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荒郊野岭生存了足足七日,不时遭到野兽袭击,幸存者只有一半。
不是所有人都和张华一样幸运,一开始就有一座村庄。wWW.ΧìǔΜЬ.CǒΜ
真正能够在乱世活下来的人,十不存一。
这个世界,远比作为世外桃源的夏村黑暗。
一个士子衫的男子面黄肌瘦,腰间佩剑,原本干净齐整的士子衫已经破破烂烂。
“唉,没想到和曹孟德分别以后,竟然来到此地。汉末好歹还有地方官府、世家豪强维持秩序,此地却毫无秩序可言,人命贱如蜉蝣。”
士子不住叹气。
“陈宫大人,您足智多谋,可知我们该何去何从?”
“我们继续在荒山野岭中游荡,怕不是会全部沦为野兽的食物。”
剩下不到一百人的流民,无不看向陈宫。
陈宫在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以后,与曹操分开,结果途中起了大雾,穿越到这个世界,遇到这群同样是汉末的流民。
这群人在山谷南面的山林中迷路,难以走出山林,遭到野兽袭击,死了不少人,还有人得了疫病。
陈宫有点武力,却还不能庇护整支流民小队。
另外,陈宫拿疫病没辙。
一个人的力量,在这个乱世,着实有限。
陈宫看了看周围树木的疏密程度:“我们应该很快就走出这片山林了。我最担心的事情,并非走不出这片山林。而是哪怕出了山林,也会遇到流寇,没有一处容身之地。”
“陈宫大人,等出了山林,您带我们寻觅一块平地,建立一座村庄好了。”
“没错,我们这些人之中,也就陈宫大人您识字,只有您才能带我们在这乱世生存。”
一众流民以陈宫为首领。
汉末是世家豪强的天下,陈宫拥有威望统领这群流民。
“我恐怕……”
陈宫连连摇头。
陈宫给自己的定位是王佐,而不是君主。
因为陈宫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
陈宫带着这队流民出了山林,眼前是一片开阔的平原,在视野尽头,一条宽敞而平静的河流从山谷中间缓缓流过。
“难道这是一座河谷?还真是建立村庄的风水宝地。”
陈宫看到眼前的河谷平原地形,也不得不感慨这处地形的绝佳之处。
在一众流民还来不及欢呼雀跃时,密集的马蹄声响起。
陈宫和流民看向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的方向,脸色煞白。
一队凶神恶煞的马贼挥舞马刀杀来,明晃晃的马刀泛着寒光!
“不好,是马贼!”
“赶快逃回山林!”
陈宫才出龙潭,又入虎穴,带着流民转身向山林逃亡。
两条腿在平地跑不过四条腿,马贼风驰电掣而来,锋利的马刀斩落,一抹殷红的鲜血飞溅!
“啊!”
一个流民背后被马贼砍中一刀,发出惨叫!
“爹!”
“铁柱,不要回头,逃!”
“不!”
马贼极其凶残,将一家三口全部杀了!
这是一个极其混乱的乱世,在马贼眼中,这群流民和两脚羊没有多少区别。
“哈哈哈,给我杀个痛快!”
“没有碍事的官府和捕快就是爽,可以不断地杀杀杀!”
马贼杀红了眼,以杀人为乐。
弱肉强食的黑暗乱世,没有任何秩序可言。
人头落地,到处是断臂残肢,鲜血染红地面,刚刚还活生生的一个人,很快成为地上一具冰冷的尸体。
陈宫看到血腥的场面,也不禁作呕,他好不容易带出山林的流民,几乎都死于马贼刀下。
一个马贼挥刀砍向陈宫。
陈宫拔刀格挡,挡下马贼的挥砍,但随即陈宫被马贼的砍刀震退几步,险些跌倒。
马贼露出诧异的神情,此人竟然可以挡住一刀。
不仅如此,陈宫的佩剑还有华丽的装饰,看上去绝非寻常流民。
马贼惊喜道:“大哥,此人似乎会识文断字!”
“不要杀他,我正好缺少一个军师!刘邦有张良,刘备有诸葛亮,我罗汝才也要有一个合格的军师,才能争霸天下!”
马贼首领有远见,在狂热的杀戮过后,稍微冷静下来,决定收下陈宫,充当军师。
马贼首领骑着高头大马来到陈宫面前。
此人虎背熊腰,手中马刀还在滴血,鲜血落在土壤之中,让土壤变粘稠。
马贼首领的马刀在陈宫面前比划,寒冽的刀意让陈宫脊背一凉:“你是否识字?在此前,曾担任何职?”
“县令。”
“以后你担任我的军师,为我效力,我们一起吃香的,喝辣的。来人,给他一匹马,以后他就是我们的弟兄了。”
马贼首领罗汝才听说陈宫穿越之前是县令,知道陈宫足以担任军师,于是收下陈宫。
陈宫扫了一眼血肉模糊的战场,马贼正在搜刮财物,陈宫眼神闪过一丝厉色。
“大哥,我已经探明河流以北的情况,在北岸有一座不小的村庄,那里应该有不少财物和粮食。”
一个马贼探查北岸回来,向罗汝才禀报。
罗汝才摸了摸下巴:“这么快就有人建立村庄?看来这座村庄有能人,我们小心为上,做好万全的准备,再占领那座村庄,建立自己的领地。”
夏村,张华在村子里建造了一座初级步兵营。
与乡勇营不同,初级步兵营训练的是正规士兵。
乡勇营训练出来的乡勇属性很低,优点是不用发放军饷,也不会占用劳动人口。
初级步兵营训练出来的轻步兵,属性比乡勇优秀不少,但每个月要发放军饷,还要占用劳动人口。
如果张华推行军屯农制度,这些轻步兵也可以临时转变成农民,但相对应的,在屯田期间,无法获得兵种经验。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目前初级步兵营可以招募轻步兵(通用)、蜀汉轻步兵(廖化)。
轻步兵可以装备环首刀、长枪、盾牌、长弓等装备,属于二阶兵种,也是最常见的兵种,以量取胜。
蜀汉轻步兵与轻步兵属性相近,也是二阶兵种,只不过获得了蜀汉的山地特色,擅长山地战。
历史上不同朝代的普通轻步兵,各有特色。
比如东吴轻步兵,擅长水战,北凉轻步兵,擅长投掷标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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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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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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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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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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