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身为领主的我只想好好种田>第二百七十三章 东海王司马越
  太行山的盆地中,高都城,城主府,一个世家子弟装束的领主大会群臣,笙歌燕舞。

  一个身披甲胄的武将闯进来,打破了歌舞升平的氛围,来到领主身边,附耳低语。

  领主脸色一变,将酒樽摔在地上。

  在场的文臣武将,还有舞女,鸦雀无声,不敢招惹恼怒的领主。

  “山中出现了一伙自称黑山军的山贼,攻破一座镇子、六座村庄,抢走至少一万石粮食!”

  领主发火,下方众人,瑟瑟发抖。

  太行山中,有诸多盆地,丘陵众多,地形破碎,人口不算多,一万石粮食已经不少。

  一万石粮食,就这样被山贼抢走,着实是可惜。

  何况,他们也算是一个朝代的正规军,被山贼抢走一万石粮食,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啊。

  “可是汉末的黑山军?”

  “黑山军贼首为张燕,那人可不好对付。”

  “黑山军还有几十个渠帅,如于毒、李大目等人,如果掠夺粮草的是这些渠帅,相对容易讨平。”

  在场众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显然对汉末的黑山军并不陌生。

  “不论这伙黑山军何人是贼首,敢欺负到我东海王司马越头上,我必灭之!”

  这个贵族领主脸色逐渐狰狞,这是在打他的脸。

  他可是晋宣帝司马懿四弟、曹魏东武城侯司马馗之孙,西晋末年八王之乱的东海王。

  西晋末年,为了争夺皇权,八个主要亲王大打出手,导致西晋亡国,五胡乱华。

  东海王司马越带领部众穿越到这个世界,在太行山的盆地中建立了高都村,然后向四周扩张,一路升级到高都城,也算是一个枭雄。

  司马越自认为是尊贵的河内司马氏后人,与出身低贱的张燕等黑山军渠帅不同,被黑山军欺负到脸上,司马越只觉得颜面无光,必须派兵讨平黑山军。

  除了诸侯间的相互攻伐,各地还有数量众多的山贼活跃,这些山贼,给各个领主造成不小的困扰。

  一些强大的山贼,诸如张燕、臧霸等人,连部分诸侯都未必是对手。

  “苟晞何在?”

  司马越扫视在场众人,发现手下第一名将苟晞并不在场。

  “王上,苟晞与李恽前去常山,代表大王与其他诸侯组成联军,抗衡光武帝刘秀,还没有回来。”

  “祁弘率乌丸突骑为先驱,本王亲自带兵,讨伐这伙黑山军,以树立本王的威望!”

  司马越决定御驾亲征。

  “王上不可啊!”

  “王上身份尊贵,岂可以身试险?不过是一伙山贼而已,不值得王上御驾亲征。等到苟晞、李恽两位将军返回,由他们带兵平定黑山军,黑山军必定轻易溃败。”

  “不错,光武帝已经与太行山群雄和谈,两位将军很快就会回来,请王上耐心等待。黑山军不过是一伙流寇,掀不起什么风浪。”

  司马越的文武大臣,他们知道司马越的军事水平有多烂。

  司马越比起同族的司马懿、司马师可差远了,可以说,是个二流武将,都能轻松吊打司马越,将司马越按在地上摩擦。

  司马越之所以可以打下偌大的地盘,成为太行山群雄之一,靠的不只是自身的军事能力,而是手下的部将。

  西晋末年还是有一批狠人的。

  只不过,西晋不是亡于五胡乱华,真正灭亡的原因,还是因为八王之乱,西晋诸王内斗,耗尽了西晋的国力,否则胡人未必敢乱来。

  但是,司马越用兵是真的臭。

  因此,司马越的部下,纷纷劝阻这位主公,阻止司马越御驾亲征。

  不少皇帝就是因为喜欢御驾亲征,结果把自己给浪死了。

  不是所有皇帝都是刘邦、刘秀、曹操、李世民等猛人,就连刘邦都差点被西楚霸王项羽讨死,明英宗更是在土木堡被蒙古人俘虏,差点毁了明朝。

  司马越就更不行了。

  “难道你们以为本王不行吗?”

  司马越勃然大怒,他的部下似乎都不相信他的能力啊。

  如此一来,他缺少威望,手底下的武将很有可能会功高震主。

  “这……”

  司马越的部下们面面相觑,他们可不能,也不敢说自己的主公不行,这不是找死吗?

  但问题在于,司马越真的不行。

  “这伙黑山军不超过五千人,本王调动20000兵马,不信无法将其剿灭!”

  “原来黑山贼只有数千人。”

  “王上必定可以旗开得胜!”

  “我等愿随主公出兵,讨伐黑山贼!”

  司马越的部下听说黑山军只有几千人,总算松了一口气。

  只要司马越率领足够的兵马,讨伐几千个山贼,还是绰绰有余的。

  黑山军应该是低阶兵种,几千个低阶兵种,掀不起什么风浪。

  这次东海王司马越动用的武将有祁弘的乌丸突骑,这可是高阶兵种,在八王之乱,战功赫赫。

  曹操收服三郡乌桓之后,乌桓骑兵为曹魏效力,成为征战天下的名骑。

  司马氏篡魏,建立晋朝,乌桓骑兵理所当然地为司马氏效力,其中装备重甲的精锐被视为乌丸突骑,用于冲锋陷阵。

  东海王司马越,有这么一支乌丸突骑。

  众人知道黑山军人少,纷纷改口,支持司马越御驾亲征。

  “很好,各营兵马,随本王出征。”

  司马越意气风发。

  八王之乱,没有胜者,反而是匈奴人刘渊、羯人石勒等胡人趁机建立政权。

  这次,司马越想要证明自己有资格成为真龙天子。

  白龙镇,这是一座依托山势建立的镇子,只是一级镇子级别,有八千人口。

  三千人的山贼轻易攻取这座镇子,抢掠粮草兵器,获得补给,不仅如此,这三千山贼,还以此为据点,招兵买马,挑选乡勇,训练成士兵。

  这伙山贼自称是黑山军。

  “小的上有八十岁高堂,下有两岁小儿,请各位山大王饶命啊!小人愿意献上所有金银珠宝,请各位大王笑纳!”

  “我们韩家三百亩田地,皆可献给各位大王,只求各位大王绕了我们韩家!”

  “我们赵家愿出一千两白银赎身!”

  白龙镇的乡绅豪强,被这伙山贼俘虏。

  山贼招兵买马,需要钱粮,于是从白龙镇的乡绅豪强这里,压榨出足够的油水。

  一个戴着白色便帽的儒生出现在这些乡绅豪强面前,微微带笑,这些乡绅豪强无不毛骨悚然。

  有能力成为山贼军师的人物,可不是什么人畜无害的大善人。

  “韩家,在白龙镇是第一大家族,因为早期资助东海王司马越招兵买马,司马越投桃报李,赏赐你们韩家白龙镇良田2000亩,你竟然只拿出300亩田地,真是越有钱,越吝啬。”

  “白龙镇赵家,第二大家族,家产至少有白银八千两,却只拿出一千两白银,看来你们赵家的命,似乎不怎么值钱。”

  白帽军师从这些乡绅豪强身上扫过,已经打听清楚他们各家的情况。

  白帽军师的情报,令这些乡绅豪强脸色一变。

  对方是山贼,哪怕是血洗白龙镇,也不是没有可能,更别说杀几个乡绅了。

  “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简单,所有乡绅豪强,拿出全部的金银财宝和粮食,否则格杀勿论!”

  “是,是……”

  白龙镇的乡绅豪强们被白帽军师突然严厉的口气震慑,如小鸡啄米般点头。

  舍弃全部的家财,还能保住性命,否则就会被山贼血洗。

  这些乡绅的家人赶紧取出家财,向山贼赎命。

  这样一来,这些乡绅豪强一贫如洗,与平民没有多少区别。

  “合计获得白银三万两,粮食一万一千石,弓箭五万支,战马四百匹。”

  “当山大王的感觉,竟然意外不错,怪不得不少人落草为寇。”

  吴玠、王平、凌统伪装成山贼,只觉得查抄白龙镇的乡绅豪强,莫名有一种爽感。

  吴玠戴着一只眼罩和假胡须,看上去有模有样,像是伤了一只眼的山寨大王,号称“独眼龙”,为黑山军大当家。

  王平沉默寡言,故意将自己的脸抹黑,看上去阴沉可怕,号称“昆仑奴”,为二当家。

  凌统裹着兽皮,露出青铜般的肌肉,扛着一只狼牙棒,也像足了山贼,号称“震关东”,为三当家。

  只有谢艾还是白衣白帽,号称“小白龙”,为山贼军师。

  山贼军师,多数是读书人,因为读书人才有文化。

  总有落魄的读书人,怀才不遇,投靠山贼,想要闯出一番名堂。

  吴玠的驻队矢伪装成山贼弓箭手,王平的无当飞军伪装成山贼步兵,凌统的三百死士伪装成山贼亲卫。

  吴玠军团的伪装,有模有样,白龙镇的守军和百姓,没人不相信这就是山贼。

  “弟兄们,大块吃肉,大块喝酒!”

  “干了这碗鸡汤!”

  “痛快!”

  吴玠撕咬烤羊腿,大快朵颐,他手底下的兵马也一副山贼做派,让白龙镇众人更加坚信这就是一群山贼。

  历朝历代的山贼多的去了,在地形复杂的太行山脉,流窜出来一支山贼,也没有好奇怪的,因为这是乱世。

  一个驻队矢的士卒找到吴玠:“将军,大事不好!”

  “叫我大当家!”

  “是,将军!”

  “……”

  “大当家,东海王司马越征发各镇兵马,打算夺回白龙镇!”

  “东海王司马越……没有八王之乱,西晋也不会如此窝囊。司马氏窜魏,反而差点毁了华夏。”

  吴玠起身,对西晋司马氏不屑一顾。

  司马氏的八王之乱,对古华夏的破坏太大了。

  “弟兄们,吃饱喝足,我们回山里。我要留下一封书信,羞辱司马越。”吴玠抓来白龙镇的都尉,“我怎么说,你怎么写。”

  “是,是……”

  都尉赶紧点头,握着毛笔的手在不住颤抖。

  吴玠通晓兵法且善于骑射,读书时能通晓大义,他自然是会写字的,但吴玠此时的身份是目不识丁的山贼首领,自然要进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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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玠想了想,然后说道:“狗屁东海王,你就是一个狗东西,有本事来山里与本大王决一死战,不来就是娘们……”

  都尉目瞪口呆:“大王,真的要这么写?”

  吴玠瞪了他一眼:“我怎么说,你怎么写!”

  “是,是……”

  都尉头皮发麻,他不敢想象,如果出身晋朝皇室的司马越看到这封书信,会是什么反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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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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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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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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