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时候,她也找了宿舍里的学霸邓倩掌眼,让她帮忙去古玩市场上买了一批古董,摆放在房子里。这两年宿舍里的人越来越熟悉之后,叶清才知道,邓倩这位闻名京大的才女,家学十分渊源,爷爷是著名的历史学家,对古董很有研究,邓倩耳濡目染,在这方面的鉴赏能力也不弱。
再者,这个时候的古玩市场,真货的含量是很高的,也没有后世那么多的造假技术,因此淘来的这些古董基本是没有问题的。
宽敞的院子里,也安装上了木质的秋千架,搭起了葡萄藤。花园里,种满了叶清从空间里移植出来的各种花花草草,即使已经到了秋天,也有像菊花之类的花朵,在尽情开放。
整个院子的洋溢着一种惬意且舒适的气息。
叶清和陆川赶在开学之前,总算搬到了新家。秋天要上小学二年级的陆桁,对搬新家的事情有些不热衷,毕竟这里距离之前住的地方还是有点距离的,搬到新家,离他最好的小伙伴傅思淳就更远了。
去年秋天,陆桁和傅思淳念了同一所小学,还被分到一个班级,从幼儿园开始发展出的友谊反而越来越好了。其实,陆桁念一年级的时候,年龄还不到六周岁,人家小学是不收的,还是叶清和陆川托了人,才把儿子送进去。
这两年,因为上学和做生意,家里在京市的人脉越来越多,他们总算是在京市这座大城市里,扎下了根。
迁居是件喜事,叶清和陆川请了一些关系好的同学来热闹热闹,这几年,叶清的书大卖,陆川做生意赚了钱,在京大知道的人不算少,他们能买下这么大的房子,大家都不意外。
坐在院子里的木质扶椅上,宋芳洲羡慕地看着这古色古香的齐整院落:“你这里收拾得可真好,我来了都不想走了。”
叶清便笑道:“那你以后就住在这里,正好再把你们家的两个小的拐过来,陆桁肯定开心死了。”小孩子就喜欢和大孩子玩,宋芳洲的丈夫一年多以前,才总算调任到了京市军区,之前带着孩子来过家里,陆桁让小哥哥小姐姐带着玩了一天,就念念不忘了。
“哈哈哈,我倒是行,就怕两周不回家,家里就被老郑糟蹋成了狗窝。”宋芳洲爽朗笑道。
邓倩抿着唇:“你们天天讲孩子丈夫的,也照顾照顾我这位孤家寡人。”
她们寝室八个人,蒋眉早就自己申请搬走了,一直没有新人安排进来,处了两年多,倒是宋芳洲、邓倩和叶清的关系最为要好。
叶清就虚虚点她一下:“还不是咱们邓大才女的眼光高,那想当邓妹夫的人,都能把京大操场给站满了!”
邓倩被她说得羞恼起来:“我这才女的名头,哪有你那个大作家的名头响亮,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出一本大作,给我们拜读一下。”
宋芳洲也点头附和:“你说都是同样念的中文系,我的文笔比你们可是差多了,这以后毕业了,还不知道要去干些什么。”
转眼就到了大三,他们也开始为前途担忧了,叶清在这方面是很佛系的,不过傅教授透露出想要让叶清跟着他读研究生的想法,叶清很是心动。
反正她现在也算是衣食无忧,多念些书当然更好,念完研究生,她想着就留在京大任教也不错。
“宋姐要是不想写稿子,倒是可以考虑到一些国家部门当干部,做一些管理工作。”叶清说道,他们京大的牌子还是很好用的,分配的时候肯定不缺好单位。
宋芳洲初步也是这么打算的:“这事还是要好好合计一下。”
叶清对这个话题也没多说,反而是在其他方面建议了一句:“不管你们将来干什么,最好先把房子给买了,我买这栋房子的价格就比我刚来京市的时候要贵了不少,以后大家条件越来越好,经济发展起来,房价肯定是会持续上涨的。”
如果是对别的在读学生,叶清不会多说什么,但宋芳洲和邓倩,家里条件都是不错的,买房的钱拿出来并不困难,她这才提了一嘴。
“看你这房子,我也羡慕了,回家我就和老郑商量买房。”宋芳洲对此倒是很赞同的,邓倩也想买,可是家里的钱终究不是她的,但是可以回家向父母建议一下。
晚上,送走了客人,叶清和陆川并肩躺在新床上,叶清忽然说道:“陆川,我想资助一些穷困的地方建小学。”
她现在不缺钱了,房子也买好了,心愿已经达成,俗话说,达则兼济天下,她虽然称不上达者,但也有能力去帮助别人了。
一方面,帮助其他人她可以得到珍贵的功德点,另一方面,这个时期,华国有些地方确实过得很苦,一个大队都不见得有一所小学。
都说读书能改变命运,但是很多人,连踏上这个起点的机会都没有。
陆川手撑在床上,侧起身看她:“怎么会突然这么想?”
叶清的眼睛在夜里熠熠生辉:“其实我早就这么想了,很多小朋友买了我的书,才让我赚到了稿费,现在咱们家也不缺钱,我拿出一部分稿费,来帮助那些上学有困难的孩子,也算是功德一件,不一定要建学校,也可以资助经济困难的孩子。”具体怎么操作,叶清的心里还没有完全想好。
陆川沉默了一会儿,紧紧握住她的手:“你想做,就去做,我做生意赚的钱,到时候也分出来一部分给你用。”这是做好事,陆川自然是同意的,他心里隐隐为叶清有这种想法而感到自豪。
叶清就抬头看她,眼里倒映着陆川的面孔。
如水月光倾斜而下,映着她白皙的脸孔朦胧至极,这时,她忽然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陆川,如果还有下一辈子,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叶清检测过陆川的灵魂强度,是及格的程度,刚好可以用那张副系统绑定卡,只是联想到刚来时,接收记忆时的痛苦,叶清觉得,灵魂强度越高,绑定那张卡才会越安全。而根据她的推测,灵魂强度也许就和功德点有关。
也就是说,陆川若是做了善事有了功德,也许灵魂强度会进一步提高,和她一起穿越的风险就会越小。
但是叶清偶尔心中也会有迟疑,到现在为止,陆川一直都很喜欢她,但是这份喜欢,会绵延多久呢?也许这一辈子的陆川,心意不会变化,但是下一辈子,下下辈子呢?他愿意永远和她绑定在一起吗?天长地久,是一个美好的词语,可是却需要无尽的时间来验证。
陆川敏锐地觉察到叶清的一丝不安,他认真地点点头:“我愿意,只要我还是陆川,就只喜欢叶清一个,不管是下辈子,还是下下辈子。”他恐慌的只是,转世的那碗孟婆汤,让他忘记了一切,或者让他变成另外一个人。
叶清的心底蓦然涌上来一阵酸涩,她趴在陆川的怀里,不让陆川看她脸上的表情,声音里带着一丝倔强和霸道地说道:“这句话我记住了。”
“要是有一天你反悔了,那我就走得远远的,让你再也找不到我。”
*
叶清的资助计划很快就开始了,大学剩下的一年多里,她就捐出去三万人民币,通过学校的学生,打听他们老家附近比较穷苦的地方,然后再找人去考察一下,如果实际情况确实很差,叶清便捐钱给他们建小学,并给他们捐一些课本,负担一部分学生的学费。
现在的人力物力价格都很低,几万块已经可以做不少事情了。
大四毕业后,叶清跟着傅教授读研究生,随后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武侠小说,迅速风靡了整个图书市场,奠定了叶清在武侠类目中的地位。越来越多的稿费也让叶清帮助的人越来越多。
小说火热的销量,也让叶清在全国名声大噪,叶清因此还接受了几家报纸的采访,她老家省城的报纸转载了这则报道,迟钝的叶家人才终于得知了这个大女儿的消息。
报纸上虽然没有刊登叶清的照片,但是也有她这些年的经历,从一个下乡知青到京大学子,叶清的经历也算是可圈可点。
按照报纸上的描述,叶家人确定了叶清的身份,一个个心里都很复杂。叶父叶母总算是知道,这几年叶清寄来的钱,都是怎么来的,原来他们这个女儿竟然这么有出息。
只是当年叶清不听他们的劝告,嫁给了个农村兵,叶父叶母那时候就决定放弃这个女儿了,之后再写的信,也是故意炫耀小女儿的好生活,只一心想让叶清后悔,想让她低头。
可是叶清偏不低头,只每年寄过来一笔钱,摆明了只是为了偿还养育之恩。
改革开放以后,小女婿因为下海赚了点钱,整个人越来越飘,还到处沾花惹草,夫妻俩的关系也越来越差,几乎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叶父叶母这时候想起叶清很早之前和他们说,小女婿不是良配的话,隐隐之间,才有一些悔意。
只是这些年和大女儿关系已经疏远,又想着大女儿连知青大回城的时候都不回来,可见是铁了心跟着那个乡下男人,这一辈子就是个农妇了,他们对这个女儿还有什么可指望的?不如不想也不见。
没想到,却在这个时候,在报纸上得知了叶清的消息,才知道,他们以为在乡下做农妇的女儿,已经一飞冲天,成为了大作家!
为什么这么坚信叶清在乡下做农妇呢?还是因为当年叶清的那位竹马君打听到陆川退伍的消息,还把这个消息传回了叶家,因为叶父叶母便一直这么认为。
叶清早在恢复高考、知青大回城这一系列事情发生后,都没有得到叶父叶母的只言片语后,便知道这辈子她的父母亲缘彻底断了,因此她只花钱尽赡养义务,算是了却原身的因果。
叶家人虽然后悔,但自尊心却极强,得到了叶清的消息,也没有去找她。他们干嘛去找她?难道看着这个女儿出息了,他们就得去她面前低头吗?休想。
嘴上这么硬气,心里受不受煎熬,单看叶欢没两年就和郭柏宁离婚就知道了。
千方百计抢了姐姐不要的渣男,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呢?
远在京市的叶清根本不知道叶家人纠结的心思,这一辈子,她算是达成了自己的目标,成为了全国闻名的作家,利用稿费和陆川做生意的钱,在多个地方捐助了小学,并资助了许许多多上不起学的孩子。
等到人生走到尽头,她觉得这一辈子过得已经十分幸福圆满。拉着陆川的手,没有再问几十年前那个夜晚,问过陆川的问题。
两个人相濡以沫六十年,她对陆川对她的感情,已经不再有丝毫疑虑,她相信,陆川一定愿意跟着她一起,到下一辈子,下下辈子,直到生命和时间的尽头。
至于陆桁,他有自己的生活、家庭和后代,叶清虽然不舍,但也知道,是她离开的时候了,一切莫要强求。
“检测到良好级灵魂,是否对其使用副系统绑定卡?”系统那无机质的电子音在叶清的脑海中响起。
“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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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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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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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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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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