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身为领主的我只想好好种田>第一百二十八章 长安聚会,唐玄宗
  长安镇,风云际会,诗仙李白主持长安聚会,召集八百里秦川的文人骚客,探讨诗词,一时间,风头无二。

  大唐势力的丞相姚崇出面,招揽人才,提升大唐的影响力。

  不少文人骚客仰慕诗仙李白的名声而来,还有人是仰慕丞相姚崇的名声而来,想要在大唐势力出仕。

  大唐有十万铁军,横扫四方,无坚不摧,无疑是最有可能统一秦川的势力。

  因此,大唐对人才的吸引力最强。

  数以百计的文人骚客入场,唐军武将带领铁甲军镇场,没人敢乱来。

  “韩愈!”

  “王昌龄!”

  “孟浩然!”

  “李商隐!”

  参与长安城聚会的文人在这里看到一个个耳熟能详的人物,头皮发麻。

  大唐和李白的吸引力极其可怕,将秦川的文人骚客全部吸引了过来。

  盛唐,文治武功,都一度空前!

  “莫非这是才女鱼玄机?!”

  “没想到她也在秦川!”

  “老夫真是三生有幸,竟有幸认识如此多名士!现在让老夫去死,老夫都死而无憾啊。”

  “如不是秦川烽火不断,老夫还以为生活在大唐盛世。”

  “如果由大唐统一秦川,将是万民之幸。”

  在场来自历朝历代的文人无不歌颂大唐,这是空前的盛会,仅仅一两个大唐名士,已经足够他们议论三天三夜,更别说这么多大唐名士,共聚一堂。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李白一袭白衣,腰间佩剑,双手握着酒樽,向众人敬酒,与在场众人无醉不归。

  其余文人墨客纷纷起身举樽,齐声说道:“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时间,盛况空前!

  园子外面,长安镇的十万居民也被惊动,聚集而来,一睹历朝历代名士之风度。

  小贩聚集在外面,形成集会,街上甚至还有花灯,车水马龙,热闹至极,重现昔日大唐的风采。

  要不是秦川其他地方征战不断,所有人都以为自己在大唐盛世。

  即将升级为城池的长安镇,繁荣度极高,李白这些文人加入,文化指数提升,更是让长安镇的繁荣度飙升。

  “宰相姚崇姚大人怎么还没出现?”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些喝醉的文人,在研究诗词歌赋之后,又想到出仕大唐。

  大唐势力表现出来的魅力,令这些文人神往。

  如果在大唐统一秦川之前加入,那么他们就是从龙之臣了。

  大唐势力声称除了诗仙李白主持长安聚会之外,丞相姚崇也会出现,因此才吸引了这么多人才前来。

  姚崇曾经担任武则天、唐睿宗、唐玄宗三朝宰相,常兼兵部尚书,在古代文人之中,是相当显赫的存在。

  姚崇是秦川大唐势力的丞相,为唐皇心腹。

  在姚崇的治理下,大唐势力农耕武战,蒸蒸日上。

  如果这些文人想要出仕,那么通过姚崇引荐,无疑是最方便的途径。

  统一秦川之前,没有势力有精力组织大规模的科举考试,目前出仕方式还是举荐制。

  “诸位不用着急,姚大人正在途中。”

  外面的街道突然喧哗起来,一队披坚持锐的大唐铁甲军开道,保护若干大人物到来。

  “此乃宰相姚崇大人!”

  文人们因为姚崇到来,纷纷起身!

  论起后世的知名度,姚崇不如李白、李商隐等人,但在古代,姚崇这些宰相是无数文人设法巴结的对象!

  这就很现实了。

  姚崇年逾五旬,已经有不少白发,但眼神凌厉,炯炯有神,扫视在场的文人,其中有不少人可以提拔为官吏。

  比如韩愈,当过中书舍人、行军司马、吏部侍郎。

  李商隐的岳父是唐朝的节度使。

  当然,多数人郁郁不得志,姚崇也可以安排一些小官,毕竟他们可以提升文化繁荣度,教化万民。

  在姚崇的车架之后,还有规格更高的车架到来,几员唐军武将亲自担任护卫,铁骑甲士开道。

  “竟有人排场比宰相还大!”

  “该不会……”

  在场众人都并非莽夫,只要有些头脑就知道,排场比宰相还大的,基本上就是皇帝了!

  所有文人墨客,无不起身。

  一个雍贵的中年男子在禁卫军的保护下,从马车下来,环顾在场众人,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出了崇敬和敬畏。

  他是大唐的皇帝,秦川的霸主,目前为止最有可能统一八百里秦川的领主。

  只要统一秦川,他的功绩,可以直追先皇。

  “唐玄宗李隆基,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之孙,唐睿宗李旦第三子,开元盛世的缔造者,他统治期间,是大唐最强盛的时期,也是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一个混入长安聚会的细作,点明了唐皇的身份。

  这个细作是明朝的锦衣卫成员,被张华招募后,成为张华的爪牙,前去长安打探情报,混入长安聚会,在此地见到了唐玄宗和他的宰相姚崇。

  细作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潜入,往往以简单的方式混入其中。

  这个锦衣卫在推算唐玄宗、姚崇等人的年龄、身体状况。

  这些不起眼的情报其实很重要。

  比如说,年轻气盛的唐玄宗,与年迈的唐玄宗,表现出来的统治力完全不同。

  年轻的君主,更加倾向于扩张,老迈的君主,倾向于稳重保守。

  君主也是人,不年轻气盛叫做年轻人吗?

  眼前的唐玄宗,年纪三旬往上,精力明显处于巅峰时期,所以大唐势力扩张的势头很猛!

  “巅峰时期的唐玄宗啊,乃是仅次于李世民的唐皇。”

  除了张华派出的锦衣卫以外,还有其他势力的细作混在长安聚会的文人之中,在暗中观察唐皇玄宗。

  巅峰时期的唐玄宗,统治着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开创开元盛世,长安成为世界的中心,他的眼界和手腕,都在第一梯队的帝皇之中。

  唐玄宗凭借唐皇的影响力,招募大唐的班底,成为秦川霸主。

  “不过,大唐必定亡于我们之手。”

  这些细作都在图谋唐玄宗。

  唐玄宗身边有诸多禁卫军,还有六扇门的捕快混在人群之中,想要刺杀唐玄宗,无疑痴人说梦。

  这些细作只是来探查唐玄宗的虚实。

  “参见陛下!”

  在场的文人纷纷向唐玄宗行礼。

  整个大唐,知名度和唐玄宗李隆基一样的皇帝,只有天可汗李世民和唯一女帝武则天。

  李世民和武则天不在秦川,那么唐玄宗就是大唐的掌门人。

  “平身。”

  唐玄宗风头正盛,意气风发,袖子一挥,众多士人这才起身。

  唐玄宗到来,更是强化了这群文人对大唐势力的好感,向唐玄宗自荐,唐玄宗在宰相姚崇的辅助下,一一任用这些文人。

  这也是唐玄宗的目的之一,将天下英才,一网打尽。

  匈奴汉国的临晋镇,汉王刘渊召集十二部匈奴骑兵,以及三万汉军,准备南下渭水,攻取华阴。

  大唐势力举行长安聚会,招揽文臣,一片歌舞升平,但前线可不太平。

  第一年的混战,秦川百姓死伤数以百万计。

  而且各个势力还在持续混战。

  “唐皇李隆基未免太过自满了。明明是乱世,却搞什么长安聚会。待我攻灭华阴,再破长安。”

  汉王刘渊带领匈奴汉国众将,登上拜将台,清点兵马。

  下方兵马数万,营地连绵不绝,刘渊雄姿英发,志在天下。

  “十二部匈奴,可出骑兵四万人。”

  “汉人可组成三万汉军。”

  “凤凰镇的唐军大将契苾何力,已决意出兵两万,从西面攻打华阴县的华山镇。”

  “大唐竟然只出两万兵马,看来唐军对自己过于自信。满遭损,谦受益,他们会因此吃亏。但朕不会松懈。留一万人守城,其余六万兵马,随我南下。”

  刘渊压榨投靠自己的十二部匈奴,让全民皆兵的匈奴人出兵四万。

  刘渊虽然自称汉王,不过匈奴人还是汉国的主力。

  汉人更加倾向于种田,提供粮草,而匈奴人负责打仗。

  统帅汉国三万汉军的是一个光头武将,脸上有可怖的刀疤,从眼角一直延伸至侧颈,表情看上去异常狰狞。

  这个武将虎背熊腰,背着鬼头大刀,凶神恶煞。

  “王弥,封为征南大将军,统帅汉军,与朕南下!”

  刘渊看向这个凶狠的光头武将。

  王弥抱拳道:“末将必定不负所望!”

  刘渊又任命刘聪、刘曜统领四万匈奴骑兵。

  匈奴汉国,一共出动三万五千名匈奴骑兵、两万五千名汉军,留下五千匈奴骑兵和五千汉军守城。

  不仅如此,刘渊又征发5万民夫,运输粮草。

  刘渊的匈奴汉国班底,来自五胡乱华时期。

  那个时代相当黑暗,烽火连天,以人为两脚羊,穷兵黩武的程度更加严重,因此才会诞生乞活军这种集团。

  乞活军本质只是并州流民而已。

  刘渊六十万人口,硬是压榨出了七万兵力和五万民夫,准备一举攻灭张华的华阴县。

  相当于每五个人口,就有一人参战!

  除了老幼妇孺,几乎所有壮丁,都被刘渊调动。

  另外,刘渊调用马车、牛车、独轮车数千辆,运输粮草辎重。

  刘渊望着延绵几十里的大军,意气风发,仿佛回到五胡乱华的混乱时代。

  一度,刘渊有希望灭掉晋朝,重建汉朝。

  可惜,刘渊在称帝以后不久,就此病故。

  而来到这个世界,刘渊决定干出一番大事业。

  六万大军加上五万民夫,这种兵力,在秦川已经算是大势力才能调用的力量。

  “陛下,夏军渡过渭河,在渭北驻营!”

  匈奴人的前哨来向刘渊传来军情。

  刘渊瞬间变脸。

  张华不按常理出牌。

  张华在关中的人口和兵力,不如刘渊,原本刘渊以为张华会处于守势,但张华竟然带兵渡过渭水,主动进入刘渊的匈奴汉国。

  “他这是要做什么?真当自己是韩信再世,背水一战吗?”

  刘渊愣住了好一会儿,这才开始琢磨张华的意图。

  张华主动出兵,反而将刘渊整不会了。

  “张华带了多少人渡河?”

  “人数不详。”

  “我有六万大军,张华只有少量兵马,优势在我。”

  刘渊还是想不明白。

  “父王,既然这个张华主动渡河,那么孩儿愿带兵,全灭其主力。”

  刘聪上次败给冯异,这次主动请战,要拿云台二十八将之一的冯异当垫脚石。

  击败云台二十八将,才能证明自己是一流武将。

  “朕御驾亲征。”

  刘渊脸色铁青。

  他始终想不明白张华为何敢主动北上,认为受到了羞辱,于是主动率领六万大军南下。琇書網

  渭水以北,张华率领三万大军渡河,进入匈奴汉国的地盘,背靠渭水列阵。

  张华拜阎象为讨伐匈奴汉国的军师。

  袁术没有完全使用的主簿,受到张华重视。

  阎象提出背水一战之计,张华的三万人无法撤退,只能背水一战。

  大军处于背水一战状态,可以保持高昂的士气和韧性。

  但背水一战如果无法取胜,那么会全军覆没。

  因此,背水一战是极其凶险的战术。

  张华相信各个谋士和武将的能力,采取凶险的战术。

  如果只是防守,面对匈奴汉国的刘渊和唐军的契苾何力,其实更加难受。

  不如主动出兵,对付实力雄厚的刘渊。

  三万对六万,非常考验张华这边武将的大心脏。

  冯异靠着树干,用小刀削木雕,表情平静,在惨烈的大战开始之前,似乎没有受到影响,保持心态的平静。

  张华的大军集结在渭水曲折之地,此地河道弯曲,张华可以凭借河水来掩护更多方向,缓解兵力不足的问题。

  土地泥泞,芦苇丛生,北风呼呼,芦苇丛摇晃。

  “这种地方真是要命。”

  陈咬金带兵藏在芦苇丛中,军士不满,皮肤因为被芦苇刮到而瘙痒,再加上河滩潮湿,蚊虫众多,更是难受。

  程咬金也不住挠痒:“大伙都忍着点,等击败敌军,各有封赏。”

  牛进达在程咬金的麾下担任副将,背着一把大刀,伏在与人齐高的芦苇丛中,耐心地当上伏地魔。

  程咬金、牛进达带兵埋伏在左侧,黄忠带兵埋伏在右侧。

  两支兵马都藏身在芦苇丛中,作为奇兵。

  张华和李绩,在正面诱敌。

  张华布下阵营,刘渊的大军距离此地已经不远了。

  梁红玉站在河边的土丘上,俯视一望无际的芦苇丛。

  表面上芦苇丛一片平静,实际上藏了上万兵马。

  凤凰镇,两万唐军在大将契苾何力的统帅下,陆续离开镇子,攻打邓艾和赵破奴防守的华山镇。

  唐军部分重甲步兵和重甲骑兵,已经装备了明光铠。

  重甲步兵还装备陌刀,装备不可谓是不精良。

  唐军旌旗猎猎,邓艾、赵破奴只做防守,不敢出来与装备精良的唐军野战。

  张华的主力调去渭北对付匈奴汉国,所以只能让邓艾和赵破奴憋屈防守。

  两万唐军出现在华山镇下方,杀气腾腾,邓艾、赵破奴观察唐军的虚实,发现唐军有不少重甲兵种,还真不敢招惹。

  即使是二流的唐军武将,有这么一支铁军,也可以硬撼其他朝代的一流武将。

  这就是国力带来的优势。

  一万重甲兵种,可以打几万轻甲兵种,只要武将差距不大,双方就没法打。

  “唐军的重甲兵种,比例可能在两成。也就是说,这支两万人的唐军,有四千重甲兵种。出城必败。”

  邓艾、赵破奴擅长进攻,两人几乎都是轻甲兵种,想了想,甚至打消了出去夜袭的念头。

  唐军到来之后,开始打造攻城器械,有条不紊。

  两万唐军还携带了工匠、乡勇等辅助兵种。

  唐军大将契苾何力驻刀,站在城下,仰视邓艾和赵破奴防守的镇子。

  在契苾何力左右,还有几员唐军副将。

  “陛下举行长安聚会,我们攻下此镇,为陛下献上贺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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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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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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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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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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