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是学生们最期待的,因为到了礼拜六这天,学校就会只上半天的课,从下午开始放假。住校的学生们可以回一次家,礼拜一早上再回学校上课就可以了。
校门口,几个女生看到站在保安室门口的那个身姿挺拔的少年,不免回头看了一眼走在最后面,低着头看路的苏小满。
她们叽叽喳喳的讨论了几句,然后朝苏小满说道:“苏小满,你男朋友又来接你了!”
听到这话,原本低着头的苏小满,立马抬起头来。
目光下意识朝保安室看过去,果然看到了那个穿着牛仔夹克,双手插兜的少年。她的脸红了红,咬着唇小声反驳:“你们别胡说,我们不是……”
“不是什么?他如果不是你男朋友,干嘛每次都来接你?”
“学习成绩好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不学好,学别人早恋,哼。”
几个女生的话酸溜溜的,可是经过少年的时候,又忍不住偷偷地朝少年看。少年长得实在好看,虽然有些瘦,但是看起来又很精壮。两道剑眉下是一双深邃又耀目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带着一股子痞气。
让这些学校里的小姑娘们,都激动的差些晕过去。
其实她们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罢了,她们嫉妒苏小满的成绩那么好,总是能够考年级第一,也嫉妒她成绩那么好就罢了,还有一个这么好看的男朋友。
怎么什么好事都被她占了呢?
而苏小满被女生们的话,弄得耳根子都红了。她咬咬唇,想要再解释,可还是算了。
解释的话她没少说过,可她们不相信也没办法。
抓了抓书包带,苏小满深呼吸一口气,朝保安室走去。
而此时少年已经在鱼贯而出的,众多穿着临县一中校服的学生们当中,找到了苏小满,朝她招了招手:“苏小满!”
他比临县一中最高的男同学都还要高出半个头来,苏小满当然很容易就发现他。
然而苏小满身穿最普通的校服,扎着最普通的马尾,可是他总是能很快就注意到她。
苏小满走到他的身边,抬起头来朝他笑笑:“林语。”
或许大家会对林语这个名字感到陌生,那么另一个名字大家一定是熟悉的。那就是狗蛋。
林语就是当初的狗蛋,乡下人相信贱命好养活,所以给林语取了个小名叫狗蛋,他的学名一直都是林语。
“每次放学,你总是走在最后面。”林语低头,看着少女脸上讨好的笑,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着的东西,递给她。
“吃吧,你最喜欢的葱油饼,还热乎着。”
被他放在胸口捂了十多分钟,能不热吗?
苏小满小声说了句“谢谢”,换来林语的一个白眼,都多少年了,他说了多少次不用说谢谢,苏小满还是改不掉这个坏毛病。
不过林语已经习惯了,懒得理她。
苏小满将葱油饼一分为二,另一半递给他:“你吃。”
林语一边数落她“这么大个人了,连个葱油饼都吃不完,怪不得这么瘦”,一边接过葱油饼,送到嘴边吃了起来。
经过苏小满手的葱油饼,好像比平时还要香上一些。
两人一路朝回家的方向走去,哪怕在路上看到了有回村的牛车,也默契的没有人提出要去坐牛车回去。
苏小满家里重男轻女这事大家都清楚,当年能够同意让苏小满读书,已经是最大的让步。苏小满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没有,就靠每个星期回家时往学校带的那一小袋麦子生活。
她能省则省,根本不可能把钱花在除读书以外的地方,更别提坐牛车了。
可是不坐车的话,从临县一中回红星村,就得花上三四个小时的路程。
一开始林语劝苏小满坐车回去,车费他来出。可是苏小满坚持拒绝,她已经得了他很多的帮助了,不愿意再花他的钱。
每周坐一次牛车的话,几年加起来,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了。
再加上苏小满说,路途中她可以放空自己,在脑子里复习一下上一周所学到的知识,所以林语也不再坚持。
只不过从苏小满开始住校的那一个星期起,他每次都会在在星期六这天出现在学校门口,然后陪她一起回家。
苏小满走得慢,有时还没到家时天都黑了,他怕她一个小姑娘家会出事。
“林语。”一旁的苏小满,突然顿住步子。
“怎么了?”林语刚吃完葱油饼,嘴角还有些油渍。问话的时候,习惯性的挑了挑眉毛,带着浓浓的痞气,又格外的勾人。
苏小满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不禁想起那群女学生议论林语长得好看的那些话。
察觉自己的异常,她赶紧低下头,看着脚下的路,说话开始磕磕巴巴的:“没、没事……”
林语最看不得她这个样子。
其实当年通过林嫣林老师的努力,让苏小满重新开始说话之后,苏小满说话还是有些磕磕巴巴的。
但是林老师因为要去随军了,没办法再继续引导苏小满。所以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林语,教了他怎么去引导苏小满说话的方法。林语做的很好,不出半年,苏小满在说话这方面就流畅了许多,不再是从前那个小哑巴。
现在苏小满说话又开始磕巴了,林语的语气有些不好:“有事就说,别吞吞吐吐的。”
尽管知道林语这个人嘴硬心软,别看他有时候说话凶巴巴的,可对她却很好,但苏小满的胆子小,见林语像是生气了的样子,免不了有些害怕。
她咬着唇,说道:“我就是想说,你以后其实可以不用来接我了的,我……”
话没说完,就被林语打断:“为什么?因为之前那几个女的说的话?行,我知道了,等下个星期我就去找她们好好谈谈,让她们不该说的话不要乱说。”
原来他听到了那些女同学说的了……
苏小满心想,又因为林语话里的后半句而有些紧张。
林语这话的意思,是要去找她们的麻烦?
她们虽然对她抱有些许恶意,但除了那些话之外,没有作过对她产生实质性伤害的事情。
苏小满赶紧说道:“不……不是的,我是上回听你说,你在县里找了个工作。你上班之后,总是请假来送我回去不方便,所以我才……”
“是因为这事?那你可以放心了,因为我已经不干了。”林语说道。
其实是因为那次林语跟苏小满走在一起,被一起上班的同事看到了,拿苏小满开一些颜色玩笑,惹恼了林语,林语把那个人狠狠打了一顿。
最后林语因为上班第二天就打架斗殴,被开除了。
想起这事,林语扯了扯嘴角,握紧了拳头。他不后悔动手打人,要是重来一次,他只会下手更狠。
苏小满:“……”
她想问问林语为什么不干了,可又怕问了反而惹他不高兴。于是抿抿唇,什么都没说。
垂眸时,余光瞥见林语嘴角的油渍,见他打算用手擦干净。皱皱眉头,从口袋里掏出手帕,踮起脚尖,在他的唇边擦了擦。
林语:“……”
林语的身子蓦的一僵,片刻后单手握成拳头,放在唇边,喉间轻咳了一声,以掩饰自己内心的触动。
他说道:“以后你不要说这些话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大晚上走夜路,万一碰到坏人怎么办?再说没几个月就高考了,算下来我也就只有四五次好送你了。”
最后那句说出来的时候,多了几分惆怅的滋味。
还有两个多月,他这六年的接送生涯,就结束了啊。
苏小满点点头,朝林语抿嘴笑了笑,眼睛里亮晶晶的。
似乎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掏出个小东西,递给林语:“我看班上的女同学都在做这个,于是也给你做了一双。”
是一双用毛线织出来的手套。
苏小满肯定是舍不得买毛线的,或者说,她的口袋里空空如也,压根连买毛线的钱都没有。
这些毛线是她帮同宿舍的一个女同学织手套时剩下来的,作为她的报酬,女同学送给了她,于是苏小满就拿来织了一双手套。
而且由于有了第一次织手套的经验,她第二双织得特别好。
只不过可惜的是,毛线不太够……
右手的大拇指那里还缺了一块……
苏小满挺不好意思的,低着头都不敢去看林语的表情。他会不会嫌弃啊,可是……这的确是自己能拿得出手的,唯一一个比较好一些的礼物了……
林语接过毛线手套,嘟囔了一句:“现在才入秋,你见谁这个时候就戴手套的?”
还有,这右手的大拇指怎么还露出来一截?
再一看苏小满低垂的头,一下子就明白了了。肯定是毛线不够了,她没钱去买。
心里头开始心疼这个小姑娘,嘴上虽然嫌弃秋天没人戴毛线手套,可是身体却非常诚实的将手套戴上。
“行啊,手艺还挺不错的,织得真好,真不愧是我们家小满啊。”林语笑着,伸手揉了揉苏小满的头顶。
少女的头发很柔软,只不过由于常年的营养不良,导致发色发黄。带着淡淡的肥皂味道,因为她买不起洗发水,都是用肥皂洗的头。
苏小满因为林语的那句我们家小满,脸色更加的红了,简直成了煮熟的虾子。
“行了,别跟个鹌鹑似的低着头了,快来看看我戴起来好不好看?”林语说道。
苏小满乖巧地抬起头来,去看林语的双手。
少年宽大的手掌,套着那双手套,右手的大拇指露出来,还朝她动了动,显得格外滑稽。
苏小满忍不住笑出了声。
跟林语一起回家的话,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眼看着已经快走到了村口。
同时,夕阳也早已经落下,天色渐渐的暗了下去。
每次走到村口的时候,林语就会自动的从跟苏小满并排走路,变成走到苏小满后面离她两三米远的地方。
苏小满知道,他这是在保护自己。
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村里头碎嘴的老人家很多,要是两人还总是同进同出,保不齐会被别人穿成什么样。
林语目送着苏小满进了院门,这才打算回去。
可刚迈出一步,便听见里头传来苏母刻薄的声音:“上回媒婆来咱们家跟你说亲了,隔壁村村长的儿子,家里有钱,要是你嫁过去,保证彩礼要比别人的多。下个星期你去跟你老师说一声不考大学了,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村里的阿花比你还小,去年就嫁人了,她妈拿了彩礼钱,给家里添置了一台电视机!还给他哥娶了媳妇!”
“你读书读了这么多年,家里活也不帮着干,现在还要读大学?等你大学毕业,我们家都穷的去喝西北风了!不如早点嫁人了。”
苏母心想着就算苏小满读了大学出来嫁人,那也是泼出去的水,对她来说,苏小满读完高中和读完大学没什么差别。
然而,平时总是低垂着眉眼,任由她打骂的苏小满,这回却没向从前那样逆来顺受。
她目光炯炯地看着苏母,表情认真严肃地一字一句道:“我要读大学。”xiumb.com
她喜欢读书,享受沉浸在书海里的时刻。她想像林老师那样,考一个心仪的大学,将来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
读书……
其实这是她小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的。
是林老师将她从黑暗当中拉出来,让她见识到光明。然而,感受到光明的她,又怎么愿意再次回到黑暗当中呢。
如果她没读过书,或许也会跟阿花那样,糊里糊涂的被父母,当做物件一般嫁出去,就为了换那几百块的彩礼钱。
可是读了书她,不会再让自己过上那样的生活。
她要读书,她要抗争。
凭什么女孩子就不能读书?凭什么她成绩那么好,年年都能考第一,可是她父母却要剥夺她考大学的机会。而她的弟弟,成绩那么差,却可以安安心心的坐在教室里?
家里吃的穿的,都紧着弟弟?
就因为他是儿子?
苏小满越大越觉得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可笑,但是她知道,跟父母这种人是说不通的,她也懒得说。
可是书是一定要读的,这一次,她不会妥协。
或许是这次苏小满的神情太认真,微红的眼睛里,露出强烈的不甘,还有对父母的怨恨,让苏母感到了害怕。
她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没像从前那样因为苏小满的顶嘴而动手打她。只是别开眼睛,啐了一口骂道:“你要读书?好,那到时候我可不会给你出学费,我看你怎么读!”
屋外,林语将院内的听得一清二楚。
他虽然没看到苏小满说那句话的神情,可是却想象得到。
他看着手上的毛线手套,忍不住笑了笑,小哑巴终于学会反抗了啊,真好,真不愧是他的小哑巴。
不就是学费吗?
他来挣。
作者有话要说:救赎文真香,我下本就写救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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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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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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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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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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