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反派后我沉迷种田(快穿)>第 121 章 病未好
  处理完张家的事第二天,丹山郡的大街小巷都在流传,一大早就有几个没穿衣服的人在城里狂奔。

  这事还引来了顺天府地追查,最后的结果当然也是不了了之。

  这么一个小小的风波之后,张家彻底消失在了丹山郡,一辈子也没在出现过。

  刘松当然也知道这事,可他从未在府里提起,也只当这事跟他无关,看起来是彻底死了心。

  可经历了此事,曲仲也开始着重注意起刘松来。

  也多亏他的小心,虽然刘松心里多年地结解开了,可曲仲发现他好似情绪还是有些不对。

  面对其他人时笑的还是很开心,独自一人之时,脸上就会露出很是迷茫的表情,就连读书也是恍恍惚惚老走神。

  后来两父子面对面地深谈过,就连刘松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可经历过现代信息爆炸时代的曲仲却知道,这孩子这是抑郁症的前兆。

  这是一种生理上的疾病,就算自己想控制也是没法控制的。

  “你是说,这孩子病还没好?”

  初初听到这个曲仲这么说,奚安林简直惊呆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人的思想也是会生病的。

  不过这话是由曲仲说出来的,他也不得不相信。

  两人避开了其他人,躲在菜园子里一边浇水一边说话。

  这园子本是花园,可自曲仲住进来,就全给给改成了菜园子,面积得有两百多平,种的种类也是五花八门的。

  一边用小锄头松着土,曲仲一边皱眉叹气道:“没错!这孩子自小心思重,还是困在自己狭小的眼界里了。”

  自从曲仲把刘松接回了湖泉村,这孩子几乎就没怎么出过远门,老在他身边打转。

  除了读书就是在府里,是这几个孩子中交际面最窄的一个。

  所以就算心里有了委屈,他除了几哥兄弟就没人能说话的。

  可这几年每个人都在忙碌自己的事,大家聚在一起的机会少之又少,就连比他小的曲鸿羽现在也在宫里经营自己的人脉关系。

  “你不会又想出门了吧!”

  听完曲仲的话,奚安林翻了个白眼,大有种我早看穿你地感觉。

  曲仲连忙地直起身,拍了拍胸脯义正言辞地保证:“我这回是真为了孩子。”

  “你就没药丸子能治?我不信。”

  “如果真有那种药,那岂不是能控制人了?”

  “那倒也是。”

  这下是终于相信曲仲的话了,奚安林皱了皱眉,转而想起另外一件事:“你不会是又想让我带孩子吧。”m.χIùmЬ.CǒM

  冲着奚安林挤眉弄眼地讨好一笑,曲仲耸了耸肩膀说道:“除了您,还有谁!”

  “不行,这回我也要要去。”奚安林立刻拒绝。

  “那几个孩子的婚事怎么办?”

  拍了拍站满泥土的手,曲仲无奈问道。

  “我早有人选了,你等我两个月,我把这些事全部弄完。”

  一副胸有成竹样地点了点头,奚安林眼珠一转,随手丢下手里的锄头,就这么带着满身的泥土风风火火出了门。

  曲仲:“……”

  这老爷子的性子真是越来越急了。

  三天后。

  一头雾水的刘永和刘仕由奚安林带着,相亲去了。

  而刘实和刘舟也由曲仲带着相亲去了。

  奚安林给刘永选的是当朝皇太后的娘家柱国公罗府,也是他的舅家,柱国公府二老爷的二孙女。

  本来按照刘永的身份是没有资格娶个国公府嫡女的。

  可架不住奚安林的死皮赖脸和撒泼打滚,加上皇上亲自出面,这才让二老爷点了头,允许两人先相看相看。

  而刘仕的婚事则是蒲丞相亲自牵线,把自己的长孙女下嫁给了他,足可见刘仕有多得丞相大人地喜爱。

  本来前几日刘仕被请到丞相府用饭时,丞相大人就已经透露出了这个意思,可当时刘仕只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得回去问老师。

  直到第二天他才突然想起这茬,差点没被曲仲给骂死。

  而刘实的婚事曲仲倒是心里一直有个上好的人选帮他管理所有酒楼的楚掌柜。

  掌柜有个独女,长得还算是小家碧玉,可性子泼辣做事果敢,最是适合性子慢吞吞犹豫不决的刘实。

  而刘舟的婚事是他则是托刘雄这个“地头蛇”寻来的。

  这家人姓李,有两个读书的哥哥,一个已经有了秀才功名,一个还在学堂读书,家里所有的家务事都是由这姑娘操持。

  虽然做事麻溜,可是性子软绵,配刘舟这个油嘴滑舌的小猴子倒是正合适。

  两拨人分开朝两边不同地方向走去。

  显然这亲相得很是顺利,晚饭前大家都已经整整齐齐地回到了家里。

  看了眼满脸羞涩的刘永和刘仕,曲仲都不用问就知道,这事准成了。

  果然,还没等他开口,奚安林就笑嘻嘻地说了句:“婚期定在下个月。”

  “你们今日相看得可还满意。”

  看奚安林那嘚瑟样,曲仲就知道事情很顺利,可是他觉得自己还是得问一问孩子们的想法。

  毕竟这几个孩子对这男女之事都是一窍不通的。

  “罗小姐温婉贤淑,实为良配。”刘永笑答。

  看了眼还一脸如梦如幻的刘仕,曲仲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他地额头问道:“那你呢”

  “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好看的姑娘!”

  噗嗤

  这诚实的回答引起厅里地一阵笑声,奚安林笑得最是欢,他今天可是亲眼见到这小子当时的傻样。

  张大的嘴里就差没流出口水来了。

  “那你呢?”

  看曲仲身后的刘实和刘舟一脸神色如常,奚安林连忙又问道。

  “就差没争着给人当上门女婿了。”

  无奈回头看了眼两个不争气的小子,曲仲气呼呼地说道。

  他都不稀得说这两人地丢人表现。

  不开窍也愁,这开了窍更愁人,特别是刘实,差点没把楚掌柜家的水缸都挑满了,人家家里可是有六个大缸。

  “那就好,那就好。”

  与曲仲对看一眼,两人的视线不约而同地看向一直坐在角落一眼未发的刘松。

  他好像对周围兴高采烈地气氛没有丝毫地感受,只是出神地看着面前的地砖。

  奚安林心里不由得咯噔一声,现在算是彻彻底底地相信了曲仲的话。

  四人的婚事终于定了下来。

  经由那日在厅里的事,奚安林更是加快了婚礼准备地步伐。

  为此他还专门请了宫里的嬷嬷出面来操持这些婚礼的细碎之事。

  刘永毫无意外的成为了状元,与第四名的刘仕同入翰林院任职。

  曲仲除了给四人准备聘礼,好像一下子就闲了下来,所以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带着刘松在郡城里到处闲逛。

  六月初二,大吉。

  金柳巷一大早就开始车马不停,曲府和兰北王府到处都挂满了红绸。

  从曲府去到各处迎亲的队伍整整排出了数十里,刘永四人骑在白马上意气风发地向不同地地方接亲去了。

  而笑得很开心的刘松则是被曲仲带回了后院。

  “您是说您要带我出去玩?”

  笑着的脸一僵,刘松有些不敢置信地问道。

  “没错,咱们今夜就走。”揉了揉刘松的头,曲仲温声地说道。

  这孩子最近越来越喜欢笑,可是神情越来越不对,曲仲已经决定不再等下去了。

  正好他前天听说岭西那边爆发了大面积的巨肚症,他决定带着几人提前启程。

  “我们为什么要离开家?”

  刘松手指不停地绕着腰带上挂着的玉佩,神情看起来很是不安,而且还下意识地咬上了嘴唇。

  眉头皱了又松,曲仲再度揉了揉他的头,叹了口气:“谁叫我医术了得呢,我得去救人。”

  听说岭西风光秀丽,这回的巨肚症应该是寄生虫感染,几人去那边可以一边行医一边游玩。

  “我也能救人?”

  “当然,你可是我的儿子。”

  加重了这个词,曲仲调皮地眨了眨眼睛:“这回我和你大爷爷就带你一个人去。”

  “我一个人?”

  眼睛终于有了其他的神采,刘松仰头竖了一根食指问道:“就我一个人,哥哥们都不去?”

  “他们不去,所以你要保密,咱们悄悄地走。”

  做了个嘘的动作,曲仲还故意做贼心虚地看了看四周,小声附在刘松耳边这才说道:“所以你现在就去收拾包袱。”

  “我知道了,我这就去。”

  终于露出大大的一个笑容,刘松露出白牙,也跟着做了个嘘的动作,然后才跑远了。

  哎!

  这孩子还是太缺乏爱了,只要一点点的偏爱,就开心成这样。

  “爹,你和五哥说什么呢。”

  在前院没找着人,曲鸿羽问了不少人,才在后院找到了曲仲。

  “你五哥最近读书老跑神,我训他呢。”

  装模作样地皱着眉头转身,曲仲深深叹了口气,一脸地不高兴。

  “爹,今日是哥哥们的大喜事,您就别训五哥了。”

  看着刘松越跑越远的身影,曲鸿羽瘪着嘴,摇了摇他的手臂,拖着他往前院走。

  前院的宾客都快把厅里塞满了,可这个作为主人的曲仲却在后院训孩子。

  “我还没说你呢,听说你把苏府搞成了一团乱麻。”

  伸手一把夹住曲鸿羽的脖颈,曲仲阴笑着扭了扭他的脸颊。

  最近尚义侯府可不太平,听说二房和大方彻底翻脸了,苏翰池因此决定要分家。

  可这二房转脸又不同意了,只拉着老夫人死活不愿意分出去。

  现在连外人都知道,这苏府早就分成了两派,一派是老夫人代表的二房,一派是苏翰池代表的大房。

  “这才是开始呢,还早着呢。”

  “你小子损招可真多!”

  “有你这么说自己儿子的吗!”

  挣扎了半天都没用,曲鸿羽只得放弃,努力地仰着头翻了个白眼。

  “几个孩子里,我对你可是最放心了。”

  毕竟这孩子可是多活了几十年的。

  笑嘻嘻地又揉了揉曲鸿羽的脸颊,曲仲这才放开了他。

  跨过垂花门就到了前院,说完这句话,曲仲就立马收了笑脸,换上了一副浅笑的谦谦君子样。

  这变脸比变天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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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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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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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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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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