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身为领主的我只想好好种田>第二百四十八章 鲜卑骑兵南下
  米脂县北边的统万镇,李自成的大将高一功统领八千忠贞营,镇守这座三级镇子,抵御来自草原上的威胁。

  积雪融化,高一功带领一队骑兵在河流边饮马。

  战马经过一冬天的损耗,体型消瘦了不少,需要重新养膘。

  高一功为李自成的妻子高桂英之弟,执掌其姐高桂英的忠贞营。

  高桂英的忠贞营与李自成的老营,都是大顺军的精锐部众。

  李自成之所以可以占据黄土高原的千沟万壑,拥有十几万兵马,与这两营兵马有关。

  李自成势力除了李自成夫妇以外,还有诸多大将。

  高一功算是其中一员勇将。

  “大人,我们啥时候打下长安?一直躲在窑洞村寨中,始终不及长安城那种城池滋润啊。”

  “就是,黄土高坡的寒冬,可不好过,西北最肥沃的土地都被张华给占领了。”

  “如果你们有本事,就随闯王南下,打下长安。依我看来,我们大顺军全部兵马南下,也未必可以拿下长安。在黄土高坡当土皇帝不也乐得自在?”

  高一功为战马洗刷。

  这匹汗血马乃是闯王李自成赏赐给他的战利品。

  突然,高一功听到鹰呖声,抬头看向空中,只见一只老鹰掠过。

  高一功又看向河流上游,有几个人影晃动。

  “是鲜卑人!给我活捉他们!”

  高一功看清对方的粗略长相,立即率领骑兵前去追击!

  鲜卑人的铁鹰斥候被高一功发现,向北边逃亡。

  “鲜卑人怎么会出现在此地?”

  “无论如何,也甩不开我的汗血马!”

  高一功不断拉近与铁鹰斥候的距离,试图活捉铁鹰斥候,询问个究竟。

  几百匹战马在河边追逐,溅起水花,马蹄印形成水洼。

  哒哒哒……

  闷雷般的响声从远处传来,河面在颤抖。

  “停下!”

  高一功脸色苍白。

  他追随李自成多年,可以通过马蹄声分辨敌军的数量。

  从密集的马蹄声来看,从北边南下的骑兵,数量成千上万!

  联想到出现的铁鹰斥候,高一功不难猜测到来的骑兵是鲜卑人的兵马。

  果不其然,漫山遍野的骑兵从地平线尽头出现,沙尘滚滚,魏军的旌旗迎风招展,一望无际!

  高一功的骑兵挥动马鞭,催促战马加速,逃回统万镇。

  “北边的暗哨此时还没有传来消息,很有可能已经被鲜卑人的游骑杀死。”

  高一功脸色铁青。

  这群鲜卑人来者不善,冰雪刚刚融化,他们立即南下,想必是趁着开春,前来抢夺李自成的存粮。

  李自成均分田地,有李岩、宋献策等谋士负责屯田,这三年积攒了不少粮草。

  鲜卑人可能盯上了他们的人口和粮草。

  “鲜卑人来袭!”

  “打开城门,将军要入城!”

  “令各个部将,到县衙集结!”

  高一功一行人火急火燎,骑着战马逃回统万镇,惊动镇子里面的八千守军。

  “快,点燃烽火台!”

  “你们二人,冒死前去米脂寨,告知闯王,拓跋鲜卑南下,请闯王救援统万镇!”

  “全镇戒严,所有乡勇,进入兵营训练!”

  高一功像是发疯了一样,接连下达命令,应付鲜卑人的袭击。

  高一功运气已经算是不错,提前发觉鲜卑人的行动,还有一点应对的时间,否则等到鲜卑骑兵杀至城下,再做出反应的话,为时已晚。

  “拓跋鲜卑突然南下,目标可能不只是我们统万镇,而是米脂寨。”

  高一功来到城墙上,与一群部将眺望北方,汗水浸透内衬。

  不少忠贞营的士卒纷纷登城防守,忐忑万分。

  大草原上,各个部落相互攻伐,三年后还能存活下来的部落,蒙古、柔然、突厥、鲜卑、匈奴,没有一个简单货色,拓跋鲜卑部落相当于小型王国。

  此时拓跋部落大举南下,万一他们这座镇子被攻破,说不定整营士兵会全部沦为鲜卑部落的奴隶。

  统万镇的烽火台狼烟升起,沿途各座峰台陆续点燃滚滚黑烟,提醒各地守军。

  李自成建造统万镇、神木寨、米脂寨等城寨,拥兵十几万,也不是什么容易对付的角色。

  “大顺军已经发现我们的行踪。”

  “你们围攻统万镇、神木寨,我亲率骑兵,奔袭米脂寨。”

  拓跋焘见大顺军北方防线的烽火台狼烟四起,知道十万铁骑南下,必定已经惊动了守军,于是立即分兵三路,两路负责牵制北边的大顺军,而拓跋焘率领铁骑,绕过这些坚固的城寨,直取米脂寨。

  拓跋焘擅长使用骑兵,讲究兵快神速,短时间内无法攻下的城寨,就设法绕过。

  猛将杨大眼一路飞奔疾驰,作为十万拓跋鲜卑骑兵的先登大将,连破六座挡在途中的木寨!

  轰!

  杨大眼骑着铁甲战马,强拆木寨的木栅栏,破壁而入,破碎的木板飞溅!

  木寨内的大顺军惊恐地仰视这一员突入寨中的铁甲猛将。

  杨大眼简直就是一头铁猛兽,用兵器强行拆毁构成木寨壁垒的栅栏,直接破墙而入,不可战胜!

  这是一个历史上记载生擒猛虎的猛士!

  “死吧!”

  杨大眼挥动马槊,一排大顺军士卒被杨大眼击杀,血溅当场!m.xiumb.com

  在杨大眼后方,一队金戈铁马的具装铁骑顺着杨大眼攻破的缺口,长驱直入,肆意践踏木寨内的大顺军!

  低阶的大顺军士卒根本难以破开具装铁骑的重甲,单方面遭到屠戮。

  不到半个时辰,整座木寨陷落,木寨内的大顺军死伤十之六七,其余人等,尽皆逃亡至山中,不敢迎战北魏第一猛将。

  杨大眼在前方快速开道,而拓跋焘的骑兵主力跟随杨大眼,飞速行军。

  李自成的领地北部,狼烟四起,各地守军纷纷向主城米脂寨告急。

  求援信纷沓而至,无不向李自成诉说鲜卑人有多么可怕,人多势众,如果李自成不出兵来救,那么这些城寨守不住多久。

  米脂寨戒严,闯王李自成下令三十六营兵马全部戒备,听从调令。

  “大王,忠贞营除去高一功用于镇守北方的兵力,已全部集结,可随时调动。”

  高桂英带领忠贞营诸将来见李自成。

  “娘子,你留守米脂寨,我亲率老营,北上抵挡鲜卑人。”

  李自成知道情形危急,必须凭借地利,阻挡鲜卑人的大军围攻米脂寨。

  无论如何,与拓跋鲜卑部落交战,都是一件危险之事。

  要是被拓跋鲜卑强攻米脂寨,万一不小心被攻破,那么强盛一时的李自成势力,可能会毁于一旦。

  “我要与大王一起迎战鲜卑人,只有大王一人前往,我不放心。”

  高桂英对李自成迎战关外的部落,没有信心。

  要知道,李自成就是在山海关大战,败给吴三桂和多尔衮,失去了江山,导致兵败如山倒。

  这次南下的拓跋鲜卑骑兵,主将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他的能力,比起多尔衮,只强不弱。

  李自成粗糙的大手抚摸高桂英光滑的脸庞,难得流露铁汉柔情:“守住米脂寨,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这一次,我不会重蹈覆辙。”

  “嗯,我会守好寨子。”

  高桂英巾帼不让须眉,在这个时候,率领忠贞营,为李自成看守主城。

  “且让我前去领教拓跋焘的本领!”

  李自成意志坚韧,不屈不挠,即使对方是武帝,也要与之争锋。

  米脂寨附近的山地沟壑地形,鲜卑人的骑兵无法完全展开,李自成完全有胜算。

  大顺军三十六营兵马调动,各营武将调兵遣将,兵荒马乱。

  寒冬刚刚结束不久,战火再起,大顺军人心惶惶。

  不过大顺军比起其他农民起义军好一点的地方在于,愿意跟着李自成出生入死的武将不少。

  即使形势不利,他们仍然愿意追随李自成。

  大顺军武将比起不少投降清军的明末武将都有骨气。

  李自成势力的南边,乞活军营地,张华亲自率领一队禁卫军,与吴玠、王平合兵。

  花木兰留守长安城,吕玲绮代替花木兰统领铁鹰斥候。

  吕玲绮目前手底下有两支兵马,一支狼骑兵、一支铁鹰斥候。

  吕玲绮继承了吕布部分武力,骁勇善战,张华常常使用吕玲绮作为骑兵武将,暂时将花木兰的骑兵划分给吕玲绮。

  吴玠、李显忠、王平、廖化、陈午、田禋等武将见张华到来,知道终于要对李自成用兵了。

  李自成在张华逐鹿关中时,可没少给张华添乱,现在终于轮到李自成势力爆发危机。

  李广之孙李陵、韩擒虎之字韩世谔,也在乞活军团。

  张华看向乞活军之中的冉良。

  冉良此时已经十五岁,体格竟然又壮大了半圈,虎背熊腰。

  负责打探李自成势力的夜不收张大川得知鲜卑骑兵大举南下的消息,立即前来向张华禀报:“主公,拓跋鲜卑部落武将拓跋焘率领十万铁骑南下,大顺军北边各寨快速沦陷。鲜卑人的铁骑,目标直指米脂寨,属下断定,拓跋焘想要直接攻下米脂寨,一举吞并李自成势力。”

  “拓跋焘用兵还真是霸道。李自成一个拥兵十几万的诸侯,他竟然想要一举消灭。”

  张华以为自己用兵已经激进,但拓跋焘用兵更加激进。

  当初,拓跋焘攻灭胡夏、北燕、北凉,统一北方,讨伐柔然十三次,驱敌万里,向南攻打刘宋,从黄河一直打到长江,实现饮马长江的雄心壮志。如果不是有长江天险,拓跋焘的铁骑说不定可以统一天下。

  拓跋焘准备了一个冬天,一旦出兵,就是十万铁骑,势如破竹。

  很明显,拓跋焘出兵之前,详细研究过李自成的布防,行动才会如此迅疾。

  军师王守仁激励众人士气:“李自成的领地,多数是黄土高坡的丘陵沟壑,且坞堡、木寨众多,拓跋焘的铁骑,难免会受到限制,我们的大军装备了大量神臂弓,不必过于担心。”

  “闯王李自成留下大将刘宗敏镇守锁关寨。”

  “等李自成与拓跋焘交战,乞活军为先锋,攻下锁关寨,然后昼夜兼程,攻打马坊镇、延州,直取米脂寨。”

  “攻打锁关寨之事,就交给末将吧。”

  吴玠投靠张华,初次出兵,正好可以验证高阶兵种“驻队矢”的威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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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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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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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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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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