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反派后我沉迷种田(快穿)>第 33 章 开始卖了
  姚文轩大笑,看曲仲真的要跳脚了,才收了继续逗他的心思,连忙摆手。

  “真的好马马上就到了,这是猎场淘汰下来的小母马,性子都太温顺了”

  说起来这也是四皇子的主意,一是为了逗逗曲仲,二也是给这些马找个安养的地方。

  这些马无一不例外都是矮小和性子温顺,不适合在猎场驰骋。

  如果不给它们找个地儿,恐怕就要入了那些守卫的口中了。

  刚好曲仲这不是要马吗,四皇子就提出自己去帮他买,前提条件是给这些小马找个安身的地儿。

  姚文轩当然一股脑地就答应了。

  “温顺...”

  砸磨着这两个字,曲仲倒是有了另外一个主意。

  这不是正好可以用来给那些高门小姐们骑吗,或许正好能派上用场!

  “可以,这些马儿我可以养,不过..”

  拖长了尾音,曲仲看向姚文轩:“马得再便宜些,我还得给这些马买草料。”

  逮着机会当然要好好的省些银子,虽然他不缺银子,可四皇子不是更有钱么。

  “你这家伙...这是我送你的礼。”

  姚文轩没好气地踹了曲仲一脚,这不要脸的,也不知是哪学的,连跟皇子都能讨价还价,他可丢不起那人。

  “你真是我的好兄弟。”

  把昨日杜成季的话立马搬照过来,曲仲狗腿地给姚文轩捶捶后背。

  “走开,走开。”

  不耐烦地朝前走了几步,姚文轩地脸色阴沉得可怕。

  若是外人看了肯定以为有人得罪狠了他,可曲仲知道,这厮不管是真生气还是傲娇,都是这种表情。

  显而易见,现在是属于第二种。

  “走,叫上杜成季,今个儿吃火锅。”

  不依不饶地又靠上去,曲仲厚脸皮地搂住姚文轩地脖颈。

  对付这个傲娇大反派,曲仲觉得厚脸皮就是最好的武器。

  这不,虽然还是瘪着嘴,可姚文轩也没挣脱,就这样满脸不情愿地被曲仲拖着去了酒楼。

  一边走着,还一边埋怨曲仲:“你竟然让杜成季小胖子住到庄子来了。”

  啧啧,这裸地嫉妒。

  “小胖子来打工的。”

  “什么叫打工。”

  “就是当小厮。”

  “那还差不多。”

  九月十二日。

  天启朝很平常的一个日子,人们如往常一样生活,街上也满是叫卖的声音,熙熙攘攘的。

  突然。

  正乾街最大的一间铺子,杜记杂货铺子开始挂上红绸子,店里的活计往街上搬了几张桌子出来。

  接着,桌子上陆陆续续地开始摆放盖着红布的篮子。

  还有上好的漆木盒,雕着复杂的花纹,整整齐齐摆了两摞。

  接着,掌柜的,手持一个锣站到了街边。

  咚

  咚

  咚

  随着一声声的锣响,周围渐渐有许多人围了上来。

  掌柜轻咳几声,向后挥了挥手。

  “这是我们杜记今个儿新来的果子,大家伙瞧瞧啊。”

  随着红布解开,摆得整整齐齐的莓果就出现了众人面前。

  这红彤彤的颜色,配上那芝麻一样的点点,还有偶尔掠过鼻子的香甜气息,一下就吸引了来看热闹的人。

  “你们瞧那是啥。”

  胆子小的,跟同伴们小声地嘟囔,怕暴露自己的无知。

  胆子大的倒直接问了掌柜:“张掌柜,这是啥?”

  长掌柜神秘一笑,身后的伙计就立马端着一个小盘子送了上去。

  盘子里是被切成了两半的小草莓,是个头最小的那批。

  问话的人忍不住吞了下口水,知道这是掌柜地让他尝,小心地捻起一块喂进了嘴里。

  “嗯..好吃,好吃。”

  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手指,这人忍着想再拿一块的冲动,赞叹道。

  周围的人见状,立马也伸了手去抓。

  爱贪小便宜的人还趁乱多抓了几块,转身就朝自己家跑去。

  掌柜的也不恼,只是一直笑眯眯地瞧着,等盘子终于被抓空了,才又开口道:

  “这莓果,今日卖一两银子一斤,等明日就恢复原价二两银子一斤。”

  掌柜的捋了捋胡须,满意地伸出食指。

  “这么贵啊..太贵了。”

  围观的人听见价格,好些立马消了买一斤回家的打算。

  虽然在城里生活的百姓们都还算是衣食无忧,可真要花一两银子来买点小小的果子,也太奢侈了。

  掌柜的也不急,就等着人群散开。

  当初老爷就说了,这能买得起莓果的人毕竟是少数,留下来的,才是他们真正的客人。

  “掌柜的,那这些是咋卖的。”

  果然,这有走的,也有留下的,留下的看穿着打扮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管家。

  “那些七两银子一斤。”

  掌柜指着木盒子里摆得整整齐齐的莓果说,这盒子里的果子可比篮子里的大了一倍不止。

  这木盒是特意定制的,正好能装上一斤左右,瞧着很是贵气。

  “给我装上五盒。”问价的管家财大气粗地掏出银子,看也没看地递给张掌柜。

  这种稀罕玩意儿,买回去定能哄得老夫人高兴,这果子软乎乎的,肯定合老夫人的口味。

  “好嘞..五盒。”

  伙计拖长的尾音在街道上传开,引来了第二批看热闹的人。

  而这些曲仲都不知道,他关在庄子里正埋头教大厨们炒菜呢。

  天启朝的炒菜,不提也罢。

  曲仲现在就是在传授他们如何把青菜炒的翠绿鲜嫩。

  “对,这柴火要猛。”

  夏天的厨房热得打头,曲仲穿着短褂子,正指挥活计往灶里添柴。

  红红的火苗窜出来,照红了众人的脸。

  还好当初没嫌贵,两边都是做的窗子,这两边都打开让空气对流,厨房里才没让人中暑。m.χIùmЬ.CǒM

  “你看颜色由浅变深,就可以起锅了。”

  抹了把额头的汗,曲仲吩咐。

  这些请来的大厨手艺是没得说,可跟曲仲想打的辣菜酒楼就是南辕北辙了。

  所以这些天,他不得不手把手的教这些人做辣菜。

  最后还提出了竞争上岗模式。

  这大厨自己创造出的辣菜,如果通过杜成季地测评,那就可以成为店里的一道菜。

  以后有客人点了,那这道菜的钱就有一部分当成月钱给大厨。

  这也是曲仲所想的提成制。

  多劳多得,脑子转地快,钱就挣的多。

  “曲仲,这道菜不错。”

  手里抓着筷子,杜成季指着面前一道堆满辣椒的菜:“这道辣椒鸭块。”

  “是吗?”

  走过来尝了一口,曲仲也觉得满意极了,这些大厨不愧是专业的。

  一道辣子鸡就能举一反三,这道辣椒鸭比鸡肉还更有嚼头些。

  “不错,上牌。”

  曲仲一挥手,身后的常运举着个小本子就立马记上。

  记完就迫不及待地上前尝了两口,边吃还边辣地吐舌头。

  跟着二少爷在庄子上待了小半年,常运最近觉得自己的腰带都有些短了。

  不过...

  在瞅瞅旁边已经跟个圆似的杜少爷,他又立马放下了心。

  这些菜品做好了,就堆在厨房的大桌子上,反正只要曲仲说记上的,大家都可以去尝尝,才知道这菜为何会上牌。

  “行了,常运这边你盯着些,我去瞧瞧茶馆那边。”

  又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曲仲提步离开了厨房。

  曲昭找人算的日子是十月初六是个大吉日,适合开业。

  所以现在就剩下二十来天,曲仲现在忙得跟个陀螺一样。

  杜成季满嘴的油,也跟着曲仲出了厨房。

  学着曲仲的样,他也穿了个短褂子,肚子上白花花的肉都从缝里挤了出来。

  曲仲是去忙事,他就是吃饱了,跟着去散步的。

  “你写的那些话本子也太好看了。”

  没有地方装帕子,杜成季干脆撩起衣摆擦了擦嘴。

  曲仲给那些说书先生写的话本真得太好看了,他前几日熬夜才看完小半,现在曲仲往那边去,也弄得他心痒痒的。

  “那你看完好好给我算算帐啊,瞧瞧我请这些人花了多少银子。”

  回头敲了下杜成季的头,曲仲无奈摇头。

  这厮才来半个多月,瞧着又圆润了好些,如果不找些事给他做,恐怕还会长。

  而且...

  杜成季这算账的能力实在太强了,放着这么好用的脑子不用,他又不傻。

  这些天许氏买的人,加上他找姚文轩买了些活契的。

  现在这庄子加起来怎么着也有上百人了。

  大赢那厮现在就在后院管理这些人的吃穿住。

  这工作现在大赢做得可高兴了,既满足了他二把手的夙愿,还满足了他嘴碎爱唠嗑的毛病。

  现在每天只有回院子时能看见这厮屁颠屁颠的身影。

  白天耳根子终于清静了。

  有了常丰和罗小二,一个管着前面的酒楼和茶馆,客栈。

  一个管着后面的种植和马场。

  只有在需要曲仲拿主意的时候才会来找他,所以现在他才有那么些时间来完成这些细节的东西。

  “成吧,那我就给你算算。”

  杜成季拍拍肚子,勉为其难地答应。

  俗话说吃人嘴短,他住进来半个多月了,母亲也没派人送银子来,他整天白吃百喝的,确实该做些事来抵消饭钱了。

  曲仲:我这是给自己找虐吗。

  杜成季:谁叫你摊上我这个兄弟了。

  十月初六号,天气很是晴朗。

  天还没亮,曲昭就催促起还在妆扮的许氏:“你倒是快些啊,要不错过了吉时。”

  “快好了,今个儿是仲儿的好日子,我这当娘的可不能给他丢脸。”

  许氏往唇上涂着口脂,终于满意地起身在铜镜前转了一圈。

  今天是儿子识君阁开业的日子,他们可是邀请了不少的勋贵世家,到时候可不能被这些去的夫人比下去。

  “不知娘准备好了没,我去瞧瞧。”

  又想起好不容易答应要去的罗氏,曲昭又转身去了罗氏的院子。

  “你们也去看看三少爷准备好了没有。”

  许氏神色一顿,想起了曲高。

  这孩子自从前次回府性子大变,最后称心如意提亲成功,现在每日都关在院子里说是要好好读书。

  哎!

  若不是当初自己发过誓要把高儿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现在也不会这么头疼。

  一个庶子在府里摆嫡子的派头,本是大忌。

  可偏偏曲昭和她都没法说什么。

  毕竟...

  她这条命是曲高的姨娘救的,他们夫妻欠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节日快乐哦!

  打滚求个预收满级大佬种田日常喜欢看种田的小可爱们收藏起来。

  顺便也可以收藏下作者的专栏。

  谢谢啰!么么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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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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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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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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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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