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抱膝,坐在篝火边,清澈的眼神倒映着火光,烤鱼的香味逐渐弥漫开来,柴火噼里啪啦作响。
花木兰为武川镇戍兵,替父从军,所处乱世。
而这个世界,同样是乱世。
“为了生存。”
张华坐在花木兰旁边,夏村村民围着篝火,席地而坐。
“如果所有地方都男耕女织,安居乐业,那么就不会有战乱了吧?”
花木兰天真地这么想。
“你错了。”张华的眼神也倒映着袅袅跳动的火光,“所有人都安居乐业,人口就会快速增长,当村里的农田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人口,就不得不向外发动战争。又或者,旱灾、洪灾、蝗灾,导致粮食减产,照样会带来灾难,最终的结果还是战争。”
花木兰想了想:“那当有一天,所有人都可以吃饱饭,还会有战乱吗?”
“你又错了。不只是生存,为了更好的生存条件,还是会有战乱。因为人的欲望,永无止境。”
张华不住摇头。
不说农业时代,工业时代,战乱依然持续。
花木兰侧头看向张华,眼神中有几分敬佩。
张华最大的优势就是有着来自后世的眼界。
张华的一番解说,让花木兰受到震撼。
刘秀才在一旁说道:“木兰姑娘受伤,而村长的木屋是全村最好的房屋,不如木兰姑娘暂且在木屋养伤。”
“嗯。”
花木兰点头。
但随即花木兰反应过来,她的女儿身已经被对方知道,而不是那个男扮女装的武川镇戍兵!
花木兰后悔,却又开不了口。
答应下来的事情,不好反悔的……
“不曾想能见到替父从军的木兰姑娘,老夫这一辈子也值得了。”
刘秀才明显知道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不由感慨。
不仅如此,来自明朝的刘秀才,还知道三国武将廖化。
廖化在蜀国后期,可不是什么小人物,而是右车骑将军。
“我很有名吗?”
花木兰很是疑惑。
在场众人,除了朝代比花木兰更早的廖化以外,其他人都看向花木兰,哑然失笑。
巧了,他们还真的听说过花木兰的民间传说。
虽说在场的村民多数目不识丁,但民间传说是口口相传的故事,或多或少都有耳闻。
“明日集中人手,开垦更多农田,尽量在播种的时节过去之前,完成开荒、耕地、播种、开沟等工作。如果实在来不及,可刀耕火种,渡过第一年再说。”
“采石场、伐木场也要选址了。”
张华安排次日的工作。
前期村庄百废待兴,张华尽可能保持村庄持续运转,不能耽搁一天时间。
“今夜就由我廖化来巡逻。”
廖化毛遂自荐。
听说村子外面可能有一队柔然骑兵在徘徊,廖化担心柔然骑兵夜袭,于是带着宋军小队巡夜。
张华回到木屋,将床铺让给受伤的花木兰,然后自己打地铺。
等到花木兰伤势恢复,张华认为凭借花木兰、廖化、宋军小队、夏村乡勇,应该可以击败柔然人了。
“木兰姑娘,有一件事,我甚是好奇。”
“何事?”
“你替父从军,难道军中之人,真不知道你是女儿身?”
张华问出一个千古谜题。
花木兰理所当然地答道:“军中众人,当然知道我是女儿身,只是他们是我的乡人,不会揭发。而且吾父在军中有官职,有自己的营帐。”m.χIùmЬ.CǒM
“原来如此。”
张华就奇怪,根据《木兰辞》的说法,花木兰从军十二年,被天子召见,立下的战功足以封尚书郎。
尚书郎可是高官。
如果花木兰是寻常军户出身,那么要立下什么战功才能十二年从平民到尚书郎?
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花木兰的家庭是军事贵族,本来就有官职在身,再立下战功,晋升就很快了。
能以女儿身,戍守边塞,建功立业,花木兰的潜力简直强的惊人,怪不得花木兰觉醒的天赋是“学习”。
花木兰见张华安静下来,只听到对方的呼吸声,心里忐忑不安,在战场杀敌,都不曾有这种特殊的感觉。
“他应该不会突然夜袭吧……”
花木兰以微不可闻的声音自言自语。
花木兰在军中都是女扮男装,而且有自己的营帐,这是第一次以女子身份与一个男子同处一室。
然而,忙碌了一整天的张华呼呼大睡,无视了花木兰。
木屋外面有廖化带兵巡逻,里面有花木兰护卫,张华终于可以安心休息。
“难道命中注定我该来到此地,恢复女儿身?”
花木兰望着穿过窗户纸的淡淡月光,仿佛回到武川镇,北魏骑兵北伐柔然的浩大场景,万马疾驰,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受伤的花木兰很快沉沉睡去。
张华听到花木兰逐渐平缓的呼吸声,这才睁开眼。
刚才的呼噜声,是张华有意而为之。
要不是这般,花木兰还不敢轻易睡着。
一夜无事。
次日清晨,夏村升起了袅袅炊烟,村民又开始各司其职,开垦农田。
在夏村外面的小山坡上,几个柔然骑兵居高临下,俯视整座村庄。
“按照屋舍计算,村子里面大约有500人。”
“只是一群两脚羊罢了。”
“魏国武将很有可能躲在这座村庄。”
“不管魏国武将是否隐藏在村庄,我们都要洗掠一番。干粮已经坚持不了几日了,这样下去,可能要杀马为食。”
“那现在我们这就攻入村子,杀光他们,抢走他们的粮食。”
“蠢货,不能杀太多人,我们需要一批两脚羊作为奴隶,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粮食。甚至两脚羊也可以当我们的储备粮。”
柔然千夫长露出残忍的笑容。
在两晋南北朝乱世,将人当成两脚羊,绝不罕见。
“头儿说的是,我们需要一批奴隶帮我们耕种、牧羊。”
“还有女人!”
“哈哈哈哈!”
柔然骑兵想到占领村庄以后,村庄中的女人任由他们享用,无不狞笑。
抢钱、抢粮、抢女人,是古代流寇、游牧骑兵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激励士气的口号。
随着柔然骑兵出现,村口响起锣声,所有村民都被惊醒。
柔然骑兵来了!
花木兰立即睁开双眼,下意识伸手摸向放在身边的直刀,然后下床迎战。
但花木兰一时忘记张华还睡在地板上,匆忙间反而将起身的张华扑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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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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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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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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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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