高顺的陷阵营竟然已经可以开启四倍重力!
在四倍重力场内,所有人都要承受四倍的重力!
进入陷阵营四倍重力场的鲜卑骑兵的战马发出哀鸣,似乎承载着与自身体重不符的重物。
如果短时间内承受四倍重力,或许还没什么,但现在两军要在四倍重力场内厮杀!
没有经过长期锻炼和适应,鲜卑骑兵一下子陷入混乱,就连移动都变得困难。
陷阵营肯定也受到四倍重力场的影响,但这是陷阵营的兵种天赋,陷阵营平时就在多倍重力的环境进行训练,受到影响不如鲜卑骑兵。
只要获得相对优势,陷阵营就可以在自己的领域内,战无不胜!
吕玲绮终于知道高顺为何说要注意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
北齐猛将彭乐也陷入四倍重力场,他的汗血马,勉强承受住了四倍重力,但绝对不轻松。
其他鲜卑骑兵难受至极,在四倍重力场越久,越是难受,像是几个人站在他们头顶。
这种环境下,还要与陷阵营厮杀,简直是令人疯狂。
“杀!”
高顺知道陷阵营无法长期维持四倍重力场,于是趁着鲜卑骑兵没有反应过来,陷阵营集结成鱼鳞阵,大举反扑,杀向彭乐的将旗所在!
在陷阵营的领域内,鲜卑骑兵遭到一面倒的屠戮,陷阵营稳步推进,而鲜卑骑兵想要逃走,也因为速度变慢,而被陷阵营追上,然后被陷阵营一枪捅穿!
鲜卑骑兵引以为傲的速度,在四倍重力场,完全无法发挥。
“不得后退!”
“他们也坚持不了多久!”ωωω.χΙυΜЬ.Cǒm
彭乐第一次对上如此可怕的兵种,但心高气傲的他,不想因此被高顺击退,而是催促一万鲜卑骑兵,继续围攻陷阵营。
他不相信陷阵营可以坚持到杀尽一万鲜卑骑兵。
鲜卑骑兵咬紧牙关,放弃战马,握着长枪和马刀,围攻陷阵营。
陷阵营每推进一步,就有大量鲜卑骑兵倒地,重力场内,横尸遍野。
在陷阵营的重力场外的鲜卑骑兵,看到里面的同伴动作缓慢,似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不由面面相觑。
“死!”
高顺手中的长枪,又再刺死一个鲜卑士兵,战靴踏在鲜卑士兵的尸体上。
鲜卑士兵的动作,在高顺眼中,像是放慢,显得有些笨拙。
高顺轻松挑开鲜卑士兵的长枪,然后反手一枪,又再击杀鲜卑士兵。
鲜卑士兵想要拉开长弓,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而且弓箭的轨迹在四倍重力场,完全变形。
陷阵营开启四倍重力场后,已经斩了两千鲜卑骑兵,让剩下的鲜卑骑兵骇然。
陷阵营拥有逆天级别的兵种天赋,这已经超出了普通鲜卑骑兵能够应付的范畴。
陷阵营先败数千鲜卑步骑,又败彭乐的一万鲜卑骑兵,凭借几百人,将北齐军的防线搅碎。
吕玲绮逐渐熟悉四倍重力,在四倍重力场,挥动方天画戟,斩杀上百鲜卑骑兵。
赤兔马身为名马,还不至于被四倍重力压倒,也已经熟悉了四倍重力。
吕玲绮骑着赤兔马,在陷阵营的领域内,如同战神,不断收割陷入陷阵营领域的鲜卑骑兵。
这支鲜卑骑兵之中,没有一人是吕玲绮的对手,吕玲绮又有赤兔马,借助陷阵营开启的四倍重力,吕玲绮所向披靡,竟然有无敌之势。
北齐猛将彭乐,没有赤兔马这种级别的坐骑,也不敢在陷阵营的领域内与吕玲绮交手。
“如果以后加入陷阵营的训练,适应四倍重力,或许可以击败武力高于我的敌将……”
吕玲绮在砍杀鲜卑骑兵时,突发奇想。
这不是没有可能。
如果一个武将没有提前适应四倍重力,即使武力高于吕玲绮,猝不及防之下,也会被吕玲绮斩杀。
刚才陷阵营开启四倍重力场,吕玲绮也是花费了一段时间,这才适应过来。
沙场征战,不是比较武力这么简单,还可以利用一切手段取胜。
武力低的武将,只要精心设计,也可以坑死武力高的武将。
“退!”
彭乐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在陷阵营的重力场消失之前,落荒而逃。
一万鲜卑骑兵,有超过五千人死在陷阵营的枪下。
陈庆之、魏延、黄忠占领北齐军的壁垒,前来相救高顺时,高顺、曹性、吕玲绮三员吕布势力的武将,竟然打退了一万鲜卑骑兵。
七百人的陷阵营,只剩下不到一半,但幸存者,无不浴血,像是集体从血池中捞出来一样。
而在他们的脚底下,是一片尸山血海,尸体堆积如山,半截的战马还在流淌着鲜血,破损的盔甲、盾牌、旌旗,随处可见。
陷阵营自发埋葬战死的同伴,清扫战场。
“怪不得先主和夏侯惇,曾经败在高顺手下……”
魏延想起了刘备以前在小沛时,遭到高顺进攻,曹操派出夏侯惇,救援刘备,结果两人都被高顺击败,刘备的妻子还被高顺的部队活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高顺的陷阵营极其变态。
以张华庞大的领地,也只能给高顺招募七百陷阵营,可见陷阵营的精锐程度。
“此战评功第一的,应该是高顺的陷阵营了。”
陈庆之知道如果没有高顺的陷阵营突然出现在北齐军防线后面,导致尧雄的大军混乱,夏军未必有这么顺利攻克尧雄修筑的营垒。
陷阵营还凭借一己之力,击溃前来争夺营垒的彭乐的一万骑兵,帮助陈庆之、魏延、黄忠稳住局势。
因此,陷阵营在此战功劳第一。
陈庆之占领尧雄的营垒,立即加固这座营垒,作为讨伐高欢的桥头堡,以迎接后续张华的夏军主力到来。
“陷阵营,全体休整!”
“是!”
在高顺的命令下,幸存的陷阵营将士闭目养神,很快就进入梦乡,尽快恢复自身体力。
陷阵营令行禁止,就连睡觉都是如此。
在高顺的训练下,陷阵营在战争期间,就像是无情的战争机器。
行军、陷阵、吃饭、睡觉,都完全按照高顺的命令。
“还真是惊人……”
陈庆之的带兵风格与高顺不同,高顺是将士兵训练成冷漠的机器,而陈庆之的治军风格比较宽松。
在看到高顺连士兵的作息都可以控制时,陈庆之也感到匪夷所思。
沉默寡言又忠心不二的高顺,仿佛是为战争而生。
这是一个连他的主公吕布都感到棘手的武将。
夏军忙着修筑营垒,而彭乐战败,带着残兵回去见到北齐神武皇帝高欢。
“什么?你说你的一万骑兵被几百人的夏军击败?!”
高欢震怒。
开什么玩笑,一万骑兵,足以碾压一万步兵,怎么可能败给几百人!
“末将怀疑对方是高顺的陷阵营……”
彭乐虽然是个大老粗,但也感到羞愧。
一万骑兵,败给七百步兵,主将还落荒而逃,怎么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高顺,陷阵营……”
高欢与一众北齐武将,面面相觑。
高顺的陷阵营,似乎强的有点过分。
“高顺在此,莫非吕布也来了?”
高欢怀疑吕布前来,不免畏惧。
如果只有吕布、高顺的话,高欢拥有北齐诸将,并不惧怕吕布、高顺。
但考虑到吕玲绮、高顺只是张华的禁军三大营之一的巾帼营下方的一支兵马,这就很可怕了。
“不对,吕布桀骜不驯,不会轻易居于人下。”
高欢足智多谋,排除了这种可能。
以张华与中年吕布的年纪差,吕布应该不会卑微到认张华为义父。
“夺回尧雄的营垒!”
高欢在尧雄、彭乐兵败之后,亲自统帅二十万北齐军,向被夏军占领的营寨压来。
二十万北齐军,浩浩荡荡,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二十万夏军在秦岭中穿行,进入南阳盆地,与高欢的二十万北齐军争锋相对。
一只灵鹰落在梁红玉的手臂上,花木兰暂时将铁鹰斥候交由梁红玉统领。
“居然活捉了敌将尧雄……”
张华得到前方的战报,颇为惊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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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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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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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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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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