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埂上,刀盾兵、轻骑兵来回巡逻,以保证夏村收获的第一批粮食安然无虞。
张华带着花木兰在田间掰玉米。
花木兰的朝代,还没有玉米这一种作物,对此感到相当稀奇。
“只需用水煮熟,这玩意就可以充饥了。晒干后,还可以储存,以备不时之需。”
张华看到眼前一片玉米地,总算有了点安全感。
随着人口增长,建村令赠送的粮食即将吃完,各座村庄都是如此,因此收获第一批粮食,可以解决燃眉之急。
多余的粮食,进行简单脱水处理,存至粮仓,以备过冬。
夏村的村民因为粮食收获,认为前景光明,民心上升至93点。
民心随时可能变化,频繁发动战争,民心会下降。
吏治清明、粮食充足,民心会上升。
“这是何物?”
孙尚香掰下玉米,好奇地把玩。
她见张华没有搭理自己,于是凑过来,抓住张华,再三询问。
“此物名为玉米,耐旱、耐寒、耐贫瘠,算是高产作物。以此地的气候,完全可以一年两熟。”
张华被孙尚香扯住衣角,只好耐心解释。
“奇怪,怎么我之前在江东没有见过这种作物?”
孙尚香更加好奇了。
张华召集田吏以及一批熟练农民。
在收获粮食之余,还有一件事相当重要,那就是培育良种,以供长期发展。
夏村种植的粮食基本来自于流民自带的种子,优劣不一。
“从现有作物之中,挑选出一批良种,用于下次种植。”
“另外,留下部分良种进行杂交实验,培养更加优良的品种,记载过程。”
“这一片农田为试验田,专门培育良种。”
张华想到孟德尔的杂交实验,于是专门招募一批田吏和农民负责挑选、培育良种。wWW.ΧìǔΜЬ.CǒΜ
良种对粮食增产有加成,进而增加亩产量。
张华未必有其他领主一样的军事能力,但张华的超前眼光,也不是一般古人可以比拟。
张华要求田吏对杂交实验进行详细记载,还要设置对照组,向这些人灌输实验意识。
通过杂交改良农作物品种,在一两年内,甚至十年内也不见得有明显成果,但经过几十年、几百年积累,总会诞生增产的品种。
虽说良种未必比得上化肥带来的产量,但能改变一点是一点。
这些田吏和农民听得一愣一愣,还是照办。
张华为了提升粮食产量,还推行轮作制、休耕制,兴修水利,改进农具,将种田进行到底。
不仅如此,张华还收集农家肥,专供农田使用。
就种田水平而言,张华的夏村势力在这个世界可以排到前列。
陈宫、韩非、陈乔等文臣见张华关心农耕,还主动编排农作物的种植时间表,设立试验田,修建灌溉沟渠,参与设计农具,养殖耕牛,进行科学种田,这些文臣的忠诚度无不提升。
但凡是大臣,也害怕遇到无能甚至是平庸的主公。
张华将农耕排在前面,夏村欣欣向荣,陈宫、韩非、陈乔等文臣更有干劲。
“此人确实是个奇人。”
蒋钦带着一队吴国弓箭手,参与抢收,见张华进行详细规划和改良农业,对张华有所改观。
如果说之前蒋钦留在夏村,只是因为孙尚香的缘故,那么此时蒋钦算是刮目相看了。
不只是蒋钦带兵收割庄稼,南唐后主李煜带着私塾的学子前来帮忙抢收、晾晒粮食。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向来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李煜体会到农夫的辛苦。
李煜出身皇帝家,含着金钥匙出生,首次参与农作,很快气喘吁吁。
“如果陛下早日知道民生艰辛,农耕备战,或许不会被宋军击败。”
陈乔见李煜像是变了一个人,唏嘘不已。
一般而言,第一代、第二代皇帝如果经历过战争洗礼,大概率励精图治。
后面的皇帝长于宫闱,少了历练,更加容易荒废政务。
张华接连忙了三日,这才让夏村的农业得以改良,走上正轨。
除了夏村,其他村庄的庄稼也陆续成熟,各个村落都在收割粮食,然后上交田赋。
收获的粮食,五成或者六成归官府所有,收入粮仓,以供士卒保护村庄,又或者用于明年赈灾。
“喂,张华,我想要招募一批剑婢。”
庄稼收获的第四日,孙尚香按捺不住,又找到张华,要求募兵。
孙尚香的兵种是五阶剑婢,装备是长剑、长弓,既可战斗,又可服侍主人,相当于禁卫军。
孙尚香原本的侍婢在与铁浮屠的战斗中全部战死,之后一直没有招募侍婢,觉得多有不便。
剑婢的前置建筑是中级步兵营。
张华将夏村的初级步兵营升级为中级步兵营后,就可以招募五阶兵种“剑婢”了。
不过,剑婢兵种的前置要求不只是中级步兵营,还有兵源要求——筋骨上佳的年轻女子才有资格训练成剑婢。
15000人口,武力天赋较高的壮丁不少,但合适的女子就少了。
“代价是什么?”
张华饶有兴致地盯着孙尚香。
孙尚香想要招募一队剑婢,总要付出一些什么代价。
“哈?我乃是江东公主,需要什么代价?”
孙尚香不满,她以前要做什么事情,孙策、孙权可都没有拒绝。
“这里不是江东。除非你当我的部下,我才可为你招募兵马。”
张华见孙尚香年纪不大,趁着她还容易忽悠的时候,让孙尚香逐渐养成服从的意识。
“我当你的部下?!”
孙尚香咬唇,她堂堂江东公主,当别人的部下?
“如果你不答应,那就算了。”
“好……好吧,以后你下什么命令,我照办就是了!”
孙尚香懊恼,但寄人篱下,想要募兵,只好答应张华的条件。
孙尚香暗地里挥舞拳头,有机会一定要揍张华一顿。
在田埂边,一个倚靠大树休息的村民用草帽遮住半张脸,暗中观察张华的作为。
陈午堵住山谷谷口,山谷内各个村落的村民得以放心抢收粮食,至于山谷外面的势力,一边混战一边抢收。
所有势力都在抢粮、屯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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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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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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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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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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